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紅樓夢》的著作權問題
1994年1月8日,《文藝報》登載了王家惠同志《曹淵即曹顏——曹寅曾過繼曹鈖之子》和劉潤為同志《曹淵:〈紅樓〉的原始作者》兩篇文章。前者認為豐潤曹銳之子曹淵曾過繼給曹寅為嗣,改名曹顏。後者則在前者的基礎上進一步認為,「情僧實即曹淵」,乃《紅樓夢》的原始作者,他「假托『石兄』,演繹自己的半生際遇,寄托個人的人世感慨」,寫成一部「比較粗糙」的《情僧錄》。此書「不但沒有章回目錄,而且情節也比較簡單」。後來,「東魯孔梅溪突出了警戒風月的主題,改題為《鳳月寶鑒》。」「曹雪芹正是根據《情僧錄》、《風月寶鑒》,在脂硯齋的具體參子下進行再創作的。」並且,曹雪芹系「出於豐潤曹」,「當屬曹淵兄弟行(曹淵的一個遠房小弟?),而絕不是曹寅之孫。」對於王家惠、劉潤為兩同志的觀點,筆者難以苟同,現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與王家惠、劉潤為二位商榷。
一
劉潤為同志認為:「根據《紅樓夢》所反映的生活內容及其蘊含的思想感情的特徵,這個原始作者起碼應當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曾親歷富貴榮華,非如此則不具備封建貴族生活的深切體撿,二是屬於貴族中的『多餘的人』,非如此則不足以理解並創造賈寶玉的形象,三是必須具備高度的文化藝術修養,非如此則不足以將這些特定體驗昇華為藝術創造。」為了證明曹雪芹不具備第一個條件,劉潤為同志便首先在曹雪芹的生年問題上作了迴避。他說:「根據敦誠的詩句『四十年華付杳冥』,曹雪芹大約生於雍正二年(1724),卒於乾隆二十八年(1764)。而曹家被抄則是在雍正五年(1727),算來此時的曹雪芹才僅僅三歲,可見他生來便陷入厄境,根本就沒有『煙柳繁華』、『溫柔富貴』的體驗。」我們看到,劉潤為同志為了支撐自己的論點,在此竟然採取了材料唯我所用的態度。眾所周知,有關曹雪芹出生於哪一年的問題,目前學術界還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尚有兩種:一是公元1724年,即雍正二年甲辰,簡稱「甲辰說」;二是公元1715年,即康熙五十四年乙朱,簡稱「乙未說」。前者是由周妝昌先生提出來的。其主要依據是,敦敏《怐齋詩鈔》中的《小詩代簡寄曹雪芹》一詩編入「癸未」年,而敦誠的挽曹雪芹詩又是「甲申」年開歲的第一首,因而便將曹雪芹卒年定於「癸未除夕」。然後,周先生又依據敦誠的「四十蕭然太瘦生」和「四十年華付杳冥」兩句詩,由癸未上推四十年,得出了曹雪芹生於甲辰雍正二年的結論。然而,這一推論卻又存在著幾個問題:其一,敦誠詩句中的「四十年華」乃是為了詩句的韻律而泛詞舉其成數,曹雪芹未必活了整四十歲,其二,敦誠的詩句與曹雪芹另一好友張宜泉在《傷芹溪居士》一詩詩題下小注中所云「年未五旬而卒」的話有矛盾;其三,「甲辰說」只是一種泛泛的推論,別無其他佐證材料。
「乙未說」又稱「遺腹子說」,是由王利器先生提出來的。他依據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曹頫\上康熙皇帝的奏折,又以張宜泉詩題下的小注相佐證,證明曹雪芹乃曹顒的遺腹子,出生於康熙再十四年乙未。雖然此說亦未得到學術界的普遍認同,但筆者認為它比「甲辰說」要可靠得多。倘若「乙未說」與事實相符,那麼雍正五年(1727)曹家被抄時,曹雪芹已是一個十幾歲的大孩子了。在這十幾年間,他自然會「有『煙柳繁華』、『溫柔富貴』的體驗。」劉潤為同志對「乙未說」避而不談,想必是怕自己的論點站不住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