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寫實自傳說」的失誤

周汝昌「寫實自傳說」的失誤

周汝昌「寫實自傳說」的失誤

紅樓絮語

周汝昌先生的《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重點摘要)》發表於《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4期。顧名思義,此文專為總結「近百年紅學史」而作。周先生在文章《小引》中說:「念此事所關亦非微藐,試為引端牽緒,或許不無用處,故不應因『明哲保身』而避席無言。既是論學,所涉俗事,悉不闌入,一切惟以實事求是與臨文不諱為學術道德準則。」「臨文不諱」和不「明哲保身」周先生基本做到了,總之心裡想說的話都說了;惟「實事求是」沒有做到,原因出在「貶人揚己」上。

    周先生在這篇論文中認為,王國維、蔡元培、胡適、俞平伯、陳蛻、余英時等的《紅樓夢》研究成果全夠不上「學」,並用暗指法認為王利器、馮其庸「根本不具備研治此學的條件」,他們是「低層次的人士」,對馮其庸《曹雪芹家世新考》在紅學界的影響多次予以貶低;可以說一掃帚把百年紅學史的成就掃光了。

    周先生在文中說:「魯迅在蔡胡兩家之間,作出了毫不含混的抉擇:棄蔡而取胡,並且昌言指明,『自傳說』開端最早,而論定卻最晚。」他就此下結論說:『這才真正夠得上是『學』的了。」他還說:「魯迅也是個堅決磊落的『自傳說』者。」至此,周先生撰寫此文的主旨才顯露出來:「近百年紅學史」的惟一成就就是他的「寫實自傳說」。

    周先生在文中批評紅學界存在著學力欠缺,「功底」太差;逞臆而言,毫無理據;造假作偽,惡語欺人等現象。

    平心而論,周先生的這個批評是中肯的,而且連周先生自己的這篇文章也未能免俗。他在前文說胡適的《紅樓夢考證》夠不上「學」,在評論胡適和蔡元培爭論的本質時說:「他們正是『一丘之貉』:都是在研究《石頭記》這部小說的『本事』,並無根本的分歧——分歧只是蔡先生認為曹雪芹是寫別人,而胡先生則主張曹雪芹是寫『自己』」,因此胡適並未創建什麼「新紅學」;後文卻說魯迅肯定胡適的「自傳說」「這才真正夠得上是『學』的了」。這就使自己陷入了矛盾,既然胡適的自傳說夠不上「學」,為什麼魯迅肯定胡適的自傳說就變成「真正夠得上『學』」呢?魯迅是通過什麼途徑把胡適的「非學」變成「真學」的?這裡還要指出:魯迅早年肯定的確實是胡適比較靈活的「自傳說」,但魯迅絕無肯定周先生絕對化「寫實自傳說」的可能;因為魯迅晚年放棄了「自傳說」,評價《紅樓夢》和賈寶玉均取典型論了。

    另外,周先生的論文中說:「清朝正式『定鼎』北京事在1664年,從1664年到1757年,已經93年。」其實清朝是1644年在北京「定鼎」的。作為紅學研究專家,這個問題上失實與否怕是馬虎不得的吧!

    由於周先生的這篇論文引發我閱讀了他的十餘種紅學著作,想徹底弄清他的「寫實自傳說」到底有無「學」的品位?如果他錯了,到底錯在什麼地方?

    為此我們得回顧一下周先生在堅持自傳說時的反覆過程。他在自己的成名作《紅樓夢新證》裡說:「現在這一部考證,惟一的目的即在以科學的方法運用歷史材料證明寫實自傳說之不誤。」(棠棣出版社1953年版第566頁,以下引用此書簡稱《新證》)。因此,他把曹雪芹和賈寶玉當作同一個概念來使用,說「曹雪芹是先娶薛寶釵,後娶史湘雲」(《新證》第100頁);他把現實中的曹家和小說中的賈家當作一家來分析,說「賈母因提到死去的丈夫曹寅而落淚」,後來「惟一的兒子曹顒病死」,「曹頫\在二十來歲上被過繼給賈母」(《新證》第78頁、79頁)。

    1954年批評俞平伯運動之始,周汝昌在批俞時順便作了一個檢查,他說:「我在《紅樓夢新證》一書中,處處以小說中人物與曹家世系比附,說小說中日期與作者生活實際相合,說小說是『精裁細剪的生活實錄』,」「受胡、俞二人的方法影響很深,」以致「成為胡、俞二人的俘虜」,「導引讀者加深對《紅樓夢》的錯誤認識」,從此就放棄了自傳說(註:見周汝昌《我對俞平伯研究〈紅樓夢〉的錯誤觀點的看法》,《人民日報》1954年10月30日。)。

    在1976年4月「反擊右傾翻案風」中增訂本《紅樓夢新證》出版,在新版中周先生把「寫實自傳說」全部刪光了。他在該書的《重排後記》中說:過去「全書存在的中心問題是主張『自傳說』,全部各章各節,都從這個錯誤觀點出發,拱衛著它,簡直成了一個『體系』」。他還說:「比附真人真事,其效果還可能影響一些初學創作的人,忽略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的重要原則,即典型化與能動反映論。那將不利於現代創作的提高和發展。毛主席說過的:『但是文藝作品中反映出來的生活卻可以而且應該比普通的實際生活更高,更強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帶普遍性。』(《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真人真事派的創作方法論,實質就是違反這個科學的文學理論教導,彷彿作品只是『等於』生活,甚至倒是生活高於作品……批判了這些自傳謬說,才能正確深刻地認識《紅樓夢》的意義,也才能正確深入地研究曹雪芹的藝術特點特色。」周先生的這種自我批評雖然正確,但不能代表周先生的觀點,它不是出自周先生的肺腑,它是違心之論,是以「放棄」自傳說來贏得一定的生存條件。

    改革開放以後,周先生在論著中逐漸全面恢復了舊版《新證》的觀點,他的《紅樓夢與中華文化》即為恢復「寫實自傳說」而作。在這本書中他多次引證舊版《新證》的話,說明自己沒有放棄「精裁細剪的生活實錄」說,說雪芹在《紅樓夢》中「正寫的是他曹門的『家史』」,「表明了我對『自傳說』的認識較之早年更為明晰不疑」(《紅樓夢與中華文化》第48~49頁,52頁,85頁)。周先生在1992年出版的《曹雪芹新傳》中宣傳的還是舊版《新證》的觀點,他說:「曹雪芹從少小時就『不務正業』(學八股制藝),專愛『雜學旁收』的。」(此語見於《紅樓夢》中)敢說:「除『明明德』這句話外,世上根本無『書』可言!「《紅樓夢》中有《西江月》二首,活畫了他(曹雪芹)的少年形相。」(《曹雪芹新傳》第132頁,140頁,186頁)又開始完全把寶玉的言行當作雪芹的言行來論說。周先生在《獻芹集·自序》中還明確借他人的話說:「1953年出版的《紅樓夢新證》無可否認的是紅學方面一部劃時代的最重要的著作。」他自己也認為,這部書「引起了國內外的紅學的重新興旺」(《獻芹集》第10~11頁)。既然如此,本文在討論「寫實自傳說」時只能捨棄新版《新證》,依照周先生暗中堅持了五十年的舊版《新證》來立論。

