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批就是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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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批就是鐵證

紅樓文化

    戴不凡同志《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一文(載《北方論叢》一九七九年第一期,以下簡稱戴文),提出:《紅樓夢》的  原作者是一個被人稱為「石兄」、自稱為「石頭」的人。此人所寫、 的舊稿叫花子《石頭記》,又叫《風月寶鑒》;而一般人所公認的作者曹雪芹,僅僅是「在石兄《風月寶鑒》舊稿的基礎上新裁  改作成書的」。也就是說,曹雪芹只是《紅樓夢》一書的改作者,並非真正的作毒(即戴文所解釋的那種「一手創纂」或「創始意義」的作者)。

    為了證明這一論點,戴文列舉了脂觀齋和畸笏的批語,裕瑞和程偉元的記載,以及所謂「曹雪芹的弟弟棠村為《風月寶鑒》寫的舊序」等三方面的外證、旁證材料;又從《紅樓夢》正文中,羅列了四方面的內證材料。

    從百花齊放、百家爭嗚的意義上說,像戴不凡同志這樣敢於提出自己的獨立見解,是值得歡迎的,也有利於促進互學研究更深入地向前發展。但是我認為,戴文所提出的論據是片面的、漏洞百出的,所作出的結論是輕率的、不能成立的;而更重要的是。在研究方法上缺乏科學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文風上也過子武斷專橫,有點打棍扣帽的遺風。

    對於後一點,不妨順便在這裡再提一下。別說戴文的論斷根本站不住腳,就是站得住腳,是無懈可擊的真理,也不應把與自己不相同的觀點(即認定《紅樓夢》作者為曹雪芹,並以此為基點對曹雪芹家世進行研究的著述),一概斥之為語帶雙關的「胡(適)說』派紅學」。更何況胡適在政治上雖然反動,但在學術上決不是一無可取;也許在某個具體的學術問題上,「胡(適)說』派」並不一定就全是胡說,甚至可能正好相反。戴文所談的論題,就可能屬於這種情況。

    本文只對戴文提出的外證、旁證問題作一些澄清,以同戴不凡同志商榷;不準備涉及那些從《紅樓夢》書中羅列的所謂內證材料。因為,《紅樓夢》成書的過程極為複雜,是一部數易其稿而仍未最後完成的作品。如果在對那些所謂外證、旁證材料缺乏正確認識.的情況下,去將書中許多矛盾欠合之處當成什麼內證,那簡直好比是瞎子摸象,怎麼說似乎都有些道理,而實際上卻毫不足信。

    《紅樓夢》作者究竟是誰?這在很早就存在著不同意見。《北方論叢》編輯部所寫的報道中說:「五四』以來一般都認為是曹雪芹。面近來又陸續有人提出質疑。」(《關於<紅樓夢>作者的質疑》,載《人民日報》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三版)其實,一般認為作者是曹雪芹,並不是「五四」以來才這樣,而是自《紅樓夢》問世以來就如此。兩百多年來,無論是稱譽其為「傳神文筆足千秋」、「古今第一奇書」,對作者深表敬意的,還是大罵其為「誨淫之甚」、「邪說詖行之尤」,對作者深惡痛絕的,一般都公認作者是曹雪芹。而同時,由於過去社會條件的限制,也一直有少數人只知有其書,不知作者為誰,或一知半解,有所質

  疑;或以訛傳訛,張冠李戴。只不過「五四」以來,由於胡適等人進一步研究考證,這種搞不清楚或表示質疑的人已經大為減少。

    對於後世的人來說,這樣兩種看法的並存,自然來源於前人的記述、脂硯齋等人的批語、以及《紅樓夢·楔子》中的某些說法。這些,也就是戴文所稱的外證、旁證。我們現在探討這一問題,關鍵是要搞清楚:一,前人的記述中哪些可靠,哪些不可靠;二,脂硯齋等人的有關批語(以下統稱脂批),其正確含義是什麼;三,應當怎樣去理解《紅樓夢》書中涉及作者問題的描述。這三者之間,脂批問題是一個綱,抓住了它,其餘問題即可迎刃而解。但脂批本身,卻又包含著許多眾所周知的特殊性和複雜性,需要我們運用科學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和方法加以研究。

    這裡,有必要把戴文引用過的那句列寧的話重新加以引用:「如果從事實的全部總和、從事實的聯繫去掌握事實,那末,事實不僅是『勝於雄辯的東西』,而且是證據確鑿的東西。如果不是從全部總和、不是從聯繫中去掌握事實,而是片斷的和隨便挑出來的,那末事實就只能是一種兒戲,或者甚至連兒戲也不如。」(列寧:《統計學和社會學》)讓我們不僅在口頭上、而且在行動上切實遵從革命導師的這諄諄告誡吧!

  

通過對前人有關記述和脂批的研究,可以發現這樣一個現象:即凡對《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這一點鬧不清楚或表示懷疑的人,幾乎都與曹雪芹在世的年代相距較遠,或並無確切可考的親友關係;與此相反,凡與曹雪芹同時在世,或與之有確切可考

