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認識「護官符」
在「紅學界」,圍繞「護官符」及其第四回,人們早就說過了千言萬語,肯定還將有萬語千言。筆者才疏學淺,自謂悟出了一點新意,不揣冒昧,斗膽道來。
一、「護官符」是一部高度濃縮的「官場現形記」
我以為,倘從認識論的角度說,「護官符」堪稱高度濃縮的「官場現形記」。作者高度概括了舊官場的種種弊病,扣住了事物的本質特徵,採用生動的形式,作了形象的表述。
「護官符」的全部可分三部分。
我把第一部分稱之為「護官符序」。內容就是「門子」向賈雨村介紹的:「如今凡作地方官的都有一個私單,上面寫的是本省最有權勢極富貴的大鄉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連性命也難保呢!——所以叫做『護官符』。方纔所說的這薛家,老爺如何惹得他!他這件官司並無難斷之處,從前的官府,都因礙著情分臉面,所以如此。」
這是作者給予「護官符」的明確的定義,即在地方為官要依靠的對象——「最有權勢極富貴」的豪門望族。這些豪門望族不但能決定地方官能否站穩腳跟,還直接威脅著他們的身家性命。言外之意,小民百姓是無足輕重的,犯不著因為小百姓的利益觸怒豪門望族,只能百般維護豪門望族的利益。所以,當一般人家的馮淵被打死的冤情直接與「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相關聯的時候,明明是「並無難斷之處」的官司,卻「礙著情分臉面」,「從前的官府」,一拖再拖,不予作主。還是現任賈雨村高明,竟把它當成晉身的階梯,深交「四大家族」的機緣,「循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將來的」官府,又當更進一步,另有高招了。
封建官衙常常標榜自己「明鏡高懸」,官老爺也常把「民為邦本」「愛民如子」掛在口頭,「護官符序」及其「葫蘆案」,對此給予了絕妙的諷刺和徹底的否認。當豪門望族的利益與尋常百姓的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地方官的「鏡」能明得起來嗎?既然豪門望族能決定地方官的貶遷與生死,豪門望族就有如地方官的「再生父母」了!反過來,地方官又是平民百姓的「父母官」,封建倫理最強調一個「孝」,我們的地方官自然就得按「孝」的準則去辦事:對豪門望族則履行「子不干父」、子不言父母過失的準則;對平民百姓則擺出「父為子綱」「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身份,哪還分什麼是非偏正呢!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作者安排在《紅樓夢》中的一干有頭臉的官莫不如此。出現最多、最出色的又非賈雨村莫屬。只看作者賦予他的諧音——假語村:一個謊言的製造地,就知作者是怎樣的憎惡了。他生性「貪酷」,才進入官場就作奸犯科,「徇庇蠹役,交結鄉紳」,因此被解職。重新錄用,虧有林如海的薦書,得賈政從中斡旋,使之頭一次嘗到了依附豪門望族的甜頭。面對「葫蘆案」,他原以為不過尋常的刑事糾紛,「聽了大怒道:『哪有這等事!打死人竟白白的走了拿不來的!』」竭力裝出一副「清正廉明」的嘴臉。一但明白了當事人的身份,他就不再顧曾經幫助過自己發跡的恩公甄士隱的女兒英蓮不英蓮了,因為甄士隱已不再是過去的再生父母了,現在的甄家已成了一片瓦爍場,對他的官場陞遷已不能起半點作用了。他現在需要的是「四大家漢」的栽培提攜,哪還顧得上「昔日的情分」呢?正如上文已經提及的,「四大家族」是他的再生父母,務須萬般孝敬;英蓮不過是他的「子民」,何妨多受凌磨!於是,「循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後,「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見第四回)務使「父母」盡早放心。從此,便緊緊圊?巴結了四大家族,開始了他官運亨通的人生輝煌期。孟老夫子告誡我們:「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賈雨村輩心領神會,且能活學活用,發揮引伸——「為官不難,唯結交於權門」,步步高陞的台階就這樣鋪設成功了。如此這般,還有那些不畏權貴者立足的餘地嗎?
