有情無果——寶玉與湘雲

有情無果——寶玉與湘雲

有情無果——寶玉與湘雲

賈寶玉

史湘雲在「金陵十二釵」正冊中名列第五,僅次於黛玉、寶釵、元春、探春之後,湘雲也是《紅樓夢》中塑造得最為成功、最有魅力的形象之一,讀者學者每以其足堪比肩於寶釵黛玉而鼎足有三。隨著時代的演進,人們的審美觀念正起著變化。有學者介紹,在對異性青年讀者所作的問卷調查中,史湘雲的「人氣指數」已經超出釵黛而獨佔鰲頭!因此,史湘雲形象的讀者關注度,使她在《石頭記》原作中的如何結局也成為紅學家們探佚的熱門話題。

在本書特定的論域裡,我們討論的是,湘雲與賈寶玉有無情戀姻緣?假如有,將是怎樣的一種關係,一種情狀?假如無,又將是怎樣的一種關係,一種情狀?

●曾與寶玉早廝磨

種種跡象表明,在改動之前或者遺失了的《石頭記》原稿裡,史湘雲的出場要早得多,她與賈寶玉的結識(緣)要早的多,當在黛玉、寶釵進賈府之前;而並非如今所見的那樣:是在第二十回中毫無鋪墊、毫無交代的情形下突然出場的。

在史湘雲正式出場之前的第十九回裡,襲人曾對寶玉這麼說說:「……我從小兒跟著老太太,先服侍了史大姑娘幾年,這會子又服侍了你幾年。……」

在第三十二回裡,還有以下一段敘寫:

襲人倒了茶給湘雲吃,一面笑道:「大姑娘,我前日聽見你大喜呀。」湘雲紅了臉,扭過頭去喫茶,一聲也不答應。襲人笑道:「這會子又害臊了?你還記得那幾年,咱們在暖閣住著,晚上你和我說的話?那會子不害臊,這會子怎麼又臊了?」湘雲的臉越發紅了,勉強笑道:「你還說呢!那會子咱們那麼好,後來我們太太沒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麼就把你配給了他?我來了,你就不那麼待我了。」

這兩處敘寫都說襲人在服侍寶玉之前,是服侍湘雲的;史湘雲似乎在賈府長大的!這種回憶性的語言不應當是前無交代的插敘、補敘,而具有前後照應的功能。所以出現這樣的瑕疵,顯然是在前後稿改動的過程中照應欠周的疏誤。而今本湘雲的第一次出場,倒是像十分熟稔的親友隨時造訪:

且說寶玉正和寶釵玩笑,忽見人說:「史大姑娘來了。」寶玉聽了,連忙就走;寶釵笑道:「等著,咱們兩個一齊走,瞧瞧他去。」

這些情境,都證明原稿中的史湘雲是很早出場的。而湘雲的這次到來,正表明與寶玉、寶釵有著十分熟稔、隨便的關係。此次湘雲住於黛玉那邊。天方明時,寶玉便披衣靸鞋來到黛玉的房間。——寶玉在湘雲洗過臉的殘水裡洗臉,在她們那裡擦牙嗽口;央求湘雲替他梳頭,湘雲用「如今我忘了,不會梳了」回絕他;寶玉還竟然欲吃湘雲的胭脂,被湘云「啪」的一聲從手掌中打落……這種種舉動,引起襲人老大不滿!

在接下來的寶釵生日筵席上,爽直的湘雲脫口說出演戲的小旦像黛玉,寶玉深怕黛玉誤會而以目示意湘雲別說;隨後還極為細心地分別到兩人處解說、彌合、調和……

從寶玉的角度說,這些舉動似乎超出僅僅是一般表兄妹關係的範疇。

假如湘雲之進賈府,果真在黛玉寶釵之前,那麼,作者設計的用意是什麼?她與寶玉又是怎樣的關係?而在改寫中推遲她入賈府的原因又是什麼?

