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為什麼自我挖苦?
重讀《紅樓夢》,發現了一宗奇事,便是第九十二回的「評女傳巧姐慕賢良」,這一節描寫的是:賈寶玉為王熙鳳的女兒巧姐講解《列女傳》,卻抓住了「曹」姓開了個很大的玩笑,而有「引刀割鼻」的說法。
如果《紅樓夢》的作者真是曹雪芹,他為什麼要用上「引刀割鼻」的引證,自己挖苦自己,自己開自己的玩笑呢?這不可能是毫沒來由、毫無理由的。
原來《紅樓夢》的著書人,正在徹頭徹尾的作著「字形遊戲」,而「引刀割鼻」則恰好是遊戲手法之一,其他類似的遊戲手法還很多,不只是「引刀割鼻」一端。
要明瞭著書人的「字形遊戲」用意,就要從「評女傳」這一件事說起。
◎引刀割鼻字形遊戲
第九十二回的完整回目是:「評女傳巧姐慕賢良,玩母珠賈政參聚散。」
問題出在上半回,原文有如下的描寫:
……巧姐便請了安,寶玉也問了一聲「妞妞好?」巧姐道:「昨日聽見我媽媽說,要請二叔叔去說話。」寶玉道:「說什麼?」巧姐道:「我媽媽說,跟著李媽認了幾年字,不知道我認得不認得。我說:都認得,我認給媽媽瞧。媽媽說我瞎認,不信,說我一天盡子玩,那裡認得!我瞧著那些字也不要緊,就是那《女孝經》也是容易念的。媽媽說我哄他,要請二叔叔得空兒的時候給我理理。」
巧姐所說的以上一番話是引子,所要引起的是下文:
賈母聽了笑道:「好孩子,你媽媽是不認得字的,所以說你哄她。明兒叫你二叔叔理給他瞧瞧,他就信了。」寶玉道:「你認了多少字了?」巧姐兒道:「認了三千多字,念了一本《女孝經》,半個月頭又上了《列女傳》。」
《紅樓夢》著書人的手法,先不說《列女傳》而把《女孝經》放在前面,作為掩護;其實重心只在於《列女傳》,是以接著便有如下的敘述:
寶玉道:「你念了懂的嗎?你要不懂,我倒是講講這個你聽罷。」賈母道:「做叔叔的也該講給侄女兒聽聽。」寶玉道:「那文王后妃不必說了!那姜後脫簪待罪,和齊國的無鹽安邦定國,是后妃裡頭的賢能的。」巧蛆聽了,答應個「是!」寶玉又道:「若說有才的,是曹大姑、班婕好、蔡文姬、謝道韞諸人。」巧姐問道: 「那賢德的呢?」寶玉道:「孟光的荊釵布裙,鮑宣妻的提甕出汲,陶侃母的截發留賓,這些不厭貧的,就是賢德了。」巧姐欣然點頭。寶玉道:「還有苦的,像那樂昌破鏡,蘇蕙回文。那孝的,木蘭代父從軍,曹娥投水尋屍等類,也難盡說。」巧姐聽到這些,卻默默如有所思。
以上的大段描寫,究竟有些何等的用意呢?答案應該是:認字,是第一提醒。巧姐認了字不懂,寶玉要講給她聽,是第二提醒。真是講給巧姐聽嗎?非也!是睢恐讀者不懂,故而要提醒讀者,為讀者作解釋。
然則主旨何在呢?首先是略提「脫簪待罪」,然後再略提「截發留賓」及「投水尋屍」,凡此仍然是掩護;其他的賢德及苦,也儘是泛說。實際上可以從巧姐之問看出,他既知有「賢德」這一回事,顯然是早已瞭然於胸的了!所以要問,著眼點就是要讓著書人寫出如下的數語:
寶玉又講那曹氏的引刀割鼻及那些守節的,巧姐聽著更覺肅敬起來。
以上已點明了「曹氏的引刀割鼻」故事,也就是寫到了扼要之點,當然可以截然而止了!但是,著書人惟恐過於明顯,因此還要再接一段如下的浮文:
寶玉恐他不自在,又說:「那些艷的,如王嬙、西子、樊素、小蠻、絳仙、文君、紅拂,都是女中的……」尚未說出,賈母見巧姐默然,便說:「夠了!不用說了!講的太多,他那裡記得。」
當然是夠了!不用說了!因為主要的「曹氏」與「引刀割鼻」,業已用盡「烘雲托月」的方法寫了出來,也就可以借重賈母的一語,如截奔馬那樣的適可而止了!