書中未正式出場的「長安節度」雲光亦然,不過是王熙鳳托人捎去一句話,他「久懸賈府之情,這些小事,豈有不允之理」(第15回),因為他的粗暴干涉,一句話便斷送了長安守備公子及其未婚妻兩條性命。
這種現象,「各省皆然」。一句話,既告訴我們這種現象在當時是「合理的」、普遍的,人所公認的。就連尼庵的出家人老尼姑也深諳此道:「我想如今長安節度雲老爺,和府上相好,怎麼求太太和老爺說說,寫一封書子,求雲老爺和那守備說一聲,不怕他不依」(第15回),依靠權門,達到了目的。又意味深長,令人玩味,啟人推詳。
第二部分是「護官符」正文:「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四句口碑,渲染了四大家族的富貴,藝術上屬於生動的白描。財大氣則粗,曹雪芹抓住了問題的本質,用最具體最形象最容易使人理解的事物,作為四大家族聲勢顯赫的象徵,誘導人們從錢的角度去認識封建官場。
生活離不開錢,衣食住行都得開銷;做官更需要錢,用以打點上司,收買公人等;捐官要更多的錢,先買推薦者,再兌交官府。賺錢就成了官僚地主階級一切行動的最大目的。明代薛論道有一篇《沉醉東風‧題錢》說得絕話:「人為你跋山涉海,人為你覓虎尋豺,人為你把命傾,人為你將身賣」。其後一部分倒像專為《紅樓夢》而寫的:「人為你名虧行損,人為你斷義辜恩,人為你失孝廉,人為你忘忠信」。為了錢,官場的種種醜行都出現了,《紅樓夢》中的官僚及其家屬,其為了錢的表演也千姿百態。
賈雨村的「未免貪酷」,所貪的無疑是錢了,他因此丟了官,不就名虧行損麼!做官、發財總是連在一起的,賈雨村復出之後,為了做更大的官,撈更多的錢,只圖巴結豪門望族,而置昔日「再生父母」的恩義於不顧,一任甄英蓮經受人世的磨難,該屬斷義辜恩吧!賈赦夫婦圍繞著管家而掀起的與王夫人一派的矛盾衝突,說穿了還是因為一個「錢」,誰掌家誰在家裡的權就大,過手的銀錢多,揩的油也自然多。此外,賣人情,派職守不都是開闢「錢源」麼?沒弄到這個權,他們連母親也恨上了,自然算「失孝廉」了。
在賈府一干家屬中,王熙鳳悲劇的起因可以說多半是因錢引起的。為了多攢錢,她得罪了公婆、丈夫及其也算半個主子的趙姨娘、若幹上下人等。她為此使盡了各種手段,還直接包攬司訟,間接地害了兩條人命。趙姨娘的「行損」更厲害,為了錢到處丟人現眼,還陰狠的買通了馬道婆,算計王熙鳳和賈寶玉兩人性命。賈珍、賈璉、賈芹、賈薔、賈芸輩為了錢或為了謀一個賺錢的差使,其伎倆可要用五花八門來形容了,什麼名節、恩義、忠信則是完全不顧的。
「有錢能使鬼推磨」,也算說盡了錢的神通。它可買官,可買人,可買刑,可買名利與是非等等,一句話,不管什麼事,多花錢就一定能達到目的,《紅樓夢》簡潔而逼真地勾勒了這些行狀:
先說買官吧!秦可卿死了,其公公為了喪禮上的「風光」,找到皇帝的親信老太監戴權,難得戴能無所顧忌,公然說:「如今三百員龍禁尉缺了兩員,昨日襄陽侯的兄弟老三來求我,現拿了一千五百兩銀子送到我家裡,… ?」分明是說有錢好辦事。當賈珍問他將銀子送到哪裡時,他又說得明明白白:「若到部裡兌,你又吃虧了;不如平准一千兩銀子送到我家就完了」。果然,「火到豬頭爛,錢到公事辦」,花了一千兩,賈蓉就有了五品武職: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
有錢可買人的例子可就太平常了。大戶人家那些奴僕丫環,哪一個不是被買的?就中有早幾代就賣了斷契的,子子孫孫將是家生奴,如鴛鴦、金釧一家;有賣了斷契,終身為主家服務的,如襲人、麝月等;有賣了青春年華的,如姑蘇採買來的一班「小戲子」等等。