    周先生無限誇大「自傳說」的作用,說「這是一切問題的根本問題。如不解決這個『大前提』問題,就什麼也沒法談得下去了」(《紅樓夢與中華文化》第2頁)。這就是他的否定百年紅學史成就的理論根據。

    在閱讀周先生紅學著作的時候,我著重對「自傳說」的立論根據作了一些調查,反覆閱讀脂評,對曹雪芹的創作思想作了一些思考,終於弄清了「自傳說」錯在什麼地方。但依照周先生的要求,我是沒有資格討論紅學問題的,因為我只是一個低層次不入流的熱愛《紅樓夢》的讀者。我的水平有多高?按照我們新疆人的說法,只有「吐魯番水平」。吐魯番有個艾丁湖,低於海平面154米,這就是吐魯番水平。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竟敢以這麼低的水平同周先生爭鳴,那是因為讀了周先生的論文之後產生了不平之氣,產生了逆反心理,所以執意要弄清「寫實自傳說」的是與非,於是就有了下面的文字。

      曹雪芹說自己的小說寫的是「親睹親聞的幾個女子」,採用「追蹤躡跡」的寫法,但不是家史,不是自傳,而是「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敷演出」的故事

    曹雪芹除給我們留下半部《紅樓夢》和兩句詩外,其他著作全散佚了。這增加了研究《紅樓夢》創作過程的困難。值得慶幸的是曹雪芹在小說中通過現身說法,或者借用石頭之口,發表了自己的小說觀,從而為解決這個問題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小說第1回石頭在與空空道人談創作思想時說:

    我想歷來野史,皆蹈一轍,莫如我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別緻,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又何必拘拘於朝代年紀哉!再者,市井俗人喜著理治之書者甚少,愛適趣閒文者特多。歷來野史,或訕謗君相,或貶人妻女,姦淫兇惡,不可勝數。更有一種風月筆墨,其淫穢污臭,屠毒筆墨,壞人子弟,又不可勝數。至若佳人才子等書,則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終不能不涉於淫濫,以致滿紙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過作者要寫出自己的那兩首情詩艷賦來,故假擬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間拔亂,亦如劇中之小丑然。且鬟婢開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話,竟不如我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雖不敢說強似前代書中所有之人,但事跡原委,亦可以消愁破悶;也有幾首歪詩熟話,可以噴飯供酒。至若離合悲歡,興衰際遇,則又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徒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侍者。(註:見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校注本《紅樓夢》,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出版,以下作品引文均見此書。)

    曹雪芹就是這樣明確表明自己的小說觀。他既反對「或訕謗君相,或貶人妻女」以詆毀人為目的的小說,更反對「淫穢污臭」,「壞人子弟」的色情小說。他對「千部共出一套」的佳人才子小說也給以批評,指出其作者為了賣弄自己的才情,只好脫離生活去胡編亂造,充斥公式化概念化的毛病,連丫鬟開口,也都是「非文即理」,太不近情理了。他創作《紅樓夢》,則是寫「我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至若離合悲歡,興衰際遇,則又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曹雪芹當然不懂現代文藝理論,但他對優秀小說的認識卻暗合現實主義的創作原則。他認為作家應該多寫自己熟悉的生活,「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這就堅持了生活真實的原則。同時,他又堅持在創作時「只取其事體情理」,就是說要按照藝術真實的原則來提煉生活,使生活真實和藝術真實統一起來。他還認為作為「適趣閒文」的小說讓讀者讀後應該收到「噴飯供酒」、「消愁破悶」的娛樂作用。反對「非文即理」的理學傾向,堅持小說之所以為小說的特點。顯而易見,「自傳說」同曹雪芹的小說觀是不相同的。

    小說同自傳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文體,自傳是敘述自己生平的著作,它尊重事實,排斥虛構;小說則不同,它要倚仗虛構組織情節和刻畫人物,離開虛構,它就寸步難行。拿歷史小說《三國演義》來說,它就離不開虛構,章學誠說它是「七實三虛」,離開這三分虛構,也就沒有這部不朽巨著。《紅樓夢》作為小說,曹家和曹雪芹的生活雖然是其主要素材之一,但它決不是「精裁細剪的生活實錄」,而是作家對生活進行提煉加工,運用虛構,經過創造性的勞動創作出來的。曹雪芹在第1回開頭對此作了這樣的說明:

    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但書中所記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垮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繩床,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懷筆墨者。雖我未學,下筆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不亦宜乎?故曰『賈雨村』云云。」

    這段話明確揭示了《紅樓夢》的主題和作者所使用的創作方法。曹雪芹說,他寫這部小說的目的就是「使閨閣昭傳」,他要歌頌「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的女兒的品德和才華。這同他後邊一再申說的要描寫「親睹親聞的」幾個女子,同他題寫《金陵十二釵》的書名,同賈寶玉的泥水骨肉說,同對大觀園眾女兒才華的描寫,同榮國府由女人來統治的實情完全一致。他怎麼完成「使閨閣昭傳」的主題的呢?他說他用了提煉生活,虛構故事的方法。「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指的是對生活素材的提煉;「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則是指用通俗語言虛構故事,以完成對主題的表現。

