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呀厄的去」

關於「愛呀厄的去」

關於「愛呀厄的去」

紅樓文化

看了陳夢韶同志介紹的魯迅對《紅樓夢》中「愛呀厄的去」的解釋(《文學評論》一九七八年第六期),覺得魯迅先生的意見似有值得商榷之處。把「愛呀厄的去」解釋為「唉呀,我的妻!」還是不夠確切的。

一 「唉呀,我的妻!」這樣的句子,在京劇、地方戲曲中比較常見。例如京劇《綵樓記》中《平貴別窯》一場,薛平貴與王寶釧二人相望,同唱哭頭:「我的夫(妻)呀!」《朱痕記》第六場中,朱春登:「哎呀,我那妻…」、「哎呀,妻呀!」趙錦棠:「啊…我的夫呀!」(見《京劇叢刊》二十八集)這一類句子,只有在特定場合才使用。夫妻二人相處,除了特定情況下或是偶爾開一玩笑之外,沒有無緣無故地喊叫「唉呀,我的妻!」的。

二 「唉呀,我的妻!」這類句式,在《紅樓夢》產生以前的雜劇、傳奇中,雖然也有,但直稱「我的妻」的卻很少見。在官宦人家,則多稱「夫人」、「小姐」;在一般士紳家則多稱「官人」、「娘子」;在販夫、走卒、勞動人民家,則多是直稱「老婆」。皮簧興起以後,戲曲中「我的妻」這樣的稱謂才屢見不鮮。這說明,在曹雪芹的筆下,「我的妻」這樣的稱呼是不可能出現的,事實上也沒有出現過。《紅樓夢》中,夫妻見面,多直稱「你」「我」便可作證。

魯迅先生此說,可能由於「愛呀厄的去」與「唉呀,我的妻」音相似,在課堂上便信手拈來,未仔細考慮到此句之前還有「時時刻刻你可聽」之句的原故吧。

我認為,「愛呀厄的去」即「『愛呀愛』的去」,在咬舌者說來,也即「『二呀二』的去」的變音。而「厄」為「愛」的音轉,即聲調字音上的變化,並無其他更神秘難解的含義。那麼,曹雪芹在同一個句子,一樣的字義的情況下,為什麼用兩個不同的字呢?這是因為曹雪芹要用個性化的語言來寫人物,每一用語都使之達到維妙維肖的地步,用「『愛呀厄』的去」來描摹「『愛呀愛』的去」,便是作者細心觀察,盡量使這句話符合口語的聲調,以及史湘雲說此話時的神態。至於「的去」,只不過口語中常見的助詞,並無什麼意義。

史湘雲咬舌,把「二」字說成「愛」字,把「二哥哥」叫成了「愛哥哥」。黛玉打趣她,她又反轉來打趣黛玉。你說我說不清「二」嗎?惟願你將來找個咬舌的林姐夫,一天到晚在你面前「二呀二」的(湘雲咬舌說成「愛呀愛」的、「愛呀厄」的),這才活現眼呢。這樣解釋,那「時時刻刻你可聽」才有著落,才合情理。因為「二」字是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字,常常要說的。同時也正合史湘雲用「二呀二」來對林黛玉反打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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