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初稿

《紅樓夢》的初稿

《紅樓夢》的初稿

紅樓文化

和曹雪芹交往的詩友中,現知除敦敏、敦誠兄弟及張宜泉外,尚有明義。明義的兄弟明琳也和雪芹相識,但尚未發現有任何贈曹之詩。明義的《綠煙瑣窗集》有《題紅樓夢》七絕二十首,題下自注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蓋其先人為江寧織府。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鈔本焉。

這條注文之重要,不下於其二十首絕句本身。首先,明義明白無誤地肯定說:《紅樓夢》是「曹子雪芹所撰」。書名《紅樓夢》,不是《石頭記》或《風月寶鑒》或《金陵十二釵》。其次,書中所記「風月繁華之盛」的故事,發生在雪芹先人的「江寧織府」內,或根據「江寧織府」中的事跡而編寫。第三、「大觀園」在南京,其故址即「隨園」,這些話當然都是雪芹自己告訴明義的。否則住在北京的明義怎能知道曹家上世在南京的事。最後,明義說雪芹所撰《紅樓夢》稿子並未傳出來,很少人知道,不像後來的《石頭記》似的,鈔本陳列在「廟市」中可以索價「數十金」。上述四個要點,下文在談到有關問題時還要詳論,現在姑作提要式說明如上。

    二十首七絕的內容,除第一首作為總冒,末兩首談到全書結局,略加評論外,其餘十七首則每首說明書中一段情節或一個故事。這些故事,一、有的為今本《石頭記》中所有,二、有的則今本所無,三、有的雖有而情節不同,四、有的則因詩句意義不夠具體,不易對出所指為哪一個故事。很明顯,上述第二種情況,即今本所無者,已被刪去;第三第四種情況,指明原稿已被改動。  

    但是,這二十首詩中所透露的初稿內容固然重要,它所未說到的而今本所有的重要情節,在研究《紅樓夢》成書過程中更有意義。例如,像元春省親這樣重要故事,在明義的詩中竟絲毫未提及。不但省親事未提及,連可卿之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王熙鳳在尼庵弄權貪賄,害死一對青年;又愚弄賈瑞,引誘他「正照風月鑒」,磨折而死;其他如劉姥姥進榮國府;寶玉夢遊太虛幻境,看警幻的「十二釵」正副冊子,聽演《紅樓夢》曲子等重要情節,都沒有反映在這二十首七絕之中(第七苜詩說到《金釵正幅圖》,但下文說到「題詩」而無太虛幻境)——總之,今本《石頭記》二十三回以前的故事,明義的詩一句也沒有觸及。

    但為什麼要以二十三回為分界線呢?

    明義的詩開宗明義第一首就談大觀園,而今本《石頭記》或《紅樓夢》把寶玉和姐妹們放進大觀園中去活動是在元春省親以後傳旨讓寶五等住入園中的。此事發生在二十三回。在這以前,除了元春省親和因此而修蓋此園外,書中男女主角的話動都在榮國府內。而明義的詩沒有一首涉及榮國府,一開始即從大觀園說起,可見雪芹給他的《紅樓夢》鈔本,故事全在大觀園內;不但沒有「甄士隱」「賈雨村」「太虛幻境」、「一僧一道」等等寓言神話故事,連「榮國府」「劉姥姥」「秦可卿」以及「風月寶鑒」的關鍵人物「賈瑞」都不在內。明義詩中沒有說到的情節比他說到的更引人注意。但明義見到的鈔本雖然似乎缺少《石頭記》中前二十多回的故事,但未了的結局卻已具備,不像傳世《石頭記》八十回以後全無下文,成了斷尾巴蜻蜓。而從這個鈔本的結局看來,則大觀園故事之前顯然也還有一些故事,包括「通靈寶玉」的來歷等等,所以明義二十首詩內容之中所缺情節,也不能即認為鈔本中也無此情節。但今本《石頭記》二十三回前所有故事均付缺如,則不能不令人認為他所見鈔本顯然是一個比較簡略的初稿。  

    這個初稿《紅樓夢》的約略內容,據明義的題詩,我們可以極其簡單地,真正是「掛一漏萬」地試測如下:

第一首:    

佳園結構類天成,「快綠」「怡紅」別樣名。長檻曲欄隨處有,春風秋月總關情。

這首一開始就講大觀園,連「快綠」「怡紅」的名稱都已定下來了。在明義所題的組詩中它是開場白,則可知在雪芹的鈔本中故事也是從大觀園開始。儘管書中主角從大觀園裡出場亮相之前還須交代一下各人的背景歷史,但那是可以由作者用第三身的地位來補敘的。園中人物所關心的無非是「春風秋月」,這就為書中主要故事定下了調子。

