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紅樓夢》文本分析群芳年譜
筆者從《紅樓夢》作品文藝品味角度,再來復證前幾章考量的120回《紅樓夢》系統論(從1723年—1765年)「一逝三生(升)」所推論的《紅樓夢》主要人物的齒序敘述,看看是文本否符合文藝創作的「藝術真實」。
一般讀者是從整部小說作品來理解的。因為《紅樓夢》有四百多個藝術人物,譬如閱讀欣賞僅僅從「十二釵」藝術形象的角度來賞析、理解,就顯得單薄,是不符合文學欣賞實際的。但是,如果弄清「男一號」賈寶玉及其主要人物年歲的動態增長的創作意識,摸清其主要人物在藝術世界各事件中年齡的差異,對於正確理解書中的內容,感受書中美妙的藝術境界等,都很有必要,也有意思,更能進一步把握《紅樓夢》敘述命脈,深刻理解這部現實主義作品的歷史鮮活與生活的真實感。
一連串的疑問就從〈〈紅樓夢〉〉全部書的第五回總論開始。譬如第120回《紅樓夢》第5回寫道,「一時寶玉倦怠,欲睡中覺」秦氏可卿將其安排到自己屋裡。此時——
嬤嬤說道:「哪裡有個叔叔往侄兒媳婦房裡睡覺的禮呢?」秦氏笑道:「噯喲喲,不怕他惱,他能多大了,就忌諱這些個。」
那麼此時寶玉到底多大呢?第3回《林黛玉拋父進京都》「寶、黛」初識時,他們各有多大?黛玉葬花時,是《西廂記》(《會真記》)中張生和鶯鶯似的「青年公子」和 「裊裊婷婷的女兒」相會後的幽怨嗎?薛家母女落腳榮府時是黛玉入府的「次日」——第二天嗎? 「寶、釵」識金鎖、認通靈時,彼此又是多大?寶玉到底比元春晚生了幾年?(有的版本上說「十幾年」,有的為「次年」,有的為「後來」,到底那個說法比較準確呢?)第95回裡說元妃薨逝「存年四十三歲」是否可信呢? 賈寶玉成婚是十七歲多,還是十九歲多?等等。
此考論的前提是:
一、基於前面幾章論證了120回《紅樓夢》文本陳述,是一個和諧的系統;
二、鑒於《紅樓夢》首回作者自序「按跡循蹤,不敢稍加穿鑿」——嚴格地按照現實生活的面目而纂制、創作的。
§8.2 木石「前」盟許多讀者都感覺到,《紅樓夢》主要人物的年齡是隨著故事敘述的推展和人物彼此的「瓜葛」 流動著向前行進的,作者似乎惟恐讀者「跟不上趟」,所以不時地向讀者直接或間接地交待或暗示著。雖然無直接交待,但我們可根據《紅樓夢》陳述的「擬態環境」:長相行為、語言舉止、風氣俚俗,以及「姐、妹、兄、弟」稱謂與故事情景等,進行定量判斷。現在,我們以現實主義作品創作「是否合乎歷史邏輯,是否符合生活實際」為標準,奇文欣賞,疑義相析,進行藝術判別和確認。
在第63回的《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一回中,襲人取出一簽來,簽上注中有:
「坐中同庚者陪一盞。」
「大家算來, 香菱、晴雯、寶釵三人皆與他同庚。」
這說明,襲人、香菱、晴雯、寶釵四人同歲。在第6回《賈寶玉初試雲雨情》中有「襲人本來是個聰明女子,年紀又比寶玉大兩歲,近來也漸通人事……」指明襲人比寶玉大兩歲。所以上述四人都比寶玉大兩歲左右。在第3回中,黛玉說:
「在家時記得母親常說,這位哥哥比我大一歲, 小名就叫寶玉。」
可知,黛玉比寶玉小一歲,按照古人「男滿女進」規矩,她比寶釵等四人應小二到三歲。從寶玉撰寫的《芙蓉女兒誄》中:
「竊思女兒自臨人世,迄今凡十有六載。…… 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可知晴雯死時年僅十六七歲,和寶玉相處共五年零八個多月。也就是說,他們剛相處時,晴雯才十歲到十一歲——寶玉此時八至九歲。這暗合第77回中所說:
「這晴雯當日系賴大買的……那時才得十歲,賈母見了喜歡,就孝敬了賈母。」
以及後來老太太又「打發」到寶玉屋裡,也相吻合。
