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後四十回與高鶚續書

《紅樓夢》後四十回與高鶚續書

《紅樓夢》後四十回與高鶚續書

紅樓評論

(一)    

    

《紅樓夢》各種版本中,在長時期內廣泛流傳的,是具有完整故事的一百二十回本。一百二十回本又有兩種版本,其中影響最大的,是程偉元第一次排印本(所謂程甲本)。此本流傳以後,不論翻印、複印,都是從它複製出來的。

    程偉元第一次印過《紅樓夢》之後一年,又重新排印過一次,即我們一般稱為「程乙本」的。這個本子除了原刊一次外,一直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才由上海亞東圖書館標點排印一次。它在這次排印之前,社會影響是極少的。

    至於八十回《石頭記》,自一百二十回本出現以後就被代替了,直到一九一二年,才有有正書局影印的《國初鈔本原本紅樓夢》一種出現,但也只是周轉於少數研究《紅樓夢》的人們手上,對於一般社會沒起過甚麼影響。更別說脂硯齋本了,它在未經影印出版之前,根本沒有公開過,只被三五個專家在那裡剔骨拔刺式地開創,找一找曹雪芹是書中甚麼人,脂硯齋與作者有什麼關係罷了。

    所以總結起來,長時期內起過廣泛社會影響的,畢竟只有這部一百二十回的程偉元第一次排印本。

(二)

    由於程偉元第一次排印本的問題,因而發生了高鶚續書的問題。

    這個問題,原來是沒有的。一百二十回本一出現,就獲得社會的一致承認。贊它的也好,罵它的也好,讚的罵的都是這部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而不是八十回的《石頭記》。儘管「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魯迅語)王國維看見叔本華哲學,闞鐸看見變相《金瓶梅》,……總之都是把一百二十回當作一部完整的作品來看,並不懷疑後四十回的真偽。雖然也有兩三個人說過後四十回不是原本,而是續作,但他們的意見沒有起什麼影響,不為廣大讀者所知。

    直到胡適等新紅學家出來,他們主張《紅樓夢》只是自然主義的作品,只是作者老老實實寫他自己和他家庭的一部自傳。他們否定後四十回,指為高鶚的續作,說程、高所稱得到後四十回殘稿全是假話。實際上,他們是用矛盾鬥爭尚未展開的前八十回,來否定矛盾鬥爭充分展開、並且達到悲劇頂點的後四十回。他們提出種種理由,否定後四十回的成就,指出裡面某些某些地方,不符前八十回的預言和伏線,不符脂硯齋批語中提到的幾處後文情節,歪曲了前八十回中的人物形象,等等,目的無非是要證明後四十回不僅不是曹雪芹的手筆,而且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不僅是「續貂」,而且是「狗尾」。胡適等的這一套主張,影響是極大的,幾十年來幾乎已成「定論」。

    現在我們試從《紅樓夢》全書前後來看,不論後四十回有多少毛病,一百二十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協調的,互相銜接而沒有矛盾的,循著合理的線索而發展下來的。即如前八十回中,賈母對薛寶釵和林黛玉的態度,就有著基本的不同。賈母對林黛玉表示某種好感,只是因為她與林黛玉是外祖母和外孫女的血統關係,只是維持一種祖孫之愛。至於薛寶釵,則大不相同,她只是賈母的兒媳的姨侄女,論親戚關係遠得很,賈母對她談不到什麼骨肉之情,她是完全作為一個合乎封建制度所要求的標準的孫媳婦候選人而得到賈母歡心的。在前八十回中,林黛玉和封建秩序不協調的性格愈來愈顯露,而薛寶釵則愈來愈得到賈府上下各色人等特別是當權者的歡心。她們兩人爭奪一個寶玉,賈府當權者要在她們兩人中挑一個做寶二奶奶,寶玉也要在她們兩人之中挑一個作妻子,這就已經形成尖銳而複雜的矛盾。這個矛盾在後四十回裡進一步得到了發展,封建勢力無情地結束了寶黛相戀的不可終了的局面,使黛玉終於為情而死,而以一個卑劣的騙局來把寶釵安上寶二奶奶的寶座。這是前八十回中已經形成的矛盾的必然結果,任何別樣的結局都是違反真實的,或者至少是不夠真實的。所以,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是緊密相連的,後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發展的故事,從而成為整個《紅樓夢》故事的不可分的組成部分。這是不容否定的。