還可買刑名。賈璉勾引了「鮑二家的」,事發後,「鮑二家的」上吊自盡了,「他娘家的親戚要告」,「許了他幾個錢,也就依了」。就連薛大傻子也深諳這個訣竅,打殺了人命,「他便沒事人一般,只管帶了家謄走他的路,並非為此而逃;這人命些些小事,自有他兄弟奴僕在此料理。」「自謂花上幾個臭錢,無有不了的」。果然,一樁人命案,僅「馮家得了許多燒埋銀子,也就無甚話說了」。這道理是非常明白的,「鮑二家的」是窮人。馮淵也不過「守著些薄產度日」,且「父母俱亡,又無兄弟」,屈死後,僅一僕人告官。他們哪有那麼多的精力、時間、金錢、人情去與豪門望族打官司呢?「官官相護」任誰也知道,他們哪裡有打贏官司的信心呢?並且,不管哪一級衙門,普通百姓面對的都是「父母官」,邁進公堂可不易,難免顫顫兢兢;豪門望族如薛家的人,連「父母官」也得點頭哈腰。因此,與其耗了錢財、精力、時間,官司仍然輸,反多添一大煩惱,倒不如嚥下這幾氣,接受一些錢財實惠,哪還敢計什麼是非公道呢!由此可知,名利是非也都是錢的屬下了。曹雪芹對此使用的筆墨是簡潔而又傳神的。除了上引與此有關的,再擇兩小例為證。賈芸花十五兩銀子買了些禮物送給王熙鳳,就立竿見影,利馬上就來了,謀到了管種花的肥缺。賈家一干男性公民誰都可以貪圖人家的老婆,算計俊美的姑娘,該是混賬透頂了。可在賈母眼裡,不過是再正常不過的「什麼要緊的事!小孩子們年輕,饞嘴貓兒似的,哪裡保得住呢?從小兒人人都打這麼過」。明明是化「非」為「是」了。
然而,沒有錢呢?稍寒酸點的邢岫煙竟連親姑母也瞧不起,家道中落的尤氏姐妹被當作玩物任賈家兄弟、父子蹂躪取樂。至於那些奴僕下人,欲收作妾則為妾,賞給誰則賞誰,打殺斥罵,不在話下。誰叫你是被我用錢買的呢!
那時候,「錢」是唯一的定人身份的標準,有錢就會成為社會的主人,錢多的就是有勢的,封建帝王富有整個天下,他所以至高無上。賴大一家長年為賈家謀事,賺足了錢,兒子就有資格當縣太爺了。
「錢」是萬能的,它因此就成了封建官僚的命根子,哪怕你仍不失為「三年清知府」,也將擁有「十萬雪花銀」。敏銳的作家洞察了箇中原由,以一個「錢」字去體現被地方官視若神明的「護官符」,讓人從這個角度去思考、探索,足夠我們反覆玩味。
第三部分是「護官符補注」,也就是「門子」對應天府的「護官符」作出的解釋:「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今告打死人之薛,就是『豐年好大雪』之『薛』,——不單靠這三家,他的世交親友都在外的本也不少,老爺如今拿誰去?」這條看似簡略的補注,卻不知是作者縱覽多少代歷史的概括總結。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曾被認為是關係學盛行的時期,可有誰見過《紅樓夢》中揭示的龐大而堅實的關係網麼?這是一張以聯姻為主而結成的關係網,每念及此,使人自然地想到封建婚姻強調的門當戶劯?觀,卻原來是擴大勢力,壯大隊伍的需要!這樣才能形成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客觀現實。
《紅樓夢》中的關係網是非同尋常的,不但四大家族「皆聯絡有親」,而且上及封建帝王,下及書中出現的各種有頭臉的官。試以賈政為軸心擬出其姻親關係:賈政、帝王——翁婿;賈、史——姑表;賈、王——郎舅,並親上作親;賈、薛——姨親,並親上作親;賈政、賈雨村——聯宗……
恩格斯在談到中世紀的婚姻時曾說:「對於騎士或男爵,以及對於王公本身,結婚是一種政治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決不是個人的意願。」(《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恩選集》第4卷第274頁)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上,生長在這些豪門望族的姑娘們,其愛情、婚姻悲劇是沒有辦法改變的。撞在這樣的關係網上,「循情枉法」也是必然的。
