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結構

紅樓夢的結構

紅樓夢的結構

紅樓評論

小說中之所謂結構,乃指情節及佈置情節之方法二者而言,茲分述之。

小說所以表現人生者也,然非抄襲人生之謂。蓋小說家必抉精汰粗,具取捨之明辨。當子林林總總之人生現象中選擇其最足以感動讀者心魄之情節,則表現之,苟不足以動人心魄也,則加以想像之補救,又須同以作者所欲表現之中心思想為依歸,否則擯斥無遺。既選得情節矣,亦非率爾佈置,可盡小說結構之能事,情節之進行,必使其秩然有序,有因果之線索可尋。反是則讀者不能知書中所云何事,又不知為事之所以然,終不能引人興趣者也。復此,因果之線索,更須明知故昧,曲具波折,故事之簡單者,務使其錯綜複雜,成兔起鴿落之局面,如是則讀者如行於崎嶇歧復之途,為好奇心所驅使,苟知緣起,必欲窺其結局焉。

明乎此,則可言《 紅樓夢》 之結構矣。

日本漢文學家鹽谷溫氏於其《中國小說概論》 中述《 紅樓夢》 情節之大略云:

《紅樓夢》……是演述寧國公、榮國公兩賈家僅僅八年之間盛衰的情事。其實本書中的中心人物,為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三人.本書即說此三人的關係。寶玉是賈政的第二子,口含寶玉而生。…… 週歲時,父親試他將來的志向,擺了種種東西,使寶玉去拿,寶玉一切不願,只伸手抓脂粉和釵環。父親不樂,說他將來一定是酒色之徒,故不大愛惜,只有賈母史太君多方寵愛,盡量的撫育他。這孩子慢慢兒長大了,有一種乖性,說的話常出入意料之外,例如說女兒是水做成的,男子是泥做成的。而我一見女兒,便神清氣爽,一見男子,便頭昏眼花之類。袋玉是寶玉父之妹敏的女兒,寶欽是寶玉母王夫人之妹的女兒,和寶玉都是表姊妹。然此兩人因家庭的事情,於己酉歲- 《 紅樓夢》正傳第一年- 相尋來到榮國府。時黛玉僅十一歲;寶釵為十二歲,與寶玉同年。寶釵在小時候,也狠奇怪的,有一個癩頭和尚送她一把金鎖。這把金鎖與寶玉的那塊寶玉,反證為兩人的夫婦緣。《紅樓夢》一名《金玉緣》,即本此。風流蘊籍古今第一淫人的寶玉,圍著正副十二金釵的美人,恰如戲弄千紅萬紫之花的蝴蝶。壬子- 第四年- 正月十五,寶玉之姊賈妃- 元春- 省親,在邸內的大觀園開大游會。這是賈府的全盛時代。黛玉以絕世之美人,極聰蔥,人品、才情,為《 紅樓夢》 中第一人,可惜身體多病。寶釵才不及黛玉,而溫柔嫻雅.惹人憐愛。譬之以花,黛玉如梅,如蘭,寶釵如牡丹。然黛玉是寶玉最敬愛的意中人,兩心深契。黛玉思寶玉情切,終至臥病,而寶玉之身,亦起了一不祥事,這就是寶玉常不離身的那塊玉忽然遺失了!從此寶玉如喪心一般,閤家憂慮。賈政新拜命地方官,在出發前,總想替寶玉完了婚事,以賈母的意見,結果不迎他人,於黛玉、寶釵中擇一選配,因寶釵身體好,於是黛玉落選。此事在綽號鳳辣子的王熙風之毒計下,極為秘密,不幸忽入病中焦玉之耳。黛玉自信除我以外無人可配寶玉者,今聞此事,大驚氣絕,直赴寶玉之室問病,寶玉答以並不知此事,且笑曰:「我為林姑娘病耳!」黛玉鬱鬱歸房,暈倒吐血,由此病勢加劇。恰於寶玉結婚那天一病而死,時乙卯- 第七年- 之春,芳齡十七。寶玉亦自信得與黛玉結婚,自己很高興,來到禮堂,豈圖新婦非黛玉而為寶釵!寶玉呆然若夢,驚異悲歎而病。先時賈妃龔,兩府不幸相繼家運漸衰,賈政外任,賈母尋亡。寶玉思黛玉不休,醫藥無效,殆阻於頻死的狀態,家人正圍著擔憂,不知從何處來了一個和尚,幸著寶玉失去了的那塊玉。寶玉接至在手,一旦復甦,忽又氣絕,寶玉之靈,被那和尚導遊仙境,奉神仙的教旨了。寶玉在天宮深處,見黛玉之姿。即欲近之,卻被仙女斥退,正望著迎春等一群女子來搭救,她們忽變為鬼怪之形來打寶玉.寶玉正進退維谷之際,又被那個和尚所救。和尚告訴寶玉:這世上之情緣都是魔障,他唱了一聲:回去罷!遂突然不見。寶王驚叫,從床上醒悟過來,翻然懺悔,由此改行,前後直如兩人,勤修學業,以謀挽回家業。丙辰- 第八年- 應科舉,中舉人第七名,時寶釵將成為母的身體了.而不知寶玉於何時,忽然失蹤。適賈政葬母於金咬後的歸途中,雪夜舟泊毗陵釋,忽見一人,光頭赤腳,身著一件狸紅色的外套,站在船頭四拜.仔細視之,不是別人,卻是寶玉的和尚裝束,大驚想去問話,忽然偕來的一僧一道,因俗緣已畢,故把寶玉拉去了!三人飄然上岸,歌曰:「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鴻灌大空。誰與我游兮吾誰與從,妙渺茫茫兮歸彼大荒。」賈政急追之,終不及。那位享盡紅樓富貴之夢的寶玉,死了愛人,感覺人世之無常,終歸阪依佛門。這就是《紅樓夢》的要領。(錄自君左譯文,見《 小說月報》 第十七卷號外中國文宇研究卷下葉六十六一六十七)