    「將真事隱去」和「用假語村言」,是創作小說時不可分割的完整過程。所謂「真事」,就是指小說創作中所依賴的原始生活素材。生活素材有本質非本質的差別,擯棄非本質的,集中突現事物或人物的本質特點。反映在小說中,典型事件和典型人物與原始生活素材就有了質的不同。甲戌本第16回前有一條批語說:「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原來元春省親的真事是康熙南巡,曹寅的四次接駕。將真事隱去,於是康熙化成了貴妃元春,難怪周汝昌先生在乾隆的妃嬪中找不到姓曹的貴妃。所謂「假語」,則是指文學創作中的虛構手法。現實主義文學的基本特點是描繪生活中已經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人和事件,浪漫主義既描繪生活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人和事件,還可以描繪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人和事件。《紅樓夢》是一部現實主義巨著,但又不乏浪漫主義描繪。寫「真事」的小說離不開虛構,那麼在小說中作家要根據藝術真實描繪可能發生的人和事件,或不可能發生的人和事件,就全得借重虛構了。藝術創作離開虛構就寸步難行。歌德認為:「藝術並不完全服從自然界的必然之理,而是有它自己的規律」,藝術家可以揮灑自如,「可以求助於虛構」。「藝術要通過一種完整體向世界說話。但這種完整體不是他在自然中所能找到的,而是他自己心智的果實,或者說,是一種豐產的神聖的精神灌注生氣的結果。」(《歌德談話錄》第136~137頁)歌德深刻揭示了自然昇華為藝術美之後兩者的不同。別林斯基說:「在真正有才能的作家的筆下,每個人物都是典型;對於讀者,每個典型都是一個熟識的陌生人。」(《論俄國中篇小說和果戈裡君的中篇小說》,新文藝出版社1958年版《別林斯基論文集》第120頁)曹雪芹「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反映的藝術規律,同歌德、別林斯基所論完全一致。原始生活素材經過作家的提煉,再運用虛構手法「敷演出一段故事來」,這「故事」同原始生活素材即「真事」就有了質的不同。曹雪芹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將真事隱去」,歌德把它稱作「這種完整體不是他在自然中所能找到的」,別林斯基則稱為「熟識的陌生人」。

    顯而易見,曹雪芹創作《紅樓夢》的時候,他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是在寫家史,更不是寫自傳。匡亞明《還〈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一文中指出:

    江蘇曾經是曹雪芹生活過的地方。《紅樓夢》裡有許多內容涉及到江蘇。當然,作者不一定就是在「寫實」那一處地方。他善於集中所見、所聞、所體驗的各個方面的東西,予以精心加工、提煉、融合、剪裁、創造出書中的若干典型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如說書中的賈寶玉一定就是作者曹雪芹,不能這樣講;說賈寶玉這個人物形象裡面就一點也沒有曹雪芹,也不見得。「大觀園」也是這樣,斷定它是哪座名園,靠不住;但,其中曹雪芹自己親歷、接觸過的「實景」,必然也不會少。(註:轉引自嚴中《匡亞明與江蘇紅學》,見《紅樓夢學刊》1997年第2期第275頁。)

    匡老精闢地解決了《紅樓夢》藝術真實和生活真實的問題,他看到賈寶玉的形象中「有一點」曹雪芹的生活,但不能講「賈寶玉一定就是作者曹雪芹」,這就把藝術人物賈寶玉從自傳說的迷霧中解放出來,還了《紅樓夢》的本來面目。

      脂硯齋認為《紅樓夢》從曹雪芹家的生活中汲取過不少素材,但從根本上否定賈寶玉是曹雪芹的自我寫照,決不能在賈家和曹家、寶玉和雪芹之間畫等號

    周汝昌先生是靠脂硯齋批語證成他的自傳說的。他在《新證》第八章《從脂批看紅樓夢之寫實性》一節中說:

    《石頭記》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的實寫,那只是文學上手法技術的問題,而絕不是材料和立意上的虛偽。譬如大荒山下的頑石,寶玉夢中的警幻,秦鍾臨死時的鬼卒……等等,我雖至愚,也還不至於連這個真當作歷史看。但除了這一類之外,我覺得若說曹雪芹的小說雖非流水賬式的日記年表,卻是精裁細剪的生活實錄,這話並無語病。

    在這一部分,周先生選用60多條脂批來證明榮府即曹家,寶玉即雪芹,「證明寫實自傳說之不誤」。其實周先生的方法並不科學,所以他的結論缺乏說服力,很難站住腳。

    第一,周先生所引脂硯齋的批語,說明賈寶玉形象中不僅含有曹雪芹幼年的生活,還含有其他幾個人的生活,這不過是個「雜取種種人」塑造的典型,賈寶玉決非曹雪芹的「寫實自傳」。

    在周先生所引60餘條脂批中同「寫實自傳說」關係密切的批語不足20條,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十幾條:

    第20回寫賈環賴鶯兒的錢,提及前日寶玉輸了不急,還把餘錢分給小丫頭,旁批:「倒捲簾法,實寫幼時往事,可傷。」

    第17回寫寶玉大觀園遇賈政,躲之不及,只得一邊站了,旁批:「不肖子弟來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信筆書之,供諸大眾同發一笑。」

    第5回「生於末世運偏消」下批:「感歎句,自寓。」

    第3回在王夫人「孽根禍胎」話旁批:「四字是血淚盈面,不得已,無奈何而下!四字是作者痛哭!」

    第1回「無材補天,幻形入世」旁批:「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慚恨!」

    第5回襲人冊子上「誰知公子無緣」夾批:「罵死寶玉,卻是自愧!」

    第20回鳳姐申斥賈環:「虧你還是爺!輸了一二百錢就這樣!」旁批:「作者尚記『一大百』乎?歎歎!」

    第25回馬道婆向賈母說鬼話,旁批:「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渾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

    第28回寫寶玉說王夫人叫金剛菩薩支使糊塗了,旁批:「是語甚對余幼時所聞之語合符,哀哉!傷哉!」

    第17、18回寫賈妃與家人初見,眉批:「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壬午春。」同回寫賈政簾外對元春啟辭,有「豈意得征鳳鸞之瑞」之句,旁批:「此語猶在耳!」

    第23回寶玉被金釧一把拉住,問他口上胭脂可吃不吃,旁批:「有是事,有是人。」

    第28回寫寶玉與人會飲,自做令官,飲酒發令之時,甲戌本旁批:「誰曾經過?歎歎!——西堂故事也。」同處庚辰本眉批:「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批書至此,寧不悲乎!——壬午重陽日。」

    第17、18回寫寶玉未入學堂之先「已得賈妃手引口傳」處批:「批書人領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同回元春攬寶玉於懷,撫其頭頸,一語未終,淚如雨下,旁批:「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

    主要根據以上脂批,周先生下結論說:「諸如此類,無一條不足證此書是雪芹自傳。」(《新證》第579頁)如果用這些脂批來說明《紅樓夢》曾從雪芹身上和曹家汲取過一部分原始素材則可,若說小說是雪芹的「寫實自傳」則不可。這些脂批所涉及的只是80回《紅樓夢》中的十幾處細節描寫,其在作品中占的份量極小,故不能以偏概全,何況其中幾條脂批對自傳說還是很不利的。前兩條批語說明寶玉形象中有一點雪芹幼年的生活。緊接著的4條批語則是說明成年雪芹創作時「自寓」、「痛哭」、「慚恨」、「自愧」的思想。下來的5條批語表明小說這五處細節描寫取材於當年曹家生活。最後4條則以事實說明寶玉是雜取幾個人的生活創造出的藝術典型,不能把他當成雪芹的自我寫照來看。

