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對《水滸傳》、《紅樓夢》的考證
(一)
一九八○年二月,上海書店複印發行了胡適舊著《中國章回小說考證》(以下簡稱《考證》),為研究明、清小說提供參考,這是件好事。《考證》共收專文十七篇,考證的小說共九部:《水滸傳》、《紅樓夢》、《西遊記》、《三國演義》、《三俠五義》、《官場現形記》、《兒女英雄傳》、《海上花列傳》與《孽海花》。(另有《〈老殘遊記〉序》一篇,載《胡適文存》三集,沒有收入本書。)其中對《水滸傳》與《紅樓夢》的考證佔全書之半,近十三萬字。本文僅就其對《水滸傳》與《紅樓夢》的考證,談談粗淺的看法,限於水平,謬誤在所難免,敬乞專家們匡正。
章回小說,又稱古代白話小說,實際上是各個歷史時期的口語化小說,雖然也夾雜文言文,如《三國演義》,口語較少,但大致上能為一般人閱讀。這類白話小說的創作,有其長久的歷史,源遠流長。如果從唐代俗講、宋代話本算起,也有千多年的歷史。明、清章回小說的出現,形成了具有中國民族藝術特色的長篇小說,規模之大,內容之廣泛,語言之通俗易懂,深受人民歡迎。歷代統治者雖嚴加毀禁,仍流傳於民間,歷萬劫而不滅,這足證小說的強烈的現實意義和藝術活力是扼殺不了的。提倡白話文,用當時的口語(語體文)寫作,是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文學自身發展的要求,它的存在,歷久不衰,就說明它是有其深廣的社會基礎。作為「五四」新文化運動重要內容之一的白話文運動,提倡用語體文寫作,是向延續了二千多年的封建文化,包括明、清兩代八股文的最後一次猛烈的衝擊,具有鮮明的民主色彩。與此同時,對中國古代白話小說的校注、標點、印行、評論和考證,承前啟後,推波助瀾,促使「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蓬勃開展。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系統而精闢地論述了中國小說的歷史的發展概貌,貢獻很大。著名的學者如蔣瑞藻、孫楷第、王古魯、鄭振鐸、錢杏村等前輩, 在中國小說的搜集、收藏、考證、出版方面,也作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胡適說自己有「歷史癖」和「考據癖」,那麼,他這部《考證》是否出於單純的癖好?否。他在《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毫不掩飾地宣稱:「我幾十萬字的小說考證……,千言萬語,也只要教人一個不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斯大林等牽著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漢。」他考證小說的政治目的昭然若揭。但是,對人對事要具體分析。在他二十餘萬字的小說考證中,並非全然是反動政治說教,借題發揮,有些看法還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至少是研究中國小說的一家言。其觀點是否正確,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有其參考價值,本著「不以言舉人,不因人廢言」的實事求是的態度,還是可以一看的。^
(二)
胡適的《水滸傳》考證,共收專文五篇:《水滸傳考證》(1920)、《水滸傳後考》(1921)、《附錄〈致語〉考》(1921)、《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1929)、《水滸續集兩種序》(1923)。