●一隻金麟起風波

而最能說明寶玉的內心情戀指向的是,第二十九回開始的金麒麟故事。

此回敘說賈母、鳳姐、寶玉、黛玉、寶釵一行人去清虛觀打醮,清虛觀道長張道士,本是賈母的丈夫世襲榮國公賈代善的替身,他為了炫耀,向寶玉討來通靈寶玉給其徒子徒孫觀賞。而作為奉還時的回報,把包括「點翠金麒麟」在內的一大盤道士傳道的法器,作為玩具贈與了寶玉。

對這一盤法器玩具,富於同情心的富家公子賈寶玉的既定方針是不要——「……我要這個也無用,不如叫小子捧了這個,跟著我散給窮人罷!」可是,由於賈母及諸人的一席閒話,頓時改變了寶玉的初衷,不僅不再散給窮人,還私藏起來,另作大用。請允許重複一下上文曾經引用過的文字:

且說寶玉在樓上,坐在賈母旁邊,因叫個小丫頭子,捧著方纔那一盤東西,將自己的玉帶上,用手翻弄尋撥,一件一件的挑與賈母看。賈母因看見一個赤金點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來,笑道:「這件東西,好像是我看見誰家的孩子也帶著一個的。」寶釵笑道:「史大妹妹有一個,比這小些。」……寶玉道:「他這麼往我們家住著,我也沒看見。」探春笑道:「寶姐姐有心,不管什麼他都記得。」……

寶玉聽見史湘雲有這東西,自己便將那麒麟忙拿起來,揣在懷裡。忽又想到怕人看見他聽是史湘雲有了,他就留著這件。因此,手裡揣著,卻拿眼睛瞟人。只見眾人倒都不理論,惟有黛玉瞅著他點頭兒,……

在寶玉的玩具庫裡,自然有的是麒麟、獅子、珍禽、瑞獸,因此初衷是「散給窮人」。當他知道湘云「有一個」時,心中頓起微瀾,於是「忙拿起來,揣在懷裡」。這樣,寶玉對湘雲的那一縷情思,就可見一斑了。小說特別精妙的是,當他「揣懷」的一剎那,忽然掠過念頭:怕人家窺破他是因為湘雲有了「金麒麟」才特意珍藏的!於是,「拿眼睛瞟人」!這就所謂「此地無銀三百兩」了!顯然,那之所以引起寶玉的感情的波瀾的是大觀園裡所飄忽的「佩玉的公子要配戴金的小姐」這句話。

寶玉既然藏下了金麒麟,自然要送與史湘雲。

第三十一回,史湘雲來了。以下有這麼一段——

……黛玉道:「你哥哥有好東西等著給你呢!」湘雲道:「什麼好東西?」寶玉笑道:「你信他!——幾日不見,越發高了。」……

寶玉窘極了,只好否認,只好抵賴!「你信他」!接下是趕快岔開這一敏感而自己無以為答的話題,說了一句令人摸不著頭腦的客套話「——幾日不見,越發長高了」,這種打岔與掩飾,只能說寶玉的心中有「鬼」,這個「鬼」就是寶玉對湘雲的超出一般表兄妹的情感!

文喜高低不喜平!這麒麟在寶玉送與的過程中竟然不慎丟失了,讓湘雲的丫鬟翠縷撿到後交給了湘雲。這隻金麒麟托在湘雲的手掌上,留下令讀者深思遙想的一筆:

湘雲舉目一看,卻是文彩輝煌的一個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雲伸手擎在掌上,心裡不知怎麼一動,似有所感。

這裡湘雲的「正自出神」或者「似有所感」,顯然是指她也想起了賈府裡傳言的「金玉姻緣」;想起了自己的金麒麟,想起了佩戴「玉」的那一方,想起自己的姻緣……;小說寫的十分含蓄。但是,作為自小失去雙親的湘雲,盼望著有所依恃的湘雲,面對從小一起生活的寶玉,針對那神秘的「金玉姻緣」的說法,是不可能無動於心中的!

