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

曹雪芹

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黃葉村著書,這好像沒有什麼疑問,還有畫家專就此題材作過《黃葉村著書圖》的畫,怎麼現在卻提出疑問來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標新立異,不過是尊重事實而已。在我看來,曹雪芹確實沒有在黃葉村著書,尤其是沒有在黃葉村繼續寫《紅樓夢》。

《紅樓夢》已在雪芹遷往西郊前寫成了,還寫什麼呢?

  一、「不如著書黃葉村」釋

乾隆甲戌(1754)「抄閱再評」的書上已說「增刪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計算幾易其稿?這一點前面已說過。

何況,脂評不但多次提到書「末回」《警幻情榜》,對小說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後的遭遇、結局,也幾乎都提到過(這才使紅學中的「探佚學」有可能盛行),這還能說沒有全稿嗎?只有這些書稿,全部交付給整理者,讓批書人讀到全稿(至少脂硯齋是讀過全稿的),才有可能在書稿上加批,說後來如何如何。

甲戌以後書稿,始終在畸笏、脂硯等人手中謄清、核對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證據的。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只能等待他們批好、謄抄好,返還給他,他才能去做最後一道掃尾工序,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嗎?我們不能先抱胡適那樣的成見,說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說的是『全稿』),那麼,從甲戌到壬年(除夕),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麼書」這樣一個前提,就硬塞給沒有再寫書的雪芹去寫書的任務,並由此做出一系列錯誤的判斷。

雪芹最後十年左右遷居西郊某山村後,吟詩、作畫、出遊、訪友、飲酒、哭歌、高談、題壁、留僧捨、悲遇合、舉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資料依據,惟獨找不到一點著書、改稿的跡象。

脂評中雖有「書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話,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寫書而來不及寫成的證據。那只是表示書稿殘缺後,沒有去補成它,遂使這些耗費半生心血寫成的文字,最終卻不能成書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貧困,所謂「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阿誰買與豬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贈曹雪芹》)。所以,賒欠、求援、告貸、牢騷,甚至得看人臉色,就為作「稻粱謀」,解決小家庭的生計問題,實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現實的。這才有好友敦誠《寄懷曹雪芹》詩中的話:

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

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

用今天的話來說,大概可以是:我勸老兄不必依附別人,為不被重視而發牢騷,也不要去敲富貴人家的門,去尋求資助;他們給你一點殘羹冷菜吃,還擺出一副有恩於你的臉色來給你看,依我想來,倒不如安心於黃葉村的貧居生活,依舊著著書更好些。很顯然,這是對友人的規勸和慰勉,希望他雖僻居山村,生活艱苦,仍能安貧守靜,繼續像從前那樣寫寫書。所以「著書黃葉村」不是雪芹生活狀態的客觀描述,而僅僅是對好友的一種期望。

我們不能不顧這四句詩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勸勉的「不如」二字,而斷章取義地只說「著書黃葉村」,因為這樣去頭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讓人信以為真。

1999年6月初,我與友人們訪問了當年雍正發還給曹贍養「兩世孀婦」的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老宅(今已拆毀,開了大馬路)。我想,這裡是有清檔案可查的確確實實的曹雪芹故居。雪芹從幼年隨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後,就住在這兒。到他三十歲左右獨自遷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還搬到別的地方去過,因資料缺乏,難以推斷。《紅樓夢》的創作既開始甚早,作者還不滿二十歲,必定還住在這裡。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寫了一首小詩說:

曹家余此宅,春夢了無痕。

泣血書成後,獨遷黃葉村。

 二、雪芹晚年並未著書改稿

說曹雪芹晚年沒有繼續寫小說,也沒有對書稿再進行加工修改,主要還是從此書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哪些版本的《紅樓夢》可看出這一點來呢?

