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樓夢》 新序

《 紅樓夢》 新序

《 紅樓夢》 新序

紅樓絮語

我校讀了《紅樓夢》 以後,便有一種感想。—— 簡直可以說先有這一種感想才校讀成現在這一部一百回的《紅樓夢》—— 我如今把這種感想,略略宣佈在下面:

    講到校讀《紅樓夢》 這件事,真是「談何容易」!一百多年來- 著成八十回的《紅樓夢》的是曹雪芹,他生在前清康熙年間——多少文人學士?拋去多少工夫?用去多少腦力?費去多少筆墨?才產生出這「紅學」二字的專門名詞來。—— 專一討論批評考證《 紅樓夢)書裡書外文學情節的稱做「紅學」—— 我是一個沒工夫讀書的人,又是一個沒有讀書的學間的人。怎麼配說得上「紅學」? 但是思想自由,是「天賦」的人權;我對於《紅樓夢》 既有一種感想,便根據我這一點感想,竟大膽把這一部《 紅樓夢》 校讀排印出來。從來研究「紅學」的人,大概逃不出以下兩種:

一  索隱家

    這一種人,是專研究《紅樓夢》 裡事實的背面。他們抱定唯一的宗旨,是「懷疑」兩字。他總不信任《 紅樓夢》 裡敘述的是正面文章;他總說《紅樓夢》 裡的事實,是假借的.是影射另一個人的事。只因避當時的忌諱,便著出這謎面式的《紅樓夢》 來。」只因這一個念頭,便深深的入了魔道!大家便「捕風捉影」的猜起謎來!凡是「時代」、「人物」可以附和得上《 紅樓夢》 裡情節的:便拉拉扯扯都拉上來;做了《紅樓夢》的謎底。因為要證實他的謎是猜得不錯,便有許多十分牽強的地方。後來去題愈遠,入魔愈深;鬧得一班讀《 紅樓夢》的,眼花繚亂.忘了他讀《紅樓夢》是為的什麼?卻做了索隱家的奴隸!

      索隱家猜的《紅樓夢》 的謎,大約可以分作三派:

     第一派說:「《 紅樓夢》 裡說的,全是影射董小宛的事。」董小宛,是明末名士冒辟疆的愛妾;後來被清帝順治,用強力奪去,封董鄂妃。不久,董鄂妃死了,順治帝傷心到十分,便悄悄的跑到五台山上去做和尚。——董小宛是否即是董鄂妃,順治帝是否真是去做和尚是另一個問題,現在姑且不去說他——卻巧《紅樓夢》裡有林黛玉死,寶玉做和尚的情節;這一派人便說:「是董小宛的事,千真萬真的了。」

  第二派說:「《 紅樓夢》 裡說的,全是影射納蘭成德的事。」成德的父親,是前清康熙年間做宰相明珠的兒子;只因他家裡養著許多門客-——高士奇、姜宸英,…… 這一班人—— 卻巧《紅樓夢》 裡有許多女孩兒,-——十二金釵—— 終日陪著老太太說說閒話;做那「食客」的生活。這一派人便又說:「是成德的事,千真萬真的了。」

   第三派說:「《紅樓夢》 全是鼓吹種族主義——漢滿間——的政治小說。」—— 這一派有一部分與第一派性質相同處,他也承認董小宛的一說——只因當時文網極嚴,便借這兒女私情,寄托他的種族感慨。卻巧《紅樓夢》裡常常提及「南方」二字,又說「回南去;」便說:「南方是代表漢土;——清初南中還不曾投降清室——那十二金釵,便是投降清室的一班名士。——湯斌、余國柱、朱竹吒、冒辟疆……這一斑人——寶玉便是順治皇帝。這事是千真萬真的了。」

    這三派的議論極多,著作極富——《紅樓夢索隱》 、《 小浮梅閒話》、《 郎潛紀聞二筆》、《紅樓夢考》、《石頭記索隱》……這一類書——我一時也不及一一引用出來。——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 裡引用得很多——再者我若也跟著去研究這一類書,便也要同人魔道!