關於《列女傳》,實際上仍是掩眼法。著書人提及的「曹氏」,應該是《女兒經》記述的曹文叔妻的故事。
手頭沒有《女兒經》,但卻有一冊內地出版的《改良女兒經》,以下是白話體的譯文:
令女是三國時魏國夏侯文寧的女兒,曹文叔的妻子。文叔早死,令女受反動貞節觀的毒害很深,怕家裡人讓她改嫁,於是就剪了自己的頭髮,割了自己的耳朵,表示決心不再嫁人。後來曹家全家被司馬氏所殺,令女被接回娘家,家裡人再次勸她改嫁,她又用刀割掉了自己的鼻子,表示守寡的決心,以保全貞節。
從以上的記述,可以獲知除了引刀割鼻之外,另有剪髮、割耳的兩樁事實。又兼賈寶玉一連提及曹大姑、曹娥、曹氏三個曹姓女子,用以點明「曹」字,用意也就十分明顯了!《紅樓夢》的著書人,正要把一個「曹」字,施以剪髮、割耳、割鼻等等的刑罰,然後成為「賈」字的上半部。而「賈」字再削去雙足,則又是「曹」字的下半部了。
◎賈代表假曹隱喻偽
於是,就牽涉到《紅樓夢》的作者,究竟是誰的問題了!致力於「紅學」研究的潘重規、杜世傑兩位專家,都是否定曹雪芹之說的,這兩位專家已先行了一步。我則是發現了以上的挖苦「曹」字這一疑點之後,特地走訪另一位「紅學」專家李知其先生,方始破了疑團。
李知其先生著有《紅樓夢謎》一書,由於是非賣品,外間不經見。承他見示之後,始知他在書中的第三章第七節,也指出「曹雪芹」只是化名,持論與潘重規、杜世傑兩位先行者相同。李先生在專論作者的這一節裡,便有如下的深中肯綮之闡釋:
曹雪芹的「曹」字,所藏謎語很容易猜釋。先從字形看,且拿一個代表假朝的「賈」字,按第二回所說的「鑿牙穿眼」,及第六十七回所說的把「腿」給「打折了」,便可構成一個「曹」字。自然,又可以倒過來說:先拿出一個代表曹魏的「曹」字,按第九十二回所說的「截發」或「割鼻」,加上第一百十五回所說的「割舌頭」,或第六十九回所說的「敲你的牙」,再依第三十回那句「抓住」「腳」,「兩個都扣了環」,就可以成功一個「賈」字。(中略)再請細看第九十二回,出現「脫簪待罪」、「截發留賓」、「尋父屍首」、「引刀割鼻」等詞語時,特別引述了曹大姑、曹娥、曹氏三人以點明一個「曹」字,並又出現「魏國」的「魏」字以映襯曹魏,豈似無意的筆墨?
李知其先生當面見告:「魏」諧音「偽」,因此懷疑「曹」乃是偽姓,曹雪芹並非著書人的真姓名。也就是: 「賈」代表「假」;「曹」隱喻「偽」。
此外我還有另一發現,便是周汝昌在《紅樓夢新證》下冊「靖本傳聞錄」一章中,曾有如下的記述:
但「天香樓」一名,據說靖本正文卻作「西帆樓」,並有批云:何必定用西字,讀之令人酸筆(鼻?)。這是否足以說明靖本此回,還保留了某些原稿的痕跡,而後來作者索性就接受批者意見,連「西帆」二字也改去了?