有條件作為分析依據和能反映出問題的本子,其過錄的底本只能是在作者還活著時抄出的。我們可確知的只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因此,我也只就這三種抄本的情況來談。

最接近原稿的是甲戌本。

如果作者直到最後時刻還在寫書或改書,那麼,距他逝世時間最近的庚辰本應是他自己的最後定本(有的研究者就是這麼認為的),文字上應比早於它的甲戌本更接近原稿、更優,情節上或至少在某些細節上應比甲戌本有更合理、更精彩的改動。

可是,情況卻全然相反。

從總體上看,前後抄本的情節或文字並沒作什麼變動,凡有異文處,幾乎都是甲戌本的文字優於庚辰本,可信度也大得多;庚辰本卻只有抄漏、抄錯和個別字句細節上的改變,不難看出,這些改變都出自他人自作聰明的妄改胡添。

下面所舉,都是些最明顯的例子。

(一)大段文字抄漏為何不補上?

這一點我已經說過,小說楔子中青埂峰下的頑石,遇見一僧一道的一段情節,從「說說笑笑」到「登時變成」共四百二十幾個字,僅見於甲戌本,且與其前後文字一樣,都有硃筆脂評側批,共七條,而庚辰及其後諸本皆無。

從情節的不可或缺看,只能是抄漏的結果。這樣的漏,在我看來,還不可能是抄手看錯了或多翻了原稿一頁所致,因為如果那樣,前頁最後一句話缺尾,跳過一頁,後頁開頭一句無頭,必能發現或必有語不可通的破綻痕跡出現。可是沒有。前後接不起來的話,被「焊接」得好好的,從語句上基本挑不出太大的什麼毛病來,只有文理上太突兀,令人有點不可理解;還有應作改動而未改的「且又」二字,可算是瑕疵。這最大的可能是,甲戌本過錄時,原稿還是完好的,以後才缺了一頁,所以無可依據,只好勉強將兩頭連接起來。

在整理、謄抄過程中,原稿缺頁或破失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第二十二回《制燈謎賈政悲讖語》到惜春謎為止,「此後破失,俟再補」。此外,還有第四十回《金鴛鴦三宣牙牌令》,劉姥姥說過「花兒落了結個大倭瓜」後,接著道:

眾人大笑起來。只聽外面亂嚷——

到此為止,連「下回分解」之類的話也沒有。這是庚辰本的情況。諸本此句也均無交代。因而我們無從知道外面究竟發生了什麼,為何亂嚷嚷。下回開頭也沒有結束行牙牌令的交代,直接寫喝酒。據此可推斷第四十回末也因破損而殘缺了一頁。

可知到了庚辰本過錄時,原稿於一僧一道「說說笑笑」之後的確缺了一頁。不得已,才經整理者一番「縫補」,將前後文句連接起來。這當然不可能是作者自己刪去的,因為這段文字是根本不應刪也不會刪的。退一步說,就算作者自己刪,也得刪得合理,說得清楚才是。正是因為漏這一大段,草草連接起來,顯得不合理也不清楚了,這才被程偉元、高鶚整理時,在前面添上「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八個字。自作聰明而妄改雪芹文字的人,他哪裡知道在彌補了這一不大不小的不合理、不清楚後,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亂,變得更不合理、不清楚了。

如果庚辰本是甲戌本後雪芹自己定的稿,怎麼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呢?他要是親自閱過,豈能不發現添上?

(二)為什麼要打上幾個框框?

第三回描寫黛玉容貌,有兩句寫其眉目的,甲戌本上是:

兩灣似蹙非蹙煙眉。

一雙似□非□□□□。

下句打了五個紅框框,表示闕文。但其行側有批語說:

奇目妙目,奇想妙想。

可見,最初加批時並不缺字,到謄抄時,我揣測這五個字被水漬或墨跡所污,無法辨認了,只好用紅方框表示,以便以後讓作者自己來補上。

我想,雪芹若近在身邊,問一下不就解決了,何必在抄得整整齊齊的本子上留方框呢?可見,從雪芹交出書稿後,他就不再與畸笏、脂硯齋等替此書加批、整理、謄抄者同在一處,很可能各居一隅,往來不便,難得相見,所以才只能如此處理。

說到這裡,我不禁聯想到有研究者竟將脂硯、畸笏當成是什麼史湘雲,即雪芹的續絃妻。倘果如其所言,那他們不是日夜相守在一處的嗎?有什麼必要對認不清書稿上的字打方框呢?又有什麼必要在書稿上加「缺中秋詩,俟雪芹」(第七十五回)一類批語呢?