關於《水滸傳》的版本,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裡已經扼要說明其源流。眾所周知:《水滸傳》版本有百回本、百廿回本和七十回(或稱七十一回)本三種,這三種本子同時行世,而以七十回本流布最廣,這個七十回本就是金聖歎的刪節本。關於七十回本,向來議論者多,毀譽參半。金聖歎出於他個人的政治立場,腰斬了《水滸傳》,偽撰序文,自稱家藏古本。肯定七十回本的人認為,水滸精華,全在前七十回中,且經過金的改寫、評點,藝術上生色不少。然而,試問金聖歎加上去的盧俊一夢,梁山一百零八人被斬盡殺絕,又當如何解釋?金聖歎之不主張招安草寇,而應該斬草除根的地主階級反動立場是很明顯的。至於歷代農民運動的最後結局如何,那是歷史事實,而北宋末年以宋江為首領的梁山義軍的結局,確非金聖歎虛構的盧俊義一夢那樣。
胡適對金聖歎的七十回本有兩點錯誤的看法:其一,他既認為這個七十回本是從施耐庵的《忠義水滸傳》中分出來的,卻又肯定金確有一個家藏七十回本。並說,三百年來,居然成為定本,金聖歎應該享有這點光榮。其二,胡適又認為金的七十回本是與百回本並行於世的一個本子。後來,他承認魯迅先生修正了他的主張,自己的看法有錯誤,金的七十回本實際上是個刪改本,較各本最晚出。以別人的研究成果糾正自己的錯誤,這種尊重事實的態度是無可非議的。一九七五年出版的《反動文人胡適對〈水滸〉的考證》一書的《說明》中寫道:「買辦資產階級反動文人胡適……,吹捧反動文人金聖歎,其反動觀點,流毒甚廣,貽害至今。」胡適確實吹捧過金聖歎,說金推崇《水滸》,加以評點,很了不起,等等。但胡適對金的某些評論並不贊同。金聖歎說施耐庵之作《水滸》,是「飽暖無事,又值心閒,不免伸紙弄筆,尋個題目,寫出許多錦心繡口,故其是非皆不謬於聖人。」金的這番話,明褒實貶,竭力降低或抹煞《水滸》的現實意義。胡適說金聖歎的評語「是很誤人的見解」,進而指出金聖歎「不知道《水滸》的故事乃是四百年來老百姓與文人發揮一肚皮宿怨的地方。宋元明三代人民都藉水滸故事以發洩其宿怨。」看出《水滸傳》中蘊含著人民的怨氣,這見地比金聖歎要高明;其實,金聖歎也正因為其中有怨氣,才搞出一個七十回本,以一百零八人的全部被斬而結束了轟轟烈烈的農民起義。胡適說:「聖歎生在流賊遍天下的時代,眼見張獻忠、李自成一班強盜流毒全國,故他覺得強盜是不能提倡的,是應該『口誅筆伐』的。」這倒是點到金的要害之處。金聖歎對農民起義深惡而痛絕之。胡適不但是農民革命的反對者,更且是中國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運動的反對者。但他並不掩飾自己的反動立場,他不附會金聖歎的偽說,並指出金說的誤人,這是應該分別對待的。不特如此,金批《水滸》,胡適說他有「八股選家氣」,把一部《水滸》「凌遲碎砍」;又有「理學先生氣」,把「微言大義」加之於《水滸》,生出許多迂腐的議論。可見胡適並非一味吹捧金聖歎。還有一點須指出的,胡適斷定金聖歎對《水滸》的見解,與寫《蕩寇志》(又名《水滸結傳》)的俞仲華的見解是一樣的。《蕩寇志》一書的用意人所共知,而對金批七十回本《水滸傳》的用心,就不是那麼容易識破。把金、俞二人相提並論,就事論事,我以為是有識見的。