的親友關係者,則幾乎沒有一人對這點表示過懷疑。為了行文之便,我們姑且將持前一種態度的人稱作質疑派,將持後一種態度的人稱作無疑派。

    就現有史料而言,質疑派的始祖是《棗窗閒筆》的作者裕瑞。無疑派的權威發言人,則是替早期《紅樓夢》抄本作批注的脂硯齋和畸笏。

    脂硯齋和畸笏到底是作者的什麼人,此處暫不探討。但有一點是大家公認的,即:他們都是曹雪芹的親人和寫作《紅樓夢》的助手,對作者的身世情況和《紅樓夢》成書的過程極為瞭解,而且都死在曹雪芹之後。將這樣的人看作有關《紅褸夢》成書問題的權威發言人,大概不算過譽之辭。當然也應充分估計到,由於種種歷史的或個人身世方面的原因,在脂、畸等人的批語中,除了有許多明明白白的陳述之外,也有一些並不是把話說得那麼直截了當。有的欲言又止,有的藏頭露尾,有的轉彎抹角,有的甚至故弄玄虛。再加之傳抄上有不少脫誤疑難之處。如果不運用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分析方法去研究,我們往往會在這種珍貴的史料面前看朱成碧。

    但總的說來,在關於《紅樓夢》作者是誰的問題上,脂硯齋等人的批語基本上屬於直截了當、明明白白的那種類型;妨礙我們正確理解的,不是脂批本身,而是其它外因的干擾(主要是裕瑞的「記載」)。

    現將直接提到「作者」、「作書人」、「撰書」字樣的脂批,摘引一部分於後。看看這裡面所稱的作者(或作書人)到底是指誰?又看看能否從中發現有兩位作者存在的可能?  (按:因為這樣的批語太多,只好摘引一部分。但筆者不是以「為我所用」的標準去挑選的,而是大致按順序摘出;某些比較重要的或稍有疑難的  暫時沒有列入,那是為了放到後面去專門討論。)

    [1]  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甲戌本第一回)

    [2]  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後[則]開捲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獪之甚!……(甲戌本第一回)    『

    [3]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有]傳詩之意。  (甲戌本第一回)

    [4 ]記清此句!可知書中之榮府,已是末世了。作者之意,原只寫束世。  (甲戌本第二回)    

    [5]  是作者具菩薩之心,秉刀斧之筆,撰成此書,一 字不可更,一語不可少!  (甲戌本第五四)    .

  

    [6]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甲戌本第十三回)

    [7]  作書冬將批書人哭壞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

    [ 8]  又是一個有害無益者!作者一生為此所誤,批者一生亦為此所誤。……蓋四字誤人甚矣!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    

    [9]  一段……混話,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庚辰本第二十五回)

    [10]  傷哉!作者猶記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庚辰本第三十八回)

不再往下引了。總之,像這類提及作者著書情況,表明作者是以「身歷」之事為素材創作《紅樓夢》,甚至明確把作者與雪芹(芹溪)相提並論的脂批,簡直舉不勝舉。要不是有人把問題搞得那麼複雜化,僅憑上舉這些脂批,已足證作者為曹雪芹了。試用反證法來檢驗:

    一、假設:批語中的「作者」(或「作書人」)不是指「雪芹」(「芹溪」)。那麼,像上舉例[2]、例[3]、例[6]那樣並提「作者」與「雪芹」(「芹溪」)的語句,如何能解?

    二、又假設:批語中的「作者」僅僅是指被視為「改作者」的雪芹,而另外還有一位批者暫未提到的「原作者」。那麼,像上  舉例[1]、例[5]的「作者一人」、「(此書)一字不可更,一語不可少」,又如何能解?

    三、再假設:並提「作者」和「雪芹」的批語,同單提「作者」的批語不一樣,前者是指「改作者」,後者是指「原作者」(姑且不論批者是否會這麼糊塗,竟用同樣的「作者」之稱混指兩人)。那麼,上舉例[3]的「雪芹撰此書」與例[5]的「作者……撰成此書」,又當如何區分?

    可見,在上舉的脂批面前,這三種假設,都將陷入無法解決的矛盾之中,因而不能成立。唯一能得出的結論是:脂批所稱「撰成此書」的「作者」確是曹雪芹,而且只此「一人」。

    戴文對上舉的這類脂批,大多不予理會;對個別實在無法迴避的例子(如上舉例[3],雖不得不承認其中的「作者」是指曹雪芹,也只是虛晃一槍就滑過去了(此點留待後文詳述)。那麼,戴文又用什麼樣的例子來證明脂批中的「作者」不是指曹雪芹呢?

    原來,戴文一開頭提出問題,便引了三條所謂「可疑脂批」為證。其中有兩條是直接提到「作者」和「作書人」字樣的。一條是甲戌本第二回批語:

        以自古未聞之奇語,故寫成自古未有之奇文,此是一部書中大調侃寓意處。蓋作者實因????鴒之悲,棠棣之威[戚],故撰此閨閣庭幃之傳。

老實說,筆者在前面引證脂批時,對這一例略而不引,的確是「忍痛割愛」。因為,此批正是說明《紅樓夢》作者為曹雪芹的有力例證之一。加著重號的一句話,意思是說:作者因為懷著兄弟之間的某種情誼,才堅持撰寫了這部書(注意:這裡的「作者……撰此閨閣庭幃之傳」,與上舉「雪芹撰此書」,在表明是「撰著者」的措辭上完全一致)。

    因無史料可稽,我們對曹雪芹「著書緣起」的具體情況,無法確知。但參證甲戌本第一回的另一條脂批:「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從中便可約略窺見,正是這位替《紅樓夢》舊稿(即《岡月寶鑒》)作序的曹雪芹之弟棠村,與此書的早期創作有著密切關係。仔細體味這兩條批語,棠村很可能是曹雪芹創作此書的首倡者和支持者。因而,他的早逝,使作者和批者都極為悲痛感念,甚至在《紅樓夢》新稿中,以仍然寫入.《風月寶鑒》舊名的方式來紀念他。「?????鴒之悲,棠棣之戚」不僅是對雪芹與棠村