    但是崇拜《石頭記》的人們,卻對後四十回百般指摘,說什麼寶玉的政治思想前後不一致,說什麼寶玉不該中舉出家等等。實際上,這種論斷並不是有力的。

    前八十回敘述寶玉的政治思想,他對讀書上進的人都斥之為「祿蠹」,他看仕途經濟的言論都是「混帳話」,有時寶釵等人拿這種「混帳話」來勸他,他說:「好好的一個清淨潔白的女子,也學的釣名沽譽,入於國賊祿鬼之流,這總是前人無故生事,立意造言,原為引導後世的鬚眉濁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瓊閨繡閣中亦染此風,真真有負天地鍾靈毓秀之德了!」可是在後四十回裡,寶玉卻投身到科舉場中,中了一個第七名舉人,這似乎同他前八十回中的思想大相矛盾,為一般貶抑後四十回的人們所借口。其實這矛盾只是表面上的,看一個人,不僅要看他做了什麼,而且更要看他是怎麼做的,在生活中和文藝作品中都是一樣。寶玉是怎樣去考舉人的呢?《中鄉魁寶玉卻塵緣》這個回目已經說得很清楚,原來他是把「博得一第」作為「卻塵緣」的一個步驟。你們所期望於我的,不就是這個麼?你們認為我「無能」、「不肖」,不就是因為我沒有滿足這個期望麼?原來你們看重的只是功名利祿,並不是我這個人,正如《阻超凡佳人雙護玉》中寶玉所說:「原來你們是重玉不重人的!」現在我要同你們永別了,你們總算養育我一場,我也就給你們一點滿足,了卻我欠你們的情分吧!這就是寶玉當時的心情。所以,他的應試中舉,不但不是頓易初衷,就仕途經濟之范,反而正是貫徹初衷,向仕途經濟最後告別。這原是十分清楚的。這樣一個結局,正是後四十回寫得最真實最深刻的地方。

    至於寶玉出家,這更不違背《紅樓夢》前八十回的描寫。前八十回中寶玉一說話,不是「化灰化煙」,就是「出家做和尚」,林黛玉還為此同他吵過。要說「伏線」,這個「伏線」再清楚也沒有了。為什麼偏偏不信本書,卻要從脂批中去找什麼下獄、做乞丐之類的結局呢?

                                       (三)

    論者認定《紅樓夢》後四十回是高鶚所續,證據是高鶚妻兄張問陶贈高鶚的一首詩的題下自注。詩見《船山詩草》卷十六《辛癸集》,其全文是:  

        贈高蘭墅(鶚)同年(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無花無酒耐深秋,灑掃雲房且唱酬。俠氣君能空紫塞,艷情人自說紅樓。逶遲把臂如今滿,得失關心此舊遊。彈指十三年已去,朱衣簾下亦回頭。

詩中「艷情人自說紅樓」一句,原可通解為愛《紅樓》一書而言。至於詩題下自注中的那一個「補」字,伸縮性就很大,可以作「補作」解,也可作「補綴」解。不過如果是作「補作」解,則不如逕雲。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續」則更明白,今既不云「續」,則此「補」字仍以作「補綴」解為宜。

    張問陶雖然明白揭出「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的事,但這總歸是第二手材料,我們不能放棄第一手材料而單單依據第二手材料便作出定論,這不是實事求是的辦法。什麼是第一手材料呢?當然是高鶚自己寫的交代與合作者程偉元所作的交代了。