水滸故事的流傳、演變直到成書,其間歷經口頭傳說、評話、話本、繪畫、戲劇等形式而流傳民間,它的歷史意義已經遠遠超過故事本身的意義。《考證》中關於水滸故事的流傳、演變作了符合實際情況的探討,同現行的文學史並無太大的出入,當然,胡適的一些論點是有錯誤的。《考證》中說:「《水滸傳》不是青天白日裡從半空中掉下來的,《水滸傳》乃是從南宋初年(西曆十二世紀初年)到明朝中葉(十五世紀末年)這四百年的『梁山泊故事』的結晶。」胡適將水滸故事的演變分兩個階段:一,元朝以前的水滸故事;二,元代的水滸故事。梁山故事遠在北宋末年已有流傳,考其原因,宋江等確有可以流傳民間的事跡與威名。南宋偏安,中原淪於異族,故當時人抰?有想望英雄的心理。南宋政治腐敗,奸臣暴政使百姓怨埋;北方在異族統治下受的痛苦更深,故南北民間都養成一種痛恨惡政治惡官吏的心理,由這種心理上生出崇拜草澤英雄的心理。流傳於民間的水滸故事,可以說是小說《水滸傳》的遠祖。《考證》的作者不可能看到產生這種心理的社會基礎是階級矛盾的日趨尖銳,而只籠統地看到一些社會現象。元代的水滸故事發達的鐵證,是以梁山故事為體材的雜劇。僅存的五種雜劇,都是以梁山故事為底本,但也有了相當的發展:(一)從《宣和遺事》的三十六人,發展為「三十六大伙,七十二小伙」,恰合一百零八之數;(二)梁山泊的聲勢,已是「縱橫河港一千條,四下方圓八百里」;(三)最突出的是,梁山「強盜」已變成「仁義」的英雄;「聚義廳」之被改為「替天行道」的「忠義堂」,同「仁義」是有聯繫的。《考證》認為,「把『替天行道救生民』的招牌送給梁山泊,這是『水滸』故事一大變化,既可表示元朝民間的心理,又暗中規定了後來《水滸傳》的性質。」無可否認,出現於元雜劇中的梁山好漢,寫得平庸淺薄,比較起來,只李逵寫得有性格。總之,元代戲曲裡的水滸故事與水滸人物的性情、事業都有了顯著的改變,有得有失。然而《考證》認為元代的劇作家缺乏創造力,文學程度很幼稚,並武斷元代大戲劇家關漢卿、馬致遠的文學技術與文學意境都還幼稚,顯然是十分錯誤的。宋、元兩代水滸故事的流傳、演變,為成書於明中葉的小說《水滸傳》提供了豐富的資料。
胡適對《水滸傳》著者施耐庵的評價是肯定的,但關於施耐庵其人的是否存在,卻自相矛盾。他假定施耐庵確有其人,而且既不是宋、元兩朝人,也不是明朝初年人。其理由是,假定七十回本為施耐庵作,而宋、元與明初不會產生出這個七十回本的《水滸傳》,那麼「這個施耐庵,應該產生在周憲王的雜劇與《金瓶梅》之間」。又認為明代文人受禍最多,怕觸犯忌諱,不得不托名於別人,於是施耐庵不但是「烏有先生」、「亡是公」一流人,而且是明朝中葉一個文學大家的假名。胡適自以為是從文學進化的觀點得出的這些論斷,殊屬不類。這大約是他「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一個活例子。現行的文學史和《水滸傳》研究者,一般認為施耐庵為元末明初人,雖然有關他的材料留下的不多,但他經歷了元末的動亂則是可信的。
《考證》一方面認為小說《水滸傳》的出現,是白話文學的可驚進步,是一個大紀元,施耐庵具有大匠的精神和大匠的本領,「重興水滸,再造梁山,畫出十來個永不會磨滅的英雄人物,造成一部永不會磨滅的奇書」。但又說作者東拼西湊,沒有用全副精神來寫好魯智深、林沖、武松、宋江、李逵、石秀等七、八個英雄。這是又一自相矛盾處。《考證》中沒有說明它所指的「十來個永不會磨滅的英雄人物」是誰,可是上述魯智深、林沖、武松、宋江、李逵等人,正是《水滸傳》中最為生動出色,形象栩栩,個性鮮明,為千百萬讀者所歎服的人物。
《考證》也對幾種版本文字上的優劣作了比較,總的看法是,前七十回比後三十回要好,後三十回中除燕青月夜遇道君一段也還可一讀之外,其餘部分實在平常。田虎、王慶兩部分很幼稚;征遼部分既無歷史根據,又無出色描寫;征方臘因襲舊說更平凡了。前後拼湊的痕跡是比較明顯的。百二十回本末了幾回,有幾段寫得也很感動人,如魯智深之死,燕青之走,宋江之死,徽宗之夢,都富有文學意味。我們認為,上述種種看法還是實事求是的。^胡適認為《水滸傳》是一部奇書,在中國文學史上佔的地位比《左傳》、《史記》還重要得多。把文學著作和史書並論而較優劣,這是不妥的。《水滸傳》在中國文學史上自有其地位,而《左傳》、《史記》是不朽的歷史名著,自不待言。要之,胡適關於《水滸傳》的考證,不限於版本,也較多地結合歷史條件,論述了故事的流傳、演變,同時也對小說的人物描繪,情節結構,文字優劣,有所論述,基本上肯定了《水滸傳》的價值。五十多年前的某些看法和考證所得,並非無可資參考之處。(本節引文均見《考證》諸篇,為避免冗贅,不一一注出。)