《紅樓夢》 之情節,於斯可得其梗概矣。

《紅樓夢》情節之動人,固為人人所知,而其悉以同一思想為歸依,前章亦已言之矣。然則其所以勸人者何在?以管見所及,得二要事焉:一曰以愛情為中樞,二曰以悲劇為結局。

情節之佳否,恆視其動人同情之力之多寡而判之,前已言之,世間林林總總之事物巾其具引起常人同情之魔力最大者莫過於愛情。小說從中,建基於少年男女愛情之上者,佔十之九,雖實勢所必然,其理由亦可得而言者:孟子曰:「食色性也。」 《禮記》 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今新心理學派佛勞以特更主張性的本能為一切文化之中心。蓋男女之戀愛,為人世最普遍最尋常之大欲,讀者欣然會心之事未有過此者也。其他事物,影響人生之大,亦未有過於此者。復復特出,至尊無上。故世之不借犧牲一切,而顛倒此愛情之中者比比皆是,良有以也。

復此,苟小說情節之屬於愛情者,必能引起讀者愉快之感。蓋舉世之人莫不有愛美之心,愛情小說之中,莫不有美麗之人物,且人物之嫵媚,有愛情而益顯,其能資人想像,膺足讀者愛美之想者.誠非他者所可心及也。

英人莎士比亞有言曰:「狂人情人與詩人,想入非非莫與倫!" 實則凡為情人者,皆略有狂人風味,而於詩人為尤近也。理想之提高恃之,品性之感化侍之,光明美麗之想像,有待於愛情之述作,進豈徒然哉!

尤有進者,愛戀者,少年之情事。得少年之情事,保留而復現之於腦海之中,寧非快事?大凡藝術之可愛,究其根源,不外增進生氣,自性情中流出,而合正軌,曾不知老之將至。普天士女,有心共賞,非傭然也。蓋人生一不可免之厄運,厥為衰老,使人生氣漸銷,興趣漸減.惟有此少年情事之重新,斯可以償其喪失少年之悲哀也。

昔亞里斯多德於其《詩學》中謂:「悲劇者,所以感發人之情緒而高上之。」《 紅樓夢》固一純粹以悲劇結局之小說也。茲就寶玉之事言之,則金玉強為之合,木石強為之離,就寧、榮之大勢言之,則始而盛終而衰,其餘一切事物,莫不以悲苦為下場,斯王靜庵先生所以稱《紅樓夢》為悲劇中之悲劇也。

且我國之小說,大率以團圓為最後終局,始於悲者終於歡,始於離者終於合,始於困者終必亨,千篇一律.吾未見變化焉!此團圓之迷夢.遂成濫調.未有不見而生厭者。《紅樓夢》獨能於我國小說界別立蹊徑,開一新紀元,以悲劇為終局,予讀者以新穎之刺激.其能博得同情也宜矣。

至於《紅樓夢》之佈置情節也,則禍福倚伏,吉凶互兆,綜錯變化,不紊不亂,如線穿珠,如珠走盤,可謂我國小說中僅有之作。蓋書中前前後後之情事,莫不有直接或間接之因果關係焉。故事雖曲折複雜,而終無鉤攀混亂之情狀。吾人觀護花主人所分《紅樓夢》段落,則知其佈局之融貼矣。護花主人於《紅樓夢》總評中曰:

《紅樓夢》 一百二十回.分作二十一段看,方知結構層次。第一回為第一段,說作書的緣起,如制藝之起講,傳奇之楔子。第二回為第二段,敘寧、榮二府家世,及林、甄、王、吏各親戚。如制藝之起股,點清題目眉眼,才可發揮意義。三四回為三段.敘寶釵、黛玉與寶玉聚會之因由。五回為四段,是一《紅樓夢》之綱領。六回至十六回為五段,結秦氏誨淫喪身之公案,敘熙,風作威造孽之開端。按第六回劉老老一進榮國府後.應即敘榮府情事,乃轉詳於寧而略於榮者,緣賈府之敗造釁開端,實起於寧秦氏,為寧府淫亂之魁,熙鳳雖在榮府,而弄權實始於寧府。將來榮府之獲罪。皆其所致。所以首先細敘。十七回至二十四回為六段,敘元妃沐恩省親,寶玉姊妹移住大觀園,為榮府正盛之時。二十五回至三十二回為七段,敘寶玉第一次受魔幾死,強遇雙真,持誦通靈,而色孽情迷,惹出無限是非。三十三回至三十八回為八段,是寶玉第二次受責幾死,雖有嚴父痛貴,而癡情益甚。又值賈政出差,更無拘束。三十九回至四十四回為九段,敘劉老老得賈母、王熙鳳之歡心。四十五回至五十二回為十段,於詩酒賞心時,忽敘秋窗風雨,積雪冰寒;又於深情濫情中,忽寫無情絕情,變幻不測,隱寓泰極必否,盛極必衰之大意。五十三回至五十六回為十一段,敘寧、榮兩府祭祠,家宴。探春整理大觀園,氣像一新,是極盛之事。五十七至六十三上半回為十二段,寫園中人多,又生出許多唇舌事件,所謂興一利,即有一弊也。六十三下半回至六十九回為十三段,敘賈敬物故.賈璉縱慾,鳳姐陰毒,了結尤三姐、尤二姐公案。自七十回至七十八回為十四段,敘大觀園中風波疊起,賈氏宗祠先靈悲歎,寧、榮二府將衰兆。七十九回至八十回為十五段,敘薛蟠悔娶,迎春誤嫁,一嫁一娶,均受其殃。及寶玉入家塾賈環又結仇怨,伏後文中舉串賣等事。八十六回至九十三回為十六段,寫薛家蝠婦,賈府匪人,俱召敗家之禍。九十四回至九十八回為十七段,寫花妖異兆,通靈走失,元妃薨逝,黛玉夭亡,為榮府氣運將終之象。九十九回至一百三回為十八段,敘大觀園離散一空,賈存周官茂敗壞.並了結夏金桂公案。一百四回至一百於二回為十九段,寧榮二府一敗塗地,不可收拾.及妙玉終局。一百十三回至一百十九回為二十段,了結鳳姐、寶玉、惜春、巧姐諸人,及寧榮二府事。一百二十回為二十一段,總結《紅樓夢》因緣始末。此一部書中之大段落也。

此猶自其大事言之,即書中最細小之事節,大率皆可按果探源,尋因覓果;甚至一言一語,皆互為發明,前後應響者也,小說之因果關係,本易明晰.而欲於綜錯變化之故事中,明此因果關係則難,斯《紅樓夢》之所以可貴也。然所謂綜錯變化,在小說結構中,最屬重要,得略而言焉。情節繁多,固為複雜之謂,而變化二字則不可攏統言之。

《紅樓夢》之佈置情節也,往往敘一悲苦之事必繼以快樂之事,如敘黛玉焚稿斷癡情,乃繼以寶釵出閨成大禮。或歡樂之後繼以悲苦,如鳳姐大慶生辰,忽繼以潑醋之悲劇,他如緊張之時,往往插以諧詼,如冷靜之後繼以熱鬧等,不勝枚舉,皆所以使情節曲折而變換讀者情感,使之不厭不倦者也。

此固變化之一端而已,吾人苟子書中觸類求之,必當有更多之發明也。

雖然,《紅樓夢》 之結構,固盡善盡美矣,然其中亦有疵病焉。蓋書中於時問之先後,亦有混亂矛盾者。如十二回內雲年底林如海病重,作書接黛玉歸,途中由賈璉伴送。至十四回又雲賈璉遣昭兒回去投信,林如海於九月初三日病故,「二爺同林姑娘送靈到蘇州,年底趕回,要大毛衣服」等語。若如海於九月初身故.則作書接黛玉應在九、十月間,不應遲至年底。況賈璉冬底自京動身,大毛衣服應當帶去,何必遣人來取。再年底自京起程到揚,又送靈到蘇,彼時交通不便,年底豈能趕回?先後所說,來能一致。又如九十二回中既說巧姐能與寶玉評慕賢良,則其年齡已不小,何一百一回中反說巧姐夢中啼哭,受奶媽磨折?然若斯之類.幸不多見,固無傷大體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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