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紅樓真本事 ‧ 寶玉聖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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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紅樓真本事 ‧ 寶玉聖誕考

紅樓文化

上幾章論證以小說第95回所隱藏的元春真實的去世年代1760年為坐標,根據文本提供的時間線索,以順推和逆推的方式「還原」120回小說情節所隱藏的從1735年到1760年這樣一個真實的年代序列。

    在「還原」小說情節真實年代的過程中,筆者將小說所描寫的一些重要情節與史實作了對比,揭示了兩者一一對應的關係:

第27回,暗示當年「四月二十六日未時(13時~15時)交芒種」——以現在的節氣計算方法推算,當年1736年 「四月二十六日未時」即 13時29分交芒種節。

第11回,「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當年1745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

第28回,「夏至在端午節前一天」;十月中旬交小雪;十二月只有29天,「臘月二十九」次日「元旦朝賀」。——歷史上1750年芒種節比端午節早2天;十月二十四日交小雪;十二月只有29天,「臘月二十九」的次日是正月初一。

    老太妃/老太后清明前後薨逝,三月底或四月初葬於孝慈縣。——此年(1748年),乾隆十三年奉皇太后率妃嬪東巡山東,駐曲阜,詣闕里,謁孔林,祭少昊、周公。留曲柄黃蓋於孔府大成殿。三月,皇后富察氏逝於山東德州舟次,乾隆帝哀痛至極,兼程還京師,殯皇后於長春宮。乾隆帝輟朝九日,親定大行皇后謚為「孝賢」。

    第95回,寅月立春,交卯年寅月,元春去世「虎兕(兔)相逢大夢歸」,臘月十八日立春,交卯年寅月。——當年1760年,乾隆純妃四月十九日薨逝。

    由小說情節與史實的對比可知,小說作者的確是按照從1745年到1760年這樣一個真實的年代序列來逐年編織故事情節的,這個真實的年代序列隱藏在120回情節之中,同時又被作者用特殊節令皇家殯葬等情節暗示出來。

由於這個真實年代序列的客觀存在,我們可以確認小說主人公賈寶玉出生的真實年份一定是1736年。現在的問題是:賈寶玉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小說沒有明確地寫出來。對於其他重要人物,作者則明確地寫出了出生的月份和日期,例如:

    第2回:元春生日是「正月初一」;

    第22回:薛寶釵生日是「正月二十一日」;

    第26回:薛蟠生日是「五月初三日」;

    第42回:巧姐生日是「七月初七日」;

    第43回:王熙鳳生日是「九月初二日」;

    第62回:林黛玉和襲人的生日都是「二月十二日」;王夫人生日是「三月初一日」;

    賈璉生日是「三月初九日」;

    第70回:探春生日是「三月初三日」;

    第71回:賈母生日是「八月初三日」。

    《紅樓夢》作者惟獨對於男主人公賈寶玉的生日遮遮掩掩,實在令人好奇。在第一章我在前文考論了寶玉生日為芒種節(四月二十六日未時),本節繼續嚴加討論。

§3.1一石三生

    第58回寫到,在寶玉過生日之前的一段時間,「這日乃是清明之日,賈璉已備下年例祭祀,帶領賈環,賈琮,賈蘭三人去往鐵檻寺祭柩燒紙」(第820頁)。第59回寫到,清明後不久,「一日清曉,寶釵春困已醒,搴帷下榻,微覺輕寒,啟戶視之,見園中土潤苔青,原來五更時落了幾點微雨」(第831頁)。再過了一段時間,就是第62回:「當下又值寶玉生日已到,原來寶琴也是這日,二人相同。」(第865頁)第63回寫到,寶玉生日當天群芳開夜宴之前,林之孝家的帶領幾個管事的女人來查夜,林之孝家的對寶玉說:「如今天長夜短了,該早些睡。」(第887頁)由此可見,此年寶玉的生日芒種節在立夏之後。