再看看被有的研究者說成是雪芹最後定本的庚辰本吧(請注意,這是標明「脂硯齋凡四閱評過」的本子),它的情況又如何呢?甲戌本上打的方框,它有沒有補上?沒有,不但五字闕文沒有補上,反而以重擬的辦法來替代,將原來的九字句改為六字句,成了兩句俗套,即:

兩灣半蹙鵝(蛾)眉,

一對多情杏眼。

你想,這樣庸俗的文字會是曹雪芹自己改定的嗎?它與最初脂評贊其寫眉目奇思妙想的批語全不相稱。

可見,雪芹根本不知道別人在胡改。

(三)幻境中寶玉驚夢一段的異文。

這段異文,曾有一些研究者以為是己卯、庚辰本勝過甲戌本的地方,因而認作是作者自己的改文。其實不然,我們只需細察雪芹寫這段情節的本意,便不難分辨兩種文字哪一種是對的了。

甲戌本:「警幻攜寶玉、可卿閒遊至一個所在」,最後是迷津中一「怪物竄出,直撲而來」,將寶玉驚醒。

己卯、庚辰本:則是「二人攜手出去遊玩」,直至危急關頭,才見「警幻從後面追來」,最後是迷津中的「許多夜叉海鬼將寶玉拖將下去」。

兩種文字的差別,還不止於此。詳細的比較和論述,可參見拙撰《寶玉驚夢的兩種文字》一文。

在雪芹的構思中,寶玉夢遊幻境是警幻仙子為使他能「以情悟道」而設計的一幕,警幻自始至終是導演或導遊,寶玉不會也不可能脫離警幻而擅自行動。所以,寫警幻攜二人出遊是對的,二人私自出遊是不對的。末了,「怪物」象徵情孽之可怖而又無可名狀,「直撲」寶玉而來,在此緊急關頭,讓寶玉驚醒,正是望他能早早覺悟,以防墮入迷津,故後來寶玉有「懸崖撒手」出家為僧事。他若真被神魔小說中常見的「夜叉海鬼」拖下了黑水迷津,警幻豈非白白告誡他了?夢遊幻境也失去了意義。

可見,己卯、庚辰本上的異文是單純為追求情節驚險而全然不顧也不懂作者寓意、自作聰明的妄改。雪芹若見,豈能認可。

(四)不該睡的正睡覺,不該醒的要弄醒。

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宮花,甲戌本寫道:

便經鳳姐處來,穿夾道,從李紈後窗下過,越西花牆,出西角門,進入鳳姐院中。

提到李紈的只有「從李紈後窗下過」七個字。因為她青春守寡,不戴花,本可以不寫,這裡順便帶到一句,按脂批說只為「照應十二釵」而已。

可是己卯本、庚辰本卻在七個字後,又憑空添了一句說:

隔著玻璃窗戶,見李紈在炕上歪著睡覺呢。

這就完全是畫蛇添足了。且不論李紈在炕上會不會白天睡覺,(下文立即寫到周瑞家的以為鳳姐在睡中覺,早已過了睡中覺時間,該叫醒了。鳳姐尚且不宜貪睡,何況是自幼接受「以紡績井臼為要」家教的李紈,她能那麼懶怠嗎?)既睡覺而又不掛窗簾,讓過往的人從外面就能直視自己的睡態,李紈哪能如此浪漫、開放?

要說這是曹雪芹自己的改筆,你能相信嗎?