第2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黛玉「年方五歲」,已開始上學識字,並聘了賈雨村為「家塾教師」、「又是一載有餘,不料女學生之母賈氏夫人一病而亡」。黛玉六歲多就喪母了,後被接入榮府。同一回中賈雨村說「上月其母竟亡故了」和寶玉「如今長了七八歲」之語,也說明寶玉比黛玉大一歲。有的版本上此處說寶玉「如今長了十來歲」,欠確。一個六七歲的幼年失怙的弱女孩,被外祖母接去, 況且還是在其父的動員指教下「不忍離親而去」的, 怎能說是「拋父進京都」, 使人難以理解。那麼這是作者的失檢點處,還是傳抄時混入了別人的手筆呢? 不得而知。
第3回黛玉進榮府時才六歲多,身量並不甚高——所以「林黛玉扶著婆子的手,進了垂花門」的, 而不是扶著婆子的胳膊或肩膀。於是就有:
「鳳姐攜著黛玉的手,上下打量了一回……又忙攜黛玉之手,問:『妹妹幾歲了? 可也上過學?』」
慇勤而關切的表現, 完全是一個未曾見過面的大嫂子對學齡前小朋友的親熱口吻。再說七八歲的寶玉,稚嫩得「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也引得脂批大發感慨。第19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語》敘述,襲人的哥哥「花自芳連忙抱下寶玉來」、「花自芳聽說有理,忙將寶玉抱出轎來,送上馬去」——而不是「扶下」、「扶上」,可見十二歲時,寶玉身量還小。可見作者用詞之確。
由此可知,「寶、黛」初識時,黛玉六歲多,寶玉七歲多,他們還都是兒童, 絕不是二八嬌娃年齡的「待月西廂」相會。正因此蒙童小兒,日久生情愈見可貴——也正像李商隱喟歎的愛情「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8.3 金玉良「緣」薛家母女落腳榮府。第3回黛玉進賈府的文末敘述「次早(有版本為日)起來,省過賈母,因往王夫人處來,正值王夫人與熙鳳在一處拆金陵來的書信看……」(按:薛家姨母寄來的通關信),這和黛玉入榮府連著寫的。
但其實卻不是黛玉初入榮府的第二天,細究已是三年後的「次早」了——第12回當年秦卿病逝。因為在第4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中英蓮(後版本更名為香菱)「自五歲被人拐去」、「隔了七八年」,又被「呆霸王」薛蟠搶去後霸佔為侍妾,帶入榮府時年僅「十二三歲」。因上節論述了寶釵和香菱同歲,所以寶釵入榮府時也為十二三歲。此時寶玉十至十一歲,黛玉才九至十歲。黛玉進「京都」榮府業已三年了。再看第20回《林黛玉俏語謔嬌音》寶玉對黛玉說的:「你先來,咱們兩個一桌吃,一床睡,長了這麼大了,他(指寶釵)是才來的,豈有個為他疏你的?」——兩廂是到契合的。這個問題,在1980 年人民文學版的《紅樓夢》通行本注意到了,在「次早(日)」一段前空了一行,以期讀者注意。
寶釵在十二歲左右到榮府前在第4回敘述的「待選」「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人才贊善之職」,這也符合乾隆時代要求「仕官名家之女」13歲「待選」的典故。於是,「日與黛玉、迎春姊妹等一處,或看書下棋或做針黹,倒也十分相安」。這期間「寶、釵」不可能就未見過面,但賈寶玉的「隨行記者」——石頭,卻未記下兩「寶」初會的情形,只在第8回記下了一兩年後的兩「寶」識金鎖、認通靈的事:
寶釵因笑說道:「成日家說你這玉,究竟未曾細細的鑒賞,我今兒倒要瞧瞧。」說著便挪近前來。
此時,秦鍾已在榮府和寶玉相會要上家塾。兩人都是十二歲左右。 寶釵應為十三四歲了,在榮府已有一兩年了。這與下面第9回《起嫌疑頑童鬧學堂》金榮媽胡氏勸金榮:「你這二年在那裡唸書……那薛大爺一年不給不給,這二年也幫了咱們有七八十兩銀子。」相互一致。
