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著作權問題的商榷
曹雪芹對《紅樓夢》的著作權,自胡適考證確實以來,不斷有人提出質疑乃至否定意見。遠的不說,前幾年就有人重提曹頫\說。今年初,劉潤為先生《曹淵:紅樓的原始作者》一文又提出一個新的說法,即認為《紅樓夢》的著作權當判歸豐潤曹鈖之子曹淵,而曹雪芹只是「進行再創作」的整理者。而且曹雪芹也不是曹寅的孫子,而是曹淵的兄弟行,可能是「曹淵的一個遠房小弟」。劉文載於1994年1月8日《文藝報》,同時刊載的還有王家惠先生的《曹淵即曹顏——曹寅曾過繼曹鈖之子》和周汝昌先生的《王文讀後》。王文的觀點己如標題所示,它是劉文立論的基礎。周汝昌則對王文的考證表示「欣佩」。隨之楊向奎先生,在1991年3月9日《中國文化報》上撰文,讚許劉王二文「是畫龍點睛的著作。王家惠畫龍,而劉潤為點睛。有此一點,全龍活了,而《紅樓夢》一書原始作者的找出,使七十年來的懸案至此解決。胡適之先生有知,亦當引為知己。」楊先生並頗為樂觀地開列了胡適以來七十年中「解決此一繁難的有功人物」,言外之意是,《紅樓夢》的著作權問題至此方得以完滿地解決。沈我們所知,贊同這一觀點的並非僅楊先生一人而已。看來,曹雪芹對《紅樓夢》的著作權,又面臨著一次新的挑戰。如果劉潤為和王家惠兩位同志能夠最終解決《紅樓夢》的著作權問題,那當然值得慶賀。然而,我們細讀兩文之後,感覺仍有一些疑惑難解之處;共考據與論證的方法,也有探討辨難的餘地。現不揣譾陋,把一些想法提出來,以求教於方家,並與劉王二先生商榷。
首先談王家惠的文章。應當說明,王文對《紅樓夢》作者「曹淵說」並沒有直接的論述,該文所論證的只是豐潤曹鈖之子曹淵曾出嗣為曹寅之子,改名曹顏,後回歸本支。王文立論的根據,一是《浭陽曹氏族譜》,二是《總管內務府為曹順等人捐納監生事咨戶部文》。《浭陽曹氏族譜》亨下卷四第十四世曹鼎望名下載有:「鈖字賓及,號癭庵,行二,歲貢,任內閣中書。配張、王氏,子四:漢、淵、湛、泳,淵出嗣。」第十五世曹鈖名下載有:「淵:字方回,行二,庠生。配鄭、于氏,嗣子樹深。」從譜文看,曹淵曾出嗣於外。王文說,曹鈖的堂兄弟即曹鼎望六個弟弟的兒子皆有子,曹鈖的兄弟三人亦皆有子,皆無過繼曹淵的可能,「在整部家譜中都未見曹淵曾嗣與誰的記載」。王文同時排除了族譜漏載曹淵繼父母的可能,因而懷疑曹淵曾嗣與「同姓同宗之人」為子。這一思路自然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族譜漏載的可能性還應慎重考慮。曹淵的情況顯然有其特殊性,就是他後來又回歸了本支,而且其原因委曲難明。修譜人是否考慮,既已回歸本支,就不必註明其嗣父了呢?另外,漏載是舊時族譜的通病,原因頗為複雜。比如,《五慶堂重修曹氏宗譜》對曹頫\的承嗣情況就隻字未提。如果沒有其他檔案材料的參證,我們便很難知曉曹頫\乃曹寅嗣子與曹寅親子。因此,在沒有其他旁證材料的情況下,僅據《便陽曹氏族譜》就下斷語,認為曹淵出嗣「同姓同宗」的其他家族,考證是欠嚴謹的。縱然王文的推斷成立,則此「同姓同宗之人」是否僅有曹寅一人的可能性,也還是值得考慮的,因為王文並未說明與豐潤曹同姓同宗的是否僅限於遼東曹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