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紅樓夢》愛情描寫的文化學透視

對《紅樓夢》愛情描寫的文化學透視

對《紅樓夢》愛情描寫的文化學透視

紅樓評論

 自《紅樓夢》問世以來,迄今不知有多少讀者被寶黛愛情深深吸引以至如癡如迷(有的竟癡迷致死),不知有多少讀者為寶黛愛情悲劇痛心疾首,扼腕奮臂,文人圈裡「復有人不滿」於其悲劇結局,「奮起而補訂圓滿之」〔1〕寶黛愛情及其悲劇,其所以能超越時空,對不同時代讀者具有如此震撼人心、移人心性的永恆魅力,正在於它局度真實而又非常深刻地揭示了人類性愛中某些共有的或相通的感情,揭示了某種普遍的人性人情之真和美,並表現了這種真和美的被壓抑、摧殘和毀滅。

    但是,寶黛愛情畢竟不是什麼抽像的或純粹自然的男女性愛,而是中國封建末世一對貴族青年男女之間的愛情,因而不能不烙上那個時代的深刻印記。從20 世紀50年代以來,紅學界人都從社會學的角度充分肯定、高度讚美寶黛愛情的積極意義或進步意義,而對寶黛愛情由時代局限造成的病態的一面,一般較少觸及,或只是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據我所知,解放後紅學界較早對寶黛愛情作出一分為二認真分析的,當是何其芳的《論<紅樓夢>》。在這篇著名論文中,作者一方面充分肯定「賈寶玉和林黛玉的戀愛已經包含了一個現代的戀愛的原則」,即「必須建立在互相瞭解和思想一致的基礎上這樣一個愛情的原則」,同時又指出,「這並不是說他們的戀愛就已經和現代的戀愛一樣。……在曹雪芹的時代,是還不曾出現近代的或現代的那樣的戀愛的。因此,賈寶玉和林黛玉的戀愛又有一個非常觸目的特點,就是他(它)仍然帶有強烈的封建社會的戀愛的色彩。這種特點特別表現在他們的曲折的痛苦的表達愛情的方式上」[2]何其芳的這一論斷,至今看來也還是頗有見地的,但似又有言未盡意之處。如果說寶黛愛情「仍然帶有封建社會的戀愛色彩」,那麼我以為,「這種特點」就不只是「表現在他們的曲折的痛苦的表達愛情的方式上」,更重要更深刻的還表現在他們的愛情的基本形態上,而這一愛情形態又與當時的婚姻制度密切相關。質言之,寶黛愛情就其共同的思想基礎或思想傾向而言,雖「包含了一個現代的戀愛的原則」,並具有封建叛逆性的一面,但就愛情的基本形態看,它卻迥然不同於以男女性愛權利平等的一夫一妻制為前提的現代愛情形態,而是以男女雙方均認同的、反映男子性特權的妻妾制度(一夫多妻制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的合法性為前提的封建社會的一種病態的愛情形態。

    本文擬從性愛的文化學角度,並以《紅樓夢》本文為依據對妻妾制度與寶黛愛情的關係作一番透視。

(一)

    美國現代文化人類學家木尼·迪克特認為,「人的行為的人部分是受文化條件制約的,在任何一種文化中的人的行為都是所有可能採取的形式中選擇被限定的,使其得以發揮和受到重視,而其他部分則受到壓抑」[3]在人類文明社會,對於每個社會成員來說,文化不僅是一種「被限定的」「選擇」,往往還是一種難以抗拒的強制,「它存在於個體之外,而又對個人施加著強人的強制力量。我們並不老是感到文化強制的力量,這是因為我們通常總是與文化所要求的行為思想模式保持著一致。然而,當我們真的試圖反抗文化強制時,它的力量就會明顯地體現出來了」[4]。

    人類性愛自從與一定婚姻形式和婚姻制度聯繫起來以後,就不再只是出自自然本能的個人行為,而同時也是受一定文化制約的社會行為人類文明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歷史時代,有不同的婚姻形式和婚姻制度,而一定的婚姻形式和婚姻制度一旦成為某種文化強制(包括法律的、道德的、輿論的、心理的強制),便會以有形或無形的力量,規範、制約著社會成員的性愛和婚姻關係,並潛移默化深層次影響到他(她)們的愛情觀念、愛情意識和愛情心態。如果說妻妾制度在《紅樓夢》有關性愛和婚姻家庭關係的描寫中得到了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的真實反映,那麼,這一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作為一種看不見的文化強制,對被稱為封建叛逆的寶黛二人愛情的制約和影響則尤為深刻更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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