  「同志加兄弟」之情的真實寫照,也是確認《紅樓夢》作者為曹雪芹的又一鐵證。

    然而奇怪的是,戴不凡同志明明知道:「《詩經》『????鴒在原』、『棠棣之花』從來就是『兄弟』的代名詞」,卻偏偏繞開雪芹之弟棠村這一重要線索,提出什麼:「若據上述脂批,則曹左兆右頁還該有個比雪芹年齡大得多的長子才是。否則,你讓雪芹從何發出什麼????鴒之悲呀!」這就是說,只能在曹雪芹有個比他「年齡」大的哥哥的情況下,才能解釋「????鴒之悲」。戴不凡同志當然也預料得到,人們一定會問:為什麼不可以考慮這個現成的弟弟棠村呢?因此,戴文中也輕描淡寫地說了兩句理由:一、棠村只是雪芹的「一個早死的弟弟」(按:早死不正說明有「????鴒之悲」嗎?二、棠村「和本書的題材、故事本身扯不上關係」(按:難道個「哥哥」就準保能和本書的題材、故事扯得上關係嗎?)。用這樣一種毫無理由的「理由」,去尋找「哥哥」來解釋批語,分明是一個圈套!

    果然,戴文接下去說了:

        不論把曹左兆右頁的年事如何估計,他實不可能再給雪芹生出一個哥哥來的。——可見脂硯齋此處所說的「作者」該是另有所指,不會是「曹左兆右頁之子」雪芹吧?

請看!這便是戴不凡同志的奇特論證方法之一例。曹雪芹當初也許萬萬想像不到,他的著作權之所以被戴不凡同志懷疑,原來是發端於他的父親沒有「再給他生出一個哥哥來」;要不是脂批中透露了他有個弟弟棠村,那簡直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戴文所引的另一條「可疑脂批」,是庚辰本第十三回眉批:

        讀五件事未完,余不禁放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

按通常的理解,不外乎說:書中所寫「五件事」之類,是曹家三十年前實有之事,令批者觸目傷情;於是發生感慨:三十年前,此書的作者身在何處呢?言外之意是:現在作者如此落魄潦倒,何似當年身處富貴之鄉啊!這本是家業敗落之人常有的感慨懷舊之語,如同甲戌本同回的另一條脂批所說的那樣:

       舊族後輩,受此五病者頗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見書於三十年後,今[令]余悲慟,血淚盈(面)!

這裡所稱的「五病」與前批的「五件事」,都指同一樁事情。兩相印證,便清楚地說明:前批所謂「三十年前」,是指作者或批者經歷「鳳姐治理寧國府(五病)」這類事件的真實年代,決非什麼作者開始著書的時間。若給那條批語的後一句話細緻斷句,只能讀成:「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

    然而,戴不凡同志的獨特論證方法又來了。他不問青紅皂白,也不找其它脂批對照印證,偏把這句話理解為:「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這分明是在鑽古人「文不加點」的空子,卻還煞有介事地分析說:

        由壬午(按:即此批的紀年——引者)上溯三十年,為雍正壬子(1732),按雪芹生於乙未(1715)說,壬子他才十七歲,十七歲就開始創作這部自稱是寫他「半生潦倒之罪」的小說,說不過去吧?若按雪芹生於甲辰(1724)說,壬子這年他才八歲,八歲孩提自歎「風塵碌碌,一事無成」,豈非神話?

姑且不說戴不凡同志以這種胡亂斷句的理解作為依據去立論,是何等的荒謬;就依了他這種理解,像他那樣不管著書過程如何漫長,硬將顯然是作品初具規模之後才添寫於全書之前的話(即「半  生潦倒」之類),武斷地當成是作者一開始著書就寫下的話,恐怕也是夠典型的強詞奪理了。

    所以,只消對戴文挑出的這兩條明提「作者」的脂批稍加剖析,便不難看出:批語本身並無什麼「可疑」之點,它完全同上舉的那一系列明提「作者」的脂批屬於同一類型,無不雄辯地證明《紅樓夢》作者為曹雪芹。戴文的論斷,根本違背批書人的原意,純屬一廂情願的強加。

    

    現在,著重分析一下戴文挑出的第三條「可疑脂批一。此批沒有明提「作者」字樣,所涉及的問題也稍複雜一點。這便是戚本互十三回的一段「總評」:

        詩童才女,添大觀園之顏色;埋花聽曲,寫靈慧之幽閒;妒婦主謀,愚夫聽命;惡僕慇勤,淫詞胎邪。開《楞嚴》之密語,闡法界之真宗,以撞心之言與石頭講道,悲夫!

戴文的分析是:「如果小說確是雪芹一手創作而成,難道他自己竟會寫下『撞心之言』與他自己——『石頭』講道?」於是,這段脂批又成了「《風月寶鑒》舊稿作者易市摹冬」的證據之一。

    要深究這個問題,有必要先瞭解一下作批人的真象。在現存的脂批本中,戚本與蒙古王府本、夢覺主人序本等抄本一樣,其據以過錄的原本都應比甲戌、己卯、庚辰各本更為晚出。這類原本,很大可能是在雪芹逝世之後,由擔任《紅樓夢》抄錄工作的畸笏,重新抄錄整理的一批新稿本。

    在戚本中,不僅增補了庚辰本缺失的一些片斷和回目,增補了許多不見於它本的「標題詩詞」(按周汝昌先生的說法),還有著不少脂、畸二人所新作(或抄錄時改作)的批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戚本新增入的批語中,有大量不見於它本的回前批和回-後「總評」(戴文所引,便是其中之一例)。單說這類「總評」,從內容上看,顯然也出自如脂、畸那樣熟知《紅樓夢》全稿及作者底細的人之手;但從文風上看,那種慣用駢句、講究雕飾的筆調,又實在與脂、畸以前的批語大相逕庭(試將戴文所引此批,與上引其它脂批相對照,便可見一斑)。

    這一類「總評」,有沒有出自畸笏之手的可能,筆者不敢下斷論;但另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它決不出自脂硯齋——這位與曹雪芹特別親密、因而對作者的想想也更為瞭解的人之手。這可以用戚本第五十四回那條帶總結性質的「全部總評」為證。在這一

  「總評」的結尾部分,有幾句引人注目的話:

      噫!作者已逝,聖歎雲亡,愚不自諒[量],輒擬數語;知我罪我,其聽之矣!

