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紅樓」指瑕》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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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絮語

黃岳洲同志在《 修辭學習》 1994 年6 期《 「紅樓」指瑕》 一文中對《 紅樓夢》 的一些病句從語法修辭的角度進行了分析,很有見地,但也有一些分析值得商榷。

黃文「五、這日寶玉清晨起來,梳洗已畢,便冠帶了,來自前門院中。(第六十二回)」一例裡「冠帶了」的情況也大致如此。《紅樓夢》 的語言還算不上純粹的現代漢語,這只要隨便讀上幾個句子就可以明顯地感覺出來。個別地方尚留有古代漢語的痕跡,這應該是不足為怪的。

作者對第六個病例是這樣闡述的:

六、我又等了好半天.遇見個熟人,才得進來。不打量姑奶奶也是這麼病!(第一首十三回)

「病」可以是名詞,指生理或心理上發生的不正常狀態。也可以是動詞,指示生理或心理上發生不正常的狀態。「溶麼」指性質、狀態、方式、程度等,按理「病」是動詞。但據下文,劉姥姥又說:「倒是奶奶的病怎麼好呢?" 「病」又是名詞了。「這麼」改成在這樣」,既可以修飾動詞,又可以修飾名詞,就順適了。

我們不理解作者為什麼會作這樣的改動。如果確實存在這種情況:動詞「病」和名詞「病」都出現在同一個句子裡,並且有共同的修飾語「這麼」, 那麼,作者這樣改動就是合理的。但這兩個「病」實際上分屬於不同的句子,它們所在的這兩個句子之間還間隔著八個句子,怎麼談得上讓「這麼」改成「這樣」,從而「既可以修飾動詞,又可以修飾名詞」呢?不管「病」是動詞也好,名詞也好,它們在各自的句子裡都可以有適合於自己的修飾語。因此,根本沒有必要改動原文。

作者對第七個病例的看法是:

七、他又比不得是響們家的家生子兒.(第四十五回〕

「家」與「家生」重複。應該去掉第一個「家」。如果去掉第二個「家」,成為「咱們家的生子兒,似較遜色。

事實是,如果去掉第二個「家」,那就不是「遜色」的問題,而是完全不通了。我們認為,第一個「家」也沒有用錯。「咱們的家生子兒」與「咱們家的家生子兒」在表意上是有區別的.「咱們」只包括說話者和聽話者在內,範圍很小,由它們限定的「家生子兒」可以只指說話雙方自己的家生子兒,而不指榮寧二府的家生子兒。賈府的「家生子兒」只能說成「咱們家的家生子兒」,因為只有「咱們們家」才是說話雙方所共有的家——賈府.所以,這個「家」是萬萬不能省的。兩個「家」出現在句子中,確實有重複的感覺,但由於是句子結構的需要,表意的需要,只好將就了。由於是人物口語對白,修辭上有不完關之處正好反映了口語的特點,似乎也是難以求全責備的。

作者指出的第八個病例是這樣的:

八、於是賈漣深感賈珍不盡。(第六十五回)

「深」跟「不盡」重複,要麼說「賈璉深深感激賈珍」。要麼說「賈璉感激賈珍不盡」,下文有「我粉身碎骨,感激不盡」,這也是賈璉對賈珍的感激。

我們認為,「深」與「不盡」是從不同的角度對動詞「感」加以修飾補充的,不存在重複的問題。「深」是就感激的程度而言的,「不盡」則是就感激這一行為的時間長度而言的,表示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忘懷。所以,我們說,原文沒有問題。

作者對所舉的第十個病例是這樣說的:

一O 、那些人說道:「那世職的榮摧,比任什麼還難得! 」〔 第一百七回)

「任什麼」不好講,應當是任指代詞「任何」。「任何」是「不論什麼」的意思。「任什麼」的「什麼」是虛指代詞。

作者在這裡顯然又誤解了《 紅樓夢》 原文的意思。全句的意思是:「承襲世職的榮耀,比擔任其他的大官更難得!」作者把「任什麼」這一動賓短語誤解作代詞「任何」而強加改筆是毫無道理的.「任何」泛指一切東西,說「承襲世職」比「任何」東西都難得,顯然比得過於寬泛。無論是曹雪芹、高鴿或程偉元,斷不至於造出這種不倫不類的句子。

作者對病例十四的論述是有道理的。結尾時作者寫道:

下例是否有語病,捉摸不定,請讀者裁酌:

「我把上夜的小廝們都放了假.」 (第十二回)

江淮方官「把」換作「讓」講的,那就不誤。

其實,即使將「把」換作「讓」,句子也有問題.「小廝們」是被鳳姐「放了假」,而不是自己主動休假,說成「我讓上夜的小廝們都放了假」, 則意味著小廝們是「放假」的施動者,顯然前後矛盾。要改作「我讓上夜的小廝們都休了假」在語法上才站得住。但這種改法違背了原意,也影響了鳳姐的語言風格,還是不可取。對《紅樓夢》 的這句話,我們是這麼看的:原文是口語句式,且出自沒有什麼文化的鳳姐之口,完全可以接受。

如果把原文中的「假」去掉,變成「我把上夜的小廝們都放了。」這個「把」字句就完全可以成立。「把」字句的構成條件主要是動詞必須是及物動詞,且必須有處置性,還不能是光桿動詞,這個句子顯然能滿足這個要求。「放了」是一種處置,「放了假」說到頭也是一種處置。如果不機械地要求「把」字句中「把」所帶的賓語必須能原封不動地放回動詞後面構成動賓短語,而是有所變通的話,那麼《紅樓夢》 原文中的這句話就可以成立:「我把上夜的小廝們都放了假」,可以還原為:「我放了上夜小廝們的假」。類似《 紅樓夢》 這種說法的還有小說《 烈火金剛》 裡的一句話:(誰再出聲)「小心老子先把他走了火!"