第63回又寫到,寶玉生日的第二天凌晨,賈敬為「守庚申」吞金服砂,「燒脹而歿」,「目今天氣炎熱,實不得相待,(尤氏)遂自行主持,命天文生擇了日期入殮」,「三日後便開喪破孝」(第902頁)。第64回則寫道:「擇於初四日卯時請(賈敬)靈柩進城。」(第907頁)由此可見,「三日後便開喪破孝」其實是不能停放, 端午節後的三天「初九」就 開喪破孝。

因此這個「初四日」 卯時請(賈敬)靈柩進城,是六月的「初四日」呢。

「老太妃」是在當年清明節前死的,在偏宮中停屍祭奠21天,賈母等人送葬則是在立夏之前。送葬隊伍在路上走了十來天,到了孝慈縣之後又停了幾天的靈,然後賈母等人打道回府,回程又走了十來天。小說寫到了祭奠和送葬的時間表:

誰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誥命等皆入朝隨班按爵守制。敕諭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內不得筵宴音樂,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至未正以後方回。在大內偏宮二十一日後,方請靈入先陵,地名曰孝慈縣。這陵離都來往得十來日之功,如今請靈至此,還要停放數日,方入地宮,故得一月光景。(第817頁)

    這樣算來,賈母等人返回賈府時大約是在四月底——芒種前後幾日。因「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時間21+10+10+3、5=43-48天,為近一個半月,所以就到了四月底——寶玉趕不上「張道士四月二十六日聖誕法事」了。

     第64回寫到,賈敬靈柩初四日進城,供奠舉哀完畢,幾天後賈母等人就回來了。就在賈母回府的前一天,賈寶玉聽雪雁說林黛玉在自己房中設案點香,他想:

「或者是姑爹姑媽的忌辰,但我記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餚饌送去與林妹妹私祭,此時已過。大約必是七月因為瓜果之節,家家都上秋祭的墳,林妹妹有感於心,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禮記》:『春秋薦其時食』之意,也未可定。」

這段文字明寫的月份從上下文來看,根本不合理。賈母回府是在芒種節前後,可是芒種節既不可能在六月,更不可能在七月。這顯然是作者在故意製造時序混亂。

第64回末和第65回初寫到,賈璉是在賈敬死後的第二個月,「初三黃道吉日」偷娶尤二姐的;第68回酸鳳姐大鬧寧國府,也說「親大爺的孝才五七,侄兒娶親」。第65回寫到,尤三姐「嘲笑取樂」賈璉和賈珍時,尤二姐和賈璉已經「作了兩個月夫妻」。至第66回,賈璉前往平安州,途中遇到薛蟠和柳湘蓮,柳稱「月中就進京」,將定下與尤三姐的親事,「誰知八月內湘蓮方進了京」。由此看來,賈璉偷娶尤二姐是在「六月初三」,賈敬靈柩進城是在「五月初四」。

根據本文對各回年代的推定,小說的敘述來看,賈寶玉生日當年不可能是「四月二十六日」,譬如第27回:

「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尚古風俗:凡交芒種節的這日,都要設擺各色禮物,祭餞花神,言芒種一過,便是夏日了,眾花皆卸,花神退位,須要餞行。」

    在這一天,「寶釵、迎春、探春、惜春、李紈、鳳姐等並 巧姐、大姐、香菱與眾丫鬟們在園內玩耍」,黛玉一個人在悲悲切切地葬花。

    第26回寫到,「薛藩說明兒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第28回生日當天午飯過後,馮紫英請賈寶玉、薛蟠,「還有許多唱曲兒的小廝並唱小旦的蔣玉菡、錦香院的妓女雲兒」等人喫茶喝酒。寶玉回來後,很快就睡覺了「一宿無話」。

    第二天,即五月四日,寶玉醒來,聽襲人說「昨兒貴妃打發夏太監出來,送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叫在清虛觀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戲獻供,叫珍大爺領著眾位爺們跪香拜佛呢。還有端午兒的節禮也賞了」。第29回又折回頭寫到鳳姐來到賈母處,也只是「說起初一日在清虛觀打醮的事來,遂約著寶釵、寶玉、黛玉等看戲去」,接著就是敘述五月初一賈母親自去清虛觀拈香為元春打平安醮的情節。

