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史上的胡蔡之論爭

紅學史上的胡蔡之論爭

紅學史上的胡蔡之論爭

紅樓評論

辛亥革命元老、著名學者和教育家蔡元培,於1916年在《小說月報》(1~6期)發表《石頭記索隱》。1917年9月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本書的單行本。這是民國初年風行一時的一本「索隱」性質的紅學著作。《石頭記索隱》提出:《紅樓夢》為「清康熙朝政治小說」,「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於漢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書中紅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漢也」,怡紅院「即愛紅之義」,悼紅軒「則吊明之義」。蔡元培把小說中的人與事同清史上的人物、事件一一比附,如以賈寶玉指胤礽,林黛玉影朱彝尊,薛寶釵影高士奇,探春影徐乾學,王熙鳳影余國柱,史湘雲影陳維崧,劉姥姥影湯斌(潛庵),等等。

    1917年1月蔡元培到北京大學任校長。胡適於1917年9月到北京大學任教授。 胡適在北大,頗為蔡元培所倚重。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冊)寫成後,蔡元培親自作序,並推薦到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這部書的出版為胡適在中國學術界贏得了聲譽。1921年3月27日胡適寫成《紅樓夢考證》,隨即刊載於這年5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的標點本《紅樓夢》卷首。同年11月12日,胡適寫出《紅樓夢考證》(改定稿),並編入這年年底亞東圖書館出版的《胡適文存》卷三。《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的第一部分和初稿的第一部分(批評「索隱紅學」的部分),文字完全相同。換句話說,胡適對《紅樓夢考證》的第一部分沒有作任何修改。

    《紅樓夢考證》批評蔡元培等人的「索隱紅學」「走錯了道路」, 是「絕無道理的附會」,是猜「笨謎」,「完全是主觀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無益的」。胡適說:

  「蔡先生這部書的方法是:每舉一人,必先舉他的事實, 然後引《紅樓夢》中情節來配合。我這篇文裡,篇幅有限,不能表示他的引書之多和用心之勤:這是我很抱歉的。但我總覺得蔡先生這麼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費了,因為我總覺得他這部書到底還只是一種很牽強的附會。」

    胡適舉蔡元培把劉姥姥當作理學家湯斌的事例,作這樣的批評:

  「蔡先生又說《石頭記》第三十九回劉老老說的「抽柴」一段故事是影湯斌毀五通祠的事;劉老老的外孫板兒影的是湯斌買的一部《廿一史》;他的外孫女青兒影的是湯斌每天吃的韭菜!這種附會已是很滑稽的了。最妙的是第六回鳳姐給劉老老二十兩銀子,蔡先生說這是影湯斌死後徐乾學賻送的二十金;又第四十二回鳳姐又送老老八兩銀子,蔡先生說這是影湯斌死後惟遺俸銀八兩。這八兩有了下落了,那二十兩也有了下落了;但第四十二回王夫人還送了劉老老兩包銀子,每包五十兩,共是一百兩;這一百兩可就沒有下落了!因為湯斌一生的事實沒有一件可恰合這一百兩銀子的,所以這一百兩雖然比那二十八兩更重要,到底沒有「索隱」的價值!這種完全任意的去取,實在沒有道理,故我說蔡先生的《石頭記索隱》也還是一種很牽強的附會。1」

    胡適發表《紅樓夢考證》時,校長蔡元培正在國外考察教育。蔡元培將如何對待胡適的批評,是胡適和許多學人關注的事情。1921年9月,蔡元培回到北大, 胡適將刊有《紅樓夢考證》的亞東版《紅樓夢》送了一部給蔡。蔡元培覆信說:

  「《考證》已讀過。所考曹雪芹家世及高蘭墅軼事等,甚佩。然於索引(隱)一派,概以「附會」二字抹煞之,弟尚未能贊同。弟以為此派之謹嚴者,必與先生所用之考證法並行不悖。稍緩當詳寫奉告。〔1〕(P224)」

    1922年1月30日蔡元培寫出《〈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並隨即發表於《北京晨報》「副鐫」(1922年2月21日、22日)和上海《時事新報》「學燈」(1922年2月28日)。蔡元培在文章的開頭,提出《石頭記》「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類者;二,軼事有征者;三,姓名相關者」。蔡元培說:

  「自以為審慎之至,與隨意附會者不同。近讀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 列拙著於「附會的紅學」之中。謂之「走錯了道路」;謂之「大笨伯」,「笨謎」;謂之「很牽強的附會」;我實不敢承認。意者我亦不免有「敝帚千金」之俗見。然胡先生之言,實有不能強我以承認者。2」