此時,正與尋麟的寶玉相遇。湘雲打趣寶玉:「幸而是這個;明日倘或把印丟了,難道也罷了不成?」寶玉笑道:「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就該死了。」這裡把寶玉的內心所重,再作點睛揭示。

此後湘雲補作白海棠詩、與寶釵夜擬菊花題、作柳絮詞、在蘆雪庵凹晶館聯詩中才壓群芳,在筵席上與寶玉拇戰,表現豪爽習氣,與寶玉的特殊關係卻基本止步了。——亦不知作者胸中是何所丘壑!

關於湘雲與寶玉的關係,在前八十回中,基本就是如此。

●續稿多謂雙星聚

《紅樓夢》的八十回以後並非作者的原稿,今見的部分是程偉元、高鶚所續寫。在原作者的構思裡,寶玉與湘雲的故事究屬如何,我們已經很難知曉。但是,在《紅樓夢》流傳的過程中,留下諸多關於史湘雲結局的其他「版本」,多謂湘雲最後再醮寶玉。這些傳聞,究竟是《紅樓夢》原稿的殘存?還是愛好者自我解讀後的續補?這我們仍需認真考析一番。周汝昌先生的《紅樓夢新證》第九章章末附錄有十餘則此類材料,今擇取數則:

●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而真事究不可抹殺,故於篇目特點之。——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卷首 ●(《石頭記》)初僅抄本,八十回以後軼去。高蘭墅鶚續之,大加刪易。原本史湘雲嫁寶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章目,寶釵早寡,故有「恩愛夫妻不到冬」謎語。蘭墅互易,而章目及謎未改,以致前後文矛盾,此其增改痕跡之顯然者也。……——平步青《霞外捃屑》卷九

●世所傳《紅樓夢》,小說家第一品也。余昔聞滌甫師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寶玉作看街兵,史湘雲再醮與寶玉,方完卷。想為人刪去。

——趙之謙《章安雜說》

●戴君誠夫曾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後,皆不與今同。榮寧籍沒後,皆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作家,至淪於擊柝之流。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故書中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言也。聞吳潤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蔣瑞藻《小說考證》卷七引《續閱微草堂筆記》

●先慈嘗語之云:幼時見是書原本,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董康《書舶庸譚》卷四

●畫家關松房先生云:「嘗聞陳弢庵先生言其三十餘歲時曾觀舊本《紅樓夢》,與今本情節殊不同。薛寶釵嫁後,以產後病死,史湘雲出嫁而寡,後與寶玉結縭。……」——啟功《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

這些異於程高本的故事,應當不是作者原稿,而是未完成的八十回本《石頭記》逐漸向形形色色的「足本」《紅樓夢》續補的過程中,續補者根據自己的解讀而「探佚」設計的史湘雲的結局,而湘雲之最後醮歸寶玉正是較為一致的結果。在當今的紅學家中,周汝昌先生最是力主此說。周先生早在《紅樓夢新證·脂硯齋批》中就首倡此說,在以後的紅學論著中曾反覆申述過。

●作者構思細揣摩

湘雲之最後醮歸寶玉是否符合《紅樓夢》原作者的構思,其實是屬於紅學分支探佚學的範疇;而探佚所需解決的首要問題是探佚的依憑問題。

探佚依憑的要點當為:一、作者對人物角色地位所賦予的權重是直接相關這一人物的情節構思的,自然關係到該人物的結局;因此要首先準確把握人物角色地位的權重及其統領下的情節設置;二、《紅樓夢》太虛幻境中「金陵十二釵」之圖、詩及配套的「紅樓夢曲」作讖語預示人物結局,是其有別於其它小說的最顯著最獨特的創作方法,因此,悉心解讀「金陵十二釵」的圖、詩及其配套的「紅樓夢曲」是「十二釵」人物探佚研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途徑;三、《紅樓夢》作為基本寫完而且為作者評者圈內人脂硯齋等看過的書,前八十回中留有的關於八十回後情節的批語線索無疑是最有權威的探佚依據;四、作者慣用的為人物「按頭制帽」所擬作的詩詞謎聯的揭示、前後照應的生活細節的剖解也是探佚的重要參考。

