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

曹雪芹

認為《紅樓夢》後四十回並非他人續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說其中有相當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寫的,這樣的人雖不算多,但是有,周紹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認為後四十回中多多少少還留有些雪芹的殘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綱之類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記得我在大學教書時的同事,對戲曲頗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這樣說過。

後一種想法,最早說出來的還是裕瑞,他說自己在程、高刻書前,見過一部抄本,「八十回書後,惟有目錄,未有書文」,且目錄與刻本目錄「迥然不同」。我已說過,這些話是為加強其論後四十回書非雪芹原作的說服力而編造的。非雪芹原作說是有見地的,但有目無文說就編得離譜了,不足憑信。

我還在以前的拙作中多次說過,在後四十回續書中,不論其文字優劣是非,都沒有曹雪芹自己寫的一個字,無論是回目或提綱都沒有,現在仍堅信如此。因為這是可以舉出許多理由來的。

 一、後人看不到雪芹八十回後的書稿

曹雪芹本已寫完此書,八十回後之所以成了殘稿,也是因為在開始謄清階段有五、六稿被借閱者弄丟了,無法繼續抄出才致殘的。而那部分未抄出的殘稿一直保存在畸笏叟手中,他再也不肯拿出來示人,所以後來也未見有誰再讀到過或者提起過畸笏所保存的八十回後的文字。

我根據畸笏所加的批語,查考其以往的經歷、遭遇與雪芹的關係,認定他便是雪芹的生父曹。可是這又有什麼用呢?難道我們能知道曹後來的事歷?不能。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內務府奏折稱奉旨准予包衣佐領人等「凡應追取之侵貪挪移款項,倘本人確實家產已盡,著查明寬免」,開列了一批人的名單,其中有曹的名字,說:

雍正六年六月內,江寧織造、員外郎曹等騷擾驛站案內,原任員外郎曹名下分賠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交過銀一百四十一兩,尚未完銀三百二兩二錢。

這就是說,從雍正六年到十三年,這七年多時間內,傾家蕩產的曹連四百多兩銀子都賠不出,不得不被「枷號」追催(雍正諭旨:須得賠補完後方得脫枷),結果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銀兩須朝廷寬免,曹家一貧如洗的境況不難想見。這是雍正皇帝崩逝、乾隆皇帝嗣位才兩個月內的事,也是曹的名字在清檔案中最後一次出現。自乾隆元年始,便不再有這個革職為賤民者的音信了。

所以,如果那位自稱「朽物」、「老朽」、「廢人」的雪芹書稿保管者兼批書人畸笏叟就是曹的話,那也同樣查不出他後來的蹤跡。

從此書其他圈內人那裡,有沒有可能將八十回後的殘稿流傳出去呢?

不可能。因為他們死得比畸笏還早,在雪芹逝世三年後的丁亥年(1767),畸笏就說:

前批知者寥寥。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

雖然,這條完整的批,僅見於靖藏本,有人對曾有過靖藏本並不承認,那也不要緊,因為庚辰本中有此批,只是缺了中間「不數年」那句提及三個名字的話罷了,「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這十個字還是有的,一字也不缺。畸笏說只剩自己一個,當然是特指知道作此書內情或參加了批閱整理的圈內人。當時已無這樣的人了,再往後就更不必說了。

所以,在畸笏後來離世去追隨雪芹的時候,如果此殘稿不是與他一起毀滅,而留在了世上,旁人見了也會當作一堆廢紙隨便處理掉的,還有誰會知道它的價值,將它珍藏起來呢?須知那時的曹家早不是有許多文人墨客往來的往昔了。事實上,外界也沒有一絲一毫這方面的消息。由此可知,殘稿恰巧被正準備續寫後四十回書的人拿到,這種可能性等於零。

  二、續書與脂評提示無一相合

畸笏叟、脂硯齋等批書人是讀過或基本上瞭解《紅樓夢》全稿內容的,因而在他們的批語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後的故事情節、人物命運,或個別回目、字句。這些脂評與前八十回所預示的全書結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冊子判詞及《紅樓夢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線,或通過詩詞、謎語、酒令所作的讖語式暗示,都是一致的。但如果與後四十回續書所寫的種種相對照,竟無一處是能完全符合的。

賈府:原稿中寫的是「將來事敗」(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沒、獄神廟諸事」(二十七),「諸子孫流散」(二十二),丫環們或死或散「日後更有各自之處也」(四十六)亦「所謂『樹倒猢猻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謂「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五)。續書則寫其「將來蘭桂齊芳,家道復初」(一百二十)。

