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紅樓夢》正旨

論《紅樓夢》正旨

論《紅樓夢》正旨

紅樓評論

      是怎樣的思想與激情,使曹雪芹在「茅椽蓬牖,繩床瓦灶」,「舉家食粥酒常賒」「日望西山餐暮霞」1的困境之下,嘔心瀝血構建如此宏大的藝術殿堂,以致「書未成,芹淚盡而逝」?2《紅樓夢》的正旨問題,自她問世以來,一直逗引著新舊紅學家的興趣。自然,「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3以及「文革」中有人看見「階級鬥爭」,都已「悠謬不足辯」了。而「愛情」說、「婦女」說,似乎概括得狹窄些。誠然,《紅樓夢》寫了不少愛情悲劇,也寫了不少婦女,從而表現了曹雪芹進步的愛情觀、婦女觀。但《紅樓夢》還寫了與愛情、婦女無關的社會生活。至於「民主」說,「反封建」說,則有「大而化之」之嫌。因為《孔雀東南飛》或《水滸傳》也是「反封建」的。我們尋求的是《紅樓夢》主旨的自身的特殊性。

      筆者認為,《紅樓夢》所描寫的對象,是作者從「人道主義宗旨角度所看到的現實」4,統帥全書所有事件、人物、細節的中心思想(即正旨)是「人道主義,是個人的幸福和有充分價值的生活」。5

      二

      曹雪芹自己對《紅樓夢》正旨有許多撲朔迷離的說法。先說「篇中用『夢』『幻』等字,卻是此書正旨」(第一回),又借空空道人之口說《紅樓夢》有兩大特點,其一就是「大旨不過談情」。對於集中體現其社會思想、美學思想的寶玉,有時說他為「情癡情種」,有時稱他是「意淫」者,又反覆強調他的「通靈性」。

      按現代哲學或心理學的理論:曹雪芹所說的「情」當然就是「感情」;所謂「靈性」,也即人的本性(或曰人性)。而人的「需要即他們的本性」6,「整個歷史也無非是人類本性的不斷改變而已」7。當需要得到滿足時,一般就產生愉快、高興等感情體驗,反之,則產生不快,痛苦等感情體驗。可見,人的感情與人的需要密切相聯,即「情」與「性」密不可分。(難怪我們的古人把「情」與「性」比喻為水與波的關係:靜時是性,動則是情,性情之為物,二而一者也。)寶玉的「意淫」,脂評說是「體貼」8,警幻仙子說是「天生成一段癡情」(第五回)。表面看,似指寶玉對女性的特別尊重與關懷,但詳觀寶玉為人,他於其他人際關係中,也歷來「作小服低,賠身下氣,性情體貼,話語纏綿」(第九回)。可見,「意淫」就是追求全部社會關係的合乎人性,而這正是人道主義的核心思想。

      由此可見,曹雪芹所極力表現的「情」、「靈性」、「意淫」,用現代名詞說,它們不過是人情、人性、人道這些密切相關的概念在中國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表述(儘管還沒有達到現代人道主義的高度)。至於曹雪芹所說的「夢」、「幻」字樣,脂評已作了很好的回答:不過是「借幻說法,而幻中更自多情」9,又「因情捉筆,而情裡編成癡幻。試問君家識得否,色空空色兩無干。」十

      看到《紅樓夢》這一思想特色的清代無名氏在其《讀紅樓夢隨筆》一書中明確指出:「意淫二字是寶玉一生定評,卻是紅樓全部正旨」⑾。尤其值得重視的是魯迅的論述。他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認為「紅樓夢在說部中所以為巨製」以致成為「三百年中創作之冠冕」乃在於作者「知人性之深,得忠恕之道」⑿。雖然,魯迅沒有明言《紅樓夢》正旨,也不啻於明言。

      三

      當然,作家的自我聲明,他人對《紅樓夢》的論斷,都還不足以成為論證其正旨的充分理由。關鍵在於這些聲明、論斷是否符合《紅樓夢》的實際。

      本文擬從三個方面,對《紅樓夢》的藝術描寫作粗略分析,試圖論證人遊「主義思想是貫穿《紅樓夢》的一根「紅」線。

     一、價值·需要·人性----作為悲劇的《紅樓夢》

      眾所周知:《紅樓夢》是偉大的悲劇傑作。而何謂悲劇?人們曾對此發表過很多意見。而魯迅說得尤為精闢:「悲劇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⒀。