所以「石頭記」,所志之事是寶玉七八歲後發生的賈府故事,並不是從寶玉落草之日起,按日、月、年記流水帳。這是作者用的「間架」之法,這裡的年故意隔過去了,並非作者有失檢點。
如前所述,寶釵入榮府時寶玉十至十一歲。此時賈蘭「今方五歲,已入學攻書」,可知寶玉比賈蘭大五歲左右。從第2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
「夫人王氏,頭胎生的公子,名喚賈珠,十四歲進學,不到二十歲娶了妻生了子(指賈蘭),一病死了。」
可知賈珠最多比賈蘭大二十歲(懷胎十月),比寶玉應大十五歲左右。冷子興又說王夫人「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指元春)」。所以元春最大也應比賈珠小一二歲,就比寶玉大十三四歲。這與程乙本陳述的:「不想隔了十幾年,又生了一位公子,一落胞胎,嘴裡便銜下一塊五彩晶瑩的玉來」,完全相吻合。這裡的「十幾年」就是十三四年。按照文本敘述,元春帶三四歲的寶玉認字時,已是十七八歲了!所以作者刻畫惟妙惟肖:「雖為姊弟,有如母子」,相當貼切。寶玉剛過完十二歲生日(第33回),便遭罹其父一頓暴打,王夫人哭訴道:「我如今已將五十歲的人,只有這個孽障。」可知王夫人生寶玉時已三十七八歲了。因此推論,生元春時應為二十三四歲, 生賈珠時二十二三歲。
§8.4 歲月有痕還可以從習俗交往間看迎、探、惜、湘的年齡,小有無著。黛玉初到榮府時見迎春已「肌膚微豐,合中身材」了,舉止「溫柔沉默」,「觀之可親」。她已開始「微豐」,又是大觀園出嫁最早的一個姑娘。據此判定她已十歲左右,比寶玉大兩歲左右。因為按照常識富貴家的女兒,十歲前後生理發育變化最大,就像現在的青春女孩。她出嫁時寶玉十四歲,她十七八歲。在黛玉眼中,探春「長挑身材」,排行第二。但是在後來的交往中,探春和湘雲都分別稱黛玉為「姐姐」。可能比黛玉小幾個月,但不宜再小(還有惜春呢)。探、湘比寶玉應小一歲多。當時,惜春雖「身量未足,形容尚小」,但此時她已「上學」、「讀書」了。根據《紅樓夢》中貴族子女「五歲入學」的慣例,惜春已滿五歲。比黛玉小一歲或幾個月,比寶玉小兩歲左右,比迎春小三四歲。若此,再對照第49回:
「敘起年庚,除了李紈年紀最長,鳳姐次之,餘者迎、探、惜、釵、黛、湘、李紋、李綺、寶琴、岫煙、寶玉等,皆不過十五六七歲……」
這裡的年齡差距兩三歲,所以已知釵、黛年齡差距三歲,惜春比黛玉小幾個月,迎春比寶釵大一歲(難道作者安排她也是正月二十前生?)迎、惜間年齡差距已達四五歲。可見這一段是作者隨筆,不能頂真判定某個人具體年齡的。
巧姐原名大姐兒,是賈璉和王熙鳳之女,在劉姥姥一進榮國府時,已有「賈璉的女兒睡覺之所」,在接著第7回的送宮花中,還有「奶子拍著大姐兒睡覺」的描寫。據此判定巧姐一至二歲,比寶玉(此時十二歲)小九歲左右。但是從第117回的「年紀也有十三四歲了」的敘述,推論寶玉十六七歲,出家十九歲矛盾。
劉姥姥與賈母的年齡。第39回劉自稱:「我今年七十五歲了」,賈母向眾人道:「這麼大年紀了,還這麼硬朗。比我大好幾歲呢!」可是事隔幾年年,卻是 「賈母八旬大慶」。這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賈母八旬確鑿,因為在接著的鴛鴦抗婚中,她的長子賈赦,已 「上了年紀」, 「鬍子蒼白」,當在六十歲以上。況且,在賈母八十一歲那年,次子賈政已是「望六之年」。若賈母也是十五六歲出嫁,十七八九歲生長子賈赦,二十歲左右生次子賈政,賈母此時當為七十八九歲。但她為什麼說劉比她「大好幾歲」呢?這是賈母在公眾場合為了尊重對方,按照習俗說的客氣話?