賈寶玉:被拘留於「獄神廟」,得到「茜雪、紅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他「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說的「貧窮難耐淒涼」(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謗」。「一別西風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觀園時,原來自己住過的「怡紅快綠」院落,「展眼便紅稀綠瘦矣」(二十六),黛玉住處,先前有「鳳尾森森,龍吟細細」景物,此時也面目全非,惟見一片「落葉蕭蕭,寒煙漠漠」(二十六)的慘相。人去室空,甄士隱所說「蛛絲兒結滿雕樑」句,正好用於「瀟湘館、紫(絳)芸軒等處」(一)。寶玉比迎春出嫁後,面對寂寞的紫菱洲更傷感地「對境悼顰兒」(七十九),傷悼已在「《證前緣》回」(七十九)中「淚盡夭亡,已化烏有」(二十二)的林黛玉。這些都是續書中所沒有的。

續書雖寫了寶玉最終出家為僧,卻是《中鄉魁寶玉卻塵緣》,原稿是叫《懸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從回目就能看出不同。所以續書中的寶玉是「披著一領大紅猩猩氈的斗篷,向賈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夾住寶玉,說道:『俗緣已畢,還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戀的,行為是被動的。原稿中的寶玉卻是態度十分決絕的,就像甄士隱搶過跛道人肩上褡褳來背著,說聲「走吧」一樣,所以有脂評說:「『走吧』二字真『懸崖撒手』,若個能行!」(一)

林黛玉:續書寫賈母薄情寡恩,棄病危之外孫女於不顧而採納「調包計」,使黛玉誤會寶玉負心,在「金玉姻緣」締結之時,含恨而歿。這實在是以怨報德,並非以其眼淚報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證得前緣?原稿寫黛玉悲劇實與賈府擇媳無關,且是寶玉娶釵之前的事。黛玉臨終時,如脂評說的「絳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續書寫其抱怨毒憾恨之心於無盡,根本不是一回事。參看《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寶釵:在原稿中,她沒有因扮演「調包」對像、贏得寶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尷尬的境地;從事態發展上說,她與寶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後文成其夫婦時」,才能寫他們的「談舊之情」(二十)。只是寶釵並不理解寶玉,在《薛寶釵藉詞含諷諫》一回中,她仍想以倫理道德信條去「箴」寶玉歸正,可她哪裡知道寶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許這更增加寶玉的反感,促使其產生「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連脂硯都責怪寶玉過於「偏僻」,視其為「三大病」之一,說:「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二十一)這裡特提「麝月之婢」是因為他們夫妻身邊只有麝月一人了(二十)。這些顯然也與續書所寫不同。

賈元春:其冊子判詞稱「虎兔相逢大夢歸」。解說者有以為是影射康熙死於壬寅(虎)年,雍正嗣位後,明年癸卯(兔)改元的時間。又早期的己卯本及夢稿本(楊本)上,此句都作「虎兕相逢大夢歸」,若是原文,則可能暗示元春死於兩派政治勢力的惡鬥之中。其曲子《恨無常》說:「望家鄉,路遠山高,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呵,須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確是成了統治者內部鬥爭的犧牲品。脂評證實了這一點,在指出元春「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的同時,說「《長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以楊貴妃作比,倒未必說後來有類似「安史之亂」的情節,但她屬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導致賈府勢敗家亡是可以肯定的。但續書寫元春之死,則是因為「聖眷隆重,身體發福」,才「多痰」致疾,彷彿她的死也足以顯示皇恩浩蕩似的。

賈迎春:嫁給「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寫的,續書除了開始時提到過外,幾乎將她忘了。只到「賈母這病日重一日,延醫調治無效」時,才有孫家婆子來報:「姑娘不好了!前兒鬧了場,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著說:「豈知那婆子剛到邢夫人那裡,外頭的人已傳來說:『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聽了,也便哭了一場……知賈母病重,眾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場,還不如太虛幻境中她的判詞和曲子《喜冤家》說得周詳,實在未能充分體現雪芹通過迎春、薛蟠的嫁娶,來表現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脂評曾指出:

此文一為擇婿者說法,一為擇妻者說法。擇婿者必以得人物軒昂,家道豐厚,蔭襲公子為快;擇妻者必以得容貌艷麗,妝奩富厚,子女盈門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試看桂花夏家、指揮孫家,何等可羨可樂,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貽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賈探春:前面說過,脂硯齋有「探春遠適」之批,說到「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評遠嫁不歸之說,與正文暗示其命運的「千里東風一夢遙」、「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預言完全吻合。可是續書卻寫她出嫁後服采鮮明地回娘家來探親,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敗筆。倘果真可隨時回娘家看看,還有必要名屬薄命司嗎?