    第23回在寶玉吃胭脂的描寫旁批:「有是事,有是人。」脂硯齋只是說吃胭脂的事和人是真有的,但沒有說這是雪芹幼年的事,因此我們不能把寶玉的這個「下流毛病」栽在雪芹頭上。吃姑娘口上的胭脂,這是表現寶玉在和女孩子接吻。不知哪家王孫公子有吃姑娘口上胭脂的韻事,被雪芹聞知,於是挪來用在寶玉身上。因此我們說寶玉吃胭脂的生活原型不是雪芹。周先生以此來證明自傳說,顯然沒有說服力。

    第28回寫寶玉在馮紫英家與蔣玉菡等會飲,「先吃一大海」,於是自任令官,甲戌本脂硯齋在旁批道:「誰曾經過,歎歎!——西堂故事也。」庚辰本於此處有一條眉批:「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批書至此,寧不悲乎!——壬午重陽日。」壬午是畸笏批語的系年,畸笏也認為寶玉「大海飲酒」寫的是「西堂故事」。孤證不信。脂硯齋、畸笏叟二人均認為寶玉「大海飲酒」寫的是「西堂故事」,其確鑿性毋庸置疑。那麼西堂是誰?西堂是曹雪芹祖父曹寅任江寧織造時的齋名,也是曹寅邀集同好題詩、飲酒之處。另外,曹寅又自號西堂、西堂掃花行者,因此他的友人還稱他為西堂公。曹寅《楝亭集》有一首《栗花歌》,題下自註:「栗花,栗樹所產菌,其大逾常,不時見偃,蓋七重,色紺赤。友人云:即紫芝。」《辭海》「靈芝」詞條指山紫芝是靈芝的一種。(註:詳見《紅樓夢大辭典》第11062~11063頁解釋。)「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指曹寅生前之事,也確鑿無疑。那麼寶玉大海飲酒的生活原型取自曹寅生前在西堂飲酒題詩的事,寶玉形象中含有曹寅的生活,同樣確鑿無疑。惟其如此,畸笏才發出了「批書至此,寧不悲乎」的長歎。

    第17、18回寫寶玉未入學堂之前,「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宇在腹內了」,脂硯齋在此處批道:「批書人領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寶玉領受元春教授的生活原型原來是批書人領受先姊教誨的事。同回脂硯齋在元春攬寶玉入懷而哭處批「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此時被攬入懷的寶玉分明是批書人。「不肖子弟來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這條批說明寶玉形象中不僅有雪芹的生活,還有批者脂硯或畸笏的生活。

    魯迅在論典型的塑造時說:「作家的取人為模特兒,有兩法。一是專用一個人,言談舉動,不必說了,連微細的癖性,衣服的式樣,也不加改變。」「二是雜取種種人,合成一個,從和作者相關的人們裡去找,是不能發現切合的了。」(《且介亭雜文末編·〈出關〉的「關」》)。寶玉顯然是一個「雜取種種人」而塑造的典型。寶玉的形象中既有雪芹幼年的生活,又有脂硯、畸笏的生活,還有曹寅西堂大海飲酒的生活,把這樣成功的複雜典型說成是曹雪芹的自傳,豈不是太簡單化了?魯迅說的對:「藝術的真實非即歷史上的真實,我們是聽到過的,因為後者須有其事,而創作則可以綴合,抒寫,只要逼真,不必實有其事也。」(《致徐懋庸信》)自傳屬歷史,必須實有其人其事;小說是藝術,它可以綴合,抒寫,於是才有了曹雪芹創造的賈寶玉。

    脂硯齋認為寶玉形象中有雪芹的生活,但他從不在他們之間畫等號,只是把寶玉看成雪芹創造的一個獨特的藝術典型。

    第二,脂硯齋說賈寶玉只生活在《紅樓夢》中,他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見過這樣的人,從而說明賈寶玉決非他朝夕相見的曹雪芹。

    己卯本、庚辰本第19回在寶玉對茗煙說的「可見他白認得你了。可憐,可憐」之下有一條長批:

    按此書中寫一寶玉,其寶玉之為人,是我輩於書中見而知有此人,實未目曾親睹者。又寫寶玉之發言,每每令人不解;寶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獨於世上親見這樣的人不曾,即閱今古所有之小說傳奇中,亦未見這樣的文字。於顰兒處更為甚。其囫圇不解之中實可解,可解之中又說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卻如真見一寶玉,真聞此言者,移之第二人萬不可,亦不成文字矣。余閱《石頭記》中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寶玉、顰兒至癡至呆囫圇不解之語中,其詩詞、雅謎、酒令、奇衣、奇食、奇玩等類,固他書中未能,然在此書中評之,猶為二著。

    這段批含有三層意思:一是脂硯在生活中從未見過寶玉這樣的人物;二是古今所有的小說戲曲中也沒有類似寶玉的形象;三是寶玉只存在於《紅樓夢》中。周汝昌先生說「曹雪芹的小說原是當年表寫,脂硯齋也當年表看」,不獨人物情節是真的,「連年月日也竟都是真真確確的」(《新證》第203頁)。這就把小說當成歷史看,把小說虛構人物賈寶玉當作歷史真實人物曹雪芹看。脂硯齋卻一再說他在現實生活中「實末目曾親睹」寶玉這種人,「不曾親見這樣的人」,寶玉只生活在小說中;設若寶玉是雪芹的自我寫照,脂硯決不會這樣評批了。

    己卯本、庚辰本第19回在寶玉對襲人笑道:「你說的話,怎樣叫我答言呢。我不過是讚他好,正配生在這深堂大院裡,沒的我們這種濁物倒生在這裡。」之後又有一條長批:

    這皆寶玉意中心中確實之念,非前勉強之詞,所以謂今古未有之一人耳。聽其囫圇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觸之心,審其癡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見之人,亦是未見之文字。說不得賢,說不得愚,說不得不肖,說不得善,說不得惡,說不得正大光明,說不得混賬惡賴,說不得聰明才俊,說不得庸俗平凡,說不得好色好淫,說不得情癡情種,恰恰只有一顰兒可對,令他人徒加評論,總未摸著他二人是何等脫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余閱此書亦愛其文字耳,實亦不能評出此二人終是何等人物。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癡之上,亦屬囫圇不解,妙甚!