寶釵十五歲生日時,唱戲的十二個女孩子,「那小旦才十一歲」,「小丑才九歲」。可認為她們都比寶釵小四至六歲,比寶玉應小兩至四歲。
伺候幼年或未成年主子的丫鬟,其年齡一般比主子大些。因為大了才有能力「掌管釵釧」,伺候「盥沐起居」。如黛玉的丫鬟雪雁,入榮府時敘述只有「十歲」,但比黛玉還大三四歲。賈母嫌其小怕伺候不周,把自己的大丫鬟鸚哥給了黛玉。寶玉屋裡的襲人、晴雯、麝月、秋紋等都比寶玉大,管「澆花」、「喂雀」、「燒茶爐子」的粗使丫鬟小紅,比寶玉大四五歲。襲、晴比寶玉大,前面已有交待。那麼怎知麝秋也比寶玉大呢? 在第54回描寫,一次寶玉要小解,便走過山石後去,站著撩衣,麝月秋紋皆站住,背過臉去,口內笑說:「蹲下再解小衣,留神風吹了肚子。」這時,只見兩個媳婦迎面來了,又問:「是誰?」秋紋道:「寶玉在這裡呢,大呼小叫,留神嚇著罷!」此時寶玉十四歲多,麝秋對寶玉的關愛,確像個大姐姐似的。迎春的丫鬟司棋,探春的侍書,惜春的入畫,湘雲的翠縷,都比主子要大些。唯有跑腿傳話,拿取物品的丫鬟才小些。
據此排序,前80回中有兩處和書裡說的不符。一處是黛玉後來的年齡,書中45回黛玉說:「我長了今年十五歲」,按照她前面的年齡推算,此時她當是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在生活中也確如此,在後來的白雪紅梅中,她穿「羊皮小靴」,湘雲穿「鹿皮小靴」。傻大姐「年方十四」就已是「兩隻大腳」了。黛玉顯然不是十五歲的半大姑娘。為什麼大了三歲呢? 我以為 「五」和「三」字形雖不太相近,但也有相似之處。有抄錯或被改的可能。抄書人可能覺得十三四歲的黛玉,文才怎能就這樣高? 懷疑可能是「五」抄錯的,便改回為「五」,也是有的。
另一處賈蘭在第78回的年齡,我們知道前面推論賈蘭比寶玉小五歲。當寶玉十七八歲時,賈蘭當為十二三歲,所以書中說「小哥兒十三歲的人」。但賈蘭的這個年齡,是從「眾幕賓」眼中看出的,不是本人或知情人所述。富貴人家的生活條件好,孩子身體發育成長快一些,個頭大了點,讓他人看著年齡大了點,也是有的。
這裡,我們以寶玉的年齡為基準,列出比寶玉大兩歲的有襲人、晴雯、寶釵、香菱;大兩三歲的有迎春。還有大四五歲的有薛蟠、賈薔;大五六歲的有賈芸;大六七歲的有秦可卿、妙玉;大八九歲的有賈蓉;大九至十歲的是鳳姐;大十多歲的有賈璉、鴛鴦、元春。和寶玉同歲的是秦鐘,比寶玉小一歲的是黛玉,再小一點的有探春、湘雲,小兩歲的有惜春、賈環,小五歲的有賈蘭,小九至十歲的是大姐。
§8.5雪泥鴻爪寶玉在秦氏屋內睡中覺時,才十至十一歲,還是孩子。雖是「叔叔」,卻像其小弟,且與其小弟秦鍾同歲, 「只怕那一個還高些呢」,況且秦氏已婚,年齡至少比寶玉大六七歲。此舉還在情理之中,未感有亂倫和不雅之嫌。
元春省親時,寶玉才十一二歲,所以當元春召見寶玉時彷彿露出舔犢之情:
「命他近前,攜手攬於懷內,又撫其頭頸笑道:比先長了好些……。」
這樣深情關切的描寫,合乎一個大十幾歲的親姐姐對小弟弟的相見之親。
