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形象思維和創作方法
一
文學創作屬形象思維(當然也離不開邏輯思維), 《紅樓夢》 的創作最能體現這一特點了。儘管作者「披閱十載,增刪五次」,但也常有連人物的年齡都搞不清楚的時候。
熟悉《 紅樓夢》 的人,誰都知道其中人物年齡是矛盾和混亂的.對這一問題曾經有人作過統計和研究。為什麼產生年齡問題?陳慶浩先生認為:「降低書中人物年齡,就改變寫作重點,從描畫成年人育年人為主的世界,以勸戒妄動男女之情為主的《風月寶鑒》 ,改易成敘寫童年人少年人為主的世界,寫青梅竹馬的人間樂園的戀愛和成長的悲劇的《 石頭記》 。」[1]並指出人物年齡「相差七歲」.[2]陳先生考證人物年齡的目的是要證明《石頭記》 成書的三個階段。我們暫且不談成書過程,只就某一個版本來研究人物年齡何以矛盾和混亂。假如說作者真的注意了人物年齡的準確性,那在修改時把年齡核對清楚是不成問題的;假如說統一把年齡降一個年齡段,那把人物年齡搞準則更是不成問題的。郭世銘先生指出,人物年齡的矛盾和混亂,這是《 紅樓夢》 作品本身就存在的,「其中未必有個年表」, [3] 這是完全正確的.但其「兩項結論和一項猜測」,則可以進一步討論.結論之一是「主要人物的出場年齡改小了」。這與陳慶浩先生的觀點有同有異,同者即「年齡改小了」,異者即郭先生認為年齡改小的目的是要將「時間跨度變大」.結論之二是「在修改過程中,曹雪芹對人物作了調整,有的重新設計,有的作了合併。」這也是修改間題。如上所說,只要作者注意人物年齡,是不難搞准的。「一項猜測」即「像《儒林外史》 那樣由若干獨立故事聯綴而成」。這個猜測倒是值得我們重視的。曹雪芹雖然有個總體構思,但寫的時候並不一定從頭到尾一回一回地寫。而是哪裡最激動就先寫哪裡。寫到最後才來考慮「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就是這樣,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也還沒有分出。還有許多先擱著待補的內容也還沒有補進去,如《中秋詩》 。儘管不是如《 儒林外史》 那樣寫,但絕不是一氣呵成,而是一個場面一個場面地寫,而且不是按先後次序寫。「十年辛苦不尋常」,曹雪芹是「哭成此書」,並且「淚盡而逝」的,所以《紅樓夢》每一部分都那麼感人。曹雪芹不可能每天都在流淚創作.所以他是最激動的時候寫,什麼事最使他激動,他就先寫什麼,這從脂硯齋等人的批語中可以看出來。
不論寫哪一部分,都不是邏輯思維的結果,而是形象思維的結果。我想,曹雪芹在寫作時根本就不會去認真計算某人今年多少歲,只是按照形象思維,大體說他(她)多少歲。要說曹雪芹頭腦中有數學的話,那僅僅是「模糊數學」.曹雪芹如果去計算某人在這一回是多少歲,曹雪芹就不是文學家了。再說他在揮淚寫作時,根本就無暇顧及具體歲數,無暇顧及上次寫的某人比某人是大一歲還是小一歲,是大兩歲還是小兩歲。如果一定要求曹雪芹把人物年齡算準,那就等於叫曹雪芹不要寫《紅樓夢》 .《 紅樓夢》 的主要人物是少年人,只要總體界限把住就行了。郭世銘先生《談〈紅樓夢〉年表》 說,到第七十八回,賈寶玉年齡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以及二十開外幾種.[4]除了「二十開外」按賈母年齡推算不合理外,其他的都是可能的。在作家的心目中,老年人的參照系與青少年的參照系是不同的.老年人七十歲可以比六十歲健朗,少年人不能說十七歲比七歲力氣小(特殊情況例外)。所以有人認為,賈母八十歲,比賈母「大好幾歲」的劉姥姥能夠那樣健朗,不大相符。從邏輯思維的角度說是對的,但從形象思維的角度說就不對了。形象思維只要求懂得大體年齡而不必去準確計算年齡。我們讀者只要感受到劉姥姥和賈母都是老年人,劉姥姥比賈母大,但反而比賈母健朗就行了.計算劉姥姥比賈母大幾歲,這豈不是吃飽了沒事幹?
文學作品中的人物的年齡,只要瞭解個大概就可以了,要是去查戶口,則是查不清楚的。曹雪芹也許知道後世有「查戶口」的,所以特地在書中寫道:「… … 十二個人皆不過十五六七歲,可有這三個同年,或有那五個共歲,或有這兩個同月同日,那兩個同刻同時,所差者大半是時刻月分而已。連他們自己也不能細細分析,不過是『弟』『兄』『姊』『妹』四個字隨便亂叫.」(第四十九回)曹雪芹明明告訴你查不清,你卻硬要去查,這不是徒勞嗎?