    脂硯齋又一次說寶玉是「今古未有之人耳」,寶玉的言談心思表明他是「今古未見之人」,這就把小說中的寶玉和生活中的雪芹區別得清清楚楚。倘若寶玉即雪芹的自我寫照,脂硯和雪芹又朝夕相處,照周先生的說法脂硯即雪芹的妻子史湘雲,她每天生活在雪芹的身邊,也就是生活在寶玉的身邊,天天見寶玉,她決不會寫出丈夫寶玉是「今古未見之人」的批語的。「今古未見之人」的含義豐富,它既是對雪芹塑造的這一藝術典型的獨特性的準確概括,又是對「寫實自傳說」的否定,同時使雪芹脂硯是夫妻的說法不攻自破。脂硯齋的這條批語,深得曹雪芹的藝術匠心,「說不得賢,說不得愚,說不得不肖,說不得善,說不得惡……」從多方面中肯地評價了寶玉性格的複雜性、豐富性和獨特性。按照寫實自傳說,評寶玉的話自然也就是評雪芹,假如把這段話移來評雪芹,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第三,脂硯齋說《紅樓夢》的重大情節均屬虛構,從而證明把賈府當作曹家的看法是站不住腳的。

    脂硯齋不僅以寶玉是一個「今古未見之人」的批語否定了「寫實自傳說」,他還通過大量批語指出《紅樓夢》的重大情節都是虛構出來的,從而又從藝術創作的角度否定了自傳說。這方面的批語很多,可以說已達到俯拾即是的地步。

    甲戌本第1回石兄談文論藝上有一條眉批:「開卷一篇立意,真打破歷來小說窠臼。閱其筆則是《莊子》、《離騷》之亞。」明言《紅樓夢》多用《莊子》、《離騷》虛構的藝術手法。在同回「別號雨村者」處批:「雨村者,村言粗語也。言以村粗之言,演出一段假話也。」「假話」,就是虛構的故事,這是統攝全局的一條批語。

    甲戌本第2回在「今已升至蘭台寺大夫」書眉上批:「官制半遵古名亦好。余最喜此等半有半無,半古半今,事之所無,理之必有,極玄極幻,荒唐不經之處。」脂硯所最喜歡的,正是小說的虛構藝術手法。在同回寶玉的「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旁批:「真千古奇文奇情。」

    甲戌本第3回在鳳姐「我來遲了,不曾迎接遠客」旁批:「第一筆,阿鳳三魂六魄已被作者拘定了,後文焉得不活跳紙上?此等文字非仙助即神助,從何而得此機括耶?」以「奇文奇情」、「仙助神助」來評人物個性化的語言,實是對作者成功的虛構手法的讚賞。

    甲戌本第4回在「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一段有一條眉批,說「其意實欲出寶釵,不得不作此穿插」,批語詳細分析了作者虛構「阿呆兄人命一事」,目的在引出薛寶釵。在雨村把葫蘆僧「遠遠的充發了才罷」旁批:「至此了結葫蘆廟文字。又伏下千里伏線。起用葫蘆字樣,收用葫蘆字樣,蓋雲一部書皆系葫蘆提之意也。此亦系寓意處。」「葫蘆提」本意是糊里糊塗,脂批用以借指虛構的故事。「蓋雲一部書皆系葫蘆提之意也」,言整部《紅樓夢》均為葫蘆僧那樣虛構的故事。作者寓意,即為此也。按照周先生「寫實自傳說」,葫蘆僧亂判曹雪芹的妻兄薛蟠打死人命一案必是實事,脂硯齋卻在「且說那買了英蓮,打死馮淵的那薛公子」處批:「本是立意寫此,卻不肯特起頭緒,故意設出『亂判』一段戲文。」「故意設出」即精心虛構,套用周先生的話,「此理至明」,毋庸置疑。

    甲戌本第5回在「寶玉便愈覺得眼餳骨軟,連說『好香』」處批:「刻骨吸髓之情景,如何想得來,又如何寫得來。」又在「寶玉在秦氏房中睡去」段上有條眉批:「文至此不知從何處想來。」反覆讚歎作者虛構細節和情節的能力。同回在寶玉「耳聆其歌曰」之上有眉批道:「作者能處慣於自站地步,又慣於陡起波瀾,又慣於故為曲折,最是行文秘訣。」「慣於」云云,肯定了雪芹善於製造波瀾和善於虛構曲折情節的能力。

    甲戌本第7回在寶釵敘說「冷香丸」製造經過之後批道:「以花為藥,可是吃煙火人想得出者?諸公且不必問其事之有無,只據此新奇妙文悅我等心目,便當浮一大白。」顯而易見,寶釵的病及以四種花蕊製成的「冷香丸」,全是虛構的情節。

    第8回在介紹通靈寶玉之上有一條眉批:「又忽作此數語,以幻弄成真,以真弄成幻,真真假假,恣意遊戲於筆墨之中,可謂狡猾之至。作人要老誠,作文要狡猾。」如果我們把這條批語看作「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的註釋,那是再恰當不過了。它將小說的虛構情節和真實素材的辯證關係揭示得一清二楚。

    庚辰本第12回回末有一條批:「此回忽遣黛玉去者,正為下回可兒之文也。若不遣去,只寫可兒阿鳳等人,卻置黛玉於榮府,成何文哉!故必遣去,方好放筆寫秦,方不脫髮。況黛玉乃書中正人,秦為陪客,豈因陪而失正耶?後大觀園方是寶玉、寶釵、黛玉等正緊文字,前皆系陪襯之文也。」這條批語專談曹雪芹的藝術匠心,他是按照藝術結構的需要組織情節、安排人物上場下場的。「此回忽遣黛玉去者」,目的在下一回放筆寫秦可卿的喪事和鳳姐協理寧國府。不然,黛玉若在榮府,不管是描寫她對秦氏的態度還是置之不寫,均有損黛玉的形象。於是曹雪芹就虛構了林如海生病寫信接女回去的情節。「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讓賈璉送黛玉,意在突出描寫鳳姐獨立管理寧榮二府的超人才幹。這條批不僅說明「忽遣黛玉去者」是根據藝術需要的虛構,它自然也說明秦可卿喪事這個重大情節也是虛構。

    甲戌、己卯、庚辰本第16回在「如今只等他請出個運旺時盛的人來才罷」下批道:「如聞其聲。試問誰曾見都判來?觀此則又見一都判跳出來。調侃世情固深,然遊戲筆墨一至於此,真可壓倒古今小說。這才算是小說。」這是表現脂硯齋小說觀的重要批語。秦鍾臨死前同鬼判的對話屬幻奇情節,是作者虛構的。脂硯齋對此評價極高,「真可壓倒古今小說」。虛構的幻奇情節「這才算是小說」,那麼也意味著虛構的寫實情節「這才算是小說」。只要周汝昌先生承認《紅樓夢》是小說,那就不能否認《紅樓夢》的主體故事是虛構而成的,周先生的「寫實自傳說」和「當年表寫」之論同脂硯齋的小說觀存在根本矛盾,脫離了小說的實際。