今依次作出討論。

——湘雲的角色地位問題。

說起史湘雲的角色地位,自當與寶釵黛玉作對照研析。史湘雲在人物形象上固然可與釵黛比肩,但並不等於角色地位亦堪與釵黛並列。釵黛二人共同的角色地位在「金陵十二釵」的排序是並列第一——合畫於一圖,合詠於一詩;其後「紅樓夢曲」中雖然分作《終身誤》與《枉凝眉》兩題,但卻是互詠,因此仍難分明孰篇詠孰;兩人之間的角色地位則是「兩峰對峙、雙水分流、各極其妙、莫能上下」1。而史湘雲呢,在「金陵十二釵」的排序中則為第五,其前尚有寶釵、黛玉、元春、探春。從與寶玉的親緣的關係去分析也是涇渭分明的兩個層次:寶玉與黛玉是姑表兄妹,寶玉與寶釵是姨表姐弟,兩者是等距離的;而湘雲與寶玉則是二表關係,湘雲的父親是賈母史太君的侄子,即與寶玉的父親賈政是表兄弟。黛玉是母死而寄居舅舅家,寶釵是父亡而寄居姨媽家,兩者又是等距離的;而史湘雲則父母雙亡,且並不作寄居賈府處理,而是在她的叔父家養大;她之活動於典型環境賈府是以「走親戚」(讓姑奶奶賈母接來)為名義的;這與釵黛寄居相比,疏遠很多。人物出場的遲早是角色地位重要與否的首要標尺,那麼,黛玉在第三回已進賈府;寶釵是第三回的結尾處說已在前來途中。小說顯然把釵黛作為角色地位等同的第一層面的主人公處置的。而史湘雲在小說中正式出場已在第二十回了,而且出場也不像釵黛之出場有重要的鋪墊,卻是沒頭沒腦的一句——「且說寶玉正與寶釵玩笑,忽見人說:『史大姑娘來了』」!其角色地位較釵黛為次要就可見一斑。而此前已經敘及寶玉黛玉寶釵重要故事的有第八回中的寶、黛、釵梨香院中的聚會與波瀾,有元春省親大事中釵黛吟詩的展才與餘韻……

《紅樓夢》的情節主線正是以賈寶玉為中心的愛情婚戀悲劇,釵黛二人與寶玉等距離角色地位的設計正體現了作者構思中的寶玉婚戀關係;史湘雲在方方面面均次於釵黛的角色地位,只能說明與第一男主人公的寶玉是不存在有如與釵黛那樣的婚戀關係的。

關於寶玉與釵黛二人等距離的婚戀關係,前文已有詳述,這裡只作簡單概括:

寶玉的前身女媧遺石在天上靈河岸邊澆灌了黛玉的前身絳珠仙草,於是就有了「木石前盟」;而寶玉落草時含有了「莫失莫忘,仙壽恆昌」的通靈寶玉,寶釵就有了「不離不棄,芳齡永繼」鏨字金鎖,並明示了「金」當配「玉」的「金玉姻緣」,於是使釵黛二人與寶玉在婚戀上保持等距離,即統領全書的「木石姻緣」與「金玉姻緣」。寶釵的名中含「寶」,黛玉的名中含「玉」,正分別取自於與她們有婚戀關係的一號男主角的名字「寶玉」。「黛玉」取意在「代」,為更替、代謝之義,意在黛玉雖與寶玉有婚而最終因病謝世而被取代;「寶釵」取意在「釵」,為「釵分」,意在寶玉與寶釵雖繼婚而為寶玉生棄之,這自是等距離的。湘雲與寶玉之間有這些名諱的關聯嗎?脂硯齋合稱寶玉與寶釵婚戀關係時簡為「二寶」,合稱寶玉與黛玉婚戀關係時則簡為「二玉」。第五回寶玉夢中,警幻仙子為其娶親,這個仙姬名曰「兼美」,所兼者「其鮮艷嫵媚,大似寶釵;裊娜風流,又如黛玉」!——自然沒有兼及湘雲。