    由以上三回可知,五月初一日到二日2天,賈府上下完全沒有給賈寶玉做生日慶賀的任何跡象,好像五月初三是寶玉生日了,查萬年曆可知,為1750年。

    一般評論界認為,對於賈寶玉真實的出生日期,〈〈紅樓夢〉〉第1回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時間特徵。寫到在一個炎熱的夏日,甄士隱夢見一僧一道攜「通靈寶玉」「下凡造歷幻緣」;夢醒後,甄士隱抱著英蓮去街前「看那過會的熱鬧」,回來時正好看見一僧一道在街頭分手。讀者自然明白,此時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已在警幻仙子那裡「將蠢物交割清楚」,「風流孽鬼下世已完」。也就是說,賈寶玉出生在這一天。在這裡提到了一個特徵時間:「過會」。

    什麼是「過會」呢?「過會」是民間舊俗。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載:

    過會者,乃京師游手,扮作開路、中幡、槓箱、官兒、五虎棍、跨鼓、花鈸、高蹺、秧歌、什不閒、耍罈子、耍獅子之類。如遇城隍出巡及各廟會等,隨地演唱,觀者如堵,最易生事。

    道教在自身的發展中形成了不少在本教內部以及民間都有重大影響的宮觀、名山,有的還是某一教派的宗壇所在,所以在教內外都有極大的號召力。這些名山宮觀中所供奉的神,能夠吸引附近乃至於千里以外的信眾、香客前來進香,尤其是其神仙的生日等重大節日,以廟為中心,以敬奉該宮觀的神仙、祖師等為主要內容,形成規模宏大的祭祀、慶祝活動。所以這些廟會常常有不同的名稱。有時為突出其進香的內容,稱為香會;為突出其報答神祐、採取大規模民間文藝演出的特點,稱為賽會、過會、出會。……在廟會中,人們常舉辦各類娛神又娛人的民間文藝活動,有時也請專業的戲班來演酬神戲。比如,北京有所謂過會的習俗,就是在各廟會期間,演出各類曲藝、雜耍等。

    但是陳林在考察論證這個特殊活動時,又出現了「陳林現象」。他說——

    藥王廟會:藥王是古代對精於醫術的名醫和有關傳說人物的景仰並加以神化,而後奉為主司醫藥之神。」主要者有三:扁鵲、孫思邈和韋慈藏……

    清顧鐵卿《清嘉錄》卷四又記吳郡(今蘇州市)藥王誕日祭祀情況,曰:「(四月)二十八日,為藥王生日,醫士備分燒香,駢集於洙泗巷之三皇廟,即醫學也。郡縣醫學官司香火。盧家巷亦有藥王廟,誕日,藥市中人,擊牲設醴以祝嘏,或集眾為會,有為首者掌之,醵金演劇,謂之藥王會。《中國道教·卷三》

    之後,陳林就斷然結論說,「甄士隱抱著英蓮去街前」「看那過會的熱鬧」——就是四月分的藥王廟會!這確實是「誤讀」,因為他混略〈〈紅樓夢〉〉第1回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時間特徵:「炎熱的夏日」!

    其實,甄士隱抱著英蓮去街前「看那過會的熱鬧」,就是夏季六月。六月謂之「荷月」,又叫暑月、伏月。北京正是六月野荷生香的季節,所以京城消夏,多以賞荷為題。據介紹,以前,什剎前海中間有道南北走向的長堤,正好將這片水域分為東西兩部,沿長堤東面種植了各色荷花,岸邊楊柳成行,在炎炎夏日的傍晚,微風陣陣,荷香撲面,景色宜人,吸引了京城人士前來納涼。到了清末,這裡已形成了市場的雛形。《春明采風志》中所描述的:

    「什剎海,地安門迤西,荷花最盛,六月間,士女雲集,然皆在前海之北岸。同治中忽設茶座,添各種玩藝及人景。」… …

     據《北京崇文圖書館》描述:

    清末,每年夏季來臨,京城裡的人們便結伴,出東便門,在大通橋運河碼頭乘船,向東約三里,就到了二閘,也就是慶豐閘。據老人們回憶,原來在大通橋西南有一片蓮藕荸薺塘,大約在清道光年間就有人利用這裡養種蓮藕和荸薺,也有不少人來這裡消夏遊玩,後什剎海市場形成,這裡的遊人也日漸稀少。