我想,曹雪芹在「披閱」「增刪」過程中,也是不會去注意年齡的矛盾和混亂的。如果注意到了,也許他能把各次憑形象思維寫下的年齡,用邏輯思維去給它統一起來。奇怪的是,儘管有這麼多的矛盾和混亂,但對《紅樓夢》 的真實性並不產生絲毫的影響。只有少數紅學家認認真真地去推算,而廣大讀者從來不當一回事。大家都知道賈寶玉是少年,而不管他何年何月何日生,大家都知道林黛玉和薛寶釵都是少年,林黛玉比薛寶釵小一兩歲,而不管相差到底是否超過兩歲或不到兩歲。所以這就值得注意了,涉及規律性的東西了!這就是:文學作品中的東西,不能太坐實了.文學家的形象思維是很出色的,但邏輯思維可能是很差的,曹雪芹寫作時是聲淚俱下的,但要問他這個時候某人是十歲還是十一歲,他可能會目瞪口呆。這就是《紅樓夢》 人物年齡矛盾、混亂而人們不計較,不但不計較反而認為合乎規律的道理。
上面談的是年齡.方位也一樣,在地理學家和建築師那裡,方位是絕不能錯的,但在文學家那裡,方位錯了也不要緊.你看賈府,寧國府在東還在榮國府在東,這是無所謂的.梨香院是在東南角還是在西南角,也同樣是無所謂的。甚至連大觀園在哪裡也是無所謂的,只要知道它在賈府住宅和園林範圍之內就可以了,至於在哪個部位,那是山子野的事,與讀戴不相干。讀者只關心大觀園的美景和人物的活動。
其實,「曹雪芹的《 紅樓夢》 可以說就是作者在無路可走時為自己構畫的一個夢:一個描繪人生悲歡、社會滄桑的人生之夢,一個感歎人生無常、生命為幻覺的『無可如何』之夢,一個人性理想的幻滅之夢。」這是曹金鐘先生在《 論〈紅樓夢〉的悲劇性》 一文中的觀點,曹先生的觀點很正確,又很深刻。曹先生還認為:大觀園是曹雪芹幻想的產物,是曹雪芹「找回」的「人性的樂園」。「在大觀園中,人性得到了復活。請看,『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不分尊卑、不分長幼,大家尋歡作樂,猜拳行令,開懷暢飲,一醉方休,並且『三不知的又都唱起來』,連一向格守封建婦道以賢惠著稱的襲人『還唱了一個呢』,其他人更是『連臊也忘了』,直鬧了一夜,至『四更天才橫三豎四的打了一盹噸兒』。又如,『史湘雲醉眠芍葯裀』,『秋爽齋偶結海棠社』, 『蘆雪庵爭聯即景詩』,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等等,都充滿著理想生活的情趣,只有在此時此地,人們才放開了自己的人性,盡情地享樂,盡情地歡笑,無拘無束,忘記了大觀園以外的世界.」[5]可見,「大觀園」是作者夢想、或幻想、理想的樂園,在封建「末世」是不存在的。「人間天上諸景備」的大觀園,只有在文學作品中才有可能出現。也就是說,它是根據作家幻想虛構出來的。這個「樂園」好景不長,表現了作者的幻滅。《紅樓夢》 是文學作品,必須當作文學作品來對待。曹雪芹是用形象思維來創作,不能以數學家、或地理學家、或建築師的標準來要求他。
中國有「文史不分家」的傳統,春秋、戰國時代,由於百家爭鳴,要求文章寫得好一些,感人一些,借用了文學手段,使許多實用文體其有文學性,傳《詩》 人「以史證詩」,更混淆了「詩」與「史」的界限,而司馬遷的《 史記》 和班固的《 漢書》 ,均借用文學手段,更促進了「文史不分家」傳統的形成。但是「文史不分家」並不等於文史不要分。史學要求「實錄」,而文學則要求以情感人.
《 紅樓夢》 作為文學作品(小說),儘管反映了某些歷史事實,也反映了作者本身的一些經歷,但決不是「實錄」。起碼「大荒山」、「無稽崖」不是現實的存在,而是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作者曹雪芹也絕不是賈寶玉,起碼曹雪芹沒有「銜玉而生」,也沒有去當和尚。《紅樓夢》 是文學作品,是形象思維的結果.其所寫形象、意像是文學的、美學的,因此不要去坐實,去統計,去「以史證詩」.如果搞文學研究的人,違背形象思維的規律,老是搞「以史證詩」之類的名堂,那就只能對文學創作起到不良的影響。
二
文學以情感人,沒有情也就沒有文學。《 紅樓夢》 藝術成就之所以高,就是因為感人至深。《 紅樓夢》的「表情」,有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學習,主要有:1 .寫真情。情必須是真情.假情不僅不能感人,反而會引起反感。俗話說「假情假意」,那是令人討厭的。真文學都具有真情.《紅樓夢》 就是寫真情的典範.