看!仍然是這種風格特異的筆調。但它清楚地告訴我們:寫這「總評」的時候,不僅作者已逝,脂齋硯也已亡故(因為,在所有為《紅樓夢》早期稿本作過批的人當中,只有脂硯齋有資格被稱作金聖歎那樣的大批注家。否則,曹雪芹在世時的《紅樓夢》稿本,也不會定名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了)。可資佐證的還有:在戚本增入的一首「標題詩」後面,僥倖地留下了一個迥異於脂、畸的署名——立松軒。

據我猜想,這位有著獨特筆調的作批者,如果不是改變了文風的畸笏的話,就很有可能是以前署名「松齋」的那位老兄,只不過後來他又取了「立松軒」這個新署號。

    筆者澄清這一點的目的,主要是說明:曹雪芹自已固然不會寫下什麼「撞心之言」去與他自己「講道」,但在他逝世以後,尤其是連他的親密伴侶脂硯齋也相繼逝世以後,一卻無法禁止別人以這種奇奇怪怪的想法去猜度他。認識了這一點,才能更準確地理解這段觀點、語意都比較玄乎的批語。    

    首先,批語把二十三回描寫的種種促成寶玉個性發展的情節,作了根本違背作者原意的曲解。如:將黛玉的「埋花聽曲」說成是因「靈慧幽閒」而滋生情慾;將寶玉通過茗煙弄到許多古今小說、傳奇角本一事,說成是「惡僕慇勤,淫詞胎邪」,等等。進而,又把作者這樣描寫的意圖,統統歸之於「開《楞嚴》之密語,闡法界之真宗」,意即按佛家的觀念作「懺除罪障」的說教。最後的「以撞心之言與石頭講道」,便是將作者這種說教歸結為「自我仟悔」,只不過在說法上轉了個玄乎的彎子。若用我們今天的表達方式來「翻譯」,可以說成是:(作者)以撼人心魄的藝術手法,揭示了當初自己(寶玉)誤入迷途的種種內因和外因,對現在的自己(即閱歷紅塵之後回歸大荒山的石頭)進行深刻教育。一言以蔽之:即用過去的形象(寶玉),來警策現在的殘軀(石頭)。這在佛家的辭典上,就叫「阡悔」。    

    用這種「自悔」之說,來闡發《紅樓夢》,一書的「旨意」,也並非首創於此批。在脂、畸以前的批語中也有某些近似的說法。如:「八字是作者一生慚恨」(針對「無才補天,幻形入世」之句),「自愧之語,嗚咽如聞」(針對「枉入紅塵若許年」之句),「此書系作者自愧而成」(針對賈代儒管教子孫)  等等。細加對比。又可看出:雖然同樣是說作者有「悔恨」之意,但前者是強調佛家超凡出世的「自悔」,後者是強調失意者眷戀紅塵的「自愧」,其思想觀點懸殊極大。「自愧」之說,在某種程度上還能為作者所接受;而什麼「與石頭講道」之類的分析,則顯然不會為作者所容忍。

    然而,不管怎麼說,這條批語在將「石頭」看作《紅樓夢》的作者這一點上,卻是與其它脂批相一致的。戴文試圖通過此批:引申出「石頭」非「作者」,非雪芹的假托,而是「另有所指」的結論,是無論如何站不住腳的。而且脂批中還有著大量明指「石頭」為作者(即雪芹),或明指「寶玉」(石頭之化身)為作者的例證。這一點,筆者將在後文詳述。

  

戴文從上述三條脂批中,引申出作者非雪芹而系另有所指的「論斷」之後,立即引證了裕瑞和程偉元的有關記載作為外證。

    其實,程偉元說的那段話:「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曹雪芹先生刪改數過。」雖搞不清楚《紅樓夢》作者是誰,卻是老老實實承認他搞不清楚,只是如實報道了一下《楔子》中「披閱增刪」之說的表面含義,其它則未作任何結論。這樣的態度應該算是比較客觀的。因此,引用他這段話,除了表明以前有人搞不清楚之外,並不能為戴文的論點提供依據。戴文在引用時,也只是虛張聲勢、一帶而過。其真正重視的,還是裕瑞《棗窗閒筆》中那段記載。同樣,我們之所以稱裕瑞為質疑派的始祖,也正是因為他作了這麼一段有影響的記載。

    裕瑞這個人,是在曹雪芹逝世八年之後才出生的;到他寫《棗窗閒筆》提到《紅樓夢》這部書時,已是程偉元印行高鶚續纂的百二十回本之後的嘉慶、道光、甚至咸豐年代(因書中還論及《鏡花緣》和七種「續紅樓夢」),距曹雪芹逝世至少已達四五十年之久。為什麼一般人會那麼注意他關於《紅樓夢》及其作者的記載呢?因為他在《棗窗閒筆》中標榜過自己的前輩姻戚有與之(雪芹)交好者。這一情況,不能不說對人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實際上,他所記載的情況,大多在前面加了個「聞」字;就連標榜「前輩姻戚有與之交好者」這一點,也在前面加了個「聞」,說明連這一點也是他聽家裡人傳說的(並非「交好者」自己所稱)。姑且不論在當時《紅樓夢》已經膾炙人口的情況下,這種查無實據的「交好」之說,多麼具有慕名攀附、誇大其詞的嫌疑;即使他家真有一位與雪芹「交好」  (而不是一般熟識或僅知其人)的老祖宗,經過數十年之後的展轉傳聞,也難免真偽混雜。更何況從《棗窗閒筆》的某些記載中,可以明顯看出,裕瑞往往將自己一知半解的主觀臆測,也冒充成事實加以宣染。戴文所引關於作者問題的這段「記載」,就正屬於這種情況。