(三)
眾所周知,胡適是「新紅學派」的重要人物,他寫於一九二一年的《紅樓夢考證》,為他贏得了這個頭銜。這篇專論是他評「紅」文章中的最重的一篇。收入「紅樓夢考證」專目下的文章共四篇:《紅樓夢考證》(1922),《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1927),《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1928),《跋〈紅樓夢考證〉》(1922)。
稍稍回顧一下評「紅」的歷史,可以看出「紅學」發展、演變的概貌。
出現在八十回抄本《石頭記》上面的評語的作者脂硯齋,應該是「紅學」的開山祖了。《紅樓夢》刊行的初期,就有評紅的專著出現,這就是周春的《閱紅樓夢隨筆》。此後相繼問世的如裕瑞的《棗窗閒筆》,高鶚的《高蘭墅集》,敦誠的《四松堂集》,明義的《綠煙瑣窗集》,張宜泉的《春柳堂詩稿》等,都載有與《紅樓夢》及其作者曹雪芹有關的詩、文,雖非評紅專著,但對研究小說及其作者是寶貴的資料。乾、嘉以迄「五四」之前,研究《紅樓夢》者特多,「紅學」之名,自然產生。嘉慶間署名「二知道人」撰的《紅樓夢說夢》,因襲「色空」說,了無新意。其他如塗瀛的《紅樓夢論贊》、《紅樓夢問答》,同治間江順怡的《讀紅樓夢雜記》,光緒間「草舍居士」的《紅樓夢偶記》,無非是借題發揮,慨歎人生若夢,對原著作種種歪曲。「夢癡學人」的《夢癡說夢》公然詆毀《紅樓夢》是一部《金瓶瓶》型的淫書。又有舊紅學中所謂的「評點派」,把評語附於各種印本之上,流布廣,影響大。道光十二年(1832年)刊行的《新評繡像紅樓夢全傳》,就附有「護花主人」王希廉的批序、總評、分評,王是「評點派」中之姣姣者。「太平閒人」(又號「妙復軒」)張新之,在《妙復軒評石頭記》上的論評,是以《易》闡述《紅樓夢》思想的代表。另一個號「大某山民」(某即梅字,梅同梅)的姚燮,只不過對《紅樓夢》中的材料進行一番摘錄、編排、統計,說不上是評論。「索隱派」在評紅中也是有影響的。王夢阮的《紅樓夢索隱》,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隱》,鄧狂言的《紅樓夢釋真》是這一派的代表作。「五四」前還有一位重要的《紅樓夢》評論者王國維,他寫的《紅樓夢評論》(1904),是「紅學」史上第一篇比較系統的研究專著。他用叔本華的主觀唯心主義、宿命論哲學的美學觀點來評述《紅樓夢》,反映了他孤臣孽子的士大夫悲觀沒落思想,而且摻雜佛學,自然不可能給這部小說以公允的評價。不過,他比舊紅學的比附索隱和新紅學的自傳說有高明的地方。
以胡適為首的「新紅學派」,對在他以前的「舊紅學」中的「索隱派」予以批評。他說「索隱派」是「不曾做《紅樓夢》的考證,其實只做了許多《紅樓夢》的附會」。這裡所說的「附會」是指:一,王夢阮的《紅樓夢索隱》,認為《紅樓夢》全為清世祖(順治)與秦淮名妓、名士冒辟疆妾董小宛戀愛而作;二,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隱》認為《紅樓夢》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說;三,陳康祺的《郎潛紀聞二筆》(即《燕下鄉脞錄》),俞樾的《小浮梅閒話》(《曲園雜纂》之三十八),錢靜方的《紅樓夢考》,都主張《紅樓夢》記的是納蘭成德(康熙朝權相明珠之子)的家事。胡適說:「若想真正瞭解《紅樓夢》,必須先打破三種牽強附會的紅樓夢謎學。」「索隱派」的三種附會並非任意杜撰,也是考證、比附中得來。