    第二首:

怡紅院裡斗(這個「斗」字是姑娘們互相爭艷斗俏之意)嬌娥,娣娣姨姨笑語和。天氣不寒還不暖,曈曨日影入簾多。

這是第一首講到具體人物的詩,而又一次指明「怡紅院」。故事一開始即為大觀園中人物活動情形。傳世《石頭記》中的大觀園要到第十八回才造成,寶玉和姐妹們要到第二十三回才搬進去住。而且怡紅院是寶玉獨住之處,並不是「娣娣姨姨」「斗嬌娥」的地方。詩中絕不提起最重要的「元妃省親」故事,可見雪芹的初稿《紅樓夢》中尚無這一故事。因此事是藉以寫康熙南巡,駐蹕曹家(1707年)的盛況,而南巡時在雪芹生前八年,自不可能由他記述此事。這可證明雪芹初稿中無「省親故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明義的題詩證明了我在別的文章中屢次提到:省親故事是由脂硯提供素材,再由雪芹編寫,併入《石頭記》中的(參看《新華月報》  一九六二年六月號二一四頁。又見《紅樓夢探源外編》十四、七五、四七二——四七六等頁)。由此也可以見雪芹給明義的鈔本《紅樓夢》是一部比較早的稿子。其內容情節大都是雪芹的創作,即脂硯齋在七十一回評語中所指「真事欲顯,假事將盡」的「假事」(參看拙作《論石頭記的舊稿問題》,  《紅僂夢研究集刊》第一期,亦已收入《紅摟夢探源外篇》)。

由第二首的內容看來,似乎在初稿中「怡紅院」本來是好幾個姐妹住的地方,故有「娣娣姨姨」「斗嬌娥」的情節,但好景不長,恍如一夢。《紅樓夢》的「紅」字,似即從「怡紅院」的「紅」字而來。在後來增刪本的《石頭記》中,為了展開更廣闊的活動場面,使姐妹們各有住處,較大的怡紅院改由寶玉去住。

就明義的全部題詩來看,這第二首也只是說一般情形,沒有指明具體的人物和情節,所以仍可以視作這二十首組詩的總冒。試看以下各詩,就更清楚了。

    第三首:

    瀟湘別院晚沈沈,聞道多情復病心。悄向花陰尋侍女,問他曾否淚沾襟。

  從此詩開始,詠書中具體故事。知道林黛玉已住入瀟湘館。(原名「瀟湘別院」?)寶玉(詩中省主語)聽說她病了,晚上去看她。在未見她之前,先問她的侍女(紫鵑?雪雁?)今天林姑娘有沒哭過?寶玉去看黛玉,在今本二十六回、二十九回、三十回中都有此事,但都在白天,不像詩中所詠為「晚沉沉」。第三十回前段寶玉到瀟湘館問紫鵑:「妹妹可大好了?」紫鵑說:「身上病好了,只是心裡氣不大好。」……只見林黛玉又在床上哭。——這大概是此詩內容的根據。初稿與今本的不同只是把「晚沉沉」改為「毒日頭地下」,把向侍兒問哭改為問病。這樣的修改可以說基本上沒有改變情節。

    第四首:

    追隨小蝶過牆來,忽見叢花無數開。盡力一頭還雨(兩?)把,扇紈遺卻在蒼苔。

  這首詠「寶釵撲蝶」,明白無誤。但據詩中所詠,則與今本頗有不同:如此鈔本說寶釵用「紈扇」(因平仄改為「扇紈」),今本則說她「向袖中取出扇子來」,則顯然是折扇,因紈扇藏不進袖中。題詩說「小蝶」,而今本則改為「一雙玉色蝴蝶,大如團扇「。但最不同的是明義所見鈔本有「過牆」、「遺扇」,而無今本中她到滴翠亭邊聽小紅的私情話,又假裝追尋黛玉的重要情節。明義題詩二、三句似乎說:寶釵見花,努力折了兩把,因此把扇子忘在地下了。卻沒有說她聽見小紅與墜兒的對話,急智中使個「金蟬脫殼」的法子,嫁禍於黛玉。寶釵遺下的紈扇不知在鈔本中如何發展成別的情節,在今本中已被刪改了。再者,今本「寶釵撲蝶」事在第二十七回,鈔本《紅樓夢》則在三十回的故事之後。

    第五首:

    侍兒枉自費疑猜,淚未全收笑又開。三尺玉羅為手帕,無端擲去復拋來。此首詠黛玉。在今本中,情節與所詠內容相近者為三十回前半寶玉去訪黛玉——兩人對泣,寶玉用衫袖拭淚,黛玉將一方綃帕摔給寶玉。但今本無「三尺玉羅」,「擲去拋來」之文,顯然已刪改。

