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一種英譯本

《紅樓夢》的一種英譯本

《紅樓夢》的一種英譯本

紅樓評論

我國清代名著《紅樓夢》一書,在世界文學史上獨放異彩,歷久不衰。該書有多種文字的譯本,其中有一英譯本,系王良志翻譯,由斯密士(dr·smith)博士作序,一九二七年出版於紐約。

該書共九十五章,約六十萬字,對原文作了大量的刪節,實際上是一個節譯本。在節譯取捨方面純以「閨友閨情」為標準,凡與寶黛愛情有關的章節,則取而譯之;凡與兒女私情無關的情節,則捨而不譯。

譯者王良志是舊北京大學外文系畢業,後留學美國,曾在紐約大學講授中國古典文學。王在舊北大學習時,胡適正在該校任教。他因襲了以胡適、俞平伯為代表的新紅學派觀點,並從這一觀點出發翻譯了《紅樓夢》。斯密士曾在中國傳教多年,通曉漢語,閱讀過《紅樓夢》,接受了新紅學派的觀點。

譯本序言一開始就說「最高是儒家經典著作,其次是歷史,最後才是小說。」他認為歷史「記載事實」,而小說則由「虛構材料杜撰而成」;《西遊記》是「道家和佛家荒誕不經的異說」;《紅樓夢》中的主人公賈寶玉和林黛玉是「愛和詩的化身」,因此,《紅樓夢》的主題思想是帶有「浪漫主義情慾」色彩的「愛情」,不過在「愛情」的處理手法上與中國傳統小說有所不同,一般小說都是以悲劇開場,以喜劇「大團圓」告終,而《紅樓夢》卻是先「歡」後「悲」,先「合」後「離」,在中國小說中「別具一格」,因而「對西方讀者具有特殊魅力」;翻譯時「必須抓住這一線索,刪去一些無關緊要的情節」。從序言來看,作序者和譯者顯然是把《紅樓夢》看成一部悲劇的愛情小說,而且認為這樣的小說是不能和中國的「經史」相提並論的。從這一指導思想出發,譯者把《紅樓夢》重新加以剪裁,使整個譯本變成了賈寶玉和林黛玉的戀愛故事,全書自始自終貫串了「二玉戀愛」這一條線,細膩地譯出了愛情的一起一伏和兒女私情的心理活動,最後以殉情而告終,以「殉情」所產生的「魅力」來吸引「西方讀者」。

譯者對二玉共賞《西廂記》,黛玉葬花,黛玉焚稿等情節大肆渲染。他運用了誇張手法(hyperbole)把《〈西廂記〉妙詞通戲語》譯成「appreciating『west chamber』in the westchamber」(西廂下共賞《西廂記》),把二玉比擬成鶯鶯和張生。又運用修詞上的對比法(contrast)把「黛玉焚稿斷癡情」譯成「poems easier burnt than love」(「詩稿易焚情難毀」),意思是說「詩稿雖化為灰燼,情意延綿無盡期」。又用對偶法(antithesis)把「埋香塚飛燕泣殘紅」譯成「flower lover pitied flower burier」(「惜花人憐葬花人」;「惜花人」在此處顯然是指「寶玉」,有意以「惜花人」陪襯「葬花人」,與「流淚眼觀流淚眼」的意境相似。上述譯法雖不忠實於原文,但可烘托氣氛,突出「二玉」之間的癡情摯愛。

譯者採用「自由式」的意譯法來翻譯人名,更是令人發噱。如他把「黛玉」譯成「blackjade」(黑玉),「寶釵」譯成「precious virtue」(寶德),「襲人」譯成「pervading fragrance」(瀰漫著的香氣),「平兒」譯成「patience」(忍耐),「鴛鴦」譯成「faithful goose」(忠實的鵝)等,都是違反翻譯原則的。翻譯人名均用音譯法,不應意譯。外國人的姓名也必須音譯,不能意譯。但譯者為了使人瞭解書中人名,特別是主人公名字的含義,採用意譯法,亦未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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