    這段「記載」一開頭就說:

       聞舊有《風月寶鑒》一書,又名《石頭記》,不知何人之筆?……

    

說明他並沒有弄清楚《風月寶鑒》的底細。而戴不凡同志卻偏偏把裕瑞的無知當作把柄,從中得到了他斷定「《風月寶鑒》作者另有其人」的首要外證(其實,這正是他整個立論的依據和出發點,儘管他自己不願承認)。

    裕瑞的無知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他在當時那種印刷出版條件極差盼情況下,很可能沒有見到過僅靠傳抄的甲戌本。如果他見到了,便會知道:在書中提到《紅樓夢》曾有《風月寶鑒》這一舊名時,上面有一段眉批已經說明了底細: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團之。

這就明白告訴讀者:《風月寶鑒》是「雪芹舊有之書」,而不是其他什麼人的作品。此處「舊有」二字,是針對正文「東魯孔悔溪則題曰:《風月寶鑒》」,揭示此事的真象。指明《風月寶鑒》並非如正文說得那麼簡單,僅僅題過這樣一個書名;而是雪芹舊有之作,與後來的《石頭記》面目全非,上面還有其弟棠村所作的序文。若「舊有」之句是指雪芹「藏有此書」,不僅文義過於含糊,與緊連著的「若雲雪芹批閱增刪……」那種無所顧忌揭示真像的批語也大不相類;而且其弟棠村竟去為兄長所藏的他人之作寫序文,也於理不通。所以,戴不凡同志明明見到了這段脂批,卻仍不醒悟,問題並不出在這段脂批上,而是裕瑞的「記載」在起作用。

    因為,  《棗窗閒筆》緊接「不知何人之筆」,還寫了一段語氣很肯定的話:

        ……曹雪芹得之,以是書所傳述者,與其家之事跡略同,因借題發揮,將此部刪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時之人情諺語夾寫而潤色之,藉以抒其寄托。

若退回到五六十年之前,他這段話當然能述惑許多人。但在新的紅學研究已取得不少成果,各種《紅樓夢》早期抄本巳為世人普遍熟知的今天,則只能蒙騙極少數偏見過深的人。試將裕瑞個這段「記載」連起來分析,便可洞若觀火。先是「不知」,後來又突然什麼都請楚,正暴露出他的善於「借題發揮」。他從何而發揮起來的呢?從「將此部刪改至五次」這句話就露出了馬腳:原來是從《紅褸夢》一書的《楔子》中抄來的。何以說他是抄來的而不是真從老祖宗那裡展轉「傳聞」來的呢?這是因為凡知道甲戌本脂批的人都會明白,裕瑞純粹是照搬了《楔子》中的皮相之談,卻又自作聰明地去添油加醋、「夾寫而潤色之」為人世間製造了這麼一段無知加妄說的「記載」,致使許多不明真像的人誤將其當成了「信史」。    

    為了徹底揭穿裕瑞這段「記載」的假面具,有必要對《紅樓夢·  楔子》中有關著書過程的描寫,適當加以澄清。    

    當前,對於《楔子》中有關著書過程的描寫,除了上引裕瑞所表露的這種誤解(也即戴文所持的基本看法)之外,比較普遍的看法是:認為曹雪芹懼於當時的政治壓力,想通過《楔子》中的描寫,竭力掩蓋他自己的作者身份。這種觀點,表面看來似乎與裕瑞的觀點針鋒相對,而實際上,卻同樣是屬於對曹雪芹寫作手法的誤解。

    《楔子》中寫了這麼一段神話故事:那塊被女媧所棄,自歎「無才補天」的頑石,被一僧一道攜入紅塵,歷盡離合悲歡,然後回歸大荒山青埂峰下,將自己所經歷之事編述成文,展現於自己身上。後來,石頭說服了一個路經青埂蜂的空空道人,讓他將這篇文字抄錄回去問世傳奇。而此後,敘述了一番書名變更,便突然筆鋒一轉,來了一段:        

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

只要細加咀嚼,便可體會得出:曹雪芹描寫這麼一段神話故事的目的,只是為了寓寫自己「無才補天」、感而著書的隱衷。否則,從行文上看就有矛盾。既然是神話中已通靈性的石頭自撰了《石頭記》,交由空空道人抄錄傳世也就完了,何須再由人世間的一位凡夫俗子去「披閱增刪」(而且達「十載」之久、「五次」之多)?像曹雪芹這樣具有絕代才華的藝術大師,假若真的用這種大有畫蛇添足、掩耳盜鈴意味的「增刪」之說,去掩蓋他自己的作者身份,豈不拙劣之至!而且,曹雪芹熟諳當時的社會情況.不可能連清代治文字獄用「連坐法」也不知道;他若真的怕小說出問題,怎麼會愚蠢到以為「披閱增刪」的人就能避文字獄之禍呢?