  小說,原是遊戲文章。興之所到,涉筆成趣;並不是「鑄經礫史,」須事事有來歷,字字有根據-——便是經史,經數千年專制帝皇的利用,很多有失去本相的地方——初不必有所假托;便算是有假托,也不過是偶然適合,依稀彷彿。斷沒有處處影射,一絲不走;像這三派人所說的。做小說,原不能無所本;但也不過是採集他的材料,穿插我的文章。初不何事之有無,人之甲乙。我的朋友,看了我做的小說;常常來盤問我,說道;「你這篇小說.不是影射某人的事嗎?」我說:「是的。」他又說道:「但是中段情節不符啊?況且某人的結局,是這樣的;你為什麼又寫成那樣?… … 」當我做小說的時候,偶然聽得甲的情節可取,便給他寫上;又聽得乙的情節合用,也給他寫上了;拉拉扯扯,再加些穿插,便成了一種小說。我只圖我的小說成局,卻不管事實的真假——更不問這事實是屬於甲或是屬於乙的。——也像是甲也像是乙——這位朋友用「膠柱鼓瑟」的方式來諳問我,連我自己也莫名其妙。不用說後人索我的隱:便是我自己也索不出自己的隱來。這是我們做小說的現身說法。一個人如此,千百個人也是如此;今人如此,古人也是如此。

  如今我再把錢靜方先生《紅樓夢考》 裡一段話轉錄出來—— 靜方先生說道:

  《紅樓》一書,空中樓閣。作者第由其興會所至,隨手拈來.初無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過若即若離,輕描淡寫;如畫師所繪之百像圖,類似者固多,苟細按之,終覺貌似而神非也。

再把孟茹蓀先生《董小宛考》 裡一段話轉錄出來——蓴蓀先生說道:

  凡作小說,劈空結撰可也。倒亂史事,殊傷道德;即或比附史事.加以色澤.或並穿插其間,世間亦自有此一體。然不應將無作有,以流言掩實事。止可以其事本屬離奇,而用文筆加甚之.不得節外生枝,純用「指鹿為馬」方法,對歷史上肆無忌憚,毀記載之信用。事關公德,不可不辨也。

這兩段話,很可以和我的意見互相證明。

  我如今再說一句極透闢的轉語:便算《 紅樓夢》 裡敘述的事實,是確有影射的;且確是影射的索隱家所索的隱事;這個謎,算被你猜著了;但是究竟有什麼好處?在文學上,增高了些什麼?在社會教育上,得了些什麼?於後世讀《紅樓夢》 的,關係些什麼?在被索隱方面,影響些什麼?還不是搬出許多陳貓古老鼠來,好似古玩鋪子裡陳列些骨董罷了!何苦來?白費心血,白費筆墨!我勸《紅樓夢》的索隱家換一副眼光,還是在《紅樓夢》的正面文章上著力罷。

二   考據家

    這一種人對於《紅樓夢》 所研究的;比較那索隱家,可算得異曲同工——卻是略有根據的——他們抱定唯一的宗旨,是「崇拜」兩字。因為崇拜《紅樓夢》,便也連帶崇拜《紅樓夢》的著作者,和他的版本,和他書裡的一字一句。大約也可以分做三派:

  第一派:因為祟拜《紅樓夢》,便崇拜到著《紅樓夢》 的曹雪芹,他丟了《紅樓夢》的本題,去考據曹雪芹個人的歷史。——著作家的年譜,原也是應該研究的一種;但專一搬弄他的祖、父、子、孫、生、死、年、月,卻不研究他的著作品,也未免入魔道。

  第二派:因為祟拜《 紅樓夢》 ,便祟拜到《 紅樓夢》 的版本。誰是原版,誰是翻版,誰多一字,誰少一字;信任了這一種版本,便有不妥的地方,也是妥的;不信任這一種版本,便是妥,也是不妥的。因此便不惜費了許多精神筆墨,為一字一句作辮護士-——卻好似前清同光間的經學家,他忘了經書的本文,卻往往為經書上的一個字做了盈干累萬無謂的文字,自鳴為考據家。試問於經學上到底增進了些什麼——這一派,專在版本上用工夫的,未免也入於魔道。