      按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價值是從人們對待滿足他們需要的外界物的關係中產生的。就是說,價值世界實際上是人的需要的世界。離開人、人的需要就沒有價值。可見,在所有價值中,人自身是最高價值。在部落文化中,個人僅僅是社會的公共財產,「個性的發展還不是自覺意識到的生命形式」而在「相信因果報應(karma),相信符術(tally)威力的地方,為了在來世報答和贖罪……他們今世的形體,很難看作是一個體現了其全部潛力的自我滿足的整體。」「只有在人們認識到個人生命是自身的目的,是衡量其他事物的尺度,悲劇才能興起,才能繁榮」⒁。這樣看來,魯迅所說的「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也就是人自身生存與發展所應有的東西,也就是合乎人性(需要)的東西。(這樣,價值、需要、人性、情感又成了密切相關的概念。本文在使用這些概念時,僅取其相互聯繫的一面,為行文方便,交替出現。)曹雪芹正是站在時代的高度上,從人自身的存在與發展是最高價值的視野,對合乎人性的追求,對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予以熱情頌揚,而為這些東西的被毀滅被扭曲而演出這悲金悼玉的《紅樓夢》。

      不用說,寶玉、黛玉是貫穿全書的中心人物,曹雪芹的人道主義思想主要或集中地通過他們「為確立個人的尊嚴和自由而進行的鬥爭體現出來的」⒂。可以說,在《紅樓夢》的悲劇人物中,在賈府的大觀園內,寶黛是人性覺悟的先驅者。他們呼吸著舊制度散佈的窒息人性的「濁臭」,嚮往著自由與平等。這種人性呼喚集中表現於寶玉的「女兒經」,「意淫」情。這與其說是少男對少女的崇拜,不如說是對美好人性的崇拜;與其說是代女性向男性發出的抗議,不如說是人性對反人性制度的抗議。如果說最初的階級壓迫是同男性對女性的奴役相一致,那麼,寶玉對男性的貶抑則是對統治階級的否定(儘管他本人沒有達到如此認識高度,但事實就是如此)。

      至於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湘雲……這些「公府千金,侯門艷質」,作為生物存在,她們似乎不缺少什麼。但作為社會的、文化的存在,她們被剝奪了作為人最起碼的要求:尊嚴;最基本的權利:自由;最後一點希望:愛情;最短暫的財富:青春。貴為皇妃的元春在省親時強顏歡笑的情景,對「田舍之家」「得遂天倫之樂」的羨慕,於「今雖富貴,骨肉分離,終無意趣」的感喟(十八回),都可視為人權對皇權、人性對非人性的抗議(儘管他本人無此自覺)。西方哲學家說:人最需要的還是人。而元春的青春、生命,統統在那「不得見人的去處」消耗、毀滅。逆來順受的「二木頭」迎春,在暴發戶孫紹祖的眼中,只不過是他「驕奢淫蕩貪歡媾」的工具。她所失去的不僅僅是公府千金的身價,也不僅僅是愛情的幸福,最殘酷的是:連人的尊嚴也蕩然無存。「才自清明志自高」的探春,照何其芳同志的分析:「如果生長在合理的社會裡,才能得到充分發展,是可以作出許多有益於社會的事情的。」⒃但那個社會並不可能替她準備「自我實現」的機會。她唯一可走的路:出嫁。而出嫁也不過是「清明涕泣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的悲劇結局。惜春與妙玉則在封建末世的風雨飄搖中關閉了人性的窗口:把「自我」交給了「天國」,把人性托給了神性----以青燈古殿的難加寂寞,代替了紅樓朱粉的少女夢幻;以皈依佛門的「天國之戀」,代替了現實人生的合理之想……人生在這痛苦掙扎中黯淡無光,人性被扭得畸形怪狀。才思敏捷、英豪闊大的史湘雲,其最好的命運也不過「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更何況,就連這點也沒有:「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對以上諸人物的悲劇性質,人們不難體會。但被曹雪芹一齊列入「薄命司」的尚有寶釵、鳳姐、襲人等人。曹雪芹無疑也把她們當作悲劇人物處理的。表面看來,似乎不倫不類,而實際上正是他的偉大處。