    所以,正確的理解應該是:曹雪芹一方面用通靈頑石的神話寓寫自己「無才補天」而著書的隱衷,一方面又故意在行文中賣個破綻,寫上自己「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真實情況,不僅絲毫沒有掩蓋作者身份的意思,而且正好相反。他是唯恐別人不明白他的寓意,真的聽信那段神話,忽略了他這真正作者的「十載」艱辛。否則,他決不會容許脂、畸等人在批語中那麼隨便地談作者家世,談著書情況,到處寫上他曹雪芹的每字(如:「缺中秋詩,俟雪芹!」「雪芹撰此書,中亦有傳詩之意。」「命芹刪去!」等等);更不會容許脂硯齋在「披閱增刪」之處立地揭穿底裡。

    所謂「揭穿底裡』,的批語,即前文曾引用了其中一部分的甲戌本第一回脂批。

        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後[則]開捲至此這一段《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獪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法)處。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弊[蔽]了去,方是巨眼。  

看!批語準確地抓住矛盾,揭開「雪芹披閱增刪」的煙幕,亮出「作者用煙雲模糊法」捉弄觀者的底細,指明「作者之筆狡獪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告誡「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蔽」。試想想:如果雪芹在《楔子》中的描寫,是想用以掩蓋自己的作者身份,以避文字獄之禍;那麼,脂硯齋這樣指名道姓、直捅老底地作批,比魯迅在《偽自由書·後記》中所痛斥的曾今可、張資平之流作「告密啟事」的手段,恐怕還有過之而無不及;硯脂齋成了何許人也?但是,如果《楔子》中說的是「老實話」,表明雪芹真是「披閱增刪」者,那麼,脂硯齋這樣作批,就簡直成了無中生有、胡言亂語。

    所以,恰當的理解只能是:曹雪芹在《楔子》中,既散佈了煙幕,又只是淡煙一抹;既是瞞蔽觀者,又不是真要瞞蔽;既有「狡獪之筆」又具坦誠之心。他這裡要達到的,盡不過是「江流天地外,山色有無中」(王維:《漢江臨泛》)那樣的境界。脂硯齋的批,則是「具菩薩之心」,為一般「觀者」著想,將雪芹這一藝術手法渲洩無餘。因而,我敢斷定,裕瑞當年也並沒有見過這條批語,否則,他決不會僅憑《楔子》中的狡獪之筆,而去胡謅什麼「借題發揮,刪改至五次」之類的混話。

    然而,戴不凡同志不僅熟知此批,還硬著頭皮作了引證,而且是引來「證實」裕瑞那段「記載」的可靠。這就不能不使人為他的「冒險」捏一把汗了。

    戴不凡同志當然也自有他的辦法.他對整個一段批語的含義不作正面分析,僅抓住「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句話,輕而易舉地作出一種判斷:    

       它的意思很清楚:即像《楔子》這樣,由雪芹自撰的文字,後面還有不少。    

說得何等簡單,何等爽快!若照這種解釋,作者之筆有何「狡獪之甚」可言?他明明很「老實」地說了自己「披閱十載,增刪五次」,書裡「有不少雪芹自撰的文字」又有什麼值得批者大驚小怪的?作者又何須用什麼「煙雲模糊法」去加以掩蓋?要是作者,和批者的思路果真如此混亂,那只能是「愚蠢之甚」、「滑稽之甚」了!

    那麼,「 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句話的正確解釋,又應該是怎樣的呢?

    這很簡單,要理解「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首先得問一問:此處有什麼講究?批語本身作了回答:「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法處。」那麼,「畫家煙雲模糊法」又是怎麼回事呢?一對照正文便可看出,所指的正是:作者在寫「雪芹披閱增刪」之前,又把他自己寓寫為大荒山上自撰《石頭記》的通靈頑石,,使人看不真作者到底是雪芹乎?頑石乎?——是人歟?神歟?在批者看來,這種虛幻迷離的藝術手法,就是畫家的「煙雲模糊法」。那麼,「 後文如此處者不少」,又真是這樣嗎?逐一查找,後文(還不包括我們無法看見的八十圓之後的文字)像這樣作者時而以通靈頑石自寓的「煙雲模糊」之處,果然還有不少。    

    如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描寫元妃省親,初進大觀園,「只見園中香煙繚繞,花彩繽紛……」,突然插進一段奇特的文字:

        此時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淒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二人攜來到此,又安能得見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燈月賦》、《省親頌》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別書的俗套。……所以倒是省了這工夫紙墨,且說正經的為是。

這本來是通常那種「說書人」(即小說作者)的「插白」,卻仍將自己說成是由「癩僧、跛道」攜入紅塵的通靈頑石。這種筆法,恐怕確是古來未有!這裡有一條眉批說:「忽用石兄自語截住,是何筆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絕!是閱歷來諸小說中,有如此章法乎?」什麼章法?  即前面所謂「畫家煙雲模糊法」。

    另如庚辰本同回,還有一段作者的插白,結尾是:

          ……諸公不知,待蠢物將原委說明.