    六月,正是炎熱的大暑天氣。據神話傳說,農曆六月十三這天起,向人間施雨一事不專屬龍王一人,凡海裡的魚兵蝦將都可隨時讓人間下雨,按現在的說法就是到了雨季。京城裡不論是養魚的,還是賣魚的,既怕雨水大,坑水外溢,衝跑魚蝦,雙怕雨水小,斷了溪流,造成死魚。所以人們將這天定為「分龍兵」日。在天壇邊上的金魚池和高碑店等處的各大養魚行業,都要舉行祭祀龍王的盛典,在魚坑沿支搭席棚,棚內設壇,供上紙紮的龍王神龕,邀集同業人員焚香祈禱,希望雨水適度。這天凡參祭者圍在一起,吃一頓「白肉席」,再看上一場獻神的堂會戲,在夕陽既下時,還有個熱鬧的「送駕」儀式,也就是送龍王。整個過程中既有各檔香會表演,又有燃放鞭炮助威,最後參祭者還要一齊下跪三叩,儀式方告結束。

    在六月,老北京有「祭老爺」的習俗,這裡的「老爺」特指關公。尤其是明清時期,關公最受老北京人的崇拜,甚至被神化了,有一幅關帝廟的楹聯是這樣寫的「漢封侯,魏封王,明封大帝;儒稱聖,釋稱佛,道稱天尊。」可見不論儒教、佛教、道教都把關公奉為神明。明清以後的北京城內,關帝廟的數量最多。據《京師乾隆地圖》載,當時北京城專祀關帝和以祀關帝為中心的廟宇加起來,共有116座,成為廟宇之冠。相傳農曆六月二十四日是關公的誕辰日,這天,各關帝廟內都要舉辦不同規模的法會,前門甕城內的關帝廟香火最盛,一些地方戲班、花會也紛紛前來助興,成為京城六月的一件盛大事。

    由此可見,「過會」是道教的祭祀、慶典活動,也是有各種各類的民間文藝活動。正因為「過會」有各類文藝活動,甄士隱才會抱著三歲的小女兒英蓮到街前去「看那過會的熱鬧」—— 農曆六月十三的舉行祭祀龍王的盛典、還有六月二十四日「祭老爺」的習俗。由此直接推證寶玉生日在具體的幾月幾日,也就有點附會了,其明顯的目的就是為了回應第120回:

    賈政進內謝了恩,聖上又降了好些旨意,又問起寶玉的事來。賈政據實回奏。聖上稱奇,旨意說,寶玉的文章固是清奇,想他必是過來人,所以如此。若在朝中,可以進用。他既不敢受聖朝的爵位,便賞了一個「文妙真人」的道號。

     以便大發宏論:賈寶玉口口聲聲說要去做和尚,可是「文妙真人」分明是一個道號,「並且與道教神仙孫思邈的封號妙應真人有著驚人的對應關係,兩人又都是不受聖朝的爵位。」最終目的是取證「正是為了暗示賈寶玉真實的出生日期就是四月二十八日藥王(孫思邈)聖誕這一天。」

    此時,我們不妨再回頭看看文本敘述。第29回寫到,「八十多歲的人」張道士對賈母說:「前日四月二十六(應為九)日,我這裡做遮天大王的聖誕。」這個「遮天大王的聖誕」有無可能就是二十六日的某個節呢?