    蔡的文章接著從四方面進行反駁:第一,著者、時代、版本固為考證之題目,而「吾人與文學書,最密切之接觸,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故「著作之內容,即胡先生所謂『情節』者,決非無考證之價值」。如《楚辭》中「善鳥香草」、「惡禽臭物」的譬喻意義,曾為王逸所舉出;歌德的《浮士德》和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復活》等,研究者多指出其中所影之人與事。第二,「胡先生所謚為笨謎者,正是中國文人習慣」。如《世說新語》稱曹娥碑後有「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即以當「絕妙好辭」四字;《品花寶鑒》以侯石公影袁子才,侯與袁為猴與猿之轉借,石與才則自「天下才有一石,子建獨佔八斗」之語來。又如《儒林外史》之莊紹光即程綿莊,馬純上即馮粹中,牛布衣即朱草衣,均為胡先生所承認。「安徽第一大文豪且用之,安見漢軍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

    蔡元培前面兩點的反駁,是為「索隱」作辯護;他的第三點、 第四點則主要是對胡適「考證」的詰難。胡適批評《石頭記索隱》裡面說第六回鳳姐給劉姥姥二十兩銀子是影湯斌死後徐乾學賻送的二十金,第四十二回鳳姐送姥姥八兩銀子是影湯斌死後惟遺俸銀八兩,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還送了劉姥姥一百兩銀子,《索隱》卻沒有交代。胡適指出:「因為湯斌一生的事實沒有一件可恰合這一百兩銀子的,所以這一百兩雖然比那二十八兩更重要,到底沒有『索隱』的價值!這種完全任意的去取,實在沒有道理。」蔡元培反駁說:

  「案《石頭記》凡百二十回,而余之索隱,不過數十則;有下落者記之, 未有者姑闕之,此正余之審慎也。若必欲事事證明而後可,則《石頭記》自言著作者有石頭,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諸人,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有曹雪芹;《石頭記》中有許多大事,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南巡一事;將亦有「任意去取」「沒有道理」之誚歟?」

    針對胡適的「自傳說」,蔡元培提出質疑:

  「胡先生以曹雪芹生平,大端既已考定;遂斷定《石頭記》是「曹雪芹的自敘傳」,「是一部將事隱去的自敘的書」,「曹雪芹即是《紅樓夢》開端時那個深自懺悔的我,即是書裡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案書中既雲真事隱去,並非僅隱去真姓名,則不得以書中所敘之事為真。又使寶玉為作者自身之影子,則何必有甄、賈兩個寶玉?……若以趙嬤嬤有甄家接駕四次之說,而曹寅適亦四次接駕,為甄家即曹家之確證,則趙嬤嬤又說賈府只預備接駕一次,明在甄家四次以外,安得謂賈府亦指曹家乎?胡先生以賈政為員外郎,適與員外郎曹俯相應,謂賈政即影曹俯。然《石頭記》第三十七回,有賈政任學差之說;第七十一回有「賈政回京覆命,因是學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俯固未聞曾放學差也。且使賈府果為曹家影子,而此書又為雪芹自寫其家庭之狀況,則措辭當有分寸。今觀第十七回,焦大之謾罵,第六十六回柳湘蓮道:「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罷了」,似太不留餘地。且許三禮奏參徐乾學,有曰:「伊弟拜相之後,與親家高士奇,更加招搖。以致有去了余秦檜(余國柱),來了徐嚴嵩,乾學似龐涓,是他大長兄」之謠。又有「五方寶物歸東海,萬國金珠貢澹人」之對云云。今觀《石頭記》第五十五回,有「剛剛倒了一個巡海夜叉,又添了三個鎮山太歲」之說。第四回,有「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之護官符。顯然為當時一謠一對之影子,與曹家何涉?故鄙意《石頭記》原本,必為康熙朝政治小說,為親見高、徐、余、姜諸人者所草。後經曹雪芹增刪,或亦許插入曹家故事。要未可以全書屬之曹家也。」

    蔡元培為「索隱」的辯護可說是牽強的,沒有說服力;而他對胡適「自傳說」的詰難,可說是擊中了胡適考證的缺陷。值得注意的是,蔡元培文章的末尾提出「或亦許插入曹家故事。要未可以全書屬之曹家也」,倒是一個有意義的見解。

    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發表以後,俞平伯隨即在《時事新報》「學燈」(1922年3月7日)發表《對於〈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的批評》。胡適認為「平伯的駁論不很好」,「內中只有一段可取」。這一段是:

  「這序底本文共分四節。第一節底大意是說著作底內容有考證底價值, 這我極為同意,但我卻不懂這一點與所辯論的何干?考證情節底有無價值,是一件事,用附會的方法來考證情節是否有價值,又是一件事,萬不能並為一談。考證情節未必定須附會,但《石頭記索隱》確是用附會的方法來考證情節的。我始終不懂,為什麼《紅樓夢》底情節定須解成如此支離破碎?又為什麼不如此便算不得情節底考證?為什麼以《紅樓夢》影射人物是考證情節,以《紅樓夢》為自傳便不是考證情節?況且托爾斯泰底小說,後人說他是自傳,蔡先生便不反對;而對於胡適之底話,便云「不能強我以承認」,則又何說?至於說《離騷》有寓意,但這亦並不與《紅樓夢》相干。屈平是如此,曹雪芹並不因屈平如此而他也須如此,這其間無絲毫之因果關係,不成正當的推論。〔1〕(P285)」

    俞平伯於1919年11月從北京大學畢業。如果說胡適是作為北大的教師批評聲望素著的校長,那俞平伯則是以一個畢業不久的學生批評校長了。顧頡剛沒有公開發表文章批評蔡元培,但他在得知俞平伯發表批評蔡的文章後,給胡適寫了一封信,表示對俞平伯的支持。

    胡適和蔡元培在紅學問題上的爭論開始以後,兩人的交往仍然很密切, 胡適在北大也依舊為蔡元培所倚重。當時胡適為進一步獲得曹雪芹的材料,到處訪求敦誠的《四松堂集》和敦敏的《懋齋詩鈔》,但是遲遲沒有蹤影。胡適把他急於尋找《四松堂集》、《懋齋詩鈔》的心情告訴了蔡元培。1992年4月19日,松筠閣將《四松堂集》付刻底本送到胡適處,胡適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此書我尋了多少時候,竟於無意中得之」,「此為近來最得意之事」。4月21日蔡元培派人給胡適送來《四松堂集》刻本,這是蔡元培專為胡適向晚晴簃(徐世昌的詩社)借的。蔡元培隨書帶給胡適的信中說:「先生如一讀此集,或更有所發見,特奉上。但請早閱畢,早賜還耳。」胡適在日記中寫道:「三日之中,兩本都到我手裡,豈非大奇!」4月25日胡適被推舉為北大教務長,同蔡元培的關係更加密切。5月3日,胡適作《跋〈紅樓夢考證〉(一)》,發表於《努力週報》第1期;5月10日作《跋〈紅樓夢考證〉(二)》,發表於《努力週報》第2期。3

    胡適的《跋〈紅樓夢考證〉(一)》, 是根據《四松堂集》對《紅樓夢考證》(改定稿)所作的補充與訂正。在文章末尾,胡適對蔡元培為他提供《四松堂集》刻本表示了謝意: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著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兩天, 蔡孑民先生又送來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簃詩社裡借來的。……蔡先生對於此書的熱心,是我很感謝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著底本之日。我尋此書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內兩個本子一齊到我手裡!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了。」

    《跋〈紅樓夢考證〉(二)》是對蔡元培《〈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的答覆。文章首先指出,用「品性相類」、「軼事有征」、「姓名相關」來推求小說人物的方法,只有《孽海花》、《儒林外史》幾種小說可以採用,「大多數的小說是決不可適用這個方法的」。接著,胡適著重論述了如何看待對作者生平與時代的考證: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頗輕視那關於「作者之生平」的考證。無論如何, 他的意思好像是說,我們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證「著作之內容」。這是大錯的。蔡先生引《托爾斯泰傳》中說的「凡其著作無不含自傳之性質;各書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書中所敘他人之事,莫不與其己身有直接之關係」。試問作此傳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這樣考證各書的「情節」呢?

    我以為作者的生平與時代是考證「著作之內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 即如《兒女英雄傳》一書,用年羹堯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間的序,一篇乾隆年間的序。我們幸虧知道著者文康是咸豐同治年間人;不然,書中提及《紅樓夢》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寶鑒》(道光中作的)裡的徐度香與袁寶珠,豈不都成了靈異的預言了嗎?即如舊說《儒林外史》裡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現在我們知道吳敬梓死於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於乾隆九年,我們便可以斷定匡超人決不是汪中了。又舊說《儒林外史》裡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現在我們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時吳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已敘述牛布衣之死,可見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因此,我說,要推倒「附會的紅學」, 我們必須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紅樓夢》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向來《紅樓夢》一書所以容易被人穿鑿附會,正因為向來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個大問題。因為不知道曹家有那樣富貴繁華的環境,故人都疑心賈家是指帝室的家庭,至少也是指明珠一類的宰相之家。因為不深信曹家是八旗的世家,故有人疑心此書是指斥滿洲人的。因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歷史,故人都不信此書為曹雪芹把真事隱去的自敘傳。現在曹雪芹的歷史和曹家的歷史既然有點明白了,我很盼望讀《紅樓夢》的人都能平心靜氣的把向來的成見暫時丟開,大家揩揩眼鏡來評判我們的證據是否可靠,我們對於證據的解釋是否不錯。這樣的批評,是我所極歡迎的。我曾說過:「我在這篇文章裡,處處想撇開一切先入的成見;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讓證據做嚮導,引我到相當的結論上去。」此間所謂「證據」,單指那些可以考定作者,時代,版本等等的證據;並不是那些「紅學家」隨便引來穿鑿附會的證據。……若離開了「作者之生平」而別求「性情相近,軼事有征,姓名相關」的證據,那麼,古往今來無數萬有名的人,那一個不可以化男成女搬進大觀園裡去?又何止朱竹垞徐健庵高士奇湯斌等幾個人呢?^/