    第六首:

   晚歸薄醉帽顏(簷?)欹,錯認猧兒喚玉狸。忽向內房聞語笑,強來燈下一回嬉。這首所詠情節全不見於今本,亦無類似故事可以比附。一種可能是:在初稿中「 猧兒」和「玉狸」是怡紅院中某兩個丫頭的綽號,正如今本第三十七回怡紅院的丫頭們把襲人叫做「西洋花點子哈吧兒」。「猧兒」是小犬,「哈吧兒」也是小犬,則「猧兒」即是襲人。「玉狸」是貓,但不知指哪一個丫頭。這些綽號,在今本中都已不用了(襲人的綽號只一見)(玉狸可能指睛雯。第一句說寶玉某晚在人家喝得醉熏熏回來,錯認襲人為睛雯,向她訴說衷情,因此引起了襲人妒意,向王夫人告密。今本已把寶玉訴情對像改為黛玉,寶玉誤以襲人為黛玉,故有三十七回襲人向王夫人離間黛玉之語。此詩後兩句似指怡紅院中另有襲人的朋友,所以襲人出來擋住寶玉,但寶玉早已聽見裡面(襲人的房內)男女笑語聲,故襲人引導他到「燈下一回嬉」以便使房內客人散去)

    第七首:    

    紅樓春夢好模糊,不記金釵正幅圖。往事風流真一瞬,題詩贏(贏)得靜工夫。今本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早在第五回,所見《金陵十二釵圖》名為正冊副冊,而此鈔本則名為「正幅」,末句旨意不明。是不是說寶玉夢中閱圖時警幻(或別人)命他「題詩」,因而「贏得靜工夫」?

第八首:  

簾櫳悄悄控金鉤,不識多人何處游。留得小紅獨坐在,笑教開鏡與梳頭。

今奉第二十回:春節期間晚上寶玉屋子裡的丫頭睛雯等都出去賭錢了,只有麝月留著照看屋子,不出去玩,寶玉替麝月篦頭。當時寶玉等尚未搬入大觀園。鈔本《紅樓夢》初稿中「梳頭」故事在「撲蝶」諸事之後,似發生在怡紅院中。留在房中梳頭者原為小紅而非麝月。此一故事在脂京本中極重要,佔了兩頁,包括十多條評語,其中最長的一條雙行小字墨評長達三百十八字,透露出不少下半部的故事。如長評開始說:

    閒閒一段兒女口舌,卻(只?)寫麝月一人。有(在)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有)「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一九七五年影印本四四三頁)

在這之前,正文有「寶玉聽了(麝月)這話,公然又是一個襲人」,句旁有朱批云:「豈敢」。下面正文麝月說:「咱們兩個說話頑笑豈不好?」句旁朱評云:「全是襲人口氣,所以後來代任。」接著是寫寶玉為麝月篦頭,被睛雯進來撞見,冷笑道:「哦!交杯盞還沒吃,到(倒)上頭了。」這些都是八十回後的伏線。這個故事在明義所見初稿中寫在寶玉等已搬入怡紅院的較後文字中,雪芹在改寫時把它提前到二十回中。這一回中還有別的情節也引起脂評透露八十回後文字。如「寶玉正和寶釵頑笑,忽見人說史大姑娘來了」,下面雙行小字墨評云:「凡寶玉、寶釵正閒相遇時,非代玉來即湘雲來……若不如此,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釵)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四四九頁)這一回的下半回文字有一部分顯然是從《石頭記》舊稿中合併過來的。證據是評黛玉、寶玉口角時一段文字:「寶玉……打疊起干百樣的軟語溫言來勸慰,不料自己未開口……」句旁一條朱評說:「石頭慣用如此筆仗。」(四五零頁)這是明明點出這段文字出於「石頭」之「筆」。另外有一條脂評,證明「梳頭」故事在《紅樓夢》初稿中確實出現得較後,即已在大觀園中。上文說到睛雯譏諷麝月「交杯酒還沒吃,倒上頭了」,句旁有朱批道:「雖謔語亦少露怡紅細事」。(四四三頁)在這一回中寶玉還沒有搬進怡紅院,怎麼「梳頭」「鬥嘴」是「怡紅細事」呢?可見寫此批時,脂硯腦中只記得雪芹此段故事是寫寶玉已住入怡紅院的活動,卻忘記這一故事已併入《石頭記》的二十回中,以致在「大觀園」尚未向寶玉和姑娘們開放之前,竟忘乎所以地把寶玉在榮國府的活動評為「怡紅細事」了。