     據《八蜀網》載文,在重慶秀山龍池、石堤一帶至今還有苗族的「羊馬節」,並介紹說:

    羊馬節:苗族傳統節日,流行於重慶秀山龍池、石堤一帶。每年陰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舉行,屆時人們殺豬宰羊,請客送禮,隆重慶祝。

    實際上,在我國歷史上的各朝代中,不少地方都建有「藥王廟」,廣大民眾對藥王極為崇重,向有藥王盛會之俗。如《吉林旅遊網》介紹:

    北山廟會始於清初,大概自興建廟宇後就有了,嚴格地說,北山廟會有四種:「農曆四月初八為如來佛誕辰,四月十八為娘娘廟會,四月二十八為藥王廟會,五月十三為關帝誕辰。由於如來佛誕辰和娘娘廟會的規模比較小,人們為了熱鬧又把關帝誕辰廟會與藥王廟會放到一起舉行,所以現在說起的北山廟會,一般僅指農曆四月二十八的藥王廟會。

    現在,一年一度的藥王廟會,已成了吉林市傳統的、獨具地方特色的民間「節日」。廟會活動一般持續三日,每逢廟會正日,北山公園便出現人頭攢動、人流如潮的壯觀景象,趕廟會的人常達二三十萬人之多。從山頂俯視,只見近千米的上山路上,人流如潮,只有摩肩而不見接踵,恰似候機室的電梯徐徐上升,尤其是北山南側的陡坡上,人流蜿如長蛇隨山路起伏。

    歷史上,吉林廟會一直與遼寧大石橋農曆四月十八日的娘娘廟會並稱為東北兩大重要廟會,早在清代就有「千山寺廟甲東北,北山廟會盛千山」之說。

    由此看來,甄士隱抱著英蓮去街前所看的「過會」的熱鬧,可以是四月的「藥王會」的盛況,也可以是六月或別的廟會。各地尊奉的藥王不一樣,有「北謂扁雀,南為孫思邈」之說。

    根據文本陳述,再結合第二章論述可知,雖然寶玉生於1736年6月5日(乾隆元年丙辰四月二十六日庚寅日),原型為同年出生的乾隆六子永瑢,但是在紅樓陳述時,標記過生的日子就有了三個:一、出生當年1736年陰曆四月二十六日(未時交芒種節);二、1747年6月6日,乾隆12年四月二十六日(應為二十九日),未時13:16交芒種節;三、1750年的五月初五日,卯時06:36交芒種節。此可謂「一石三生」也——當然都在「芒種節」這一天。

    註:筆者還推測作者在草創之期,亦可能安排寶玉生日為端午節(逢交芒種節),譬如出生當年逢五月初五,而在第63回怡紅院眾艷為其過生日也在端午節,時間是1750年6月6日;而且在第27回餞花節時(查民俗無此節,猜想作者是仿寶玉參悟道禪杜撰一樣,特意安排的),應為1736年四月二十六日逢芒種節,所以說了此日為尚古風俗「芒種節」。如果由此推得寶玉生於1734年6月6日,從文本陳述,貌似亦合一個和諧的系統。(按照系統論,要求集合的部分元素必須服從系統總體特徵原則,可以推論1734年並不可取,暫時按下不論——此問題安排在下面第四章「夢解十二釵」,探討探春生日時將仔細考論。)但是,後來批閱纂作時考慮到寶玉的形象和寓意,黛玉為二月十二日「花朝節」生日,安排寶玉生日為「餞花花王」,故意又改為生日四月二十六日生日的。

§3.2不可能之可考

    本節再提出兩個明顯的問題:

    一、第3回寫到,林黛玉進賈府後,聽王夫人說起賈寶玉,便說:「這位哥哥比我大一歲。」第62回寫到,探春和襲人談論起每個月裡的生日,襲人說:「二月十二是林姑娘。」  既然賈寶玉生於1736年,則林黛玉真實的出生日期是1737年3月12日(乾隆2年丁巳年癸卯庚午日,二月十二日),(死時剛滿17歲)。在第98回寫的應是1757-1758年乾隆22年的事。第90回寫到當年十月中下旬,賈母和王夫人論起寶玉和黛玉的婚嫁問題,賈母說:

    自然先給寶玉娶了親,然後給林丫頭說人家,再沒有先是外人後是自己的。況且林丫頭年紀到底比寶玉小兩歲。

    按實歲算,黛玉比寶玉小1歲;按虛歲算,黛玉比寶玉小2歲。「虛歲」的計算按民俗一般只用於男性,女性的年齡照實歲計算,這就是民間通常所說的「男進女滿」。

按文本推定,第90回所寫情節是十月,賈寶玉虛歲為21-22歲(回應前面賈母說的應「晚婚」),林黛玉實歲為18,因此「林丫頭年紀到底比寶玉小兩歲」。

第85回寫到九月中下旬,賈政升了工部郎中,賈府上下準備慶賀:

這裡賈母因問鳳姐誰說送戲的話,鳳姐道:「說是舅太爺那邊說,後兒日子好,送一班新出的小戲兒給老太太、老爺、太太賀喜。」因又笑著說道:「不但日子好,還是好日子呢。」說著這話,卻瞅著黛玉笑。黛玉也微笑。王夫人因道:「可是呢,後日還是外甥女兒的好日子呢。」賈母想了一想,也笑道:「可見我如今老了,什麼事都糊塗了。虧了有我這鳳丫頭是我個『給事中』。既這麼著,很好,他舅舅家給他們賀喜,你舅舅家就給你做生日,豈不好呢。」(第1225~1226頁)

    由這一段文字可以看出,林黛玉的生日竟然從「二月十二」變到了九月中下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筆者採信陳林的論述:

    這不是黛玉真實的生日,所謂的「好日子」,是指「女子日子」,也就是說,這一節文字含蓄地寫出了林黛玉月經初潮的時間,賈母等人準備為她舉行「成人儀式」。

女孩子有月經了,就表示已經成人了。古代女子長到15歲時,家長會為她舉行成人儀式,稱為「笄禮」。笄禮和男子的冠禮同為成人儀禮,宋代理學家朱熹在《家禮》中比較具體地規定了笄禮的程式,《中國婦女生活風俗》一書對此有詳細的介紹,本文僅錄該著介紹笄禮當天情況的部分文字:

在約定的佳日裡,笄禮由母親主持,儀式一般在正廳舉行。女賓至,主婦出中門見賓,賓主互拜,主婦請賓客升堂,各就各位,主婦東立,女賓西立。接著,充當侍者的女性眷童引女子出房,由女賓手揖女子即席,女子即跪下。侍者向女賓呈上梳子,女賓為之解髮梳理,並為之合髻。女賓退下,盥洗片刻即復位。侍者將簪置於托盤進呈女賓,女賓走到女子前祝辭,……祝畢即跪下為女子加笄。女賓起立後女子亦起,進房易服。出房後便要進行醮禮儀式。

    女賓在醮禮儀式上為女子祝酒,並宣佈為女子所取的表字,女子拜受後,由母親引女子見於祠堂,見於尊長,全部笄禮儀式便告結束。

    但以上是漢族女子笄禮的情況。馬英林著《涼山彝族傳統性文化述論》一文寫到了彝族女子成人儀式,可以作為理解林黛玉成人儀式的一個很好的參考:

    作為彝族女子成熟的標誌,需要舉行公開的成人儀式。儀式的進行主要視女子發育情況即月經初潮期而定,一般在十五至十七歲,也有個別十三或十九歲時舉行的,但不可太晚或過早。多在女子單歲時擇吉日舉行,通常由母親或年長而子女多、漂亮、能幹的女性主持,僅限成年女性親友參加,不許男子在場。

    按照本文的年代陳述,第85回為乾隆21-22年(1757—1758年),因此林黛玉初次月經的時間是18--19歲,可能與體質衰弱關係極大(符合上文「個別十三或十九歲時舉行的」)。——這也可理解黛玉為什麼最後不被賈府 「相中」的原因。當賈母等人為她慶賀時,的確選的是慶祝賈政陞官的「吉日」,也的確沒有男子在場:

    這日一早,王子騰和親戚家已送過一班戲來,就在賈母正廳前搭起行台。外頭爺們都穿著公服陪侍,親戚來賀的約有十餘桌酒。裡面為著是新戲,又見賈母高興,便將琉璃戲屏隔在後廈,裡面也擺下酒席。上首薛姨媽一桌,是王夫人寶琴陪著,對面老太太一桌,是邢夫人岫煙陪著,下面尚空兩桌,賈母叫他們快來。一回兒,只見鳳姐領著眾丫頭,都簇擁著林黛玉來了。黛玉略換了幾件新鮮衣服,打扮得宛如嫦娥下界,含羞帶笑的出來見了眾人。(第1226頁)