看看胡適自己的考證又是如何呢?原來他進行了大量考證之後,得出了《紅樓夢》寫的是曹雪芹的家事的所謂「自傳說」,五十步笑百步,也脫不了附會之嫌,不過說得比「索隱派」的三種附會更振振有詞。說《紅樓夢》裡的賈寶玉就是作者曹雪芹,更容易迷惑讀者。為給他的「自傳說」找根據,首先對曹雪芹的家世作一番考證。他從袁枚的《隨園詩話》,俞樾的《小浮梅閒話》,李斛的《揚州畫舫錄》,韓葵的《有懷堂文稿》,章學誠的《丙辰札記》,楊鍾羲的《八旗文經》以及《八旗人詩鈔》等著述中的資料,整理出曹寅的行實和曹雪芹的簡略身世。關於曹雪芹的家世,自身的遭際,生卒年代的考證還算說得有憑有據,較少妄測武斷的大言,即使在生卒年上有出入,那是對所引資料的推論上的問題。但是,胡適僅僅根據上述的材料斷定「《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這大概是他的「大膽假設」了。如果說胡適首倡的「自傳說」是「索隱派」的另一支脈,那麼他的這個「見解」並不新奇,也很自然。「自敘傳」的根據是:(一)從《紅樓夢》開端時的一段話(《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殘本載入「凡例」),斷定曹雪芹就是那個深自懺悔的「我」,也就是書中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二)從第一回石頭的說話中「莫如我這石頭所記,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體情理,反倒新鮮別緻」的這幾句話,斷定《紅樓夢》寫的是曹雪芹自己的事體情理;(三)從第十六回中談論南巡接駕一事,斷定書中說的甄、賈二家都是曹家;(四)把第二回中敘述榮國府的世次,對比曹家的世系,斷定賈政就是曹俯,寶玉即曹雪芹,即是曹俯之子;(五)從前八十回中斷定賈家必致衰敗,寶玉必致淪落二事,比附於曹雪芹一生的不幸遭遇,又以曹雪芹的坎坷斷定正是賈寶玉的歷史。上述五點,全是把作者個人的經歷,當作小說中主角的經歷,混淆了生活真實與藝術真實的界限,用「歷史癖」、「考據癖」來分析一部藝術作品,南轅北轍,格格不入。但「新紅學派」的「自傳說」,影響很大,以致當前的紅學專家們的巨著中,這個「自傳說」的影子還若隱若現,把讀者引入迷宮。「自傳說」與「索隱派」的附會,可謂異曲同工。「自傳說」大大地貶低了《紅樓夢》這部曠世巨著的強烈的現實意義和藝術的生命力。批判「舊紅學」,也要批判「新紅學」,這是十分必要的。(這裡附帶說明一下,胡適關於曹雪芹家世的考證,魯迅先生撮要寫入《中國小說史略·清之人情小說》中,並註明「詳見《胡適文存》」,可見,並不抹煞他在某一方面的研究成果。)
關於《紅樓夢》的版本,今天我們所見到的較之二十年代要豐富多了,胡適所見到的不過是《程甲本》,《程乙本》,《有正戚本》和庚辰本《石頭記》,另有他據為奇貨的《甲戌本》(十六回殘本),毋庸贅述。^《紅樓夢》後四十回,是個聚訟的大題目。特別是脂評本八十回《石頭記》的抄本發現有數種之多,對後四十回的論爭,便短兵相接,相持不下,今天仍然是一大公案。脂評本的崇拜者,把八十回抄本奉為經典,指斥後四十回是「狗尾續貂」,續書者高鶚是不赦之罪人。而「新紅學」派的胡適卻不如此,他敢於正視高鶚的續書。他說:「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舉出這四十回中寫司棋、鴛鴦、鳳姐之死,妙玉的遭劫,襲人的出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又說:「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靠著那個『鼓擔』的神話,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團圓紅樓夢,居然替中國文學保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說。」