賈惜春:續書中她的歸宿是進櫳翠庵——一幢自然環境優美的單身女子的高級別墅。這不但與脂評歎「惜春為尼」說「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二十二)的境況截然不同,也與正文說她「獨臥青燈古佛旁」對不上號。櫳翠庵難用「青燈古佛」來形容且不說,續書既讓紫鵑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獨臥」了。

史湘云:有一種說法,以為原稿後來寫寶玉淪為更夫,巧遇湘雲,與其結為夫妻。這絕對信不得。那是另一種今已不見的文字很粗糙的續書抄本中的情節。但上世紀頭幾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婦,吳宓、張宗祥等在清華大學讀書或任職時還讀到過,清人筆記中也有提及。後人構思這一情節,實與誤解又附會小說中《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有關。

他們把「白首雙星」解說成「白首夫妻」、「白頭偕老」了,並以為是指寶玉、湘雲。其實,它是「白首分離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寶、湘。黛玉曾疑心又出個「金玉姻緣」,故脂評說「何顰兒為其所惑」(三十一)!我們今天不要再「為其所惑」才好。

「雙星」一詞,在現當代或可有泛義,比如指一對明星;今天發射地球衛星還有「雙星計劃」;可它在從前只有一個用法,詞義是固定的,即牛郎織女星。所以「七夕」也叫「雙星節」。《駢字類編》中於「雙星」詞下,除一條「雙星錢」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條,都是牛郎織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還能找出更多,卻絕對找不到「雙星」可泛指連理夫妻或兩個隨便什麼人的例句。

金麒麟,雖是寶玉為湘雲從張道士手中拿的,但後來卻到了衛若蘭身上。脂評正確理解回目含義指出:「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節兄《史湘雲結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測過,衛若蘭與湘雲婚後分離,是懷疑她曾與寶玉有染,疑點就起於這個金麒麟,因為它曾經是寶玉的。是否如此,難斷定,但脂評有「湘雲是自愛所誤」(二十二)的話,倒似乎能與之相合。

這些姑且不去管它,湘雲後來與丈夫分開獨處,是可以肯定的。這既與其判詞「湘江水逝楚雲飛」和《樂中悲》曲「終究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五)合榫,又有其《白海棠和韻》詩句及脂評可證。脂評批「自是霜娥偏愛冷」句說:「又不脫自己將來形景」。(三十七)這裡的「冷」,正寓其冷落孤寂處境。還有她「花因喜潔難尋偶」、「幽情慾向嫦娥訴」等句,也包含著同樣的隱意。

續書讓湘雲完全「淡出」了,幾乎沒有她什麼故事,也像寫迎春一樣,安排在賈母臨終前來交待,讓打聽消息的人回來說:

老太太想史姑娘,叫我們去打聽。哪裡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說是姑父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說這病只怕不能好,若變了個癆病,還可挨過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裡著急,又知道老太太病,只是不能過來請安。……(第一○九回)

這算什麼?還有一點點像曹雪芹的文字嗎?

妙玉:她是完全依附賈府過寄生生活的,其命運必然與賈府的興衰成敗密切相關。第四十一回,敘及妙玉不收劉姥姥吃過的成窯杯時,靖藏本有一條原文錯亂難明、經紅學家校讀後的批說:

妙玉偏僻處,此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勸懲,紅顏固不能不屈從枯骨,豈不哀哉!(據1973年第2期《文物》中周汝昌校讀文字)

校讀是否合理,可以討論,但基本意思我以為相差不遠,也相信原稿確是那麼寫的,妙玉落難於由京師到江南途中的瓜洲渡口,也是合情理的,因為正文已預言她「終陷淖泥中」,「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讀kǎnɡzǎnɡ,強項掙扎也)違心願」。續書寫她被盜賊劫持,是與賈府榮枯無關的偶然事件,且結果死活不明,並沒有什麼掙扎於風塵之中的故事情節。至於妙玉原本清高,後來寫得不免庸俗,那是另一回事了。