    我贊同陳林分析的「如果真是過生日,實在犯不著『含羞』。」在整個慶賀儀式過程中,賈寶玉根本沒有出場,此前此後亦未致一詞。這個「生日」的的確確是林黛玉的成人儀式。

    不瞭解「虛歲」的計算和女子成人儀式,就很容易對以上兩個情節產生誤解,以為是「狗尾續貂」的續作者肆意篡改前80回的人物形象,違背作者原意。

    二、《紅樓夢》第45回寫到,當年九月初某日,黛玉對寶釵說:

    細細算來,我母親去世的早,又無姊妹兄弟,我長了今年十五歲,竟沒一個人像你前日的話教導我。

    小說的描寫和這條批語製造的時序混亂太大了,如果以此為準,對於小說時序以及人物年齡的推定必然出現前後矛盾、混亂不堪的結果。第25回三月中旬左右,癩頭和尚說:「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三載矣!」這說明寶玉當年13歲,因此黛玉僅12歲。到了秋天,黛玉突然變成了「十五歲」,豈非咄咄怪事?筆者認為,黛玉當年的確是「十二歲」。

    第78回(指1756年左右)寫到當年八月十七日,寶玉祭奠晴雯,撰《芙蓉誄》,其中明確寫到了晴雯的年齡和兩人相處的時間:

    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六載。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於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暱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畸。

    這就是說,晴雯死時16歲,寶玉和她朝夕相處了5年零8個月,生於1739-1740年(陰曆二月十二日)。但是這與前面的陳述矛盾不堪——

    第63回(1753年)寫到襲人的年齡:「大家算來,香菱、晴雯、寶釵三人皆與他同庚,黛玉與他同辰」。第6回寫到襲人比寶玉大兩歲:「襲人本是個聰明女子,年紀本又比寶玉大兩歲,近來也漸通人事。」既然寶玉出生於1736年,那麼襲人、晴雯和寶釵必定生於兩年前的1734-1735年。香菱的情況不太一樣,第1回明確寫道:「(甄士隱)如今年已半百,膝下無兒,只有一女,乳名喚作英蓮,年方三歲。」因此香菱必定比寶玉大2歲,生於1734年左右。既然晴雯、襲人、寶釵三人同齡,比寶玉大兩歲,那麼按照小說所寫的年齡,寶玉在作《芙蓉誄》時才15歲多。按照文本敘述寶玉在3年前的1748年,第25回就13歲了,到第七十八回時肯定是16歲,而晴雯17歲。

    上文提出,作者隱瞞真實朝代紀年的手法之一,就是將可用史料確證的獨一無二的特徵時間在小說中推延或提前。如作者很可能將1736年「四月二十六日未時交芒種」的交節時刻推後到第27回,變為小說中的「未時」。第63回寫到,賈敬是在寶玉生日夜宴的第二天凌晨暴斃的,他是為了「守庚申」,「吞金服砂,燒脹而歿」。所謂「守庚申」,是指於「庚申日」通宵靜坐不眠,舉行一種所謂消滅「三屍」的道教迷信活動。按道教迷信的說法,「三屍」(又稱「三彭」、「三蟲」)是人腹中的一種怪物,專門伺察人的隱私過惡,每到庚申日就到天帝面前告發,減人祿命。若人在庚申日不眠,「三屍」就不能上天告狀,因此可以長生不死。

已知寶玉的生日是農曆四月二十六日/芒種節,那麼1753年6月6日是否就是「庚申日」呢?1753年6月6日是芒種節又是「庚申日」—所以寶玉生日過的是芒種節,年年不同,當年是端午節——說明作者依此為準,表現對二十四節氣的崇敬。

    再查從寶玉誕生的1736年到甲戌本底本定稿的1754年間的歷日資料,只有三個如下:

    1、1753年,乾隆18年五月五日是「庚申日」;

    2、1721年,康熙60年辛丑年四月三十日也是「庚申日」;