  根據程偉元的序:

       ……原目一百廿卷,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  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爰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鈔成全部。

這裡說明了他藏有八十回《紅樓夢》,也另外看到過別的八十回本,他後來又收得八十回本後的二十多回,最後才算收齊,於是和友人一同整理,而並沒有提這友人姓甚名誰。其工作只是編輯加工,「細加厘剔,截長補短」,以達到「鈔成全部」。

    另外一篇高鶚的序,他自己說參加這工作的就是他自己: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僕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繆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    

他首先承認程偉元購得的是全書,而他對於《紅樓夢》的工作,只是「襄其役」而已,並沒有什麼繼續完成其不全部分的事。

    並且程偉元第二次排印本上,程、高聯名寫的引言說:

       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這裡說得更為明白,程、高只是把已經收得的後四十回各種不同殘本,作了拼湊加工,為了不「掩其本來面目」,不敢隨便改動一點。與他們第一次寫的序言中所說的,是完全一致的。

    根據兩序一引言,可知這部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的出版,程、高只作了編輯加工,並沒有甚麼續作的說法。這是《紅樓夢》全書出版工作的親身參加者的第一手交代,我們應該首先作為依據的。

                                       (四)

    這些第一手材料,本身是否可信呢?胡適等人已經完全否定了這些材料的真實性,斥為程、高作偽欺人之談。現在我們卻能夠從程甲本和程乙本的比較當中,舉出鐵證,反駁胡適等人的論斷。

    程甲本付印,是乾隆五十六年辛亥(一七九一)冬至,而程乙本付印,則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花朝,中間有三個月的距離。程、高二人在這三個月當中,對甲本作了一些修訂。他們在乙本書前引言中說:

    ……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

現在檢查,確有一些是做到了「改訂無訛」的程度。例如第九十三回,水月庵事情發作了,賈芹被叫回來,看了賈璉後跟賴大一起出來,賴大問他什麼人和他不對,這在甲本上是:

賈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未知是誰,下回分解。

可是到第九十四回上,這個忽然想起的人並沒下文。乙本則把九十三回之末改成這樣:

    賈芹想了一會子,並無不對的,只得無精打彩,跟了賴大走回。未知如何抵賴,且聽下回分解。

這才與九十四回開端相銜接。這完全可以說明,甲本的脫節,是因為它所根據的曹雪芹的殘稿就是這樣,程、高據此殘稿整理成甲本付印時未曾留心,所以留下這個毛病,後來在詳加校閱時發現出桌,所以在乙本上加以訂正了。假如後四十回真的是高鶚續作,那麼在這剛動筆的前十幾回上就會發生這麼明顯的漏洞,這是什麼緣故?況且,乙本此處的「改訂無訛」,其實仍禁不起細想。試想,如果把乙本前回之末與下回之首連綴起來,就成了:「賈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想了一會子,並無不對的。」這是什麼話!天下豈有此等文理?可見,乙本改訂時,的確因為甲本所據的雪芹殘稿就是那樣前後脫節,無法大改,只好這麼敷衍過去。如果甲本是高鶚自己的續作,那麼乙本盡可大改,使上下接得通順,又何必如此改了仍然禁不起細想呢?

    也有一些地方,更是顯然不能說做到了「改訂無訛」。例如第一百二十回,賈母出殯,賈政等聽到家中被劫,都預備回來,大家辭靈之時,趙姨娘中邪,甲本原文是:

       趙姨娘醒來,說道:「我是不回去的,跟著老太太回南京去。」眾人道:「老太太那用你來?」趙姨娘說:「我跟了一輩子老太太,大老爺還不依,弄神弄鬼的來算計我!……我想仗著馬道婆要出出我的氣,銀子白花了好些,也沒有弄死了一個。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誰來算計我?」眾人聽了,知道是鴛鴦附在身子。