    由上述證例,似乎說明《紅樓夢》的成書過程中,最初有曹雪芹的《紅樓夢》和脂硯齋的《石頭記》(或《風月寶鑒》)。後經雪芹把二書合併,「增刪五次」,不斷加工,遂有傳世的八十回之書。明義的這一首詩證明寶玉為麝月篦頭的故事原發生在他遷入怡紅院之後,後來被提前合併在二十回中;並且顯然有所補充,有所發展,使與八十回後襲人嫁後留下麝月的情節前後呼應,故不得不把「小紅」改為麝月,但亦可見舊稿中小紅和寶玉原是很親近的,所以在後半部書中她到獄神廟去救他出來。

    第九首:

紅羅繡纈束纖腰,一夜春眠魂夢嬌。曉起自驚還自笑,被他偷換綠雲綃。

這和今本二十八回「蔣玉菡情贈茜香羅」的情節基本相同。只是明義所見故事中襲人的「自驚還自笑」今本中已經刪去,改為寶玉笑他「夜裡失了盜也不曉得」。據題詩,似乎襲人也認識蔣玉菡。若和他毫不相干,又何至「自驚自笑」呢?

    第十首:

    入戶愁驚座上人,悄來階下慢逡巡。分明窗紙兩蠟影,笑語紛絮(拿)聽不真。此詩詠林黛玉到恰紅院而未能進去之事。今本在二十六回。故事大致相同,分析心理則與今本《石頭記》不盡一致。此詩首句似說黛玉不願驚動寶玉已有的客人而故意不進去,且已來到院內,在階下徘徊。初稿還描寫黛玉在窗外看見映在窗紙上一雙耳墜子的影子,可見客人坐窗邊,燈在人的裡面,寫得極真極細,決不是明義寫詩時杜撰出來的。與今本二十六回不同之處是:今本中她看見關於怡紅院院門,兩次打不開,睛雯還說是二爺吩咐,不許放人進來。後來又見開門送出寶釵來,使她更為感傷。

    這個故事在明義所見《紅樓夢》初稿中在襲人系蔣玉菡的茜香羅汗巾之後,而在今本中則在二十六回,即在「茜香羅」之前兩回。「寶釵撲蝶」是在明義組詩的第四首,即在此詩之前六首,而今本「撲蝶」故事在二十七回,即在此詩所詠黛玉被拒之後一回。這些前後秩序之不同,說明雪芹在增刪加工的過程中作了大量剪裁配合的工作,使讀者覺得全書是無縫的天衣,而不知作者是集錦而成此百衲啊!

    第十一首:

    可奈金殘玉正愁,淚痕無盡笑何由?忽然妙想傳奇語,博得多情一轉眸。

    第十二首:

    小葉荷羹玉手將,詒(紿)他無味要他嘗。碗邊誤落唇紅印,便覺新添異樣香。這兩首所詠其實是一個故事,即今本第三十五回「白玉釧親嘗蓮葉羹」的故事。第十一首的「金殘」指金釧兒投井而死;「玉正愁」指其妹玉釧因此而傷心並遷怒寶玉。但三、四兩句所詠情節不符合玉釧兒送飯來與寶玉時的一段會話:.寶玉當時並無「妙想奇語」,只是說些溫存體貼的話以安慰玉釧。倒是第二十八回開始兩頁黛玉誤會昨晚寶玉不叫丫環開門請黛玉進去,第二天在園中她總不理他,寶玉歎道:「既有今日,何必當初!」黛玉才回頭接口。明義此詩所詠,倒像是這一情節。但對玉釧當然不必說那樣的話,則原文的「妙想奇語」在《石頭記》中顯已改去。

    第十二首詩中所詠情節和今本三十五回所敘大致相同,唯第三句為今本所無,可能改寫時被刪去了,也可能是明義想當然耳的增益。

    第十三首:

    拔取金釵當酒籌,大家今夜極綢繆。醉倚公子懷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這首詠怡紅院夜宴,在《石頭記》六十三回。但第一句與今本所寫情節稍異,今奉行酒令用竹筒抽籤,簽上刊有舊詩句,適合得簽者身份。明義詩首句套用白居易詩「醉折花枝作酒籌」,第三句則指芳官醉後被襲人扶在寶玉榻上睡了,次早襲人笑她不揀地方亂挺下了。今本中最重要的當然是各人簽上的讖語,暗示八十回後故事的線索。如探春籤文有注說:「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說她:「你也是王妃不成?」後半部書中探春亦嫁為「妃」。又如麝月籤文為「開到荼糜花事了」,意為群芳之殿,與二十回脂批所顯示的後半部情節相符:「故襲人出嫁後,有『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參看上文)又如脂評中透露末回《警幻情榜》上寶玉的考語是「情不情」,黛玉的考語為「情情」,卻從不提寶釵的考語。此回中寶釵抽得籤文是:  「任是無情也動人」,可以推測:這「無情」二字,便是《警幻情榜》上寶釵的考語。當然,明義所見的鈔奉中只有「拔金釵當酒籌」的簡單情節,而沒有擲骰抽籤、籤文暗示後文伏線等種種細節,可見這正是雪芹後增部分,而「拔金釵」故事則屬於後刪的部分。