賈雨村的「門子」參透了箇中原由,才能提出這樣的反問:「老爺如今拿誰去?」別說賈雨村是個瘟官,是這個關係網上的人物,即使想認真去辦,又談何容易?這些人他敢得罪嗎?除非有拼著丟掉烏紗帽的膽識。
「一損」且「俱損」,「一榮」且「俱榮」,這些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這是封建社會的株連法決定的。一方面擴大打擊面,所謂斬草除根吧!如東漢的「黨錮之禍」,明代的「東林黨案」,莫不牽涉成百人。另方面廣披恩澤,是所謂「一人作官,雞犬升天」吧。當楊玉環「三千寵愛在一身」之際,隨之而來就有「姊妹兄弟皆列土,頓令光彩生門戶」。賈元春「才選鳳藻宮」,整個「皆連絡有親」的望族,莫不彈冠相慶,披澤渥恩,使之達到興盛的峰巔。
由於有「共損」、「共榮」的利害關係,要想從外部攻破這些家族的聯盟是不可能的,明敏如探春早就看準了這一點:「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可是古人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呢!」四大家族傳宗接代的男性主子們一代不如一代的趨勢,養尊處優的心理,糜爛奢侈的生活方式,爭權奪利的矛盾鬥爭,實則是自殺自滅,咎由自取。但是,徹底的「一敗塗地」,只有在賈元春「薨逝」之後,與最硬的總後台——帝王的姻親關係中斷,別人敢於彈劾,其彈劾才起到作用之後,因帝王的「龍顏」大怒,派錦衣衛查抄之後。
一但「損」了,「護官符」的靈光自然失去了,並且需要別人去護了,賈雨村輩也就自然地踏上一隻腳,去依附新權貴了,照應前文的種種巴結,又分明揭出了官場的又一丑狀,並暗示了那種貌似強大的聯盟早就隱伏著的危機。
魯迅先生論「清末之譴責小說」說:「其在小說,則揭發伏藏,顯其弊惡,而於時政,嚴加糾彈,或更擴充,並及風俗。雖命意在於匡世,似與諷刺小說同倫,而辭氣浮露,筆無藏鋒,甚且過甚其辭,以合時人嗜好,則其度量技術之相去亦遠矣,故別謂之譴責小說。」(《中國小說史略》)是將這類小說與近似的「諷刺小說」相比較而指出其缺陷。「官場伎倆,本小異大同,匯為長篇,即千篇一律」,「終不過連篇『話柄』,僅足供閒散者談笑之資而已」(同上),僅靠羅列一些「怪現狀」,缺乏對現象的本質的挖掘,缺乏對社會本質認識的誘導,其立意難免淺薄,並且內容單一,腔調一個,也難免讓讀者厭倦。
《紅樓夢》卻是別一種類型,魯迅謂之為「清之人情小說」,「悲金悼玉」才是作者的主旨。然而,通過賈寶玉之口,我們知道作者是深諳官場之「怪現狀」並深惡痛絕的,撰寫作品時䊸?由不把這種感情發洩出來。況且,作為女兒悲劇命運的大社會背景,也離不開對封建官場的揭露,用以昭示造成女兒命運悲劇的元兇及其根源。它因此是慘淡經營,苦心積慮的。正因為這樣,才看似信手拈來:在引出書中主人公之際帶出「護官符」,對官場的昏暗作一個總體的概括,給讀者提供了認識封建官場的幾個角度,並不時地在人情的敘寫之中,間雜「時事政治」,以各種官僚及其家屬的實例照應與印證。既不影響且有助於主題的深化,又打破了單純描寫的沉悶,有助於行文的活脫。既簡潔扼要,全無喧賓奪主之嫌,又一斑而窺豹,給人的印象尤其鮮明。這正是李伯元等力所不逮的。
二、第四回在《紅樓夢》中的重要意義
綜觀《紅樓夢》全書,第四回的重要意義是不容忽視的。
首先,它借「護官符」推出了封建官場的黑幕,作為紅顏薄命的大背景,使一個個少女的悲劇命運有了不同尋常的意義,即對封建倫理提出了血淚的控訴,因為她們都是男女不平等的封建倫理道德的犧牲品。