趙姨娘的鬼話,明明包含著兩個人,就是鴛鴦跟趙姨娘自己,怎麼那麼會「眾人聽了,知道是鴛鴦附在身子」呢?如果這完全是高鶚的續作,高鶚無論怎樣鹵莽滅裂,也斷不至此。唯一合理的解釋,仍是甲本所據的曹雪芹殘稿就是如此,程、高據此殘稿整理成甲本付印時,沒有發現。所以乙本上把後尾處的話改了,成為:「眾人先只說鴛鴦附著他,後頭聽說馬道婆的事,又不像了。」這裡含混得厲害,因為補綴的人也不明白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寫,下文又無交代,所以只好從字面上敷衍過去,只當它是鬼話罷了。可見不僅甲本的矛盾,是由曹雪芹的殘稿而來,而且乙本的含混,也仍是因為有那個殘稿限制著,否則,只要把鴛鴦口氣的那幾句刪掉,改得既不矛盾,又不含混,並沒有什麼困難。

    以上兩例,是甲本後四十回中有些不應有的脫節,到乙本出版才改得銜接起來,有些無法彌縫的矛盾,乙本雖加以彌縫而仍然含混,都可以證明程、高確實據有曹雪芹的殘稿。另一方面,還可以從反面找出證明。就是甲本原不誤,程、高根本不領會作者原意,以致在改訂時候發生可笑的紕繆。如第一百一回,鳳姐夜遇秦可卿鬼魂之後,程甲本作:

       賈璉已回來了,只是見他臉上神色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突然相問,只得睡了。

這三個「他」字都指鳳姐,如果我們今天來寫都該寫成「她」。鳳姐因剛剛遇鬼,故臉色更變。鳳姐素日性格剛強好勝,賈璉所深知,故「不敢突然相問」。文義原順。但程乙本卻把「只是」二字改成「鳳姐」二字,使原來指鳳姐的三個「他」字,成為指賈璉而言了。賈璉並未遇鬼,神色何以大變?鳳姐素日玩賈璉於股掌之上,何以今夜突然對賈璉如此戰戰兢兢?這都是錯得可笑的。高鶚如果是後四十回的續作人,自己改自已的作品,豈能鬧此笑話?

    乙本類似的改而反誤的例子,還有第一百九回上《候芳魂五兒承錯愛》,甲本原來是:

       五兒此時走開不好,站著不好,坐下不好,倒沒有主意了。因微微的笑道:「你別混說了,看人家聽見什麼意思。」

五兒來時是極不願再和寶玉說話的,卻又不敢過於得罪他,所以用微笑來敷衍。但乙本竟把「微微的」三個字改成「拿眼一溜,抿著嘴兒」八個字,不僅把五兒形容得十分不堪,而且同上文所寫她來時的心理大相矛盾了。這也是程、高對甲本(亦即對甲本所根據的曹雪芹殘稿)沒有理解的證據。

    甚至就像「姑娘」、「小姐」的糾正,也是甲本確實有曹雪芹殘稿作依據的證明。否則,為什麼高鶚先認為「姑娘」是對的,等第二次重排時,就必須改成「小姐」呢?如果後四十回果真是他續的,在他心目中不習慣於「姑娘」這名詞,應該早已感到使用的不方便,在最初時就通通改掉,何至經過幾個月又多這一番麻煩呢?從這微末小節,也可以證明後四十回顯然不可能是高鶚所續的。

                                 (五)

    現在不妨更從高鶚的思想行動來看他是不是有續後四十回的可能性?