    第十四首:

病容愈覺勝桃花,午汗潮回熱轉加。猶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較差些。

此詩首句以桃花比病容,在今本《石頭記》第三十四回有此描寫:黛玉在寶玉送她的舊手帕上題了三首絕句後,「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走至鏡台,揭起錦袱一照,只見腮上通紅,自羨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萌。」黛玉寫此詩已在黃昏掌燈時,故明義詩第二句說「午汗」又不相當。下面兩句,似乎說寶玉去問病,黛玉安慰他說好些。這些情節書中隨時可有,但前八十回中卻沒有一處有這樣具體的描繪。因此可以認為:此詩所詠內容已在八十回以後。

第十五首:

威儀棣棣若山河,還把風流奪綺羅。不似小家拘束態,笑時偏少默時多。

這首大概是詠鳳姐。但全詩只寫她的性格容態而沒有說具體情節,不易確定是指某回某事。

    第十六首: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這首詠睛雯,絕無可疑。在《石頭記》中,芙蓉誄文見於七十八回,已接近八十回鈔本之末。但在明義的題詩中,後面還有四首,而且末兩首所詠內容不見於前八十回,可見明義所見的鈔本不止八十回——實際上,明義已見全書的初稿。

    第十七首: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這一首所詠是第三回黛玉初進榮國府的情形。當時寶玉黛玉都還小,賈母把黛玉安置在碧紗櫥裡,寶玉要求「就在碧紗櫥外的床上」,賈母答允了。可見詩中的「帳兒紗」即是碧紗。但這首詩何以排得這樣後,不可理解。可能這一組詩謄清時次序搞亂了,初鈔時不見此詩,鈔到第十六首以後才發現,才補鈔上去。

    第十八首:

傷心一首《葬花詞》,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

此詩所詠已是八十回後黛玉重病垂危情形。《葬花吟》是讖語,曹棠村在二十七回的小序中早已點明:「《葬花吟》是大觀園諸艷之歸源小引。」(脂京本)「埋香塚葬花乃「諸艷歸源」,《葬花吟》又系諸艷一偈也。」(脂殘本)此詩後面兩句指黛玉已垂危,似乎寶玉去探病,見她已無望了,故有末句。

    第十九首:

    莫問金姻與玉緣,聚如春夢散如煙。石歸山下無靈氣,總(縱)使能言亦枉然。在這二十首組詩之中,這是最重要的一首。第一,它說明雪芹給明義的《紅樓夢》鈔本已把全書寫完,青埂峰下的頑石已回到原處,故事已經結束。第二,詩中藏「石」  「能言」三字,用《左傳》昭公八年傳:「石言於晉魏榆」的典故,暗示這是一部批評政治的書。前人用此典故者,如李商隱詩:「他時須慮石能言」。白居易詩:「石不能言我代言。」趙翼詩:「石能言語果為災。」陳維崧文:「石何言於晉國?鶴無語於堯年。」(一九六三年初。中國新聞社為海外刊物向我組稿,我在《曹雪芹與「紅樓夢」的創作》一文中,初步指出明義這首詩的重要性,說明他暗用《左傳》昭公八年的典故。見《紅樓夢探源外編》七七——七八頁)都有政治教育意義。明義在當時即已看出《紅樓夢》不只是談情之書,實有政治意義,頗有卓識。

    第二十首:

    饌玉(李白《將進酒》:「鐘鼓撰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用醒。」饌玉亦作「玉饌」,言食珍美可比於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蛾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

以全部組詩的排列次序而論,這一首既然列在最後,則應該是全部組詩的總結,也即是所詠故事的結束。但從以前各詩所詠故事情節而論,第十九首既已說到「石歸山下」,似乎主角寶玉已完成了他在塵世活動的任務,回到警幻仙子那兒銷了差,早已脫離人間,所以「縱使能言亦枉然」了。而此第二十首絕句卻還在談人世間的榮辱存亡,則其所指情節自應在第十九首中情節之前。可知最後這兩首的次序應該對調。