王熙鳳:脂評提到後半部有關鳳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一回,是關於賈璉藏多姑娘頭髮的秘密「洩露」出來的事,其時鳳姐「身微運蹇」,已無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於「獄神廟」(二十七),與劉姥姥「獄廟相逢」,使巧姐得「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還有「鳳姐掃雪拾玉」情節(二十三)。其《弄權鐵檻寺》一類收贓害命事,將來都要「消繳」(報應、事發),終至「回首慘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這些都是續書中所沒有的,或者寫法不同的。

賈巧姐:巧姐的命運與劉姥姥息息相關。小說剛敘起「小小一個人家,向與榮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評說:「『略有些瓜葛』,是數十回後之正脈也。真千里伏線!」(六)「正脈」,是指有真正血緣關係的後裔,非硬拉扯上親戚關係的「連宗」。

怎麼後來會成「正脈」的呢?因為劉姥姥的家,將來就是「巧姐的歸著」(六),姥姥「後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給板兒做媳婦。這在板兒和巧姐還都是孩子時,脂評就已揭出他們原是有「緣」的(四十一)。

侯門千金的巧姐,怎麼會下嫁到農村呢?因為「勢敗」「家亡」時,「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將她賣到妓院裡去了,即甄士隱《好了歌註釋》中說的「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一)。劉姥姥要將她從火坑裡救出來,必然要承受乞求於人和招為媳婦的種種巨大壓力,幸虧善良的有俠義心腸的「老嫗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條脂評,是針對姥姥為巧姐取名時說過「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的話而發的,評曰:

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千里。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的預言應驗了,該感到慶幸才是呀,為什麼批書人倒「心傷」起來,要「哀哉傷哉」呢?就因為巧姐在獲救前,已「流落在煙花巷」,受到摧殘了。這在當時有很深封建貞操觀念的人看來,是天大的不幸,已無「吉」「祥」可言。劉姥姥之所以要「忍恥」,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終於成了在「荒村野店」裡「紡績」(五),過著自食其力生活的勞動婦女。

續書寫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場不合情理的虛驚,最終嫁給「家財巨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當媳婦。「劉姥姥見了王夫人等,便說些將來怎樣陞官,怎樣起家,怎樣子孫昌盛。」(一二○)

李紈:脂評對李紈的命運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註釋》「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句側批「賈蘭、賈菌一干人」。賈蘭的官運從李紈的判詞和曲子中可得到證實,所謂「到頭誰似一盆蘭」、「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賈菌的騰達,續書中根本沒寫;二是對李紈判詞、曲子個別語句的評贊,如《晚韶華》起頭「鏡裡恩情」,說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對判詞末句「枉與他人作笑談」,批曰:「真心實語。」總之,是對第五回中預言的肯定。

預言中有關她命運的關鍵句是「也抵不上無常性命」和「昏慘慘黃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華」來得已「晚」的意思。雖然「黃泉路近」,有人以為非指李紈,乃說賈蘭,且不去爭辯死者是母是子,但總不會像續書所寫的,賈蘭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紈心下自然喜歡」(一一九)作結束。

香菱:其冊子有畫:「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蓮枯藕敗。」判詞有「自從兩地生孤木(脂評: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鄉」,寓意很顯豁:兩個「土」字加上一個「木」是「桂」字。這是說自從薛蟠娶夏金桂為妻後,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寫她「釀成干血癆之症,日漸羸瘦作燒」,且醫藥無效,接著當是她「香魂返故鄉」,亦即所謂「水涸泥干,蓮枯藕敗」(香菱原名英蓮;藕即蓮根,又諧音配偶的「偶」,樂府民歌中常見),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擬目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擬,而且續書中還讓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湯裡下毒,要謀害香菱,結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顛倒了原著的構思。

襲人:續書寫襲人,是貶得很厲害的,她直到最後寶玉出家為僧了,才想死節而沒有死成,嫁給了蔣玉菡,被續書者嘲諷一番結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卻寫她因賈府發生某種變故,迫於形勢而離開寶玉嫁人了,可能還出於自告奮勇,因為脂評有「襲人是好勝所誤」(二十二)的話。她走後還囑咐留住麝月,有脂評說:

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云「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與琪官(蔣玉菡)夫妻倆,不忘舊日情義,一直都關照著貧困中的寶玉夫婦,故「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二十),對「有始有終」,也有一條脂評說道: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憑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與續作差異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釵」冊子中寫出來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舉了;沒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與續作各異,比如鴛鴦,我寫過《鴛鴦沒有死》一文。總之,續書文字與原作預言、脂評提示無一相合者,這也證明在後四十回書中,確實沒有雪芹寫的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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