    高鶚的生活史料我們能看到的不多,他似有文集,我們也沒看到過,可以看到的只一本《硯香詞》,它是僅僅可以供我們瞭解高鶚生活背景的惟一材料。從這裡面得知高鶚基本上是一個功名利祿之士,是一個相當庸俗的人。他對於封建社會,只有愛慕,沒有憎恨,對於女性也只是輕薄,絕不能續寫賈寶玉這樣的人。

    《硯香詞》一名《簏存草》,包括小詞四十四闋,是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起至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止一段時間的作品,結集於同年季冬,正是他中舉的那年。其中滿江紅一闋,題下注云:

    辛丑(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中秋,是歲五月,丁先府君憂;六月,內人病,至是瀕危……

據詞意可知高鶚妻子就是在這一年死的。在妻喪不久,他就娶了張問陶的妹妹張筠。

    張筠嫁給他不久也死了,從《船山詩草》卷五《松筠集》中看來,高鶚對待張筠是很不近人情的。張詩作於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 O),全文如下:

          冬日將謀乞假,出齊化門哭四妹筠墓[妹適漢軍高氏,丁未(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卒於京師]。

        似聞垂死尚吞聲,二十年人了一生。拜墓無兒天厄汝,辭家久客鬼憐兄。再來早慰庭幃望,一痛難抒骨肉情。寄語孤魂休夜哭,登車從我共西征。

        窈窕雲扶月上遲(妹《江上對月》句),傷心重檢舊烏絲。閨中玉映張元妹,林下風清道韞詩。死戀家山難瞑目,生逢羅剎早低眉。他年東觀藏書閣,身後誰修未竟辭。

        一曲桃夭淚數行,殘衫破鏡不成妝。窮愁嫁女難為禮,宛轉從夫亦可傷。人到自憐天亦悔,生無多日死偏長。未知綿惙留何語?侍婢捫心暗斷腸。

        我正東遊汝北征,五年前事尚分明。那知已是千秋別,猶悵難為萬里行。日下重逢惟斷塚,人間謀面剩來生。繞墳不忍驅車去,無數昏鴉亂哭聲。

從詩裡知道張筠死時相當年輕,只「二十年人了一生」。她婚後的生活,則因嫁奩不豐富,遭到高鶚的不滿,備受虐待,這詩的第三首就是說明。從「似聞垂死尚吞聲」、「侍婢捫心暗斷腸」等句中,她的遭遇和高鶚對她的情形都可想見。張筠是康熙時代名宰相張鵬翮的孫女,高鶚顯然是羨慕她家是一位大官僚家庭而娶她作繼室的,可是卻因為她裝奩不豐竟加虐待,更顯出高鶚思想的卑鄙,這哪能續寫賈寶玉呢。

    高鶚和一個女人有著長時期的暖昧關係。她的名字叫畹君,在《硯香詞》裡曾三次出現。一處在[唐多令]一闋的題目上作;

《題畹君畫箑》。

第二次出現在[金縷曲]一闋,題目原很長,被高鶚自己改正,用紙貼去一半,從燈下照看,知道是:

       「不見畹君三年矣,戊申(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秋雋,把晤燈前,渾疑夢幻,歸來欲作數語,輒怔忡而止。十月旬日,燈下獨酌,忍酸制此,不復計工拙也」。

接著底下又是一闋[惜春余慢],題目也因改正而被紙蓋去,原文是:

「畹君話舊,作此唁之」。

在[唐多令]中,高鶚說:「女元龍便請同舟,試問鴟夷歸也未?好共我,賭風流。」可見兩人關係是很深的,否則如何能用范蠡載西施的故事?[金縷曲]中又提到「故人親見」,是則他們相識已久;參看集中[南鄉子]《戊申秋雋,喜晤故人》中的「同到花前攜手拜,孜孜,謝了楊枝謝桂枝」,及[臨江仙]《飲故人處》中的「燭花影底兩迷離」等,他們該是舊戀,才如此大膽的寫。同時也可知道畹君性情豪爽,能畫。據[惜春余慢]一闋,知道她沒有丈夫,兒子幼小,母親又死,是一個痛受歧視和壓迫的女子。高鶚中了舉人,兩遭妻喪,可是與畹君敘舊辰光,在[金縷曲]中,卻又提到「尊前強自柔情按,道從今新歡有日,舊盟須踐」,這完全是把畹君當作一個外室在玩弄,否則,怎麼能一面結新歡,一面依然在那裡踐舊盟呢?如果賈璉會填詞,他大可以在納秋桐時套用這一闋來贈尤二姐。