      寶釵、貌美、有才。本來也是一個「清淨潔白」富有人性的女兒。瞧她自己說法:「我也是淘氣的」,「怕看正經書」,愛看「雜書」。「後來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罵的罵,燒的燒」才「丟開了」(四十二回)。這就是說,在強大的舊勢力面前她收斂了少女的鋒芒,「移了」人的「性情」去適應社會的需要。自此「安分隨時」、「罕言寡語」。寶釵悲劇性在於,當舊制度的滅亡已成為「歷史的必然要求」,她還把謬誤當成合理性的東西,從而毀滅了自己「有價值的東西」。(「襲乃釵副」,襲人的情況與寶釵類似,這裡不再分析)。

      鳳姐,「是一條美麗的蛇」⒄。她有「花柳姿,鸞鳳儀,還有那百般的機靈」⒅。應該說,這是她身上「有價值的東西」。可是,金錢、權力吞食了這一切:她利用其美貌去毒死賈天祥,她的「百般的機靈」異化為詭計多端,陰險奸詐;她的伶牙俐齒,變成了討好「上級」的資本。總之,她由美麗的人變成了「美麗的蛇」,有價值的東西異化為無價值的東西。

      釵、鳳、襲的悲劇乃人性被異化扭曲的悲劇,也就是人生有價值的東西被毀滅的悲劇。曹雪芹把她們與黛玉等人一齊列入「薄命司」,當悲劇人物處理,正體現了他那人道主義情懷。

      特別難能可貴的是:曹雪芹還把他的人道主義激情與溫情傾注在那些「身為下賤」的丫頭們身上。被列入「薄命司」的晴雯、香菱是被剝奪得最多、最慘的女子。雨果在《悲慘世界》裡激憤地指出:在歐洲文明的外衣下,實際存在著奴隸制,這種制度「壓迫婦女,壓迫柔情,壓迫弱質,壓迫美貌,壓迫母性」,一句話,壓迫人性。所有這一切壓迫,中國的女奴們都領受過了。晴雯自小被買賣,先是失掉了人身自由,再後就連「其先之鄉籍姓氏」也「湮淪莫能考」(七十八回)。可「造物主」偏賜以美麗,而王夫人就憑她的「水蛇腰,削肩膀兒」就斷定她「浪」,心裡「不能安靜」,就斷定她勾引寶玉。至於她的聰明,王夫人就更「看不上」,甚至她的穿著,她也要干預:「誰許你這樣花紅柳綠的裝扮」。這些還不夠,王夫人終於下令剝奪她所有衣物,只留一點「貼身的衣服」,趕出了家門。被剝奪了這一切,人就無法活下去了。她只能從這個世界被擠走了(七十四、七十八回)。

      如果說晴雯只因為她的「俏」與「勇」而被毀滅,那麼,對於「呆」與「弱」的香菱又如何呢?社會既不容「俏」與「勇」,那它就更無情地去「壓迫弱質」,「壓迫柔情」。對於這個自幼被拐騙的女子,只要無人打她,賜以溫飽,再有一個真情男子娶她為妻,她對這個世界也就無所求了,自謂「從此得所」、「罪孽可滿了」(第四回),可就連這點她也不可能滿足。

      總之,《紅樓夢》中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悲劇,貫穿看一個基本精神----「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人應有的幸福、應享的自由、應得的尊嚴……一句話,一切合乎人性的需求,一切為人特有的美好東西:情感、意志、才思、詩情乃至美麗容顏、豆蔻年華、青春的歡樂、活躍的生命都被那個不合理的社會吞噬得無影無蹤。曹雪芹是位熱愛人類、熱愛生活、熱愛生命的偉大作家,他對那些合乎人性的需求予以熱情謳歌,對他們的悲劇結局傾注辛酸的血淚。《紅樓夢》的字裡行間,處處洋溢著曹雪芹的人道主義激情與溫情。