封建的倫理道德是沒有把婦女當人看待的,即使是富貴如賈史王薛似的王侯將相家的千金,也還沒有一個人應有的地位,而只是一個工具——藉以與對等的家族「連絡有親」從而擴大政治聯盟的工具;藉以攀龍附鳳,巴結顯貴乃至帝王,從而「一榮俱榮」的工具;供公子王孫發洩獸慾和生孩子的工具。自然,平民百姓家的女兒就更如此了。只有磨平了人生的稜角,甘心充當這種工具,貴者如王夫人等,賤者如王善保家的等,她們從沒有嘗到過與男人平等的甜頭,她們依順了被壓迫的命運,她們的感應神經過早地被封建倫理麻醉了,她們才不覺得苟且人生的痛苦,而甘願充當摧殘同類包括自己女兒們的幫兇,並以此為榮。與之相反,大觀園的女孩子們一旦享受到了被寶玉似的男性尊重的甜頭,覺醒了一個女人的「人」的意識,她們就成了不甘於充當工具的少女了,同時也就一個個遭受到了催人淚下的悲劇的下場。最貴者如元春,身為王妃,卻埋怨父母把自己送入了「見不得人的地方」,抑鬱中過早地喪失了生命。「男人萬不及一」的王熙鳳,最後的歸宿不過是「哭向金陵事更哀」。剛烈的晴雯首當其衝,最早地遭到了慘酷的打擊。
作為人,尤其是青春少女,她們是渴望人們尊重的。可惜,那時候,會尊重女兒的男人太少了,多得多的倒是視女兒為玩物,用各種手段任意蹂躪女兒,追求「皮膚濫淫」之樂的花花公子。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難明白為什麼寶釵、黛玉、湘雲、妙玉、金釧、襲人、晴雯等主子姑娘,丫環使女,檻外高人甚至境幻仙姑都會與尊重女兒的賈寶玉有那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了。
引出第四回和「護官符」的是「薄命女」香菱,以「女兒命薄」的典型性而言,她是「薄命司」中所列諸女兒當之無愧的代表。自然,薛蟠就是四大家族、摧殘少女的花花公子的代表了。是薛蟠破壞了香菱的如意姻緣,帶給她新的災難和不幸。然而,在第四回結束,又介紹了薛蟠到了京城,俗稱天子腳下的情況:「誰知自此間住了不上一月,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認熟了一半,都是那些紈褲氣習,莫不喜與他來往,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無所不至,引誘的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在皇帝的眼皮底下,乃是更奢糜,更放蕩,更無恥的地方,應是作者的言外之意。賈府的男性公民們乃是比薛蟠更壞的形象,由此推而廣之,紈褲子弟的本質原是一樣的,我們又因此完全可以這樣說,作為眾女兒的代表——金陵十二釵正冊的千金小姐們,摧殊?她們的正是自己的父兄。他們的父兄玩弄凌辱了別人家的女兒,別家女兒的父兄又玩弄凌辱了她們:薛蟠凌辱了甄家的女兒,薛寶釵便著了賈家的道;賈珍、賈璉凌辱了尤氏姐妹等等,賈元春、賈迎春分別遭到帝王、孫紹祖更慘的折磨,似是輪迴報應,實則交換著蹂躪自己的妻女姐妹,間接地蹂躪著自己的妻女姐妹。
這是一群高度自私的王孫公子。倘他們都停止了對閨中女兒的摧殘,他們都如賈寶玉似的會尊重閨中女兒,他們自己的妻女姐妹也都安全無恙了!他們其實從來沒把自己妻女姐妹的悲劇當成一回事,他們只求個人的權勢,只求自身的歡悅,只求一切於己有利的目的能夠實現,為此將妻女姐妹當成交換品也就在所不惜了。換言之,他們是一群形同禽獸的紈褲子弟。
