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樓夢稿》 啟示錄(一)

《 紅樓夢稿》 啟示錄(一)

《 紅樓夢稿》 啟示錄(一)

紅樓評論

現代出版的一百二十回《 紅樓夢》 ,一般都署名為「曹雪芹· 高鶚著」,意指前八十回為曹著,後四十回為高著。但後四十回的作者究竟是誰,至今仍是個懸案。

1963 年,《 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 影印問世。此書一出,論者紛紜。有的學者認為,它是流傳於程甲本之前的一個早期抄本。另一些學者則認定它「是程、高修改稿」,是程偉元、高鶚修改《紅樓夢》 過程中的一個「手訂稿」。國內外紅學界對《 紅樓夢稿》 已多作研究。俞平伯先生、趙岡先生均有專著。筆者步前人後塵,對其後四十回作了初探,草成此文,亦不過管窺一斑,略抒己見云爾

筆者用了較長時間,將《 紅樓夢稿》 後四十回與程甲本(據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 年11月《 紅樓夢· 校注本》 )、程乙本(據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 年10 月《 紅樓夢》 )逐字作了比勘;並對《 紅樓夢稿》 原文及增刪情況加以反覆稽考,取得了不少重要數據和《紅樓夢稿》 異於程甲、乙本的大量原始資料。在此基礎上作了綜合分析。發現《 紅樓夢稿》 向我們提供的證明是,它的後四十回的母本,確實是流傳於程甲、乙本問世之前的、不同於程本的一個早期本子。這就是說,百二十回《紅樓夢》的後四十回,早在程本之前就已傳抄於世,並不是程高的著作。下面我們將詳加論證。為行文方便,下文對程甲本、程乙本概稱甲本、乙本,對《 紅樓夢稿》 簡稱《 夢稿》。

一 《 夢稿》 後四十回決非高鶚的「修改稿」「手訂稿」

《 夢稿》 後四十回的原抄本,文字通暢,情節連貫,過錄完整。後來有人在原文上作了大量增刪。這也就是原收藏者相繼憑借抄本七十八回之末「蘭墅閱過」四字題籤,認定它是高鶚的「修改稿」「手訂稿」的由來。而現代也有紅學家說,「根據我們的考察,這個抄本是程、高修改稿,可能性最大」, 「高鶚在這個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見《夢稿》 范寧《 跋》 )。

然而,大量增刪加上「蘭墅閱過」四個字,僅僅是一種現象。如果我們對增刪情況深加查考,就不能不得出這樣的結論:抄本後四十回的增刪之筆,決非出自高鶚之手。

何以為證?下面舉出五條:

(一)增字是照抄,不是改稿。

凡有寫作經驗的人都清楚,修改一篇(何況一部)文稿,往往是要對改寫之作反覆推敲,塗而又改,這才罷手。連曹雪芹都要「披閱十載,增刪五次」,何論高鶚。然而超乎常規的是,《夢稿》後四十回的增刪情況卻恰恰違反了這種寫作邏輯,增添上去的字,可以說是一清如水。

據筆者統計,《 夢稿》 後四十回原本上的增刪,刪字有585 處,共刪3 , 125 字;增字有2 931 處,共增28,291 字,數量是驚人的.但是,在如此大規模的增刪中,對增添上去的文字又作刪改的,則微乎其微。全部增文,在增添的文字上又作刪除的,只22 處、共刪35 字,刪字最多的只1 處、僅4 字,只刪l 字的有14 處,在增添的文字上又作增添的,僅23 處、共增39 字,增字最多的只1 處、9 個字,其次是增4 字的也只有1 處,只增1 字的有16 處。

不僅如此,在上述增文中又作增和刪的共45 處當中,極其明顯地屬於抄漏而補、抄重而刪、抄誤而刪的,即有24 處。抄誦而補的,如:第84 回「上一句似單做了『而不慍』三字的題目,下一句又犯了下文『君子』的分界」。其中的「了而不慍三字的題目」9 個字,即是抄漏而補。第85 回「那小太監又回道」的「太」字,第116 回「可不是和尚取了去的麼」的「取」字,第120 回,「心痛頓減了好些,也難躺著」的「也難」二字,也都顯然是抄漏而補的。

抄重而刪的,如:第83 回「金桂屋裡接聲道道」的前「道」字,第117 回「眾人道眾人道」的前「眾人道」三字,第119 回「我們只只好」的前「只」字;第120 回「到到了金陵」的前「到」字。為什麼刪去這些字?因為它們都是抄重了的增文,在緊接其後的是原文,已經有了這些字。