      二、諷刺·幽默·人道----具有喜劇因素的《紅樓夢》

      《紅樓夢》是偉大的悲劇傑作,同時也包含喜劇手段的運用。笑是喜劇藝術的重要手段,諷刺與幽默又是它的基本類型。諷刺的主要形態是「尖銳的嘲笑和憤怒的譴責」和由此產生的「諷刺形象的尖銳性和無情性,產生誇張、色彩凝煉、諷刺畫式的筆法」⒆,而「以幽默為基礎的藝術作品,只要求作溫和的微笑和開善意的玩笑」⒇。通觀《紅樓夢》的全部喜劇描寫,她主要的不是用諷刺的「筆法」,而以幽默為審美評價的手段。也就是說,曹雪芹對喜劇人物的「笑」只是一種「溫和的微笑」或「開善意的玩笑」,而不是刻毒的嘲弄或無慈悲的冷笑。這種笑,尖銳但不失厚道,否定而不流於傷害,鋒利而不失人情味,嚴峻而不失真誠。用清代無名氏的話說,就是「譏諷得詩人之厚」註釋(21),用魯迅的話說,有「忠恕之道」。一句話,是真正人道的笑。曹雪芹對薛蟠、賈蓉等人的否定與譏刺,都是以這種幽默的笑來完成的。限於篇幟,這裡不再詳述,僅舉一例以證之。

      鳳姐因賈蓉背著她為賈璉偷娶尤二姐效勞而大為惱怒,大發雷霆,嚇得賈蓉魂不附體,連連磕頭:「實在嬸娘氣不平,何用嬸娘打?等我自己打。嬸娘只別生氣!」「說著,就自己舉手,左右開弓,自己打了一頓嘴巴子。又自己問著自己說:『以後可還再顧三不顧四的不了?以後還單聽叔叔的話,不聽嬸娘的話不了?嬸娘怎樣待你?你這沒天理,沒良心的!』」「眾人又要勸,又要笑,又不敢笑。」(六十四回)

      不用說,曹雪芹對賈蓉這類人物是否定的、譏刺的。但從這個場面的字裡行間,我們分明看到,曹雪芹對於被笑者的笑又不失厚道與仁慈。用別林斯基的話說是一種「在憤怒中保持平靜、狡猾中保持仁厚」註釋(22)的人道主義的態度。卡西爾寫道:「喜劇藝術最高程度地具有所有藝術共有的那種本能----同情感」註釋(23),這征之於《紅樓夢》,我們體會尤深。要指出的是這種人道主義的態度,並不是一種狹隘的偏見,無是非的寬容,廉價的憐憫,而是基於曹雪芹「知人性之深」。曹雪芹太懂得人了。他知道人的善與惡,更知道造成「善」與「惡」的種種現實條件、現實關係。他站在人道主義的高山上,俯視腳下的芸芸眾生,他知道其醜,識其惡,但他不願置之死地而後快。如果說,幽默的笑總是人道的,那麼,正因為曹雪芹是人道的,他才用幽默的笑作為審美評價的手段。

      三、社會·自然·人生----作為正劇的《紅樓夢》

      《紅樓夢》尚有更多的人物,有的具有正面素質,但又未寫出悲劇結局;有的具有喜劇人物的否定品質,但又並不可笑。總之,這樣的人物,既非純悲劇人物,也非純喜劇人物,我們姑稱之為正劇人物。這類人物,在《紅樓夢》中是一個複雜的群體,不可一概而論。大致說來,對這個群體,曹雪芹一是寫出了某些人物的人性美,二是寫出了人性的複雜性。這裡姑以對鶯兒、傻大姐、王一貼的描寫為例。

      鶯兒是寶釵的丫頭。因寶玉要結一個汗巾絡子,鶯兒便問道:

      「汗巾子什麼顏色?」寶玉道:「大紅的」。鶯兒道:「大紅的須是黑絡子才好看,或者石青的,才壓得住顏色。」寶玉道:「松花配什麼?」鶯兒道:「松花配桃紅。」寶玉笑鈞「:「這才姣艷。再要雅淡之中帶些姣艷。」鶯兒道:「蔥綠柳黃,可倒雅淡。」(第三十五回)

      粗心的讀者大約要嫌作者太婆婆媽媽地饒舌,但只要我們認真揣摹就不難發現:正是通過鶯兒的這番「色彩學」理論,以及她「姣腔宛轉、語笑為癡」的情態,曹雪芹熱情謳歌了這個普通丫頭的智慧的心靈和純潔的精神世界。