    這首詩第一句說書中人物的富貴生活好景不長,也即是所謂「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次句說「王孫瘦損」,當然是指寶玉後來窮困的情形,即第十九回脂評謂「寒冬咽酸齏,雪夜圍破氈」。第三句的「青蛾紅粉」可以泛指美人,但在這裡,「蛾」指黛玉。因古人以「蛾眉」代女子,而「黛」和「顰」都是「眉」的代詞(如白居易《長恨歌》:「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蛾眉馬前死。」)。「紅粉」指一般女子,這裡當指寶釵。虛設一問「歸何處?」可見黛、釵均已不與寶玉在一起了。在上面第十八首絕句中已詠黛玉之死:第十九首中指明「金姻」也和「玉緣」一樣如夢如煙,則寶釵也已脫離「瘦骨嶙峋」的寶玉,消逝於淡夢輕煙之中了。末句「慚愧當年石季倫」乃是套用蘇東坡的兩句詩:「慚愧當年邴曼容」(《次韻劉景文西湖席上》。按邴曼容名丹。《漢書·儒林傳》說他傳《易經》,著清聲。蘇詩上句云:「吾今官已六百石」。蘇軾好用「慚愧」,乃僥倖之意,如《山村五絕》之三:「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東坡集》卷四。又《浣溪紗》云:「慚愧今年二麥豐」。參看張相《詩詞曲語詞彙釋》「慚愧」條。)和「強把先生擬季倫」(《書王晉卿畫「山陰陳跡」》。按原詩末句云: 「聚蚊金谷本何人?」亦指石崇故事)。明義套用這兩句詩,似乎指寶玉雖也像石崇那樣為了美人的緣故而被捕入獄,但還能僥倖保全性命,沒有象石崇那樣與綠珠「白首同歸」(戚蓼生的《石頭記序》說黛玉「篤愛深憐,不啻桑娥石女」。「桑娥」指「採桑城南隅」的羅敷。「石女」指石祟家的舞女綠珠,殉石祟,墜摟而死)。果真如此,則明義所見的《紅樓夢》鈔本中,書末寶玉之被捕,可能有牽涉到書中女子的複雜情節,可惜永遠失傳了。但也很有可能這末首絕句,是指寶玉自獄神廟出來時,只落得群芳消散,瘦骨僅存,雖然僥倖未死,而生趣已薄,也就只好像甄士隱、柳湘蓮一樣逃入空門了。

    明義的這一組七絕和詩前的自注(可視作小序)提供了不少有關雪芹所著《紅樓夢》初稿的材料。他幫我們解決了長久存在的問題,也提出了一些新問題。首先,如果他這二十首七絕是按所用故事的前後次序排列的,而鈔錄這些絕句時沒有顛倒了次序,則反映了雪芹初稿《紅樓夢》中的故事和今本《石頭記》的內容的安排不同。其次,這部小說究竟應該稱為《紅樓夢》抑《石頭記》?我們如果結合全部脂評來看,稱它為《石頭記》似乎是有道理的。但「石頭」是誰?「記」者又是誰?《石頭記》中故事,是否全是「石頭」所「記」?曹雪芹如果不是「石頭」,他在這部大書中的貢獻佔多大比例?僅僅是「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而已嗎?他所「增」的材料從何而來?所「刪」的部分是誰的作品?這種種複雜的情形,再加上各期脂評所透露的此書成書的過程、執筆的作者和素材的來源,難道只要用一個聳人聽聞的「謎」字就可以譁眾取寵,一舉成名嗎?

     「成名」也許可以,但對於《紅樓夢》的研究,究竟是解決了什麼問題,還是增加了一些思想上的混亂?——更不要說拿別人早已發表的說法作為自己的「創見」,乃至捏造無稽的謠言(如云「到國外撰文去和……爭論」)作為攻擊別人的靶子了。

    我們如果假定明義的二十首詩中除第十七首被鈔錯了地位,第十九第二十兩首應互易次序外,其作十七首所詠故事都是按雪芹《紅樓夢》鈔本內容次序排列,則可推知雪芹這個初稿內容和經他增刪的《石頭記》有許多情節不相同。這個初稿所敘述的,如以明義題詩為根據,對比傳世《石頭記》,可以測知有下列各回的故事:題詩次序  《石頭記》回次    故  事  情  節

    一    二十三回    總敘大觀園的活動背景

    二    二十三回以後    恰紅院中姐妹活動

    三    二十六回、三十回  寶玉至瀟湘館問黛玉病

    四    二十七回    寶釵撲蝶,細節不同

    五    三十回    寶玉往訪黛玉,二人對泣

    六    今本無此故事:「錯認猧兒」

七    五回    與今本細節很不同

八  二十回   寶玉與小紅梳頭(今改為麝月)