作者對病例十六是這樣說的:

十六、如今琴姑娘跟了老太太前頭去,更冷冷清清的了。(第七十回)

「冷清」是形容詞,形容詞重迭加深程度有「很」的意思,「冷冷清請」等於「很冷清」。「更」表程度增高,用於比較,多數含有原來也有一定程度的意思。上例或說「更冷清的了」,或說「冷冷清清的了」。

作者對形容詞的語法特點所作的論述當然是正確的,但照他的辦法一改,或是程度降低,或是音節不協調,均非善舉。我們認為,如果換個角度來理解,不要把「更」看作是直接修飾「冷冷清清」的,那原文就沒有問題。這裡的「更」,實際上是就原來的情況而言的。本來大觀園內就夠冷清的了,如今琴姑娘一走,就更是一派冷清景象了。所以,「更冷冷清清的了」一句是「更是冷冷清清的了分的意思。「更」是用來修飾整個形容詞謂語部分的,或者說,是用來修飾隱含著的動詞「是,的。因此,不存在程度副詞使用不當的問題。

作者對病例二零的看法如下:

二O 、說的便是年內拍大家請吃酒.他家花園中事故。(第五十六回)

「酒」後面的逗號去掉,換成「的」, 「事故」前面也應該加個「的」,全句成為「說的便是年內賴大家請吃酒的他家花園中的事故」。《紅樓夢》 原文表意十分清楚,被他這麼一改,反而把人弄糊塗了。「賴大家請吃酒的他家」簡直不可思議。

《 紅樓夢》 原文中「年內賴大家請吃酒」一句,交代的是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等背景情況。整句的意思是:「說的便是年內賴大家請吃酒那一次,他家花園中發生的事情.」十分明白,何改之有?

作者接著寫道:下例也得加「的」, 「這不過是恐怕姑娘們受委屈意思。」(第五十六回)「恐怕姑娘們受委屈」是個複雜的主謂詞組,主語「平兒」因自述省,主謂詞組的賓語又是主謂詞組。這樣一個很複雜的結構作為抽像名詞「意思」的定語,兩部分之間必須有「的」來劃界。就一般情況而言,作者的看法是對的。但在這個句子裡,「委屈」和「意思」不可能形成結構關係,「委屈」一詞顯然是屬於前面的結構的,因此,即使不在它們之間加「的」,也不會造成誤解,並不是非加不可的。

作者接著寫道:

下面幾例裡的「的」字算不算多餘,不敢肯定,謹此求教:1 「這會子替奶奶辦了一點子事,況且關會著好幾層兒呢,就這麼拿糖作醋的起來。」(第一百一回)2 「姐姐,許久的不見了1 」(第一百十三回)3 「咱們大家越早些死的越好。」(第八十一回)例1 似乎應當說成「就這麼拿糖塘作醋起來」,例2 似乎應當說成「許久不見了」,例3 似乎應當說成「咱們大家越早些死越好」。三個「的」可以去掉。

作者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提出以上看法,肯定是有道理的。我們也打算就此發表些個人意見,求教於專家。

例1 的「就這麼拿糖作醋的起來」一句中「的」後面如果沒有「起來」一詞的話,完全可以看作語氣詞,表示對「拿糖作醋」這一行為的肯定。但由於後面有了趨向動詞「起來」,就只能把它看作結構助詞,與「拿糖作醋」這一兼語短語組成狀語來修飾後面的中心語。當然,這裡的中心語不是「起來」,而是某個隱而未現的動詞,只是說話者一時找不到恰當的詞而沒有說出來。「起來」只是這個隱藏動詞的補語。由於句子事實上未出現謂語中心,「拿糖作醋」便起到了以修飾語代表中心語的作用。同時,因中心語空缺而產生的語流的停頓,也使「的」具有了語氣詞的功能。因此,這個「的」是不能省的。如果按黃岳洲同志的意見,去掉「的」成為「就這麼拿糖作醋起來」,就造成了「兼語短語帶趨向動詞補語」的情況,這在現代漢語中是很難見到的。

例2 的「許久的不見了」一句中的「許久的」是「的」字短語,補出中心語就是「許久的時間」。平時常聽到這種說法:「好長時間不見了。」這裡由「好長時間」這一名詞性的偏正短語作狀語來修飾中心語「不見」。「許久的時間不見了」一句的結構與此句相同。「許久的不見了」一句道理也一樣,只是敘「的」字短語來代替名詞性的偏正短語作修飾語而已,「許久的」比「許久」更具強調作用。

例3 「咱們大家越早些死的越好」一句,有沒有「的」,結構和意義都不一樣。保留「的」, 「咱們大家越早些死的」是「的」字短語作主語。全句是陳述了一種觀點:死得越早的人,就越好。這裡的兩個關聯詞「越」處於不對稱狀態(一個關聯定語,一個關聯謂語)。去掉「的」,全句就是緊縮複句,用它來表達一種要求速死的願望。句中的兩個「越」處於對稱狀態(都關聯謂語)。可見,有「的」和無「的」,情況是不同的。總而言之,以上三例中的「的」,我們認為都不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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