魯迅先生說:「《紅樓夢》出來以後,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也認為高鶚的續作是「於雪芹蕭條之感,偶或相通。」不過「續書雖亦悲涼,而賈氏終於『蘭桂齊芳』,家業復初,殊不類茫茫白地,真成乾淨者矣。」魯迅也不曾抹煞後四十回的悲劇性,只是說沒有達到「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那種更深刻的悲劇境界。
這是一個很值得玩味的問題。金聖歎腰斬《水滸傳》,搞了個七十回本,雖然流傳多年,並被吹捧了一陣,但人們仍然肯定了《水滸全傳》。雖然是個令人扼腕、憤懣的悲慘結局,可是比一百○八人全被斬盡的結局更符合歷史真實,更有其歷史的現實意義,教訓深刻,其力量也是無窮的。當然,七十回本仍可以作為一個品種而流傳下去。現在,我們又遇到一個《紅樓夢》後四十回和八十回脂評系統的抄本問題。天不假曹雪芹以年,作者「淚盡而逝」,沒有留下全璧。可是它的悲劇氣氛,已經撼人心肺,為之黯然銷魂。據專家們從脂評中推斷,曹雪芹另有一個後三十回的大綱,但可惜從沒被發現。只是推論,假設,從一鱗半爪中臆測最後的結局。但近二百年來,萬千讀者所接受的是百二十回《紅樓夢》中所展現的悲劇。須知,西方各國也是以《紅樓夢》作為一部完整的小說進行研究的。人們不大理會設想中的另一個悲劇結尾。只是高鶚的補寫沒有全照原來作者的安排,故幾個重要人物的下場,與十二支曲子的暗示有出入。既然沒有曹雪芹後三十回的手稿或抄本出現,就憑一些蛛絲馬跡的伏線而貶低或指斥高鶚的補作,這恐怕也是帶些「考證」的味道。黛玉病死,寶玉出家,寶釵年輕守寡,凡此可以說婦孺皆知,眾多的說唱戲劇也都據現在通行的百二十回《紅樓夢》改編。我們不能存門戶之見,在「紅學」的藝術探討中搞「派」性。要承認百二十回《紅樓夢》是一個藝術偉構的整體,要承認廣大讀者的批准。搞版本的盡可以在八十回脂本系統諸抄本中下功夫,這當然是很有意義的研究工作,而且已經有了成果。但是在對《紅樓夢》進行藝術分析和美學評價時,不能把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分割開來。魯迅早已指出過後四十回續作的不是之處:強把一個小中興局面摻進悲劇之中,令人有啼笑皆非之感。這是後四十回的很明顯的瑕斑。寶玉的撒手出家,補救了這個嚴重的缺陷。另外,在寫黛玉之死,用了五回篇幅數萬字來刻繪,可以說,續作者對黛玉傾注了摧折肺腑的同情。然而,遺憾的是高鶚寫黛玉重病到死,絕粒焚稿,瘋瘋顛顛,披頭散髮,形象實在不堪。須知黛玉的性格為人,即使是身臨絕境,窒息壓抑,仍不會失去她的自尊和矜持。這是一大敗筆。總之,如果只有個八十回《石頭記》行世,不可能取得這麼大的悲劇感染力和現實意義。打破傳統思想,打破傳統寫法,樹立悲劇典範成上?不朽名作,立於世界文苑而永放異彩,是由百二十回《紅樓夢》完成的。因此,胡適對後四十回的評論是公允的。(本節引文,均見《考證》諸篇,為避免冗贅,不一一注出。)
(四)