    「蠢物」,是書中對那塊頑石的化身一一通靈寶玉的戲稱。可見作者又是用這種自寓頑石的雙重面目出現。  「蠢物」之後也有一批:「石兄自謙,妙!可代答云:『豈敢!』」這些都再清楚不過地說明:不僅作者時時在書中自寓頑石,批者脂觀齋也時對以「石兄」直稱作者。

    由此可見,只要全面地而不是孤立地、實事求是地而不是隨心所欲地剖析「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句話,不僅可以幫助我們更準確地理解脂硯齋揭示「披閱增刪」真像的批語;還可以引導我們獲得「作者」(雪芹)即是「石兄」(石頭)的有力證據。

    

剛看到《人民日報》登載的那篇報道(即《關於<紅樓夢>作者的質疑》),見裡面在引述戴文三方面外證、旁證材料時,提到有「曹雪芹的弟弟棠村為《風月寶鑒》寫的舊序」,真使我大吃一驚,以為戴不凡同志真的搞到了這件早已失傳的珍貴文物史料。後來一看戴文,失望之餘不免啼笑皆非。

    上文在分析「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句話時,引用了戴文這段獨特的解釋:「它的意思很清楚:即像《楔子》這樣,由雪芹自撰的文字,後面還有不少。」這樣說當然是想否認曹雪芹是《紅樓夢》全書的作者,但畢竟承認了「像《楔子》這樣」的文字是「由雪芹自撰」。或者至少可以說,戴文承認脂批所針對的「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那一段文字,是「由雪芹自撰」。

    然而,就在戴文寫出這種見解之前不到兩頁篇幅的地方,他曾以更加爽快、更加「清楚」的語句,將《楔子》中包括「披閱增刪」在內的一大段文字的著作權,判給了曹雪芹的弟弟棠村;說這就是棠村「為《風月寶鑒》所作的舊序」,被移用在這裡的。姑且不說,人們對《紅樓夢》這樣一部偉大的文學巨著,竟然成了可以隨隨便便你拼一節、我湊一段的大雜燴,將會如何瞠目結舌;單是戴文這樣對同一事物時而指東、時而說西,就已經叫人如墜五里霧中了。

    所謂「棠村舊序」之說,可說是在目前紅學研究中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戴文所提出的依據,即前文列舉過的那段脂批:「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戴文的新發現是,「因之」為「用之」的抄誤。這當然有可能。但按照正常的理解,無論批語中說的是「故仍因(襲)之」,還是「故仍(使)用之」,反正都是表明:那個為曹雪芹抄錄《石頭記》的人(即這段批語的作批者畸笏),因睹新懷舊,而仍然將《風月寶鑒》的舊名抄入了《紅樓夢》新稿之中(當然事先必定要取得作者的同意)。於是,《楔子》中才有了「東魯孔梅溪則題作《風月寶鑒》」的話(批語正是針對這句話而來的)。這樣作,不僅因為棠村支持過《紅樓夢》的早期創作,為早期稿本《風月寶鑒》寫過序;還表明,  《風月寶鑒》這一書名確是棠村取的,也就是說,  「東魯孔梅溪」即棠村的化名。    

    而戴不凡同志的理解卻過於奇異。他把「故仍因之」校改為「故仍用之」以後,居然就斷定:《楔子》中是「仍用」了棠村為《風月寶鑒》所作的舊序。並根據批語在正文上面的位置,將《楔子》中自「(空空道人)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起,一直到《楔子》結束的「誰解其中味」為止,大約一百三四十個字的段落,劃作「棠村舊序」的文字。

    試問:此處明明是小說的王文《楔子》,並非其他人的序文,若真是「仍用棠村舊序」,這「仍用」二字如何能通?況且序文與《楔子》』文體殊異,怎能隨便代用寧退一步說,即使作者和批者不顧文章體例,勉強在《楔子》中摘用一部分別人的序文,也起碼應當摘用其中有一宅見解的議論文字;而在戴文圈出的那段「舊序」中,卻連一句這樣的東西也看不到,能看到的只是那段神話故事的餘波和泛泛的書名演變情況。這哪裡像是摘引別人序文的樣子呢?  (書名演變情況之類,固然也可以作為序文的內容之一;但棠村的舊序分明是寫在早期稿本《風月寶鑒》上的,這在稿本和書名演變的歷史上只可能是「始」,而不會是「末」,棠村怎麼可能在早期的「舊序」中預言後來的演變情況呢?)假若《紅樓夢》的作者和批者,真以這樣一種低劣的標準去摘選別人的「舊序」,別說他們休想寫出那麼偉大的文學作品和有意義的批語,就是去當「文抄公」恐怕也不夠水平。

    總之,對這些明擺著的事實稍作分析,便不難看出:所謂「棠村舊序」,純屬子虛烏有;它在戴文提出的有限論據中,只不過是在已作它用的同一材料上貼出了一張聳人聽聞的新標籤。這一新標籤下掩藏的舊材料(即那段《楔子》正文),正如前文所分析的,不僅不能成為否認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的證據,而且正可成為確認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的證據。

    由於戴不凡同志對某些史料(主要是裕瑞的記載)缺乏分析,形成了一些根深蒂固的偏見,因而,在研究中不免帶有先入為主的印象。連對前文列舉的那些明白無誤的脂批,也是要麼視而不見,要麼看朱成碧;遇到那種筆調異常,帶點故弄玄虛意味的脂批,當然就更加不能自拔了。    

    戴文為了進一步證明「石頭並非作者(雪芹)」,便列舉了三條這樣筆調異常的批語。現在照引子後,看看到底是證明「石頭並非作者」,還是證明「石頭即是作者」。(按:為了引文的整潔,這裡略去戴文在引用時所加的一些不必要的異文對照。)

       [1]  三字要緊!不知誰是個中人?寶玉即個中人乎?然則石頭亦個中人乎?作者亦繫個中人乎?觀者亦個中人乎?(甲戌本第五回,批「個中人」之句)

        [2]  非作者為誰?余曰:亦非作者,乃石頭也l[甲戌本第五回,批「誰為情種」句]    

        [3]  此二語不獨觀者不解,料作者亦未必解;不但作者未必解,想石頭亦不解,不過述寶、林二人之語耳!石頭即未必解,寶、林此刻更自已亦不解,皆隨口說出耳!若觀者必欲要解,須自揣自身是寶、林之流,則洞然可解,若自料不是寶、林之流,則不必求解矣。萬不可將此二句不解,錯謗寶、林及石頭、作者等人。(庚辰本第二十回,批寶玉:「我也是為你的心,難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之語)