      還有那個「年方十四歲」的「傻大姐」。「她生的體肥面闊,兩足大腳,做粗活很爽利簡捷」,「且心性愚頑,一無知識,出言可以發笑,賈母歡喜,便起名為傻大姐」。她拾得繡春囊,見其中兩人「赤條條的相抱」,還以為「兩個妖精打架」,甚至「要拿去給賈母看呢!」直到被邢夫人發現,揚言如要說出去「連你也要打死」才「嚇得黃了臉」。(七十三回)

      在眾多小腳玲瓏,體態風流的美人中,在「連雀兒到了你們這裡,他也變俊了」的大觀園裡(四十一回,劉老老語),傻大姐那「體肥面闊,兩足大腳」,顯得多麼」突出」!在「每日偷雞戲狗,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的賈府,傻大姐把「赤條條相抱」的兩個人,認作是「兩個妖精打架」,又顯得多麼「愚頑」、「無知」。可正是從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未經雕塑、散發著泥土芳香的村姑。她「傻」得可愛!曹雪芹沒有把她當丑角,相反,在字裡行間洋溢著他對這位小丫頭「愚頑」性格的人道主義溫情。

      王一貼,是《紅樓夢》中的「匆匆過客」。假就是真,惡就是善,丑就是美,在王一貼身上奇妙地統一起來了。他說「膏藥靈驗,一貼病除」,這是假話,可他並不諱言他的假(話)是假(話),這就是「真」(話)。賣假藥騙人,這是「惡」,可他並不諱言他在騙人:「我有真藥,我還吃了做神仙呢,有真的跑到這裡來混?」(八十回)這種直率、坦白又是「善」。有了那些「假」、「惡」就「丑」,而有了這些「真」、「善」又「美」。王一貼的可愛也就產生於這種假、惡、丑與真、善、美繞在一起的幽默中。幽默正是他對付窮困的良方,借助它,可以在精神上解脫自己而不致被生活壓垮,又可以縮短與周圍人的距離,調節人際關係,獲得同情。試想,沒有他「胡諂」的「妒婦方」,就沒有寶玉、焙茗的「大笑不止」,也就沒有他們之間的和諧空氣,對王一貼說,他的「油嘴」簡直是他謀生的手段。難怪他在「榮寧二府走動慣熟」(八十回)。在這個小人物的喜劇性格的表面上,打上深深的悲劇印記,曹雪芹對他身上的那奇妙結合,寄予了深深的同情。

      讀過《紅樓夢》的人都能體會到:對其中的許多人物(賈母、賈政等等),我們很難用一個「善」,或一個「惡」作簡單的概括,很難用只是「愛」或只是「恨」去對待他們。魯迅精闢地把這個特色概括為「美惡並舉而無褒貶」註釋(24)。「美惡並舉」是指作家按生活本身的辯證法寫出了人的性格的複雜性與多面性;所謂「無褒貶」是指作家對這些複雜的人物評價,在其形式上無褒貶之詞,把自己隱蔽得很深,只是「冷靜」地寫出性格本身。這種嚴峻的現實主義態度,又恰恰是人道主義的態度。所以,「美惡並舉而無褒貶」,是曹雪芹的「狡猾處」,也正是他的偉大處:這是現實主義與人道主義的雙重勝利。但中國的索隱派紅學家並不懂得曹雪芹的這種偉大,一定要在《紅樓夢》的字裡行間尋覓抑揚臧否的「微言大義」,這就是大大貶低了曹雪芹的偉大旨趣。

      總之,貫穿《紅樓夢》全部內容的紅線,始終是人的命運、人的價值、人的需要。文學反映社會乃至政治,都必須據此進行。這是文學乃至藝術的一條規律,偏離這條規律,也就會失去魅力。

      並沒有永久的不變的人性。人性總是社會的,歷史的。但是,在社會發展各個階段產生的人性追求,也會參與任何一個歷史階段的人的行動。這就是說,儘管人類分散居住在各處,儘管人們的價值標準有歷史性、社會性、民族性。「但是,所有文化實體都表現出同樣的基本的價值標準一一生存,相互合作,養有兒童,崇拜卓越的存在物,避免苦難,避免非正義和痛苦。……作為一種生物的社會的和文化的存在,人類追求他的目的」註釋(25)。也許,正因為《紅樓夢》「不僅包含有那一時代所提供出來的東西,而且含有全人類的能打動各個時代人們心靈的東西」註釋(26),她才成為充滿魅力與活力的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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