抄誤而刪的,如:第89 回「只見寶玉焙茗拿進一件衣裳來」的「寶玉」二字,第119 回「後來平兒只要當送人」的「要」字。

試問,如果真是高鶚在那裡改文章,他怎麼會莫名其妙地「改」上「上一句似單做下一句又犯了君子的分界」這樣一句不通之至的文字?誰一也無法解釋得通。它只能證明,增添文字的人是在照抄,抄了之後才發現在「似單做」與「下一句」之間抄漏了9 個字,這才在漏抄之處又添補了上去。

(二)增文脫抄。

下面舉幾個典型的例子。

1 .第81 回,有一條增文的末尾是:「賈政問道:『迎兒已經」,秒到此處嘎然而止,下文就接了原文「且說寶玉次日起來」,讀之使人墜入五里霧中。若用甲本對校,原來此處增文脫抄了379 字。如果真是高鶚在改,怎麼會「改」到「迎兒已經」就突然擱筆,一下子拉掉三百多字?當然不必用甲本的文字來計算脫抄文字的確數,但「迎兒已經」之後脫抄了文字則是顯然無疑的。

2 .第117 回,原文:「賈璉答應了出來,叫了眾家人交待清楚。」增刪者將「來」字刪去,在其行間增文,末句是:「薛二爺已搬到自己的房子內住了」,話還沒完,就緊接下文,「叫了眾家人… … 」。如用甲本對照,「住了」之後脫抄了282 字。

3 .第118 回,原文:(寶玉)「正拿著《 秋水》 一篇在那裡細玩」, 「細玩」之旁有增文,頭一句是:「從裡間走出」。寶玉明明正細玩《 秋水》 ,怎麼突然又「從裡間走出」 ?如與甲本對照,原來在增文的開頭抄脫了「寶釵」二字。「從裡間走出」的是寶釵,不是寶玉。

4 .第118 回,原文:(賈蘭對寶玉說)「『爺爺還叫咱們好生唸書麼。』寶玉便命坐下。兩人談了一回文,講了一回下場規矩。寶釵、襲人聽了甚覺喜歡。一時,賈蘭回去了。寶玉拿書子交與麝月收了,便將《莊子》 等書多擱過一邊,口中吟道:『內興(原文如此)語中無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增刪者將「寶玉便命坐下」至「口中吟道」刪去,又將「金丹法外有仙舟」之後的原文238 字刪去,而在「有仙舟」後面另紙繕寫附粘了887 字的增文。這樣一來,就「改」成了:「『爺爺還叫咱們好生唸書麼。』內興語中無佛性」。如用甲本對照,原來在「唸書麼」之後,刪是刪了,卻脫抄了461 字,難怪弄得驢唇不對馬嘴。

5 .第120 回,原文:「襲人獨自躺著,細想那日搶玉的光景」,增刪者將「襲人獨自躺著」刪去,在其行間增文52 字,末句是:「他各自一人躺著,神」。「神」什麼?查對甲本,原來是「神魂未定」。「神」之後脫抄了78 字。要真是高鶚在改文,「改」到「神」就截然駐筆,那真是神乎其「神」了!

(三)原義已通,增刪後反而不通。

略如:

1 .第83回,原文敘述王大夫給寶玉診病,說「疏散疏散就好了」,然後又到瀟湘館給黛玉診了病,說病因乃「因平日鬱結所致」。增刪之後,成了:(寶玉)「疏散疏散就好了,因平日鬱結所致」硬把黛玉的病強加在寶玉身上。

2 .第83 回,原文:「鳳姐道:『這些話到可怕,終久不知怎麼樣呢。』便叫平兒稱了幾兩銀子遞與周家,道:『你先拿去交與紫鵑,只說我給他添補買東西的。』」增刪者把它「改」成了:「『… … 終久不知怎麼樣呢,只說我給他添補買東西的。』」

3 ,第84 回,原文:(賈母說)「『我看他那模樣兒,未必就是那樣沒出息的,必至遭塌了人家女兒。』賈政連忙陪笑道:『老太太既然說他好』」。增刪者將「賈政」至「既然說」刪去,成了:「…… 人家女兒他好」。

4 .第103 回,原文:(金桂的母親)「兒子頭裡走,他就跟了個破老婆子出了門。」增刪者把它「改」成:「兒子頭裡他就走,後跟了個破老婆子出了門」,真叫做不忍卒讀。

5 .第119 回,原文:「寶玉點頭,鶯兒才去了。其時場期已到,寶釵叫襲人同素雲等與他爺兒兩個收拾妥當,一面同李紈回了王夫人。」增刪者將「其時」至「收拾妥當」刪去,弄得不明真像的人揣測,「同李紈」一起去「回了王夫人」的,不是寶玉,定是鶯兒。誰知才是寶釵。