    3、1752年,乾隆17年壬申年四月二十九日是「庚申日」。

    利用排除法考較一翻。其中第2條:四月三十日,不可能過錄之誤,況且與文本敘述不合,應排除。其次第3條:四月二十九日,為文本提到的可能造成的過錄誤筆。作者是利用了1753年「芒種節為庚申日」的史實,將賈敬真實的死亡日期1753年在記憶中提前了一年,變成了1752年的「四月二十六日」、「庚申日」。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暗示寶玉的生日就是四月二十六日——芒種節。

    綜上所述:

    1、作者種種「作弊手法」自然是為了隱瞞故事所發生的真實朝代年紀,但他同時又留下了明顯的破綻和可資探查的線索。

    2、理清這些破綻和線索,可以揭開作者的真實身份。

    3、本文已還原了小說各回真實的朝代紀年,論證了《紅樓夢》確是按照真實的年代陳述、編織情節,但是可以推得小說中多個重要人物的出生日期,由此可以得到一份賈氏家譜。

§3.3賈家玉牒

     爺爺:賈代善(出生於??年,順治?-?年間);

——奶奶:賈母(1685年9月3日,康熙24年乙丑年八月初三日);

    父親:賈政(約1699年10月4日、康熙38年己卯年九月初二);

    母親:王夫人(小於賈政,約1705年-?);

    —— 伯父:賈赦(生於1696年-?、康熙35年);

哥哥:賈珠(生於1722年、康熙60年年初);

姐姐:賈元春(生於1723年2月4日、雍正元年癸卯年正月初一庚辰日);

堂兄:賈璉(大約生於1734年4月2日、雍正2年甲辰年三月初九日庚未日);

——堂嫂:王熙鳳(生於1735年10月4日、雍正13年乙卯年九月初二日);

     ——表兄:薛蟠(1733年6月14日、雍正11年癸丑年五月初三日);

    寶玉:(生於1736年6月5日、乾隆元年丙辰四月二十六日庚寅日,原型乾隆六子永瑢);

    夫人(表姐):薛寶釵(生於1735年2月24日、雍正13年乙卯年正月二十一日);

    兒子:賈桂(生於1756年、乾隆21年乙亥年)

——表妹:林黛玉(生於1737年3月12日、乾隆2年丁巳年二月十二乙未日);

——妹妹:賈探春(生於1737年4月5日、 乾隆2年三月初六甲午日清明節);

弟弟:賈環(生於1739年)

——親侄:賈蘭(生於1741年)

——堂侄:賈蓉(生於1728年、雍正6年);

——侄女:巧姐,生於1750年8月8日(乾隆15年七月初七日),逢2:38立秋日;

… … 

總結:從小說情節來看,「下凡歷劫」的「石頭」就是小說的作者,而「石頭」就是賈寶玉,石頭、寶玉和作者彷彿「三位一體」。那麼,生於1736年6月5日(乾隆元年丙辰四月二十六日庚寅日)的作者到底是誰呢?

  那麼推測,《紅樓夢》文本中的賈家之「賈」,按照古文讀音還有「行商作賈」之「GU」——結合《紅樓夢》第14、15回文本寶玉路謁北靜王水溶,北靜王當時對賈政說:「令郎真乃龍駒鳳雛也」(書中賈政官職不過員外郎,試想,在清代深嚴的文字獄時代,如果是形容官宦子弟,是否大不敬且出格之極?小說好像也不避諱了),賈政忙賠笑,對北靜王此話答覆說「賴藩郡餘禎。」(再按:庚辰、程本、甲戌本等均同;好像更不避諱了),作者是不是在暗示敘述乃皇家本事,「賈家」諧音為「孤家」,而甄家為胤禎(隱真)呢?暫且按下,在以後章節,將再仔細探討。

    (又按:歷史記載,清康熙二十一子允禧,是廢太子理親王允礽的胞弟,乾隆的叔輩但和乾隆年齡彷彿,謚號曰「靖」,猜測是《紅樓夢》中的北靜王水溶的原型)。(又按:歷史記載,清康熙二十一子允禧,是廢太子理親王允礽的胞弟,乾隆的叔輩但和乾隆年齡彷彿,謚號曰「靖」,猜測是《紅樓夢》中的北靜王水溶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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