按:如上的揣測完全不錯,因為《紅樓夢》書中有甚多「西」字,並未避諱。
正確的解釋應該是:「賈」字的下半身,也給腰斬了!故而只剩下了一個「西」字,因此也就要「酸鼻」。
李知其先生同意了此一觀點,認為「正是此意!」
◎列本出現 怪字照抄
字形遊戲的非止一端,我的另一發現是:列寧格勒圖書館收藏的《石頭記》抄本,已由中華書局印行出版,全書凡六厚冊,我從書中的好多處,看到一個「又」字,有一種不同的寫法,乃是上面是一畫的「一」字,下面是「義」字。
於情於理,「又」字只應是兩筆,篆文亦然。而列本的《石頭記》卻由書法最稚嫩的人抄成三筆,可知乃是按照原著照抄、照寫。
也就是:原著就是把一個「又」字的上面一筆寫過了頭,成為「一」字。
這又是何等的用意呢?就教於李知其先生之後,獲得了出乎意外、令人驚喜的答案。
原來是「文」字砍去了頭,遂剩下了上面一畫,下面湊上一個「義」字。
這又牽涉到書中一個小廝的姓名——潘又安;也就是第七十一、七十二回所寫的司棋的那個嚇得逃之天天的表弟。
李先生所著的《紅樓夢謎》第二章第十三節,專談「繡春囊」的問題,而有如下的分析:
第七十四回說司棋所得「繡春囊」原是她表弟潘又安給她的。試從司棋諧時忌的路子順著想,潘又安這個名字有什麼托意呢?先前在第七十一回及七十二回出現的潘又安,作者沒有點出他的姓名,只含糊的說成是司棋的「姑舅兄弟」或「姑袁兄弟」,頗像第二十九回提到賈蓉新近續娶的媳婦時,也不提名姓,這樣掩掩映映,豈似沒有深意? 看來.「又」字似是文字斬去頭上一點,「安」字是將文字的字斬去子,而換上一個與子有相反義的女字,是況犯文字罪人家的男子俱被斬首,女的沒入官家為奴的意思。但為什麼要讓他姓「潘」呢?這回鳳姐問王善保家的:「正是這個賬競算不過來。你是司棋的老娘,她的表弟也該姓王,怎麼又姓潘呢?」真也「問得奇怪」了。其實作者故意借王熙鳳多此一問,以引起讀者思考「潘」字的藏謎。首句「正是這個賬竟算不過來」,已點出雍正的正,暗示此時所說的是「維民所止」引致的文字獄那類血賬。司棋是王善保家的外孫女兒,她的姑表兄弟姓潘,那有什麼出奇?王熙鳳出身於古老大家庭,什麼複雜的親屬稱謂沒計算過? 哪兒會把姑表、姨表混作一家子的道理?看來多半是這個「潘」字並有藏謎的深意,所以作者讓王熙鳳說一句叫讀者生疑的話。
然則「潘」一字的藏謎,又是何等的謎底呢?李先生續有如一的剖析:
且先把「潘」諧讀作判,審判的判,又因審判的審和潘字頗有相同的筆畫,拿「潘又安」看成是說審判文字似錯不到哪兒去了。但我還是喜歡再審慎一點,多找一些附會作猜釋。倘若讀者同意說第四十五回,李紈和風姐有一句對話不是閒文,我就可多得一個索解。卻說李紈問鳳姐:「這詩社到底管不管?」鳳姐兒笑道:「這是什麼話? 我不入社花幾個錢,我不成了大觀園的反叛了嗎?」結果是她到底「管」了。第五十回的鳳姐雖然未有讀過什麼書,競也會起一句詩:「一夜北風緊」,這兒的「北風」指北朝,也就是清廷。《東華錄》載雍正帝於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申斥呂留良所遺的日記:竟「稱我朝或曰清,或曰北」;乾隆帝亦於二十年三月十三日,透露了胡中藻曾用「北風」一詞諷清。鳳姐而今用「緊」字來形容北風之聲,是報道清廷加緊鎮壓的意思了。難怪這回的黛玉,在「北風緊」過去之後,詠了一句「無風仍脈脈」,暗用 《古詩十九首》那句「脈脈不得語」,脈脈是已寫之寫,「不得語」才是不寫之寫。寶琴哪會有聽不明白的道理? 所以她立即按上一句:「不雨亦蕭蕭」,這兒「不雨」諧不語,表示同情黛玉的不敢語。可信潘又安的「潘」字亦可諧作「反叛」的叛。潘又安無論看成審文字、判文字、叛文字,都能幫助把「繡春囊」的謎語猜出來。何況潘又安給司棋的「字貼兒」是「大紅雙喜箋」,已暗示了文字有雙關歌頌大明而譏刺滿清的戲筆。讀白話小說的文人若肯兼讀一些歷史,知道康熙年間有莊廷銑、戴名世、方孝標等文字大獄的慘劇,就不會懷疑何以不識字的王熙鳳有本領把潘又安的信當眾朗誦了。
◎文字砍頭 案字刖足
以上的剖析,可謂合情合理之至。否則抄書的人何以會「字照抄」,抄成了「文」字砍掉了頭呢?可知原著正是如此寫法。我的補充理解則是:「潘又安」即是「判文案」,象徵了「文」字砍頭,「案」字刖足,也正是針對當時多起的文字獄,滋生了極度的反感,因而利用一個小廝的姓名作出了暗示。
又按:庚辰本的「表弟潘又安拜具」句下,有「名字便妙」四字夾注。列本的句下夾注則是「名字更妙」。妙在何處呢?可以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又一個潘安。其二就是:「文案」二字的上砍頭、下刖足。
單是這一種字形遊戲,就可以窺知《紅樓夢》一書的絕非苟作。書中類此的別有用心之部署,多到不可勝數。善讀此書者只要循此方法,便能夠探索出更多的命意所在。這也就是《紅樓夢》的所以值得研究,所以成為「紅學」的玄妙之處。如果只作「艷情」小說閱讀,就辜負了著書人的「一把辛酸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