  第三派;因為崇拜《紅樓夢》,便崇拜到《 紅樓夢》 的結構——這兩字未妥,因匆促不得相當的名詞,暫用這二字——怎麼樣是伏筆,怎麼樣是襯筆;又是某人是某人的影子,某事是某事的楔子;什麼是禪理,什麼是易理,什麼是隱事;甚至說誰是爬灰的,誰是偷小叔的.又說白犀廛是何物.外白裡紅是何像,解石榴裙是何事;又說迎丫頭被孫家虐待,為的他不是完璧;惜春出家,為的他已經吃人姦污了;寶釵撲蝶,是墮胎;—— 所以用小紅、墜兒兩個丫頭的名字做陪襯-——湘雲醉眠芍葯茵,是和寶玉私會;給襲人走來撞破,所以湘雲害起羞來。拿這種眼光去考據《紅樓夢》 ,可算得神經過敏;也可算得太呆笨,太卑鄙!好好一部活潑文字,給他弄成個凌遲碎剮,拖泥帶水,枯窘呆板;裡面的人物,都變成了魑魅妖狐。把真正《紅樓夢》 的文章,結構,卻置之不問;這一種崇拜《紅樓夢》 的批評家,在「紅學」上增進了些什麼,我卻看不見;只看見他深探的入了魔道。

    天下萬事萬物,總要講個實際。古人說:「開卷有益。」我們讀書,只要在學術上,智識上,道德上,求進步;著書的人,是什麼姓名,我們讀書的人不必定要知道他。不知道著者的姓名,也不見的便失了書的效用,更不見得便失了讀書的效用。這著書人的名姓,我們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至於著書人的祖、父、子、孫、生、死、年、月;更不關讀者之事。—— 因崇拜著書人連帶去研究他的家世年月,這是私人的事,在書的本題上沒有什麼大影響。我們總該在他書上費大部份的精神,去求公共的利益。若專一用考據工夫在著書人的身上,便算是扶翼闡發他的著作品,這不但是於他的著作品毫無關係,並且近於玩骨董一般的玩物喪志-——著書人的顯露他的姓名,這完全是著書人自身的問題。從古以來竟有許多著書的人.不願把他的名姓留在人間的;也有許多著書的人,用著假姓名——或是別人的姓名——寫在他著的書巨。留傳到後世,使後世的人沒有法子考據他。有人還說:莎士比亞是他僕人的名字,不是著書人本人的名字呢。—— 見清宣統年間《民呼日報》 ——但是他的著作,得了文學上價值;直留到如今,初不關他名字的真假。——著作品上不用真姓名,在下也常有這種事。名字原在字典上的.聽人隨意搬下來做了他的私名。我今日既可以歡喜搬這個字下來做了肉體的符號,明日也可以歡喜搬那個字下來做符號。還記得有一年我胡謅了一篇小說.題目喚做《雲鬢重整記》 ,題目下隨意寫了一個名兒登在某雜誌上。後來有一位書販子拿去印成單行本,把書名改做了《香衾重暖記》,題目下面又換上了我常用的姓名,惹得看書的人寫信來責問我,說我抄襲了別人的著作品。我看得姓名的事極淡,那時也沒有工夫去向他聲明—— 老實說句話。人們受了社會的供給,也該盡他的才力,去供給社會。著書,也是在文學上、學術上、道德上,供給社會的一種;姓名,是個附屬品,是主觀的關係,不是客觀的關係,在客觀上僅僅知道著者的姓名.便足以了事。

    講到「版本」這件事,信任最初的版本,也是「崇拜」上的一種迷信。說初版和近版有新舊的關係則可,說初版和近版有優劣的關係則不可,不見得曹雪芹當時做的《紅樓夢》 字字是優的,傳到現在,後人改動的地方,字字是劣的。我們只問改得好不好?不問這版本是原本不是原本。如今拿稱為「原本」的《 紅樓夢》——有正書局出版全書只八十回——和普通流行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 比較,確有彼勝於此,此勝於彼的地方;不但是這兩種的比較,便拿同是一百二十回的版本卻不同的《紅樓夢》 ,比較起來,也有彼勝於此,此勝於彼的地方。這樣看來,我可以斷定:如今我所看見的各種版本的《紅樓夢》,沒有一種是原本.且沒有一種不是經後人改動過的。——有幾處地方卻是錯誤失落不是改動—— 既然是找不到原本,這祟拜原本的迷信,可以打破了。我們如今只要專講怎麼樣可以改成一本完善的《紅樓夢》版本便得了。