    己卯、庚辰本第17、18回描寫試才隊伍來到怡紅院,在「或『流雲百蝠』,或『歲寒三友』,或山水人物,或翎毛花卉,或集錦,或博古」下批道:「花樣周全之極!然必用下文者,正是作者無聊,撰出新異筆墨,使觀者眼目一新。所謂集小說之大成,遊戲筆墨,彫蟲之技,無所不備,可謂善戲者矣。」這裡的「新異筆墨」「遊戲筆墨」都指虛構的細節和情節。與其說描寫怡紅院的手法「集小說之大成」,不如說描寫試才隊伍在大觀園的整個活動「集小說之大成」更穩妥。

    庚辰本在同回描寫石兄「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淒涼寂寞」之上有一眉批:「如此繁華盛極花團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語截住,是何筆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絕。是閱歷來諸小說中有如此章法乎?」肯定石兄的神話故事是小說章法。

    庚辰本第27回在黛玉葬花一段上有眉批道:「開生面,立新場,是書不止紅樓夢一回,惟是回更生更新。且讀去非阿顰無是佳吟,非石兄斷無是章法行文,愧殺古今小說家也。畸笏。」認為黛玉葬花同第5回「曲演紅樓夢」同屬虛構情節,二者作為同類事物比較,前者在創新上更成功。紅學界包括周汝昌先生在內,無一例外地認為《紅樓夢》人物的詩詞都是曹雪芹代擬的,《葬花吟》自然也是雪芹代擬的,這就有力證明整個黛玉葬花的描寫全是虛構的,全屬小說的「行文章法」,它的成功,「愧殺古今小說家也」。

    以上四條批語表明脂硯齋、畸笏叟是把虛構當成小說的基本手法來看待的。《紅樓夢》雖然從曹家汲取過創作素材,但主要人物和情節是通過虛構而成,卻是毫無疑問的。

    庚辰本第21回在寶玉央求湘雲替自己梳頭一段對話上面有眉批道:「口中自是應聲而出,捉筆人卻從何處設想而來,成此天然對答。壬午九月。」畸笏讚歎寶玉湘雲的天然對話,怎麼虛構得這樣好。同回在寶玉續《莊子》一段有條眉批:「然奇極怪極之筆,從何設想,怎不令人叫絕。己卯冬夜。」這是脂硯的批語,他也讚歎雪芹虛構寶玉續《莊子》的情節令人叫絕。

    庚辰本第23回在賈元春命諸姐妹和寶玉住進大觀園之上有一眉批:「大觀園原系十二釵棲止之所,然工程浩大,故借元春之名而起,再用元春之命以安諸艷,不見一絲扭捻。己卯冬夜。」脂硯沒有說大觀園在北京,也沒有說在南京,更沒有說在豐潤,總之沒有說它是實有的園林,反而揭示大觀園是曹雪芹假借元春省親之名虛構的,「再用元春之命以安諸艷」,虛構這個情節自然真實,「不見一絲扭捻」。

    己卯、庚辰本第38回在寶玉說自己吟成一首詠蟹詩,「說著,便忙洗了手,提筆寫出」之後脂硯齋批道:「且莫看詩,只看他偏於如許一大回詩後,又寫一回詩,豈世人想的到的。」有正本在這一回末有一條總評:「請看此回中,閨中兒女能作此等豪情韻事,且筆下各能自盡其性情,毫不乖舛,作者之錦心繡口無庸贅瀆。」在「林瀟湘魁奪菊花詩」之後,又寫「薛蘅蕪諷和螃蟹詠」,世人連想都想不到,作者卻用自己的錦心繡口編織出來,致使脂硯齋除了讚歎外再無力加評了。總之,所有詩社的活動都是雪芹虛構的,周先生對此不會有異議吧。

    庚辰本第44回鳳姐潑醋打平兒,平兒委屈,在怡紅院理妝,寶玉百般照顧,理完妝後,「忽見李紈打發丫頭來喚他,方忙忙的去了」,下面有一長批胭脂:

    忽使平兒在絳芸軒中梳妝,非但世人想不到,寶玉亦想不到者也。作者費盡心機了。寫寶玉最善閩閣中事,諸如胭粉等類,不寫成別緻文章,別寶玉不成寶玉矣。然要寫又不便特為此費一番筆墨,故思及借人發端。然借人又無人,若襲人輩則逐日皆如此,又何必揀一日細寫,似覺無味。若寶釵等又系姊妹,更不便來細搜襲人之妝奩,況也是自幼知道的了。因左想右想,須得一個又甚親,又甚疏,又可唐突,又不可唐突,又和襲人等極親,又和襲人等不大常處,又得襲人輩之美,又不得襲人輩之修飾一人來,方可發端,故思及平兒一人方如此,故放手細寫絳芸閨中之什物也。

    這條脂批明確把寶玉和作者當兩個人看。平兒在怡紅院理妝,「非但世人想不到,寶玉亦想不到者也」。倘若雪芹即寶玉,那他寫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這件事,是「寫實自傳」,應該比較容易,至多不過加點「精裁細剪」罷了,何至「費盡心機」!「作者費盡心機了」,說明雪芹同寶玉決不是一個人。「費盡心機」指通過平兒理妝來把「寶玉最善閨閣中事」「寫成別緻文章」,雪芹為了虛構這個情節,真是絞盡腦汁。脂硯詳細分析了雪芹費心虛構平兒理妝的心理過程,極富說服力。既然平兒理妝是虛構的情節,鳳姐過生日潑醋也屬虛構情節,這決不會例外的。

    《紅樓夢》第48回描寫香菱「慕雅女雅集苦吟詩」,庚辰本在「然後寶釵和香菱才同回園中來」下有一長批:

    細想香菱之為人也,根基不讓迎探,容貌不讓鳳秦,端雅不讓紈釵,風流不讓湘黛,賢惠不讓襲平,所惜者幼年罹禍,命運乖蹇,致為側室。且雖曾讀書,不能與林湘輩並馳於海棠之社耳。然此一人豈可不入園哉?故欲令入園,終無可入之隙,籌畫再四,欲令入園,必呆兄遠行後方可。然阿呆兄又如何方可遠行?曰:名不可,利不可,正事不可,必得萬人想不到自己忽一發機之事方可。因此思及情之一字,乃呆素所誤者,故借「情誤」二宇生出一事,使阿呆遊藝之志已堅,則菱卿入園之隙方妥。回思因欲香菱入園,是寫阿呆情誤,因欲阿呆情誤,先寫一賴尚榮:實委婉嚴密之甚也。脂硯齋評。

    這條批語通過多方比較,全面評價了香菱的才貌和品德,同時用令人信服的分析,揭示了雪芹虛構香菱學詩故事的匠心。香菱是薛蟠晝夜離不開的侍妾,根本沒有入大觀園長住的機會。脂硯用「籌畫再四」來說明雪芹編織這個故事的艱辛勞動。這才有了賴尚榮的宴請,才有了薛蟠的情誤被打,才有了他為躲羞的出走,終於為香菱入園學詩創造了機會。脂硯對雪芹虛構這個「委婉嚴密」的故事非常讚賞,難道不是這樣,倒是像周先生說的是「寫實自傳」嗎?