九   二十八回    蔣玉菡的茜香羅給襲人繫腰    

十    二十六回    黛玉到怡紅院,未進去,寶釵先在

    十一  三十五回    金釧投井後,玉釧恨寶玉    

    十二  三十五回    寶玉哄玉釧共嘗荷葉湯

    十三  六十三回    怡紅院夜宴

    十四  三十四回    黛玉添病,情節不同

    十五  不能確指    籠統詠鳳姐,無具體情節

    十六  七十八回    睛雯夭亡,寶玉寫芙蓉誄

    十七  三回      黛五初到賈府與寶玉共同生活

    十八  八十回後    葬花詞成讖,黛玉垂危、亡故

    十九  末回      故事結束,寶玉返歸青埂峰下    

二十  末前一回    寶玉從獄神廟出來,黛死釵去

從上表看來,曹雪芹給明義的初稿《紅樓夢》鈔本,其中主要故事發生在第二十三回以後,即寶玉和姐妹們遷入大觀園居住以後,直至全書結束。故事發生的前後次序,也與《石頭記》有所不同。今本第三十五回以後,直到七十八回,除六十三回的怡紅夜宴外,共四十二回書中的故事,在明義的題詩中全無反映。當然,明義可能只挑一些他有興趣的故事加以題詠,並非為主要情節作提要。也有可能明義做的詩本來不止這二十首,鈔存時作了選擇。儘管把這些可能性都考慮進去,仍不能不令人覺得雪芹這個初稿是比較簡略的,並且在把這些故事編入《石頭記》時,雪芹作了精細的加工增刪,作了前後次序的調整。至於八十回以後的情節,雖然只有最後三首七絕說到,卻透露了雪芹已把全書故事大體上寫完,(「石歸山下」,而且點出了此書宗旨:「石能言」。

但是明義的詩對於二十三回以前的故事,尤其是象「元春省親」這樣重要故事的毫無反映,卻不能用「可能這樣」、「可能那樣」的偶然理由來解釋開去。那只能是在雪芹生前親見「省親」故事的「藍本」(即康熙南巡駐蹕曹家)的人才能「借」以寫此故事,而雪芹之生也晚,見不到南巡,自不能憑空想以寫此事,故可知雪芹給明義的《紅樓夢》鈔本中根本沒有寫「省親」故事,不是有此故事而明義未加題詠,也不是明義已寫題詠而沒有收入《綠煙瑣窗集》中。省親故事究竟是誰所寫,  《石頭記》中本有內證。脂京本、戚序本第十八回寫元春在大觀園內,「只見園中香煙繚繞,花彩繽紛……說不盡太平氣象,富貴風流」以後,忽然插入下列一段作者自白:

此時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淒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攜來到此,又安能得見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燈月賦》、《省親頌》,以志今日之事……既不作……觀者諸公亦可想而知矣……且說正經的為是。」

  這段正文下面有雙行小字脂評說:    .

    自「此時」以下,皆石頭之語,真是千奇百怪之文。(三八二頁)

然後正文接下去敘述賈妃遊園情形:即上文所謂「且說正經的為是」。可見此回作者,亦即「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的那塊「石頭」。故脂評點出:「自『此時』以下,皆『石頭』之語」,實則夫子自道,評者即是「石頭」。下文討論各處匾燈題辭,為何用寶玉所作者,正文中又插入作者口氣道:「諸公不知,待蠢物將原委說明……」以下即敘元春未入宮前教過寶玉唸書,在句旁朱批即說「批書人領至(到)此教」,證明寶玉即為「批書人」。上面正文中的「蠢物」下有雙行小字評云:「石兄自謙,妙!可代答云:『豈敢!』」又上文「此時自己回想當初」一段正文上面有眉批云:「如此繁華盛極,花團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語截住,是何筆力!」——綜合上面正文、評語、客觀敘述、作者自白、批書人語、蠢物自謙等一切情況合起來看,可見作者即石頭,自稱「蠢物」,人呼「石兄」。石即寶玉,來自大荒山中,領過賈妃此教。既「說正經」故事,又寫旁觀評語。借省親事寫南巡,雪芹所未見、未經,當然未能,則此十八回省親故事,決非雪芹所寫,十八回的作者「自己回想」竟想到「大荒山中,青埂峰下」,則非石頭而誰?「省親故事」,「石頭」所「記」,《石頭記》者,脂硯所評。《石頭記》的評者亦即《石頭記》的作者。這個作者不是曹雪芹。雪芹是《紅樓夢》的作者,又是把「石頭」所「記」的材料與《紅樓夢》合在一起以後的加工者。這份工作曹雪芹足足做了十年。《石頭記》的素材在雪芹化了十年重寫的全書中所佔比例不太大。這一部分素材大都在二十三回以前。這部書中的人物在進入大觀園以後的故事情節是雪芹《紅樓夢》初稿中的內容。書中故事有的以南京曹家的生活經驗為藍本,大部分是雪芹的創造。