    胡適在文章最後引了亞里士多德的一段話:

  「討論這個學說(指柏拉圖的「名象論」)使我們感覺一種不愉快,因為主張這個學說的人是我們的朋友。但我們既是愛智慧的人,為維持真理起見,就是不得已把我們自己的主張推翻了,也是應該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們心愛的東西,我們就不得不愛真理過於愛朋友了。4」

    胡適頗帶感情地說:「我把這個態度期望一切人, 尤其期望我所最敬愛的蔡先生。」

    胡適發表《跋〈紅樓夢考證〉》以後,蔡元培沒有立即作答, 但蔡元培並沒有放棄自己的觀點。1926年蔡元培為壽鵬飛《紅樓夢本事辨證》作序,繼續為「索隱」方法辯護。蔡元培的序文寫道:

  「余所草《石頭記索隱》,雖注重於金陵十二釵所影之本人,而於當時大事,亦認為記中有特別影寫之例。……同鄉壽矩林先生新著《紅樓夢本事辨證》,則以此書為專演清世宗與諸兄弟爭立之事;雖與余所見不盡同,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此類考據,本不易即有定論;各尊所聞以待讀者之繼續研究,方以多歧為貴,不取苟同也。先生不贊成胡適之君以此書為曹雪芹自述生平之說,余所贊同。5」

    批評和論爭是發展學術的必要方式。學術上的是與非,是在學人們的研討、 爭論中才能辨清的。社會自有公論。經過胡適的批評和胡、蔡之間的論爭,「索隱紅學」很快在讀書人心目中失去了吸引力,失去了學術地位。表面上看,「索隱紅學」也搜集史料,像是在作考證,但他們「考」的不是小說的作者與版本方面的問題,而是小說故事情境的枝節與歷史上某人某事的偶合;他們尋求這種「偶合」又「完全是主觀的,任意的」,不是有根有據的、邏輯的推理,不是認真地、充分地「求證」。因此,「索隱紅學」同真正的「考證」迥然有別。胡適的考證範圍是《紅樓夢》的作者與版本,他是根據一定的歷史材料進行邏輯的推理。雖然胡適的考證有疏漏,他的「自傳說」也難以成立,但他的考證引導人們探討《紅樓夢》與作者家世、身世的關係,有力地推動了紅學研究。1964年8 月毛澤東同哲學工作者談話時說:「蔡元培對《紅樓夢》的觀點是不對的,胡適的看法比較對一點。」〔2〕(P208—209)毛澤東的這個評語是恰當的。

    回顧八十年前蔡元培、胡適、俞平伯的那一次論爭,我們感到,在學術是非之外,他們幾位先生對學術的熱誠和學術討論的良好氣氛,他們的學者風範,實在更令今人讚賞和欽佩。

    那次論爭還進一步激發俞平伯的興致,促成了《紅樓夢辨》一書。 顧頡剛在《紅樓夢辨》的「序」中說:

  「去年二月,蔡孑民先生發表他對於《紅樓夢考證》的答辯。最奇怪的,這個答辯竟引不起紅學的重興,反而影響到平伯身上,使得他立刻回復以前的興致,做成這部書。當時平伯看見了這篇,就在《時事新報》上發表一篇回駁的文字。同時,他又寄我一信,告我一點大概;並希望我和他合做《紅樓夢》的辨證,就把當時的通信整理成為一部書,使得社會上對於《紅樓夢》可以有正當的瞭解和想像。我三月中南旋,平伯就於四月中從杭州來看我。我因為自己太忙,而他在去國之前尚有些空閒,勸他獨力將這事擔任了。6」

    《紅樓夢辨》寫成於1922年,次年由亞東圖書館出版。顧頡剛在「序」中提出,《紅樓夢考證》和《紅樓夢辨》的出現,意味著「新紅學的成立」。從顧頡剛這篇「序」開始,有了「新紅學」一詞;後來學術界普遍把《紅樓夢考證》和《紅樓夢辨》視為「新紅學」形成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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