以上即是作者所賦予寶釵黛玉並列第一的角色地位,所賦予釵黛二人與寶玉的等距離婚戀的角色設計!而這一切,恰都是湘雲所不具備的!這能說湘雲的最後結局是醮歸賈寶玉嗎?

——圖、詩、曲的婚戀解讀。

湘雲的圖、詩、曲是否隱含有最後醮歸寶玉的影跡呢?請看:

畫:

幾縷飛雲,一灣逝水。

詩:

富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

展眼吊斜輝,湘江水逝楚雲飛。

曲:樂中悲

襁褓中,父母歎雙亡。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

幸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

好一似,霽月風光耀玉堂,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

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

先說畫,天上飛雲,地下逝水,雲水相離。「雲水相離」恰是畫、詩、曲都出現的意象:詩中是「湘江水逝楚雲飛」,曲中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幾句同時隱含「湘」與「雲」,其直指「湘雲」自是再明白不過的。那麼,「雲水相離」意象的寓意是什麼呢?在曲中告訴得十分清楚:「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雲散高唐」是宋玉《高唐賦》所詠楚襄王與巫山神女的神人相戀的故事。而其結果是「散」字!因此,畫、詩、曲均有的「雲水(亦即雲雨)相離」意象,就是夫婦離散意義!這就是湘雲婚戀失偶的結局!這裡有她醮歸寶玉的預示嗎?沒有。詩中又有「展眼吊斜暉」句,「斜暉」喻指人生朝去暮至,只在展眼之間,說的是湘雲的婚姻極為短暫。曲中對「雲散高唐,水涸湘江」的結局,還說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且當「何必枉悲傷」,即是要安於這種命中注定。倘若醮歸寶玉,正該慶賀,豈有「何必枉悲傷」之勸慰呢?再說曲名是「樂中悲」,即先樂後悲。今細看「紅樓夢曲」中「金陵十二釵」的曲名,均是直切被詠者命運的:——(1)釵黛合詠-《終身誤》;(2)釵黛合詠-《枉凝眉》;(3)元春-《恨無常》;(4)探春-《分骨肉》;(5)湘雲-《樂中悲》;(6)妙玉-《世難容》;(7)迎春-《喜冤家》;(8)惜春-《虛花悟》;(9)鳳姐-《聰明累》;(10)巧姐-留餘慶;(11)李紈-《晚韶華》;(12)可卿-《好事終》。曲名均直切命運,毫髮無爽。《紅樓夢》是以婚戀為基本構件演繹人生旨意的,寶玉又是小說中的「男一號」,如若湘雲最後與寶玉結合,豈可名之「樂中悲」?而當是「悲中樂」呀!

總之,從最有讖語預示作用的畫、詩、曲去探析史湘雲的結局,是絲毫也看不出湘雲醮歸寶玉的影跡的。

●「間色」曾過脂硯眼

——「金麒麟」的「間色」預伏

之所以續寫者與一些紅學家主張或贊成湘雲醮歸寶玉者,最重要的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上文所引的關於湘雲再醮寶玉的材料幾乎一無例外提及這一回目,其故事是怎樣,其內涵又是什麼?