「五四」時代的胡適是有代表性的頭面人物之一。對於這樣一個人,無論是現代哲學研究、史學研究或文學史研究,都有必要予以實事求是的重新評價。文學藝術作品的研究,總是從兩個方面進行的:一是對作品本身的研究,諸如藝術形象的分析,主題的探討,語言的特色等等;二是對作者的研究,諸如作家的家世、生平,以及作品產生的歷史背景,乃至版本的流變異同等等。君不見,當前《紅樓夢》的研究,也有「內學」(作品)與「外學」(作家)之分嗎?可見,從來對於文學作品的研究和評論,大都循著這兩方面進行的。胡適以十數萬字對《水滸傳》、《紅樓夢》這兩部巨著進行考證,雖然存在著缺陷或錯誤,但他對這兩部小說的基本態度是肯定的,讚許的。我們可以從他在論述中國白話小說和關於中國文學發展的一些文章中找到佐證。他說:「文學者,隨時代而變遷者也。一時代有一時代的文學。」「左氏史公之文奇矣,然施耐庵之《水滸傳》,視《左傳》、《史記》何多讓焉?」「今人猶有鄙夷白話小說為文學小道者,不知施耐庵、曹雪芹、吳趼人皆文學正宗。」(《文學改良芻議》)他用歷史進化觀點,肯定白話文學為中國文學之「正宗」,自宋以來,成為正體,這見解是大膽的。「蓋白話之可為小說之利器,已經施耐庵、曹雪芹諸人實地證明,不容更辯。」(《寄陳獨秀》)胡適把《水滸》、《紅樓夢》看作是「吾國第一流小說」,稱之為「活文學」,數百年來為大眾所歡迎的文學,「因為他們都是用一種活文字寫作的,若是施耐庵、吳承恩、曹雪芹都用文言做書,他們的小說一定不會有這樣生命,一定不會有這樣價值」。「用死了的文言決不能做出有生命有價值的文學來。」把這幾部傳之不朽的小說看作是「教科書」,是「模範的白話文」(引文均見《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要人們多讀。更有進者,他建議把這種白話小說規定為「標準國語」(照現在的說法,就是標準普通話),說這種「標準國語」是出自無數國語的小說如《水滸》、《西遊》、《儒林》和《紅樓》。胡適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中說:「在這五十年之中,勢力最大,流行最廣的文學,——說也奇怪——並不是梁啟超的文章,也不是林紓的小說,乃是許多的白話小說。」在《白話文學史自序》中說:「中國文學史若去掉了白話文學的進化史,就不成中國文學史上這一大段最熱鬧,最富於創造性,最可以代表時代的文學史。」胡適很看重魯迅先生在這方面的成就,認為《中國小說史略》的成績最大,「是一部開山的創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斷制也甚謹嚴,可以替我們研究文學史的人節省無數精力」。在《歷史的文學觀念論》中再次強調提倡白話文學的意義,抨擊八股文之衛道者:「吾輩之攻古文家,正以其不明文學之趨勢而強作一千年二千年以上之文。此說不破,則白話文學無有列為文學正宗之一日,而世之文人將猶鄙薄之以為小道邪徑而不肯以全力營造之。如是,則吾國將永無以全副精神實地試驗白話文學之日。……施耐庵、曹雪芹諸人們所以能有成者,正賴其有特別膽力,能全力為之耳。」從另一些文章來看,胡適不遺餘力地倡導白話文學之為「正宗」,對中國古代白話小說之高度評價,正是為「五四」新文化運動拓廣道路。在新文學於二千多年封建文化的桎梏中得以萌發出嫩苗的抗?期,需要為新文學催生而搖旗吶喊,胡適在這方面所作的努力是不應該無視的。我想,《考證》一書今天複印發行,不會不考慮到這些的。歷史是不能割斷的,正面、反面的經驗都應該記取。大家都知道,魯迅先生對胡適的批判是不留情的,也是公正的。但在學術上,魯迅沒有一筆抹煞胡適的點滴成果,而胡適對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的研究成就也是表示欽佩的。胡適當年編輯他的新詩集,曾請求魯迅為他挑選篇目。政治問題,學術問題,在那時還是分得清的。^鄧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勢和任務》(一九八○,一,十六)中說:「評價人物和歷史,都要提倡全面的科學觀點,防止片面性和感情用事。」這是我們進行研究、評論工作時的指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