當寶玉和黛玉耳鬢廝磨,同躺一張繡榻,說俏皮話,還動手動腳,「隔肢」、「亂撓」等「意綿綿靜日玉生煙」,讓我們聯想到李商隱的《錦瑟》「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的境界。此時寶玉十二歲, 黛玉十一歲左右,完全是一對還在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童年時代的表兄妹。
寶玉「猴上身去」要吃鴛鴦嘴上的胭脂,並「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此時寶玉還是淘氣十足的十二歲孩子,因身量不高,夠不著,只得跳起來,像猴子似地攀緣著鴛鴦的脖子、肩膀,兩腳不著地,附著在鴛鴦身上。而鴛鴦比寶玉大十多歲,像大姐姐、大姑姑似的, 也不會使人感到不雅。
小紅「趕著進去」給寶玉倒茶,說道:「二爺,看燙了手,等我倒罷。」這裡就有疑問,寶玉自己倒茶,能「燙了手」嗎? 其實,因第25回中有那和尚將寶玉帶的那塊玉「擎在手上,長歎一聲, 道:青埂峰下,別來十三載矣」。也就是說,那塊石頭攜入紅塵十三年了,寶玉也就十二歲了。對於一個 「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嬌生慣養的十二歲公子哥兒,就像當今的「小皇帝」一樣,自己倒茶,確有「燙了手」的可能。那麼小紅呢? 十四歲進府當差,如今已「十七歲了」,比寶玉大四五歲呢。這句話裡有獻媚, 但更多的是關愛,也確是生活實際的寫照。
寶玉十三歲時,做事有失檢點,致使其父賈政失了點尊嚴,被責令「按在凳上」毒打一頓(第33回),一家人嚎天哭地,也在情理之中。
寶玉生日,群芳夜宴(第63回)。鬧壽酒至四更時分,少女們和少男雜睡一屋, 「大家甜黑一覺,不知所之」。第二天十歲多的芳官醒來,才知道自己竟和寶玉同榻而睡,害羞得說不出話來。剛過完十五六歲生日的寶玉說:「我竟也不知道了,若知道,給你臉上抹些墨。」讀此,可能覺得驚奇,但仔細一想,寶玉從小就膽小,夜裡還要喫茶。伺候寶玉的一群丫鬟、嬤嬤們,一直是和他同屋分榻而睡。這次夜宴鬧至天快亮了,大家擠在一屋迷糊一覺,也無可非議。「抹些墨」的惡作劇,從前小學裡常有,晚上在油燈下讀書學習,年齡小的孩子熬夜不過, 就爬在桌上睡著了,同桌見此,就用毛筆往他臉上畫眼鏡、抹墨。他若還不醒,也不告訴他,第二天早上, 惹得孩子們笑個不住,這在生活中也是有的。
《紅樓夢》後四十回中,在賈母八十一二歲那年賈妃薨逝,說「存年四十三歲」,此時賈妃當三十七八歲,寶玉還未成婚。那年賈政雖是「望六」之年,年近六十,但王夫人才五十二三四歲? 還有書中安排賈母八十一耳歲那年,十八歲的寶玉和寶釵成婚,這就和寶玉十九歲出家後,所以王夫人哭訴的「才成了一二年的親」。我信其後者為實,說寶玉十九歲出家,書中有兩點為據,一是賈政說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二是賈雨村在「知機縣急流津」時,和甄士隱相遇,有「別來十九載」之憶,都可說明寶玉出家時已十九歲了,這也和王夫人說的「才成了一二年的親」相附合。這也說明寶玉成婚時為十七八歲,當在賈母八十三歲壽終之後,這時若寶玉娶寶釵,從各方面看來,都合乎情理。