金麒麟的故事已作敘述。「白首雙星」是指天上的牛郎織女星,這是學界所一致認同的。因此,金麒麟所隱伏的必然是婚戀情事,其中一方又必然是史湘雲,紅學家們對這些也並無疑義。問題是另一方是誰?一種觀點是第十四回中弔祭秦可卿時曾經出現過的衛若蘭;而周汝昌先生、梁歸智先生等則以為是賈寶玉。

我們還是看看脂硯齋是如何評批這一問題的,因為他曾經見過八十回後稿,見過揭榜的末回。脂硯齋在第三十一回的回前批與回後批都涉及「金麒麟」公案。

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故顰兒謂「情情」。庚辰本回前批

後數十回,若蘭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庚辰本回後批

這兩條批語的解讀本不是難事,只「間色法」略有窒礙,這裡先說「間色法」。間色,是雜色,與正色相對。《詩經·邶風·綠衣》「綠兮衣兮,綠衣黃裡。」毛傳:「綠,間色;黃,正色。」借用在創作方法上,是指岔開正文、權寫旁支的敘寫方法,約略等同於脂硯齋曾經披露過的《石頭記》行文妙法:「……有間架,有曲折,有順逆,有映帶;有隱有現,有正有閏;以致草蛇灰線,空谷傳音,一擊兩鳴;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雲龍霧雨,兩峰對峙;烘雲托月,背面傅粉……」細味之,指具有故設疑陣,使人迷惑的意思;當為作家慣用的誤會法。「間色」一法,在脂批之中,並非此處僅見。在第二十六回中以較大篇幅敘述了賈芸與紅玉之間的糾葛後。脂硯齋有以下批語:

至此一頓,狡猾之甚,原非書中正文之人,寫來間色耳。

這裡「間色」的含義與上文相同,即紅玉與賈芸的故事不是小說的正文,他們亦非小說的「正人」。寫他們只是岔開正文,故設疑陣,使人迷惑而已。再回視上一條批語,則可以明白:在「金玉姻緣」中,寶釵的金鎖是正色,湘雲的金麒麟是間色。寫在這裡只是故設疑陣,以讓讀者誤以為「金玉姻緣」中的「金」為「金麒麟」。因此,下文才有「何顰兒為其所惑」,即為什麼黛玉也迷惑「湘雲與寶玉有緣」而來「窺伺偵察」呢?末句「故顰兒謂『情情』」,即只有矢志於愛情的「情癡」才會受此迷惑的,因此警幻揭榜時稱黛玉為「情情」。

回後批則十分明白,湘雲的金麒麟所伏的是衛若蘭的金麒麟,而衛若蘭的金麒麟就是寶玉得到的那隻金麒麟。

而且,在第三十二回的開首有如此過場文字:「襲人……一面笑道:『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史湘雲紅了臉,喫茶不答。」用過場照應回目是《石頭記》常用的手法,如第六回「賈寶玉初試雲雨情」亦是,脂硯批曰「數句文完一回題綱文字」。(甲戌本)過場中的「大喜」自然不是賈寶玉。因此,所謂「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就是指史湘雲與衛若蘭間的情事。

筆者充分注意到周先生的推測:湘雲後來流落衛若蘭家,因見衛若蘭之金麒麟竟寶玉舊物,乃大驚落淚,為若蘭所詢,知是寶玉表妹,遂通過馮紫英尋及寶玉,玉成寶玉湘雲……2。若僅孤立地以此解讀「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周先生之設計誠不謂不動人心魄,誠不謂不合於理路。然則,紅學之探佚,要瞻前而顧後,要尋「伏」而找「應」,要符合《紅樓夢》特殊的探佚依憑。

寶玉與湘雲最後並不結緣,還可以從別的脂批中獲得信息。湘雲在第二十回首次出場時有以下批語:

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閒閒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洩漏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庚辰本

作為對湘雲開場文字的批語,理當涉及結局。那麼其結局是,湘雲與寶玉寶釵之間的未婚時的交往——「舊之情」,恰成後日「二寶」結婚以後的談資!批語不正是這個意思嗎?此寶玉湘雲之無姻緣,不是一清二楚嗎?