    講到曹雪芹為什麼要做《 紅樓夢》?他當然有一種動機。這動機是在「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 … 」, 「今日一事無成,半生鐐倒……」。他開篇幾句,已經說得明明白白,一點沒有什麼「秘密」、「假托」在裡面。一般考據家,偏偏要說他是演《易》理.辟禪機;又是什麼影子,什麼伏筆,把一部「信手拈來,都成妙譯」的《紅樓夢》, 解剖得成了一部「八股式」的《紅樓夢》。又是某某人評,某某人解;把讀者的思想,束縛得失了自由。這個害處,正和朱熹的註解「四書」一般;把幾千年來恆河沙數讀書人的思想,束縛成了一個「冬烘式」的頭腦。—— 中國人思想界思想的不發達,便是文化不進步的大原因——我主張無論什麼書.總不要後人去替他做註解,加批評。一個人看了一部書,當然有一種感想;這感想有不可宣佈的,有可宣佈的:不可宣佈的,如上面說的考據家第三派的一類;他的感想是死的,是末節.是束縛人思想的。他依附字句,拘泥章節;在自已得不到讀書的好處,在書也得不到被讀的好處,在別人更得不到讀書的好處。可宣佈的,便是在書的文學上、事實上注意;我既然愛讀這部書,必須要根據我精密的感想,去研究到書裡的「結構」和「事理」。他結構有疏漏的地方,我如何去替他完補.他事理有缺漏的地方,我如何去替他改正。我的思想才力,雖不一定趕得上著書的人;但也有我所見到他所見不到的地方;我替他改補了,於我自己.於著書的,於別的讀者,三方面都可以得到點好處。即使說我所改補的,不見得一定是好;但是讀書的,人人能存這一條意思,多少總得到幾分改補的好處。——各種版本的《紅樓夢》有許多改動的地方,便是這個意思。改得好不好,又是一個問題——拿第一種的感想去讀書,好似朱熹的注「四書」,使後人越讀越死;拿第二種的感想去讀書,好似孔子的刪《詩》、《書》.使後人越讀越見真理。

    綜合以上的論調,我讀《 紅樓夢》 的感想,便得了以下的兩條歸結點:

(一)根據文學點去注意他的結構。

(二)根據論理點去注意他的事實。

有這兩種感想,那索隱家的索隱,考據家的考據,都失了他的立腳點。我不說別的,我先問:小說在社會上是有什麼價值?是有:

「文學」上的價值。

「教育」上的價值。

  《紅樓夢》這一部書,是富於文學上「美」的教訓,富於教育上「情」的教訓的;文學的本能,是結構精密;教育的本能,是感力強盛。如何可以感力強盛?必需求情節逼真,不落小說案臼,不使事實矛盾;如何可以結構精密?必需求章法緊湊,段節停勻。—— 我便根據這兩種理想來校讀這《紅樓夢》。