    總之,脂批雖然認為寶玉的形象中含有少年雪芹的生活,賈府也含有曹家的一定生活,但卻得不出寶玉即雪芹、賈府即曹家的結論。相反,從脂批中可以看出寶玉是一個「雜取種種人」塑造的典型,他是「今古未有之一人」,他只存在於《紅樓夢》中,不獨於現實生活中從沒見過這樣的人物,就是古今小說戲曲中也從無這樣的典型,這就把文學人物賈寶玉和偉大作家曹雪芹清楚地區別開來。脂批還認為描寫賈府的許多重大情節是雪芹的虛構,決不能把小說中的榮國府和現實的曹家等同起來。顯而易見,周汝昌先生論證「精裁細剪的生活實錄」的方法不科學,因此,他的「寫實自傳說」是站不住腳的,是主觀的錯誤的認識。

      周汝昌以「精裁細剪的生活實錄」為基礎構建的「寫實自傳說」在三大問題上存在著難以彌合的破綻

    周汝昌先生在《新證》第一章《引論》中說:「曹雪芹小說之為寫實自傳,卻已是舉世公認的事實了,絲毫再沒有疑辯的餘地。」(《新證》第29頁)這只是周先生的自我感覺,遠非事實的真貌,它值得疑辯的問題其實很多,至少在以下三個大問題上存在破綻,難以彌合。

      一是在賈寶玉即曹雪芹問題上存在破綻

    首先,寶玉、雪芹生平盛衰不同。寶玉一直生活在京城的榮國府,從一降生便過著富貴已極的日子。待稍懂人事後,一直生活在女兒群中,七八歲時說:「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12歲時姐姐進封賢德妃,13歲經過了一段烈火烹油之盛的生活。大約十六七歲時因抄家破敗,過了一段「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的苦日子。曹雪芹生平與此絕然不同。周先生經過考證認定雪芹雍正二年(1724)生於南京,雍正六年初就被抄了家,曹家徹底敗落。此後北返京城,直到乾隆元年(1736)中興,這期間雪芹共過了八年貧寒生活。二人兒童至少年時代的生活完全不同。寶玉十六七歲時抄家,雪芹5歲時抄家;寶玉5歲後仍過著富貴生活,雪芹5歲後卻過著貧寒生活。故「寫實自傳說」在此問題上存在破綻。

    其次,二人的結局出路絕然不同。寶玉「有情極之毒」(庚辰本第21回批語),他「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對寶釵「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終於「懸崖撒手」,「棄而為僧」,以出家了結一生。雪芹與此完全不同,他青年時代既無拋妻之舉,更無出家之行。

    第三,寶玉是《紅樓夢》中理想化的封建叛逆者,七八歲時他就開始批判男尊女卑,12歲時試才題對額初顯超人才華,14歲時創作《芙蓉女兒誄》和《姽嫿詞》。作為一個涉世不深的小兒,猛烈批判封建的文化教育制度和科舉制度,這在乾隆時代是不可能出現的人物。設若寶玉不是雪芹的藝術創造,而是自己幼年生活的追記,雪芹真的七八歲上提出了「泥水骨肉說」,試才題對額是他12歲經歷的重現,《芙蓉女兒誄》和《姽嫿詞》不是雪芹成年後代虛構人物所擬,而是他少年時代的真實作品,那太難以令人置信了。因為兒童時代的寶玉是成熟的偉大作家曹雪芹傾畢生才智的創造。硬把作家和他虛構的典型等同起來,難以服眾。

      二是把賈府當成曹家,存在著破綻

    周汝昌先生在《新證》的《人物考》裡說「曹爾正,便是《紅樓夢》裡的寧國公賈演」,「曹璽是《紅樓夢》裡的榮國公賈源」(《新證》第42、43頁)。如此把賈府當成曹家,存在著破綻。

    首先,是寧榮二公兄弟關係同曹璽、曹爾正兄弟關係不合。《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和《遼東曹氏宗譜》準確記載曹璽為兄,曹爾正為弟,為什麼到了小說中要弟作兄,兄變弟呢?這符合周先生「寫實到底」的結論嗎?為了遷就小說中寧榮二公的兄弟關係,生硬地顛倒曹家兄弟的次序,這能叫科學的方法?

    其次,曹寅有一個過繼兒子曹頫\同賈母有兩個親生兒子賈赦、賈政不合。為了把小說和史實牽合起來,經過周先生的「考證」,他得出結論:「賈政是過繼的兒子,」「賈赦根本就不是賈母的兒子!」(《新證》第72頁)周先生說賈政由於是過繼子,所以同賈母無感情,而同親兄長賈赦感情深。我們就此向周先生請教:在曹家曹頫\有三個親哥哥,為什麼到小說中賈政變成只有一個親哥哥?那兩個哥哥到哪兒去了?賈赦到底是哪個哥哥?既然賈赦不是賈母的兒子,為什麼賈母的丈夫賈代善死後他的世襲職位不由過繼子賈政襲,偏偏要叫「根本不是兒子」的賈赦來襲?賈赦襲職難道不符合嫡長子的世襲制度?

    第三,曹璽、曹爾正兄弟沒有爵位,這同寧榮二公的爵位相差太大。飛將軍李廣一生未封侯,司馬遷替他惋惜,後人也替他惋惜。曹璽兄弟連男爵、子爵都不是,曹雪芹卻給他晉封公爵,這是否符合紀傳寫實的體例?這種把「無」說成「有」的寫法是否符合「寫實到底」的原則?