接著到鳳姐處。甲戌本寫道:

只見小丫頭豐兒坐在鳳姐房檻上,見周瑞家的來了,連忙擺手兒,叫她往東屋裡去。周瑞家的會意,慌得躡手躡腳的往東邊房裡來。只見奶子正拍著大姐兒睡覺呢。周瑞家的悄問奶子道:「奶奶睡中覺呢?也該請醒了。」奶子搖頭兒。

周瑞家的只當鳳姐在睡中覺,不願別人打擾,才由小丫頭坐在她房檻上把守,故有「該請醒」之語。她哪會想到鳳姐夫妻白天還會有房中戲。

己卯、庚辰本看走了眼,竟提筆將「奶奶睡中覺呢?也該請醒了」句中的「奶奶」改為「姐兒」,以為這樣才能與上一句「正拍著大姐兒睡覺」相對應。

我真懷疑妄改者是個白癡。

大姐兒是哺乳嬰兒,白天大半時間也都要睡覺,有什麼「中覺」晚覺的?憑什麼要弄醒她,還恭敬有加地說「請醒」呢?雪芹要是看到這樣的改文,不氣死也要笑死。但不幸的是這一妄改造成的錯誤,卻在後來的本子上都延續了下去。

還有周瑞家的給黛玉送花來說:

林姑娘,姨太太著我送花兒與姑娘戴。

早期抄本中常見筆畫繁的字,被簡化寫成別字,如將「黛玉」寫作「代玉」之類。甲戌本「戴」都別寫作「帶」,這句便是,再如「留著給寶丫頭帶(戴)罷」等等,庚辰本不知是別寫,竟添字改作:

林姑娘,姨太太著我送花兒與姑娘帶來了。

真可大發一笑。諸如此類,多不勝舉。

(五)「作者自雲」的話迷惑了多少人?

不少研究者都特別看重《紅樓夢》除甲戌本只在《凡例》中有以外,各種抄本、刻本都在首回開端有的那一大段話,即「此(書)開卷第一回也」云云,把它當作研究曹雪芹生平及其創作意圖的極重要依據,因為那裡明寫著「作者自雲」字樣。

我說過,這裡有個根本性的誤會,即「作者自雲」不是脂硯齋轉述作者的話,而是他對小說文字作解釋時的一種習慣用語,絕對不能當作作者自己的話來引用。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第五回脂評對「新填《紅樓夢仙曲》十二支」所作的批,說:

點題。蓋作者自雲所歷不過紅樓一夢耳。

顯然,這裡的「作者自雲」是為揭示作者起此曲名的含義而作的解釋。即使這解釋很有道理,卻也不能混同作者自己說的話。諸如此類的說法(或用「設雲」)尚有,讀者可自行比較。總之,開卷那段話裡的「作者自雲」,如果將它的含義都補出來,大概可以是:作者通過自己所擬的回目,在告訴讀者說……

對首回回目作如此大加發揮式的解釋,有沒有依據,對不對呢?

我的看法是:有的有依據,有的沒有,還有的是出於誤解,因此,這樣的闡釋,有對的,有不對的,也還有未必妥當的。

我這裡只說說有問題的:

1. 說作者曾經歷「錦衣紈褲之時,飫甘饜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負師兄規訓之德」,這與史實不符;它與敦誠所說的「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同樣出於不瞭解雪芹幼年生活而只聽其本人活靈活現地「高談」其家庭往昔繁華似錦的情況而產生的誤會。這一點長期以來對讀者和研究者產生的誤導和影響最為嚴重。

2. 作者對脂硯齋說:我在開卷第一回回目中就寫「甄士隱」「賈雨村」,其實就是開宗明義暗示「真事隱去,假語存焉」。脂硯齋將後四字聽作「假語村言」了,也不核對清楚,便自信地寫入《凡例》,又寫入批語,以致訛傳了兩個半世紀,竟成了不成其為成語的成語了。如果雪芹審閱過,豈能不予以糾正?

3. 女清男濁、水做泥做的話,雖只出於小說人物賈寶玉之口,但至少也能反映出作者的憤世態度和對受制於男性的女兒們的深切同情和愛心。那麼,「何堂堂之鬚眉,誠不若彼一干裙釵」那樣大男子主義腔調的話,像是雪芹自己說的嗎?就算揣摩作者的心態,也不大對頭吧?