  講到曹雪芹八十回的《紅樓夢》,是一部不完全的《紅樓夢》—— 據有正版第八十回回目「懦弱迎春腸回九曲,妓怯香菱病入膏育」,又結末有「且聽下回分解」。這「文氣」、「情節」顯系是未完- 並不是曹雪芹有意做這一部不完全的書,他卻是被「精力」、「時間」限止住了。- 程偉元序裡說「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這是曹雪芹不曾做完《 紅樓夢》 的明證——後來有高鶚續做四十回.——此說有《小浮梅閒話》 、《 郎潛二筆》 … … 等書可考,有胡適之先生《 紅樓夢考證》 可據——把他的「文氣」、「情節」都補完全了。—— 高鶚是否根據原本擬而未作的目錄做成了小說補上,我們卻不得而知——無論如柯.這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比較到八十回的《 紅樓夢》 ,總可以稱得「完全」二字。我們讀書,總應該讀完全的書,不應該讀不完全的書。——拿不完全的書來參照則可,拿骨董式的眼光來鄙棄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則不可—— 講到續做的四十回《紅樓夢》 ,有可以叫人稱讚的地方:便是能以悲觀結 局。—— 悲觀結局的小說,他的感力強於樂觀結局者。歐美名著如《 迦茵小傳》、《 埃司蘭情俠傳》 ,又如日文之《 不如歸》 ,中文之《 長生殿》 、《 西廂》 等(《西廂》 原本至《 驚夢》 止),只因悲觀的結局能在社會上發生偉大的感動力,有有徐不盡的回味。我從前編的劇本有《同命鴛鴦》(即《血淚碑》原本)、《美人心》等,也是以悲觀結局實現在京、津、滬、漢各埠各舞台——能用文學的精神,把榮、寧的殘局,寫得活現紙上。—— 做小說描寫冷淡的事實,十倍難於描寫熱鬧的情節——有可以叫人批評的地方:便是有許多情節,與前八十回有不合符的地方。事實的結局,盡可以改變;情節的線索,卻是要連貫。最不合符的地方,如:湘雲的結局;小紅的結局;林黛玉是仙草降凡,歸位的時候,卻變做了女神,女孩兒又變做了妃子等等:是在論理點上失了根據。

  我如今對於版木的歸束點,是認定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作藍本;又認定這一百二十回書裡面,在文學點論理點上.都有經過刪改補正的手續的必要。

  統察全書,結構上須刪改的地方,最大的如:

  一、《 紅樓夢》中寶、黛二人,為什麼必要寄托在仙草石頭身上?又為什麼常常要借用和尚道士?又為什麼必要寶玉先做一夢,聽《紅樓夢》 的曲子,後做一夢,拜見妃子?是近於呆板!

  一、曹雪芹做《 紅樓夢》 的原意,他是寫當日所有的女子。又要借林黛玉寫他情的真意和憤慨。他又怕聽名教中人的罵聲,便弄出一個甄寶玉來,做賈寶玉的反面影子;表明他敘述賈寶玉是假托的,他的真意是要拿甄寶玉的「祿蠹」垂教後世子弟。但是他書中每逢敘述甄寶玉,總覺得「冷淡」, 「牽強」, 「畫蛇添足」;把全書的結構,弄成一個不自然。試問他書中除拿甄寶玉做他「真」、「假」二字的謎面以外,對於全書的結構上,還有什麼特別的關係?這一種結構,似乎太落案臼!

    一、一部書的結構.和一篇文章的結構,沒有什麼兩祥。章法緊湊,段節停勻,是文學上不可磨滅的公式。倘然故意把一篇文章的中段拉長,架床疊鋪的寫上些沒緊要的論調;這文氣一懈,便算不得一篇好文章。做舊小說的,往往要賣弄自己的文才——於文體無所不知—— 便把許多詩,詞,歌,賦,夾雜在小說裡,弄成一種不三不四的小說。——如《花月痕》 等直以詩為主體。你要賣弄詩才,何妨老老實實另外印一部詩集出來——《紅樓夢》裡,也逃不了這個俗套!什麼;「曲演《紅樓夢》 」、「寶玉逞才藻」、「偶結海棠社」、「魁奪《 菊花詩》 」、「諷和《 螃蟹詠》 」、「悶制《 風雨詞》」、「雅集苦吟詩」、「爭聯《即景詩》 」、「新編《懷古詩》 」、「題《 五美吟》 」、「重結桃花社」、「偶填《 柳絮詞》 」、「新詞得佳截」、」聯詩悲寂寞」、「閒徵《 姽嫿詞》 」、「杜撰《 芙蓉誄》 」、「撫琴悲往事」、「公子填詞」… … 連篇累犢的寫上許多詩詞。好好一部結構精嚴的小說,中段插入這許多敷衍文字,這文氣便懈下來了!—— 到必需的地方插入一二篇詩詞(如逞才藻、苦吟詩、聯詩悲寂寞等),還看不見賣弄的痕跡。若故意把正文丟開,大開大闔的來夾入許多詩詞,好似現在舊戲館裡做武戲的,把戲情裝個頭尾,在中節玩了許多盤槓子、翻斤斗、跳五隻桌子等等把戲,叫看戲的人忘了是看戲情,竟是專看他們練武(何妨另組織一個柔術團或是角力場),豈不令人討厭——