    第四,《紅樓夢》所描寫的賈府是一門有百年興盛的貴族,家裡出了一個貴妃,經歷了一場「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後進入了末世,最後被抄家,徹底敗落。周先生筆下的曹家與此大不相同。他說曹雪芹「若依我推作生於雍正二年,到六年北歸,剛剛五歲,其記不起南京,乃是當然的。」(《新證》第169頁)他認為《紅樓夢》所寫是雍正十三年秋到乾隆三年之間的事,「傅鼐、福彭,皆為乾隆即位後重用;曹家親戚既復極臻顯赫,本身亦復中興小康。依余推雪芹書中省親,即當之本年(指乾隆元年)」(《新證》第424頁),以為小說寫的是曹家的「中興小康」。這樣周先生人為地製造了兩個破綻:一是他說的現實的曹家經過兩次抄家,而小說的賈府只經過一次抄家;二是他描繪的《紅樓夢》是寫曹家經抄家後過了十餘年之後的「中興小康」,同小說實際描寫的賈府是末世不同,這全對不上號。

      三是把恭王府當作大觀園遺址同樣存在破綻

    在《紅樓夢新證》中,周先生說:「和大觀園最相像的,我以為是果親王的承澤園。」「進門之山水掩映,出門之深而反近,有專植卉草者,類蘅蕪院;有梵寺,類櫳翠庵;有漱流亭,類沁芳;『藕花荇藻』,類藕香榭;『修竹成林,構數楹讀書其間』,大類瀟湘館;平田野蔬,則絕似稻香村。」(《新證》第150、151頁)周先生後又修正了大觀園遺址的看法,他認為「恭王府就是大觀園遺址」(《恭王府考》第5頁)。他不僅找到了大觀園,還找到寧國府遺址:「恭王府居巷西,俗稱『西府』,阿拉善王府居巷東,俗稱『東府』者因此,」「從種種跡象看,曹雪芹由於住處或別的原因,對這一帶地勢是非常之熟悉……很可以說明,他的以榮寧二府為背景的小說,要寫出這個環境,就採取了他所熟悉的李廣『大第』遺址(按:即後來的恭王府)為主而運用了『一牆之隔』東西兩府的這個特點,以為小說佈置上生色。」(《恭王府考》第117、119頁)他認為這裡的「西府」恭王府即榮國府,「東府」阿拉善王府即寧國府。我們先假定周先生的這個研究成果是正確的,然後看這裡邊存在什麼破綻。

    自傳文學一般要求人物、事件、時間、地點基本真實,不能出格,倘若出了格就是小說而非傳記。周先生以為:「雪芹寫他的老宅故院,更該是『實錄其事』、『追蹤躡跡』了」(《新證》第151頁)。此話不錯,比較符合寫實自傳的要求。按理講,雪芹要自傳,必定會讓父母、祖母和自己生活在自家的「老宅故院」,不料他卻實行空間大調換,硬把自己和父母、祖母搬入恭王府去過日子。這圖的是什麼?借王爺府抬高曹家身份?「恭王府就是大觀園」對寫實自傳說是不利的,它從一個側面說明《紅樓夢》不是曹雪芹的自傳,世上哪裡有讓自己冒用別人家園子的自傳呢?

    把阿拉善王府當作「寧國公」曹爾正的府第來寫,其破綻同把恭王府當作榮國府大觀園一樣荒唐。此理易明,這裡不贅。

    周先生既然把《紅樓夢》的史事坐實為雍正十三年至乾隆三年發生在曹家的事,那麼他的寫實自傳說又暴露出一個破綻:即曹爾正的兒子曹宜(按周先生的寫實自傳說就是《紅樓夢》中的賈代化)與曹寅(即賈代善)從來沒有像《紅樓夢》描寫的那樣對門而居過,在南京時是這樣,在北京時也是這樣;他們的後人曹頎(相當於賈敬)與曹頫\(相當於賈政)此時在北京也沒有像寧榮二府那樣對門而居。這樣可證曹雪芹借鑒阿拉善王府和恭王府寫寧榮二府,顯然屬小說手法,它同曹氏家族的實際情況不合,它同寫自傳的記實筆法更不同。周先生十數萬字的《恭王府考》除了證明苜雪芹寫小說選素材「東挪西借」手法以外,其他什麼也說明不了。

    「寫實自傳說」除了上列三大破綻外,還有許多破綻,隨手再舉幾條吧。例如《紅樓夢》描寫傳主曹雪芹的文字所佔比例太小,根本不符合自傳的要求。不管是自傳還是他人寫的傳記,描寫傳主的文字應佔全書的主要篇幅,起碼要占80%的篇幅,甚至更多。但《紅樓夢》根本不是這樣,很少用整回描寫寶玉的活動,用半回以上文字比較集中地描寫寶玉的也不過十四五處。我粗略統計了一下,80回小說實際描寫寶玉的文字在全書中約占20%左右,最多不超過25%。世上哪有作家用絕大部分筆墨去寫別人的自傳?

    周先生說雪芹22歲時「始草《石頭記》」,從第18回到53回止,主要寫雪芹13歲這一年的事,並一直寫到15歲(《新證》第425頁,第171頁)。按常規要求,自傳應全面反映立傳者的生平事跡和成就,但《紅樓夢》這部「自傳」卻不同,作家只重點詳寫13歲這年的事,14歲至15歲這兩年只是略寫一下。17歲以後隻字未寫,這能叫自傳嗎?曹雪芹寫自傳,以他的才學應易如反掌,照生活實錄,略加「精裁細剪」即可成功,何至於要在「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呢?書名為啥不叫《賈寶玉自傳》,卻「題曰《金陵十二釵》」呢?

    既然曹雪芹說自己創作的《紅樓夢》是真事隱去的假語村言;既然脂硯齋說賈寶玉只存在於《紅樓夢》中,這是古今小說戲劇中從來沒有的人物,也是他在生活中從沒見到過的人物;既然「寫實自傳說」存在那麼多難以彌合的破綻,它連自圓其說都沒有做到,那它怎麼可能成為20世紀紅學的惟一成果呢?

    如何評價「寫實自傳說」?香港著名紅學家梅節指出:「周先生近半個世紀來苦心營建的紅學體系,其核心部分即關於《紅樓夢》原本與續本的整套故事,純粹出自虛構。從開始『立項』,周先生著意的就不是客觀的事實真相,而是社會的視聽效果。就這點而言,『龍門紅學』的基本傾向是創作而不是科學研究。『龍門紅學』長於編故事,但編故事利於創作不利於考證。」(梅節《說「龍門紅學」》,見《紅樓夢學刊》1997年第4輯)認為周先生是「『龍門紅學』的開山」者。孫偉科在《20世紀紅學研究的啟示》中說:「周汝昌先生既是考證派『自敘傳』學說的集大成者,又是將傳記學方法庸俗化的最突出者。」(《紅樓夢學刊》2000年第1輯)這無疑都是實事求是的評價,不知周先生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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