    從《硯香詞》裡有限的幾十首詞來看,可以看出高鶚是如何熱心科舉,炫耀功名(見[荷葉杯]),貧賤時則希圖富貴,幻想「艷福」(見[一剪梅]),這實在是封建士大夫的一種庸俗的人生觀。尤其是[菩薩蠻]、[聲聲慢]、[滿庭芳]、(念奴嬌]等詞中,作者處處在賣弄風情,惡劣不堪,充分表現了他對待女性是抱著當時士大夫們一貫的輕浮態度。假若說這種人能根據前八十回《紅樓夢》而寫出後四十回來,實在是不可想像的。

    至於高鶚那一方「紅樓外史」的圖章,有人也認為是他明白承認自己為《紅樓夢》續作者的證據,我以為這四個字完全可以作不同的解釋,如果說他因為參加了後四十回殘稿的整理補綴工作,自命為曹雪芹的知己,《紅樓夢》的功臣,故刻此章以為標榜,也是說得通的。

                                          (六)

    程偉元序裡已經說明他還沒有得到後四十回的時候,他所見的八十卷本上已經有「原目一百二十卷」。現在證之以吳曉鈴同志所藏杭州人舒元煒序本《紅樓夢》,可知程序說的是真話,並非欺人之談。舒序作於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早於程偉元第一次排印本三年,他說:

                惜乎《紅樓夢》之觀止八十回也;全冊未窺,帳神龍之無尾;闕疑不少,隱斑豹之全身。

又說:

           漫雲用十而得五,業已有二於三分。    .

又說:

           從此合豐城之劍,完美無難;豈其采赤水之珠,虛無莫叩。

又說:

           核全函於斯部,數尚缺夫秦關。

根據這些文字,我們可以體會出他所說的,書雖是八十回,然而他知道有一種回數約當「秦關」一百二十這個數目的書存在,現在雖然「業已有二於三分」,(即八十之於一百二十為三分之二)要把這書配成全帙,並不甚難,可是專力求之,也還是一時無法蹤跡。

    可見早在乾隆五十四年,這後四十回雖然沒有跟前八十回一齊流傳著,然而是存在於天壤之間的,並且是眾所周知的。

    不僅舒元煒如此說,據周春的《閱紅樓夢筆記》載:

        乾隆庚戌(五十五年,一七九○)秋,楊畹耕話余云:「雁隅以重價購鈔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二十回。微有不同,愛不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時始聞《紅樓夢》之名而未得見也。壬子(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冬,知吳門坊間已開雕矣。茲苕賈以新刻本來,方閱其全。

「乾隆庚戌」是程甲本刊行前一年,就有人讀到一百二十回本,則舒元煒在程甲本問世之前三年已有之說當是不誣,也足證明程偉元序裡所稱「原目一百二十卷」也不是騙人的。周春並且提到八十回本《石頭記》與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的前八十回「微有不同」,可見這位雁隅很留心地檢閱過。難道早於程偉元第一次排印本的前三年,高鶚就會把後四十回續成流傳在社會上嗎?

    從以上幾個證據,還有裕瑞《棗窗閒筆》中一個更有力的證據(詳後),完全可以證明後四十回已經有了相當完整的初稿,所以才會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因為,回目只可能在稿子寫出以後才編出來,正如作者自己所說:「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而不可能是相反的情況。

                                      (七)

    胡適以前,認為《紅樓夢》末後一部分為他人所續的,有幾個人。他們說得都有些游移其詞。一個是俞樾,他顯然是根據袁枚的說法。但袁枚恐怕連《紅樓夢》都沒看過,只不過耳聞一番,所以竟至把「校書」的名詞都錯舉出來,可見是誤以「紅樓」當「青樓」了。袁說的來源,也不外張問陶的詩罷。