在事、情、理關係上,曹雪芹的看法如何?人們所注意的不外乎「親睹親聞」, 「至若離合悲歡,興衰際遇,則又追蹤蹺跡,不敢稍加穿鑿」,但是在「親睹親聞」、「追蹤蹺跡」之外,曹雪芹的觀點,不,曹雪芹內心的觀念,意識(包括意識和無意識),志向(必循此意願)中,則又是另一種情形。
曹雪芹總的觀念、意識、志向是:「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這裡包括事、情、理。這三者的關係如何,曹雪芹不很明確,但他始終離不開「情」這個核心。第一,「歷來野史,皆蹈一轍,莫如我這不借此俗套者,反倒新奇別緻,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又何必拘拘於朝代年紀哉!」[6]這是談「情」與「事」的關係。「朝代年紀」指「事」「何必拘拘於朝代年紀(事)」即「情」「理」比「事」重要,原因是:「事」可以虛構,「情」「理」不能虛構。
第二,「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適趣閒文者特多。」可見,「情」又比「理」重要。
由此可知,在事、情、理的關係上,在曹雪芹的意識或無意識或潛意識中,情是居第一位的。
又,「從此空空道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 為《 情僧錄》 。」明明是「自色悟空」,要「易名」的話,理當易名為「空僧」,改《 石頭記》 為「《 空僧錄》」 ,怎麼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 為「情僧錄」呢?可見,在作者的潛意識中,「情」比「空」重要,「情」是核心。
再從《紅樓夢》 整部書來看,都是寫情的。
文學作品寫「情」是不成問題的,關鍵是要寫真情,寫了真情,才能算真文學.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紅樓夢》 所寫的內容看似荒唐,什麼「大荒山」, 「無稽崖」,什麼「太虛幻境」,什麼「還淚之說」,什麼「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子是泥作的骨肉」等等,都是無稽之談,荒唐之言。然而,情卻是純真的!曹雪芹就大膽地寫出了這種純真之情。「醉余奮掃如椽筆,寫出胸中塊壘時。」喝醉了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不必考慮周圍的人如何評價.這就是寫真情。
2 .動情就寫。寫小說不能「為文而造情」。不動情是寫不出好東西來的。但一動情就要寫,如上文所說,哪個地方最激動就先寫哪個地方,主體最激動的時候,就是感情最豐富、最強烈或最微妙的時候,寫的東西就是最感人的東西。這樣,一部分一部分地寫,不考慮先後次序,寫完了先擱著,最後慢慢來整合,即「批閱」「增刪」並「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形成一個有序的統一體。曹雪芹如果從頭到尾,按部就班、循規蹈距地寫.那是斷然寫不出《紅樓夢》 這樣的好書來的。
3 .反覆修改。「文章不厭百回改。」曹雪芹修改《 紅樓夢》 是「批閱十載,增刪五次」,最後才「間世傳奇」的。又,「從甲戌本間世至曹雪芹逝世,作者經歷了又一個『十年辛苦』,其間對《紅樓夢》 至少又『增刪』過三次(丙子、己卯、庚辰),也就是說,作者前後共花去整整二十年的漫長歲月,對作品修改達八次以上… … 」[7] 可見,曹雪芹是多麼認真!
值得注意的是:「為什麼在自始至終的各次定本(以及以這些定本為底本而整理或傳抄的各種現存脂評本)中,依然只有前八十回?難道曹雪芹的創作方法那麼古怪,竟然長年累月放著一部書的結尾不寫完,而老去翻來覆去地修飾一隻『禿尾巴蜻蜓』?」[8]這確是一個特殊現象。按鄧遂夫先生的看法,那是八十回以後的稿本一次性丟失,丟失後又或因底稿過分龐雜凌亂而毀棄,或因尋找迷失部分,不想重寫,或因心力衰竭不能重寫,或因去寫《廢藝齋集稿》 ,所以沒有補作。筆者則認為,曹雪芹經過反覆修改後,最後只拿出八十回,八十回以外的文字即使寫出來了也被統統刪掉了。[9]這裡有政治原因,也有藝術原因。藝術原因有二:一、八十回已形成完整的結構,理由是:人物形象塑造已完成,情節也符合亞里斯多德《詩學》 中所說的「由順境轉人逆境」的要求。二、在反覆「批閱」、「增刪」中,作者早已對八十回以後的文字不滿意。曹雪芹在最激動的時候寫了晴雯之死(第七十八回),其感情已經達到最高峰了,故事情節也已達到最高潮了,若要再寫黛玉之死,那簡直是「強弩之末」,怎麼有可能比寫晴雯之死寫得更好呢?經反覆權衡,只好「割愛」了。不然,曹雪芹《石頭記》 (《紅樓夢》 )定稿之後,離逝世還有好幾年,怎麼會無動於衷呢?
正因為《 石頭記》 只拿出八十回,沒有「把他所描寫的社會衝突的歷史的未來的解決硬塞給讀者。」[10]所以才更有藝術魅力.「佳園結構類天成」,正是《 紅樓夢》 成書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