《石頭記》的作者有時既自承是「石頭」、「蠢物」,又自承是「寶玉」、「批書人」,又化作批者稱作者為「石兄」。他把根據曹家經驗寫的故事稱為「甄事」即真事,把雪芹創作的故事稱為「假事」(見七十一回脂評)。所以七十一回之前既是「假事」,亦即證明是雪芹的創作。

批書人經常指出寶玉即「石頭」,「石頭」即他自己。除上文第十八回寫省親故事時一再透露外,前面第八回中早已點出。這一回寶玉到梨香院探寶釵病,她要看他的佩玉。寶玉從項上摘下佩玉,「寶釵托於掌上」。句下有雙行小字朱評云:

試問石兄:此一托比在青埂峰下猿啼虎嘯之聲何如?

這一行上有硃筆眉批云:「余代答曰:遂心如意。」下面正文描繪這佩玉如何瑩潤以後,接著大書特書道:

    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塊頑石的幻相。(脂殘本,卷八,頁四上)

    這裡又一次說明寶玉珮的通靈玉即是「那塊頑石」,亦即前批的「石兄」,下頁又有一條眉批自承筆墨狡猾,還勸看官「作人要老誠,作文要狡猾」。

    批書人似乎生怕看官忘記了通靈玉即是那塊「頑石」,在當晚寶玉睡時,襲人把玉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有一條雙行小字朱評說:

    試問石兄:此一渥比青埂峰下松風明月如何?

    從上引材料看來,這第八回也正是這位念念不忘自己是頑石的石頭所記。

    今本《石頭記》七十一回的脂評在「江南甄家」這句下說:「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欲顯」其實是未顯;「將盡」也還是未盡。但在七十一回以後所寫的事,有的是當年實情。如第七十四回鴛鴦把賈母的東西「偷」出來借與別人抵押銀子使,賈母其實暗中許可,明裝不知。脂評說:「蓋此等事作者曾經,批者曾經。實系一寫往事。」(一八零零頁)這裡作者與批者是二人,因沒有「石兄」在內纏夾,作者雪芹與批者脂硯,看官看得很清楚。又如七十五回寫中秋夜寶玉因賈政在座,推說不會講笑話。脂評說:「實寫舊日往事。」(一八五九頁)這又牽涉到「石兄」往日經驗,可歸入「真事」 一類。脂批未提及「作者、批者」,很可能是批者自己的經驗。但由誰執筆,就不好決定了。

    總之,由明義題《紅樓夢》二十首七絕的序言,可知《紅樓夢》確實為「曹子雪芹所撰」。這樣明白的證據都要閉著眼睛裝作不見,卻提出「《紅樓夢》作者之謎」這麼一個大問題來驚世駭俗,而居然有刊物為之宣揚,也是學術界的怪事。至於書中另有別人的材料合併在內,那是有內證可查的。但這種內證,決不是兩種方言或兩地情況之類,而須是科學性的證據,如雪芹不可能寫他生前之事,不可能「憶」「生前」之「昔」以「感今」,這才是過硬的,科學的證據,任何人也不能歪曲、否認。

    附帶要說到的一個問題是,明義詩序中明明說「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這話當然是雪芹自己告訴明義的。接曹頫\織造之任的是隋赫德,曹家花園變成了隋家花園,簡稱「隋園」。袁枚買得此園時舊稱「隋園」,他把「隋」字改為「隨」字,聲音未變而意義不同。袁枚與明義也是朋友,時常通信,互寄詩文。《隨園詩話》引述明義題紅樓夢詩(卷五),即第十四、十五兩首。袁枚並沒看過《紅樓夢》原文,他竟說「紅樓中,某校書尤艷」,誤以「紅樓」為妓院,以書中人物為妓女(校書)。所以有人說,袁枚看了小說才說自己的隨園即大觀園,不是事實。袁枚對此書的無知,證明他不會捏造以自誇。明義可能在信中告訴他雪芹之言,他覺得可以證實他的隨園前身即大觀園,所以他說:戊辰秋,余初得隋織造園,改為「隨園」。陶西圃(詩)云:「荒園得主名仍舊」。

     戊辰是乾隆十三年,公元一七四八年。彼時雪芹的小說還沒寫成,他如何會看到此書?所以由他主編的《同人集》中不提到「大觀園」即隨園等語,也是當然的。明義在詩序中加上「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一語,也正要告訴讀者:  《紅樓夢》裡故事的背景是在南京,不在北京。有人說「大觀園」搬了家。我們雪芹縱然有「挾太山以超北海」的大力氣,也不會千這傻事的。——並且,有這個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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