    早於袁、俞的,嘉慶十六年(一八一一)潘德輿《金壺浪墨》有《讀紅樓夢題後》兩篇,其第二篇裡說:

       傳聞作是書者,少習華膴,老而落魄,無衣食,寄食親友家,每晚挑燈作此書,以日曆紙背寫。書未卒業而棄之。末十數卷,他人續之耳。  

這是最早提到續書的,但亦只說「末十數卷」,並沒有說是後四十回這樣一個相當於前八十回的二分之一的大數目。他在《讀紅樓夢題後》之後又附《紅樓夢題詞十二絕》,其第十首云:

       痛哭顰卿絕筆時,續貂詞筆恨支離。琅琊公子情中死,忍倚蘭窗再畫眉(謂續末十數卷者寫怡紅娶蘅蕪以後事)?

從詩末自注來看,他所不滿的是怡紅娶蘅蕪以後的筆墨,正符合他所謂「末十數卷」。而所謂「痛哭顰卿絕筆時」,同樣在後四十回中,潘德輿並不斥為「續貂』,而且正是以此為根據,來斷言寶玉在黛玉死後,決不會如書中所寫的又有一段與寶釵的閨房畫眉生活。

    寶玉受騙與寶釵成婚,又知黛玉已死之後,會不會一面痛念黛玉,日益堅定與世訣絕之心,一面又矛盾地與寶釵過一段閨房畫眉的生活?這個矛盾是否不合理?這些說來話長,暫不在這裡討論。這裡只要指出,後四十回是一起出現的,要說是高鶚的續作,就該一起都是。而潘德輿在那嘉慶十六年(一八一一)的時候,已經為《紅樓夢》寫了兩篇書後,足見他是很注意很愛好這部書的人物。他不會不知道,此書原來是八十回,後來多出了後四十回。如果他的「續貂」之說確有根據,他就應該對這四十回全部否定,而不應該肯定四十回中黛玉死之前的部分,單單否定寶玉與寶釵閨房生活以後的部分。足見他這種否定,不過從他對情節的理解和愛惡出發罷了。

    確指後四十回為他人所續者,是裕瑞。他的《棗窗閒筆·程偉元續紅樓夢自九十回至一百二十回書後》云:

       此書由來非世間完物也,而偉元臆見,謂世間當必有全本音在,無處不留心搜求,遂有聞故生心思謀利者,偽續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紿人。偉元遂獲贗鼎於鼓擔,竟是百二十回全裝者。不能鑒別燕石之假,謬稱連城之珍,高鶚又從而刻之。……但細審後四十回,斷非與前一色筆墨者,其為補著無疑。

細審裕瑞這話,無非是從程偉元自己寫的序文中摘出一些來而又增加某一些東西改編的,並無確據。他說程偉元搜購得來的是一部「百二十回全裝」本,則又與程序所述搜求經過不同。他說程、高都是受騙者,則又與胡適等說程、高作偽欺人不同。他是從「筆墨」判斷為「補著無疑」,這只是一種主觀的懷疑。其實,後四十回是曹雪芹未改定的殘稿,當然與前八十回定稿不能「一色筆墨」的。

    這裡要特別指出,裕瑞雖如此不相信後四十回的文字,但是,就連他也承認後四十回的回目是曹雪芹的手筆。他說:「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書,及八十回書後之目錄,率大同小異,」可見,他看過不止一家所藏的《紅樓夢》載有「八十回書後之目錄」,而且他核對過,認為「大同小異」。他不滿意於程偉元的,只是他認為這有目無書的後四十回已經不存在於天壤之間,而程偉元卻認為「世間當必有全本者在」而已。這是《紅樓夢》回目本來就有一百二十回的鐵證。

                                       一九五三年十月得讀《硯香詞》後寫成,

                                              其中第五節,系與朱南銑同志商量寫成,特此附記。

【原載】 《紅樓夢研究集刊》第2輯(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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