按說,改自己或別人的文章,應是愈改愈通,決不會改通為不通。但上列諸例恰好如此不通。這只不過再次證明增刪者是在那裡依樣畫葫蘆(又畫不像)而已。

(四)別字連篇。

《 夢稿》後四十回別字甚多,略舉一二。

不妨光舉點原文別字。既然高鸚在改,又不予改正,他也逃脫不了念別字的「責任」。(校正的宇寫在別字後面的括號內)「晏海裳(棠)賈母會花妖」「病神瑛淚瀟(灑)相思地」「釋舊感(憾)情婢感癡郎」「內興(典)語中無沸性」 「蹄(啼)痕」 「疑(凝)思」「倍(陪)笑」 「靈則惠(慧)」 「迢超(迢)」「音的(韻)」「褲(裨)門日誦」「枷跌(趺)」 「崇(祟)」 「迷(齒)」 「蜜(密)」「折(拆)」 「詳(祥)」 「跑(胞)」 「狠(恨)」 , 「及(極)好」「踏( 蹈)」 「起誤(超悟)」。

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增文中的別字:「人去房只」(乃不識母本草書「空」字致誤。這又證明是在抄,不是改。)「怪道鉤(釣)不著」「柴胡用鱉魚(血)拌炒」(王太醫並非庸醫,竟把「鱉血」誤為「鱉魚」 ) 「夫人熟(孰)不學」「斗歐(毆)」  「盼(盻)」 ,「早已哄哄(烘烘)著了」「眼潤微息」「我已(經)有了心了」「悟(誤)了時辰了」。

對『原文別字不但不改,還偏要在增文中「改」上這許多別字。身為進士的高鶚,何至工如此貽笑於人呢!

(五)行間增文,格式奇特。

《 夢稿》 增文有兩種辦法:一是在原文兩行之間添寫增文,一是用另紙繕寫增文,附粘在增文之處。

原文行間的增文有兩種格式,一是單行,一是雙行。單行增文寫在兩行原文行間的正中,如增文太長,就順次在後面的原文行間正中接寫下去,直至把此處的增文寫完。絕大多數的行間增文都是如此。雙行增文有以下四種情況:1 .本行和次行原文的增文並列寫在同一行間(如第116 回第此以頁第5 一6行 , 第119 回第1348 頁第6 一7 行及第8 一9行之間)。2 .本行行間增文太長,而次行行間又另有增文.將本行增文寫成雙行(如第117 回第1327 頁第4 一5 行之間)。3 .本行接連兩處有較長的增文,將兩處增之並寫成雙行(如第119 回第1343頁第5 一6 行之間)。4 一處增文太長,次行沒有增文,在同一行間寫成雙行(如第119 回第1349 頁第5 一6 行之間)。這幾種雙行增文,不僅字體特別小,而且先寫的一行並不像通常的單行增文那樣寫在行間的正中,而是偏在行間右側,以便讓出左側的空隙,好把後面的增文填補上去。

乍看起來,對這種單行或雙行的格式似乎毋須大驚小怪。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採取這種格式是違反修改文章的常理的。任何人改文章,總是由前到後依次改下去的。改到一處,並不知道後面是否還有增刪,只能把增文寫在此處的行間或行外,絕對不會把它接寫在後面的行間,甚至一占就是好幾行,這是一。再就是,如果改到一處,把此處的增文在同一行間寫成雙行,還可算是正常(如上舉第4 種)。然而不正常的是,改到一處,卻有意地把增文寫得既小又偏右,頂留餘地,恰好把本行緊連的增文和次行的增文添寫上去(如上舉第1 、2 、3 種)。沒有「未卜先知」的本領,誰也無法採用這種奇特的增文格式。《夢稿》增刪者之所以能採用這種格式的唯一原因只能是,他事前曾用另一個本子作過校對,這才胸中有數地知道在一個行間有幾處、有多長的增文要寫,在緊接的行間又是否另有增文。片是此處之後本行、次行別無增文,他就放心大膽地用這種奇特的單行格式把增文寫在行間正中,並且一行又一行地寫下去;若是增文太長,次行又另有增文,他就不得不又用這種奇特的雙行格式,預留空隙,好把後面的增文並排添寫上去。這種「增文法」再次證實,《夢稿》 上的增刪確是照抄,決不是什麼「加工」。

「蘭墅閱過」作何解釋?我們姑且承認這是高鶚的真跡,他也的確「閱過」。然而,上面指出的種種矛盾卻依然如故,並未「改」掉。這就只能說,即使高鶚真真「閱過」,也無非是「閱過」而已,他自己片沒有在上面動手動腳。

《 夢稿》自身告訴我們,它的原文上面出現的增刪,原本是那位不知名的「抄手」在那裡照抄,決不是高鶚這位改文章的「妙手」在那裡「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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