    事實上須補改的地方,更是多了;我如今先把護花主人對於《 紅樓夢》 事實上懷疑的幾條,節載在下面:

    一、「生元春後次年,即生銜玉公子。」後復云:「元春長寶玉二十六歲。」又言;「在家時曾訓詁寶玉。」豈三十以後人,尚能入選耶?

    一、借春屢言小,巧姐不肯長,嗣後又長得太快;李媽媽曾乳寶玉,復謂:「李媽媽過於龍鍾。」此等處似欠妥。

    一、冷子興口述:「賈赦有二子,次子賈璉。」其長子何名?是否早故?並未敘明。

    一、十二回內,說:「是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寫書接黛玉;賈母命賈璉送去。」至十四回中,又說:「賈璉遣昭兒回來報信:『林如海於九月初三日病故;二爺同林姑娘送靈到蘇州,年底趕回,要大毛衣服… … 」,等語。若林如海於九月身故,則接黛玉應在七八月何,不應遲至冬底?況賈璉冬底自京起身,大毛衣服應當時帶去;何必又著人來取?再年底才自京起程到揚,又送靈至蘇,年底亦豈能趕回?先後所說,似有矛盾。

    一、史湘雲同列十二釵中,後來又久住大觀園,結社聯吟;其豪邁爽直,別有一種風調,則初到榮、寧府時,亦當敘明來歷態度,乃十二回以前,並未提及;至十二回秦氏喪中,敘忠靖侯史鼎夫人來吊,忽有史湘雲出迎,突如其來,未免無根。

    一,「元妃見山環佛寺,即進寺焚香拜佛。」自然即攏翠庵,時妙玉何以不出迎?抑系尚未進庵?或暫時迴避?似宜敘明。

    一、「襲人赴寶釵處借書,等至二更,寶釵方回來。」曾否借書?一字不提,似有漏句。

    一、「襲人替寶玉繡兜肚;寶釵走來.愛其生活新鮮,於襲人出去時,無意中代繡兩三花瓣。」文情固嫵媚有致。但女工刺繡,大者上棚,小者手刺;均須繡完配裡,方不露反面針腳,今兜肚是「白綾紅裡』" ,則正裡兩面,已經做成;斷無連裡刺繡之理!似於女工欠體貼。

    一、將梨園女子,分派各房;畫薔之齡官.是死是生?作何著落?並未提及,似漏。

    一 、尤三姐自刎,尤老娘送葬後,並未回家;自應仍與尤二姐同住。乃六十八回.鳳姐到尤二姐處,並未見尤老娘;尤二姐進園時,母女亦未一見,殊屬琉漏!

    一、尤二姐吞金,既云:「人不知,鬼不覺。」何以知其死於吞金?

    一、晴雯被逐,寶玉私自探望;晴雯贈寶玉指甲,及換穿小襖,是夜寶玉回園,臨睡時,襲人斷無不見紅襖之理,乃竟未敘明,於情似不合。

    一、「賈母所留,送終銀兩,尚在上房收存.以致被盜。」則鴛鴦生前豈有不知?乃一百十一回中,鴛鴦反問鳳姐:「銀子曾否發出?」此處似不甚斗筍。

  此外淺所發見的錯誤,也很有幾處,都覺有補改的必要。

    總之一句話:我是在「實際」上崇拜《 紅樓夢)的一人。覺得那索隱家,考據家,都是虛空附會的;只希望《 紅樓夢》 在「文學」上佔定完善的席位,在「教育」上顯出感化的效能。便根據上面兩種實際上的感想,才校讀出一百回的《紅樓夢》 來。別人說我:「膽大妄為!」我卻說是:「思想自由!』至於我的感想是錯或是不錯,我自己卻不敢下這個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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