這三條批語,確實有點故弄玄虛、轉彎抹角。但只要結合其它脂批細加審辨,其含義仍然不難理解。

    如第一條,是針對警幻仙子對寶玉解釋《紅樓夢曲》時說的那句話:「若非個中人,不知其中之妙;料爾亦未必深明此調……」本來,寶玉正是第一文曲子首當其衝所隱寓的「個中人」,警幻偏偏說得模稜兩可:「料爾亦未必(真如個中人似的)深明此調。」這是什麼意思呢?不外乎說:寶玉雖是「個中人」,但尚未醒悟,不一定能立即明白曲中的深意。這就與警幻先說的「若非個中人,不知其中之妙」似乎有點矛盾。所以,脂批對此故意作了一連串的設問:「到底執迷不悟的寶玉算不算個中人呢?已經醒悟的石頭又算不算個中人呢?不僅醒悟、而且在醒悟後將過去的一切編寫成書的作者又算不算個中人呢?而像我這樣看了他寫的書、明白了書中真諦的觀者又算不算個中人呢?」除了最後一個「觀者」,我認為主要是指批者自己以外,前面對於寶玉、石頭、作者的一系列設問,實際上都是就作者曹雪芹思想認識的各個階段而言的。如果因為批語將「石頭」與「作者」分開設問,就表明是指兩個人,那麼,同樣分開設問的「寶玉」與「石頭」,豈不是也應該指兩個人了嗎?

    明白了這條批語,也就不難揣想第三條。但第二條批語,卻還有一點特別之處。

    書中《紅樓夢曲·引子》的開頭一句:「開闢鴻蒙,誰為情種?」若要用批語作答,只能是:「非寶玉為誰!」而脂批偏要說;「非作者為誰?」這就轉了個彎子。目的正是為了表明:寶玉即作者的化身。這本來已經是在直捅老底,帶有同作者開玩笑的意味了;但批者還嫌不夠,要再加一句: 「余曰:亦非作者,乃石頭也!」表面上好像是收回前言,實際上則是更直接更明確地表明——作者即石頭。

     像這樣明指石頭為作者的批語,在脂批中俯拾即是。僅在甲戍本的第一回中,就可以舉出許許多多來。如在「原來是無才補天,幻想入世……的一塊頑石」這句話的「無才補天,幻形入世旁邊,有批說: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慚恨!

分明是青埂峰下那塊頭的慚恨,批語偏說是作者的慚恨。又如在「枉入紅塵若許年」之句旁邊,也有批說:

慚愧之言,嗚咽如聞!

「枉入紅塵」之句也分明是對石頭的寫照,批語又明指是作者的

「慚愧之言」。這些都明白告訴讀者:石頭正是作者的自寓和假托。

    也許,我們在舉這些明明白白的例證時,戴不凡同志又會忘記他在上舉那三條脂批中,曾將石頭與作者判為兩人,而反過來質問說:「石頭與作者是一個人,可並沒有說石頭與曹雪芹是二個人呀!」那好,我們再來看看這甲戌本第一回,在正文明寫「曹雪芹……題(書名)曰:《金陵十二釵》,並題一絕……云: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之後,有眉批說: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憶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奈]不遇癩頭和尚何?!悵悵!    

戴不凡同志也許又會說:  「這是老生常談!」但我們還是要「三十遍、五十遍」地數這條「家珍」。因為,這條批語是與正文中、明提「曹雪芹」、「作者」的文字,一氣承接下來的。正文說:《紅樓夢》是「作者」的「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有誰能解?批語說:能解的人正是作者自己,否則他就沒有那「一把幸酸淚」哭成此書了。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批語接下去的這段話。其意思是說:雪芹著書未成,淚盡而逝,我這樣哭他,淚也快盡了;真想尋找青埂峰再見到他的本體(石頭),問清楚那些沒有寫好的文字,可我怎麼偏偏遇不到帶領他去的那個癩頭和尚呢?

    脂硯齋在批語中,借助於書中的神話描寫而發揮想像,深切地表達了她對作者無限懷念的感情。這段重要的批語,不僅對「作者即雪芹」作了清楚的說明,也對「雪芹即石兄」,作了明確的註腳。    

    由於篇幅已經夠長,本文只好就此打住。對於某些戴文雖已捉出,而本文並未涉及的有關問題,這裡只簡單提一下。    

    如賈雨村所吟的詩,脂批為什麼指為「第一首詩」呢?那是因為:前面出現的兩首詩,書中都稱為「謁語」或「言詞」  (仍是「謁語」);書中明確稱為「吟詩」的,這確是第一首。不管我們現代的人或曹雪芹自己對這些「謁語」是怎麼認定,反正批書人是嚴格按照書中的稱謂來作批的。

    至於戴文將脂批中「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有)傳詩之意」這句話,校改成「余謂雪芹撰此書中[詩詞]亦為傳詩之意」,竟自把僅有一點小毛病的句子,變成嚴重病句。其目的,不外乎想把「雪芹撰此書」這樣的礙眼字句消滅掉。可戴不凡同志沒想一想:這一礙眼字句即便消滅了,其它那麼許多直稱雪芹為「作者」、「撰書人」,或明指雪芹「撰成此書」、「哭成此書」的語句,又怎麼辦呢?    

    所以我認為,這種牽強附會篡改資料,以便削足適履的研究方法,既缺乏科學性,也無助於挽救他的錯誤論點。

    1979年5月8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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