●雲消水涸自蹉跎

湘雲的最後形景還可從其和作《白海棠詠》中「自是霜娥偏愛冷」的脂批看出:「又不脫將來自己形景。」

「霜娥愛冷」就是湘雲的婚後形景。「霜」通「孀」,寡居之意;「霜娥」即「嫦娥」,亦是獨居月宮之人,這就是湘云「將來自己形景」。此非寡居而終老歟?何有醮歸寶玉之說?

第二十八回庚辰本的回前批是: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始終者,非泛泛之文也。

這裡也明說寶玉所與最後結婚者為寶釵。

第二十二回寶玉難於應付湘雲黛玉間的磕磕絆絆,又遭到襲人的賭氣阻諫,遂致孤處房中,甚是無趣。於是,他心中想像:「說不得橫心只當他們死了,橫豎自然也要過的。便權當他們死了。毫無牽掛,反能怡然自悅。」此處有夾批:

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此是寶玉三大病也。寶玉看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能有「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庚辰本

此批點明寶玉的結局是「懸崖撒手」,「懸崖撒手」者,言懸崖上猶敢於撒手跳澗也,故曰「情極之毒」,「世人莫忍為之毒」,具體說即棄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而為僧。據此而言,豈有寶玉湘雲最後結合之理?

這裡再對寶玉在《情榜》上的判詞「情不情」作一剖解。第十九回,庚辰本、己卯本、有正本夾批都有「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黛玉之「情情」,即是純情癡情,其一生即是如此。而上文所引她因知寶玉將金麒麟必送史湘雲而為所惑,疑寶玉湘雲或有情緣,乃去窺探。故脂批曰「情情」,意思正是說「癡情人」才為所惑,才不放心而察看的意思。

「情不情」中之「情」自是常義,與黛玉之「情情」並無差別。而「不情」,指的是「鍾情」、「純情」、「癡情」的另一面,是為「忍情」與「絕情」;而這「忍情」、「絕情」又不同於一般的「殘忍、無情」,卻正是為「鍾情、純情、癡情」不得而所作的割捨與棄擲,其集中的體現,即「懸崖撒手」而棄寶釵麝月為僧。脂批中「情不情」舉凡出現五六處,均是此義。我們知道,揭榜已至末回。寶玉在末回揭榜之考語為「情不情」,豈會有與湘雲再合之理?

還必須補上一筆的是,眾所周知,寶玉是極為討厭已婚婦人的,屢言女人一嫁人即為可殺該死之輩,此實在亦作者之心態也。因此,在小說《紅樓夢》中,從未塑造一個寡婦再醮的形象的。而湘雲又正是作者所鍾愛與竭力塑造的人物,由小說中的「女兒觀」、「婦人觀」、「婚戀觀」揣測作者之用心,其必讓湘雲守寡而終老。如若讓其終歸寶玉,則不忍其先適他人(如衛若蘭);而既歸他人,則不忍心、也不悉於讓其失節而再醮!這也算是湘雲不醮寶玉的創作思想支撐吧3。

我們說湘雲的結局不醮歸寶玉,不等於說寶玉與湘雲不存有情感糾葛,這在第一第二部分說得十分明白。——作者對她的處置,無論是程度,無論是方式,無論是風格,無論是結局,都不同於寶釵,亦不同於黛玉,是獨特的「一個」。

詩云:

曾同寶玉早廝磨,一隻金麟起風波。

間色不障脂硯眼,雲消水涸自蹉跎!

註釋:

1題解:見《俞平伯倫紅樓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86頁。

2可參閱周汝昌先生《紅樓夢新證》,華藝出版社1998年版第第751頁。

3可參徐乃為《湘雲的婚戀結局與脂硯的性別身份》,載《紅樓夢學刊》2003年第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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