現在,我們再列出下列事件中主要人物的年齡: 黛玉入榮府時,黛玉六歲多,寶玉七歲多。寶釵入榮府時十二三歲,此時寶玉十至十一歲。寶玉「神遊太虛境」時,十至十一歲,寶玉會秦鍾時,兩人都是十二三歲,「寶、釵」「識金鎖、認通靈」時,寶玉十二三歲,寶釵十四歲。大觀園題對額元妃省親時,寶玉十二三歲。搬進大觀園住,「寶、黛」讀西廂時,寶玉十三歲, 黛玉十二歲。寶釵撲蝶時十五歲,黛玉葬花時十三歲。 晴雯撕扇時十五六歲,寶玉十三四歲。寶玉挨打時十四歲。菊花詩會時,寶玉十四歲,黛玉十二三歲, 寶釵十五歲,探春十四歲,湘雲十二歲多。惜春畫大觀園時十二歲。探春理家時十四歲多,湘雲眠茵時十三歲多。晴雯屈死時十六歲,寶玉撰寫芙蓉誄時十五歲。迎春出嫁時十八九歲。
在後四十回中,賈妃薨逝時三十八九歲,賈母壽終時八十三歲,寶玉成婚時當十八九歲。鳳姐死時二十五六歲。探春出嫁時十八九歲。寶玉出家時十九歲多。
《紅樓夢》中少男少女的年齡大小是一個敏感的問題。稍有差池,推得的人物年齡就不和生活真實,有時很荒唐。尤其是寶玉的年齡忽大又忽小,是作者在《紅摟夢》中打的一個「回力球」。我們不可逾越雷池半步,否則將大煞風景,不成體統,更談不上感受書中審美的意境了。試想,如果讓十六七歲的青年人(寶玉)去吃鴛鴦嘴上的胭脂,誰不以為他就是流氓!
總之,《紅樓夢》是一部「千古未見之奇」的「奇書」,賈寶玉、林黛玉又是奇書中有奇才的理想形象。大觀園裡的女兒們,又是處於「混沌世界,天真爛熳」之時的才華橫溢的天使。這樣出奇出眾的人,自然會有出奇的言論,出奇的作為。賈寶玉是嘴裡銜著塊玉來到人間的,此事雖奇,卻不是他自己所為。但他淘氣」、「聰明」, 「百個不及他一個」,是他的所作所為而致。他的「女兒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奇異之論,又是他對人生人性覺醒的表現。在十三歲時, 他還在地上玩「挖坑」,說明他在生活中也是食人間煙火的普通少年。他把「夫妻蕙、並蒂菱」埋葬了,則是他將來拋棄夫妻生活而出家做和尚的先兆。林黛玉是由「絳珠仙草」「幻化人形」、「修成女體」來到人間「還淚」的,她才冠群芳,「心較比干多一竅」,將花兒葬了隨土化了,以圖「質本潔來還潔去」。出奇的想法,出奇的作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還有那丫鬟翠縷的「陰陽」論,香菱的「夫妻蕙」論,藕官的泣虛凰,晴雯撕扇等。他們在年齡上應是一群天真無邪和無知的孩子。初看似乎有點荒誕,但仔細一想,非但不荒誕,還很有道理,很有趣味,也就令人更驚奇了。
《紅樓夢》是作者「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經過精心設計勾畫,用他的心血凝成的。《紅樓夢》中主要人物的年齡大小和相互牽連的關係,也是經過精心設計安排的。至於後40回中的個別差異或前後稍微矛盾,也是時間風化和心理變遷歷程所呈現出的原始面貌——因為原稿是程、高從「故紙堆中」、「鼓擔上」集腋成裘,搜羅毫釐而來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