第四回借「護官符」揭示了四大家族的赫赫聲勢,他們又「皆連絡有親」,並且由於「俱損」「俱榮」的利害關係所必須注意的密切配合,所能產生的能量無疑是巨大的。他們能決定賈雨村輩的貶遷,香菱、馮淵、張金哥及原長安守備公子等等的生死榮辱。然而,當他們自己的女兒們面臨痛苦與危難的時候,面對封建倫常,他們竟是那樣渺小、虛弱、蒼白無力。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家的姑娘們去吞食苦果,承受折磨,或悲慼終生,或早離人世。作者是再高明不過的,越是把四大家族聯盟的聲勢造得大,其氣焰越是囂張,就越顯出了封建倫理道德的慘酷性和絕對權威,昭示了決定閨中女兒悲劇命運的根源。賈元春向祖母、父母、伯叔、兄弟哭訴過自己的不幸,他們的心是沉痛的,可是,他們中有誰能為之開解呢?連一句同情和安慰也沒有,一任她重回到那「見不得人的地方」去,直至夭亡。賈政不是在迎春婚前就知道所許非人嗎?也不過私下裡來一聲歎息,仍然眼睜睜地看著她嫁與「中山狼」,讓「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梁」。生活在大觀園中的一大群青春女兒,她們是封建社會所有青春女兒的代表,都在親人們的注視下,一個個死亡飄零。掩卷之餘,人們的結論只能是:封建社會是壓迫婦女尤其是青年女性的,她們的苦難命運是必然的,在當時的條件下,是任何人的主觀願望也改變不了的。
其次,第四回肩負著承前啟後的使命,起著轉折的作用。為了分析的方便,為了讓我們把握全書的結構,理解作者慘淡經營的苦心,有必要把前四回乃至全書作一個概略的劃分。我以為,倘以空間來分析,《紅樓夢》全書大致可截成五段。前四回都可自成一段。第一回停留在姑蘇城,除了介紹寫作的緣起,通過甄士隱家的遭遇預示了賈府的命運,以便「真」「假」對應,讓人由「真」及「假」,由「假」參「真」,由真的社會而參看假的小說,又由假的小說而思及真的社會。並因甄士隱而推出了賈雨村,讓他作為牽錢人,借他溝通了甄(真)與賈(假)之間必要的聯繫,引出一個個主人公。第二回地點換成「維揚地方」,通過賈雨村引出林黛玉,又借冷子興之口對賈家作了粗略的介紹。第三回雖然寫的是人物今後活動的中心賈家榮國府,卻是借黛玉入府順便一提,並沒有將筆墨停留在這個中心,而在一一引出一應重要人物,並從外貌到氣質作了簡潔介紹後,便換上了另一個地方了,故仍讓它另成一段,仍屬於正式描寫之前的人物介紹,使人們對未來的諸多重要人物及其生活環境有個基本的瞭解。第四回改在「順天府」,則通過「護官符」鋪陳出紅顏薄命的大背景,把另一個主人公薛寶釵引出來。自第四回後,作者便圍繞榮寧二府濃筆重彩,直接描繪一干閨中少女的喜怒哀樂等生活情事及其悲劇劑?運了。
可以看出,第四回是一塊界碑,它界定了前四回同後面文字的引子與正文的關係。並且在前四回中,將「薄命司」中掛了號的人物全都移入金陵榮國府,實則也是過渡——引進人物。事實上,到第四回結末,所有有關金陵十二釵諸冊上的人物,才算齊聚金陵了(對妙玉的交代是「去年隨了師父上來,現在西門外牟尼院住著」,可見比寶釵還到得早些)。完全可以這樣說,隨著第四回的結束,賈府,這座演示人間女兒悲劇命運的大戲台,它的帷幕才算拉開。
如果把前四回看成「引子」,第四回又自然是其高潮。它承象徵性的預示,小環境的介紹,寫一回換一個地方,以推出社會大背景而臻極致,從而高屋建瓴,既為書中人物的活動提供了寬闊的舞台,一任跳躍騰挪而不落台下;又為人們理解書中人物創設了最佳視角,通過社會現狀的瞭解,使人們能居高臨下俯視書中人物的活動和她們的遭遇,更深一層地理解到她們的的痛苦。
第四回同時完成了自然轉折的任務。隨著大背景的推出,隨著薛家進入賈府,開場鑼鼓遂告結束,從「引子」到正文的過渡就自然而然地完成了。從此就緊緊地圍繞賈府,展開了詳盡、生動而細膩的描敘,扣緊各個主人公的日常生活,演出了一幕幕悲喜劇。
正因為如此,我們是斷不能忽視「護官符」及其第四回在《紅樓夢》全書中的作用的。儘管文革期間的評紅熱曾把它抬到了不適當的高度,認它作全書的「總綱」,引起過不少人的反感。但是,我們切不可因此就漠視它在全書中的地位,而要客觀地、辯證地給予實事求是的分析和恰如其份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