4. 說從前錦衣玉食,辜負了長輩們的「教育」「規訓」,「以致今日一事無成,半生潦倒之罪」云云,說賈寶玉還可以,說曹雪芹符合實況嗎?「無材補天」、「不堪入選」是他自己不爭氣嗎?還是家庭劇變,客觀上斷絕了他做大事業的路(清制:三代內有重犯者,不得參加科考)?

5. 「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不肖,則一併使其泯滅也」。我每讀到這些話就納悶:曹家被抄,舉家北遷時,雪芹尚在「學前兒童」年齡,那麼「閨閣中」「當日所有之女子」,他又如何能「念及」呢?何況,「十二釵」有極大虛構成分,連釵、黛都被視作作者之「幻筆」,哪會都是真有其人?

6. 《凡例》在前面已聲稱「此書不敢干涉朝廷」,「蓋實不敢以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這裡又說「本意原為記述當日閨友閨情,並非怨世罵時之書矣」;當作他講真話看,是明顯地在誤導讀者,當作替作者打掩護看,一再聲明「此地無銀」,則又實在是在幫倒忙。

我想,如果脂硯齋等批書人不是長期面對的只有一部書稿,而能經常與雪芹見面,彼此交流交流,恐怕許多誤會和不恰當的提法,就有可能及時糾正或避免了。

(六)等待作者做的事一件也沒有做成。

還有些等待雪芹刪補或分回的批語,也一直保留著,不見有任何反應。

如第十三回批「另設一壇於天香樓」句說:

刪卻!是未刪之筆。

從命令式語氣看,可知是對作者有權威性的畸笏叟加的。他「命芹溪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情節,可在寫祭奠場面時,又說出「另設一壇於天香樓」這樣「招認」真相的話,自然以為未刪乾淨。但批語和正文都原樣一直保持著。

第二十二回批惜春燈謎後斷尾說:

此後破失,俟再補。

此回未(補)成而芹逝矣,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這更證明雪芹逝世前,並未著手去做小說的修補工作,否則,要補全這小小的「破失」結尾,又有何難(而且還是自己寫過的)?

第十七、十八回未分,是一長回,十九回無目。己卯、庚辰本長回前有總批說: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作者生前也沒有分開或重新擬目,庚辰本以後的諸本,將此長回一分為二,那是後人分的,所以不同的本子,分法並不一致,回目也各異。

第七十五回總批:

乾隆二十一年(1756)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

從對清、加此批之時起,到雪芹去世(1764),等了八年,也沒有等到。說句笑話,簡直就像曹雪芹被調到國外工作去了。

梅節兄八十年代初曾寫過《曹雪芹脂硯齋關係發微》一文,論說雪芹晚年對脂硯齋的疏遠和對《紅樓夢》的冷淡,懷疑二人是「某種僱傭關係」。我不敢作如此大膽的推斷,以為雪芹還不至於對他自己花了那麼多心血寫成的書會如此不關心,冷漠置之,而是出於一般人也常常會有的原因。

雪芹晚年獨居「寂寞西郊人到罕」(張宜泉詩)的荒僻山村,要為妻兒一家生計奔忙,且與脂硯齋等人交往不便;特別是書稿早已寫完交出去了,要等脂硯齋等人將全書初步整理謄清好返還給他後,才來做填缺補漏和修改訂正的掃尾工作。可是整理者卻一直沒有交還書稿,主要是因為八十回後斷斷續續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既無法繼續抄出,又不好向雪芹交代。他們很可能含糊其辭,沒有對作者講清此事,強調事情的嚴重性和緊迫感。或者即使雪芹知道了,也必然先會等待將丟失的稿子找回來,哪有馬上就動手重新補寫的心情。對於一個只有三十幾歲的人來說,也不會感到事情的嚴重和緊迫,不是很自然地覺得來日方長嗎?誰又料到這已是雪芹短暫的一生的最後旅程了呢?

總之,我想,雪芹與脂硯的關係,還不至於那麼糟。但梅節兄的說法中有一點我們是有共識的,也絲毫不存懷疑,即曹雪芹晚年確實沒有在寫作或披閱《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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